第七十九章 波澜起,佳宴之上绽初华7

  见着小姐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浅歌不觉面色大红,有些口舌不协地笑了笑,呐呐道:“小姐是在唤我么?”
  “嗯,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华思弦心中虽猜测一二,却仍促狭地看着浅歌,惹得她俏脸越发涨红,直摇着头说没什么。殢殩獍晓
  有些好笑地摇摇头,华思弦也未再追问,只以为她方才又与陆云斗了气,心中所想的,也定是陆云无他了。
  招了招手,她引浅歌上前一步,纳闷道:“你来替我看看,是否我多年未曾抚琴,竟将琴给放坏了?如何原本淡白色的琴弦,竟似成了桃粉色?”
  浅歌闻声近看,果见那细长的琴弦隐隐泛着一层银粉色泽,似乎真的跟从前不大一样洎。
  再仔细看了看,不仅琴弦,原本色泽暗淡无光的灰石琴面,也隐隐泛着粉色光芒,再无从前的古朴旧貌,莫名变得焕然一新,委实奇怪。
  “嗡——”忍不住伸手在弦上拨弄一把,但听哑哑琴声闷枯如无,一如从前般,除了小姐再无人弹得出其他音色来。
  “可寻究出个什么来?”华思弦歪着头看浅歌先是试试音质,而后又试着弯腰抱了抱琴身,却显然用了许多气力,也丝毫搬不动半分屦。
  浅歌摇摇头,攒着眉道:“当真是怪了,这琴,竟似不再是从前的那一张。可除了样子变了,其他到还无异,还是这样重如千斤,旁人根本弹不得。而且不久前,奴婢还曾将琴上的盖布抖开掸去了灰尘,虽未动过这张琴,但当时看到的却还是与从前无异,怎么不过才几日,竟无端变了?”
  “是吗?那是多久之前?”华思弦微微意外,本以为是多年未动过它才变了颜色,却听浅歌这样一说,分明是这不久才起了变化。
  浅歌凝眉细想了想,道:“奴婢每日都会来打扫书房,书架书桌擦得勤些,每日里都未曾间断,只有小姐长久搁置的东西,奴婢会隔上半月清理下积尘。这张琴因有琴布盖着,奴婢便偶尔才掸掸尘灰,未曾多留意。上一次……是了,上次是奴婢上街买花之前,奴婢回来还告诉小姐,太子当朝提出要与太子妃和离之事,也就是,也就是……”
  声音一顿,浅歌看着小姐那双晶亮迷人的眸子,一时俏脸微红,未能将后面的话意言明。
  而华思弦在她的纠结迟疑下,亦反应过来她忽然不语的原因,原本晳白的面孔亦随之泛红,不自在地垂了眸子,轻咳出声:“哦,我知道了。那确实未有几日……”
  “呵呵,小姐不妨弹上一曲试试,看琴音有没有变化?奴婢觉得,这琴虽说古怪,却未必会搁坏了。奴婢反而觉得,如今它的样子比从前那灰扑扑的时候漂亮多了,也似乎新了许多。若不是它除了小姐谁也搬抱不动,奴婢到会以为,是谁偷换了小姐那张旧琴,送了张新的过来呢。”浅歌生怕小姐难堪,忙笑着将话题引开。
  而她也确实言而不虚,这琴现在的外观,真的要比从前好看许多倍。
  何况这琴本就古怪,不说它只是色泽起了变化,便是长出翅膀来,她也不会多大惊怪。
  说来,这还要追逆到小姐八岁那年说起。
  那时她才六岁,无端被带大自己的乳娘和独臂干爹长途迁涉来到了凤暖国都,却又被一批蒙面人追得夺路而逃,险些丧命。
  那次,她亲眼看着干爹被那些人一剑削去大半个脑袋,被乳娘一把捂住双眼没命地带着飞身奔逃,一直逃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她才被乳娘松开手,看到自己处在一间破败的寺庙大佛之后。
  当时的乳娘早已气息微弱,胸前的血一直汩汩流个不休,吓得她忙伸出双手使命去堵,却只看到乳娘扯了扯唇角,喃喃着说了个“弓”字,便无力地瞌上双眼。
  小小年纪的她经历这一场大变,早是惊吓不止,一直抱着乳娘的尸体坐在佛像之后瑟瑟发抖,连着两日不曾被人发现,直到第三日终于因为太饿才跌跌爬爬出了寺庙,一路漫无目的地寻找吃的。
  她至今都还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阳光很暖。
  当她一身血污与泥泞地走到街上之时,没有人肯赏她一口饭吃,也没有人肯施舍她一件旧衣,她的鞋子早已走得破败不堪,脚也被寒冷和碎石磨冻得几乎再走不得一步,只好痛苦地以膝着地,跪爬着请求好心人,给她一点吃的。
  可所有人不是厌恶她,就是驱赶她。
  她远远地来到一个围聚了许多人的广场外面,听得里面人声鼎沸、吵吵嚷嚷,可她早已头晕眼花,奄奄一息。
  那时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死前能够吃一口不远处那个绿衣女孩手中的白馒头,哪怕只是一口,她也满足了。
  也许是她那一直盯着馒头的渴望眼神太过强烈,终于引起了那个女孩子的注意,就在她以为她快要饿死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时,那女孩子转头看了她这里,而后不顾一旁一个中年妇女的阻止,径自奔着她跑来。
