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敌人已经双龙会了

  要在深山老林里找一个或者几个刻意藏起来的人,实在是难比登天。
  即便这里是斑鸠部落的地盘,四脚蛇又对这一带异常熟悉。
  但是直到夜幕降临,他依然没有将十五美元和他带去的那五个人给找出来。
  斑鸠心急如焚,可是也无可奈何。
  他有一个金手指不假,可是,这个金手指的作用,是在他的眼中,给枪支画出一条只有他可以看见的弹道轨迹。
  这个金手指给了他无比强大的单兵作战能力。
  也许,传说中的‘系统’给予他的使命,是在风云激荡的镀金时代,做一个传奇的牛仔。
  和比利小子把臂言欢,说一声‘南斑鸠,北比利’之类的江湖荤话。
  或者和山姆-巴斯一起干一票惊天动地的黄金大劫案,留下一段荡气回肠的西部传说。
  或者在即将到来的美墨战争和南北战争中,仗着一手百发百中的拔枪术,在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救出某位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在历史上留下一个飘逸的注脚。
  可是,自己为什么偏偏就发了疯,走上了一条要带着印第安人崛起的道路呢?
  金手指再强大,个人的实力再武勇,难道能战胜对面的钢铁巨舰和炮火倾泻吗?
  如果自己选择独走,凭借着自己的金手指,这时候的美洲西部,对于自己而言,就是一场简单难度的游戏。
  但是要拖着印第安人前进,难度瞬间就变成了地狱级别。
  简直就像是,对面五个职业选手带着双龙会已经推上高地了,自己才匆匆上线,带着四个争吵不休的倔强青铜,想要来一场绝地反击!
  问题是游戏还没满15分钟,自己还不能投!
  !
  ……
  山下传来过时的情报消息。
  怒风和白人的军队依然在对峙,战争一直没有打响。
  有一支从墨西哥开来的军队居心叵测地在旁边观察着,令两只队伍都不敢轻举妄动。
  但是在阿帕奇人内部,各个部落之间却打成了一团浆糊。
  白人未见死伤,印第安人却死成了一堆一堆的。
  大树部落连战连捷,战果辉煌,隐然快要成为阿帕奇人中第一大部落了。
  山下还传来了一张印着大树上尉照片的报纸,报纸上的大树上尉,穿着一件整洁的德克萨斯民军指挥官制服,头上戴着一顶沾满了羽毛的高帽子,手里提着一只骑枪坐在马背上。
  那意气风发的样子,像极了游戏里刚刚补到一只炮车的小学生!
  照片上方还有一个标题:
  “他,将为印第安人带来和平!”
  文章的正文里有详细的介绍,大树上尉从小就热爱和平,关注环保。
  年仅六岁的时候,就问过他身为酋长的父亲:“爸爸,我们为什么不能和白人和平相处呢?白人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凶残,恰恰相反,他们文明、善良,而且每个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学习吗?”
  他的酋长爸爸告诉他:“孩子,那是因为以前的印第安人,对白人有很多误会……诚实与善良是最美好的品质,我们一定要做上帝忠实的选民,阿门!”
  文章的最后引用了一名时髦女歌手的话来描述他:
  “这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印第安人,如果说非要为他找一个缺点的话,那就是他实在是过于偏爱自己的族人,时常有些忽略了采访者的感受。但他身为一个印第安首领,本来就应该如此,不是吗?印第安人没有理由不拥戴这样一个伟大的首领!”
  根据山下传来的另外一个消息,在阿帕奇人联盟议会中,大树上尉的声望空前高涨,正打算参选联盟议会议长!
  报纸上的大树,前途无量。
  ……
  白天的时候,安德森拿来了来自大树上尉的命令。
  以反抗军第七营营长的名义,命令斑鸠部落全体向他靠拢,听从统一的指挥。
  斑鸠再一次拒绝了。
  很明确地告诉安德森,斑鸠部落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成为任何强大的部落的附庸。
  无论是以任何名义!
  安德森痛心疾首,也狠狠地撂下一句话:“你这是在公然分裂反抗军!”
  “现在的反抗军,分不分裂还有什么差别吗?”斑鸠反问到。“维克托里奥除了自己的奇亨特部落,谁都调不动!不,他甚至连自己的部落都调不动了!”
  安德森的眼睛里都快要冒出火来!
  “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野心家,伟大的首领才走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你错了,安德森!”斑鸠怒斥到:“维克托里奥的路线,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的游击战术无可置疑的高超,他所率领的奇亨特人也都是伟大的战士。但是,我们和白人的战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是一场你退一步我就进一步的战争!光靠游击战是赢不了白人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靠游击战来建立的!”
  “所以,你才更应该支持大树上尉!”安德森说到。“大树上尉在山下已经开创出了大好的局面!他现在需要所有印第安部落的支持!”
  “他只想将我们打包卖给白人!”斑鸠脱口而出,“醒醒吧,安德森!你现在就是一只黄皮白心的香蕉!”
  “你这只顽固不化的猴子!”安德森也破口大骂。“真应该早一点断绝你们的粮食,让你们全都饿死在山谷中!”
  “斑鸠部落不会饿死!”斑鸠怒急,说到:“老子有人有枪!谁他妈要和老子过不去,老子就送他去死!别说大树上尉,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先学会听老子的枪说话!”
  “既然如此,咱们就只好分道扬镳了!”安德森脱口而出。
  “随意!”斑鸠回答到。
  “部落中,如果有人愿意跟着我走,你别拦着!”安德森说到。
  斑鸠的眼睛眯了一下,笑了一声。
  “随!意!”他一字一顿地说到。
  “好!”安德森也不再废话,转身就去召集自己那一帮人开会去了。
  ……
  上午和安德森吵完了架,下午和烟男一起巡视了大桑田。
  两人蹲在田埂上,憧憬了一下将来依靠卖大桑财源滚滚的样子。
  然后,又和盐巴、比索这些人讨论了一下等夏汛过后开垦的事情。
  这便到了晚上。
  他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桌前,这才又想起十五美元来。
  这个总是静悄悄的家伙,来这里不过才一个月不到,可是无声无息中,就成了斑鸠生活的一部分。
  有他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现在他不在了,斑鸠才觉得,自己的屋子里好像少了一块似的。
  眼前这一关要是过不去,将来怕是真的要走单帮了。
  堂吉诃德闯荡江湖的时候,都知道要带上一个桑乔。
  自己将来走西部做牛仔,也应该带一个侍从的吧?
  如果非要从部落里选一个人的话,斑鸠最想带着的人,不是伶牙俐齿的鹦鹉,也不是忠心耿耿的四脚蛇,也不是心黑手辣的盐巴……巨大、比索,青蛙、灰狗……都不是!
  而是十五美元。
  这个害羞的、木讷的印第安奴隶。
  可惜,现在,连十五美元也不在了!
  唉!
  斑鸠叹了口气。
  对着安静的屋子,怀念地唤了一声。“唉,十五美元?”
  从角落里出现一个提着桶和抹布的少年。
  “嗯,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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