  “给。”她看到一张甜甜的笑脸,毫不介意地举着手中才咬了一口的白馒头,递送到她的面前。
  她惊喜万分,闻着那香香的味道,本想伸手去接,却发现,自己竟一点气力也使不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到手的馒头,口水直流。
  对方好像发现了她的无力,意也不嫌弃地转而将馒头递到她的嘴边,示意她直接吃。
  等到吃完一个馒头,她终于感觉不再那么冷饿,有了点力气抓着那个女孩子的衣脚,求她带她走。
  那个女孩子,就是她如今的小姐。
  她有幸遇到了小姐,不仅不曾饿死路边,还被小姐带回了别苑,从此与小姐相依为命,视她为自己唯一的亲人。
  也是在那日,小姐遇上了这张古怪的旧琴。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那日她爬到的那个广场,是陵京有名的旧货井市,小姐那日正是与奶娘前往选购一张旧琴去的。
  当时她腿脚依然很疼,却担心小姐会不要她,便执着忍着疼一路跟着小姐钻进人墙,来到一处卖旧琴的摊上。
  琴这东西,当时她不懂,后来才知道,大凡去旧市买东西的皆是购买实用之物,极少有人买这些作用不大,仅作附庸风雅的珍奢品。
  而用得起琴的,又大抵是些达官贵人,极少会有人去买旧的。
  而且那些出.售的旧琴大多也是有缺陷存在,不是断弦后接,便是琴面磨损,极不美观。
  所以,在小姐买琴的地方,客人极少,尽管摊主已经极上心地将一些质量尚可的琴重新漆刷,但买旧琴的人还是瘳瘳无几。
  小姐细细挑选一番,却发现所带的银子,竟连最差的都不够买,不觉满心失望。
  那店主眼见小姐没多少银子,又带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自己,十分没耐地想将小姐赶走,却一转头,发现小姐竟不知何时跑到了堆在角落的这张旧琴旁,轻松地将琴抱到怀里,开心地问着摊主这张琴多少银子。
  那人当场傻在原地,见本打算扔掉的那张重琴竟被一个才几岁大的小女孩轻松就抱了起来,一时又喜又奇,试探性地叫小姐抚了一下琴弦,听到清脆的弦音后,更是惊喜连连,直唤着身后的两个人过来,对着小姐手中的琴指指点点。
  小姐问了半天那人却不回答她价钱,不由又问一遍。
  对方先是不置信地跑过去,伸手想抱过小姐怀中的琴,却一经接手,便立时面色大变,慌忙地再度放手。
  又不确定地就着小姐怀中的琴连番拔弄,却一连到几声嗡哑之声,便连后来的两个人也一一试过,俱与那人反应一样,不由得看小姐的眼色便又怪了几分。
  后来那人怕小姐反悔,忙问小姐带了多少银子,竟大方地说权当是他送给小姐,只须她将身上带的银子留下,就可以把那琴抱走。
  事后她还曾嘀咕,大凡人家都是以木制琴,哪有人用石头作琴的,难怪一般人弹不出半点音色出来。
  可说它是石头做的,份量却又古怪得很,明明长不过三尺有余,宽只六寸,厚薄亦只两寸的一张旧琴,却重得有如万年玄铁,除了小姐,别人极少有搬得动的。
  便是陆云那样大的块头,想要搬动也是颇费力气。
  如今这琴色泽一变,破石头竟转眼变成晶莹润泽的奇异玉石,委实漂亮得紧,不知这样的转变,到底因何而起?
  还又那样巧合地,在小姐与姑爷圆房之后,无端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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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祚本面色黑沉地自外面回来,却见着府中下人个个神色迷恍,竟连老管家都破天荒地没有及时向自己请安,一脸怔怔地立在那里望天出神。
  俊眉微皱,他正欲问管家这是怎么回事,耳中却听到一阵美妙至极的琴音,就从府上不远的地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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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的章节名似有重复,这章调回来了,但内容没有差错,亲们别担心接连不上。
  么么,又更晚了,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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