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大道可期(第五更)
“我说。”
李青清清嗓子,说道:“影视版权我选择保留。”
蔡阿芬反应过来,笑的有些勉强:“您没开玩笑吧?”
“当然没有。”李青笑了笑,旋即一本正经道:“我很认真的。”
蔡阿芬看着李青干净明朗的笑脸,突然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她吱吱呜呜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李青忽然觉得这群年轻人有些可爱,相比后世动不动就索要全版权,不把作者个人的利益全部榨干不罢休的文学网站,这些年轻人,简直纯洁的就像是一只只待宰的小白羊。
“为什么呢?”这时,律师顾问文泉忍不住说道:“为什么不愿意卖掉影视版权呢,或许,影视版权的费用,比您作品的出版利润还要高!”
“没有为什么,只是觉得我开出的价格,你们现在恐怕接受不了……”李青笑着说。
蔡阿芬眼睛一亮,只要关于钱的问题,在她看来,那就不是问题!
要知道,王董可是给他批了五百万的高价,抛去两百万的繁体出版版权费用,单单是影视版权,自己就能给出三百万的高价!
三百万,这个价格,蔡阿芬自信能砸晕国内所有一线作家!
不过,当她正准备自信又潇洒的向李青表示钱不是问题的时候,李青的一句话,却让蔡阿芬心凉了半截。
“影视版权最低一千万,两年内不拍摄,我就有权利收回。”
李青平静道:“这样的价格和条件,你们接受得了吗?”
场面有些寂静了。
蔡阿芬的脸涨的有些通红,半天愣是说不出一个字。
一千万?
他竟然说一千万!
我天!
狮子大开口,也没这么夸张吧?
文泉等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看向李青的眼神都有些变味了,一脸的嫌恶。
这人看起来挺帅气的,怎么脑子就似乎有些不正常了呢?
一千万?国内哪个作家的影视版权值这个价?
这是天价!
基本上不能实现的价格!
李青笑容满面的看着这些人有趣的反应。
一千万这个价格,在后世或许很常见。比如郭敬明的《小时代》,莫言的《红高粱》,但在这个年代,绝对没有那个作家的作品值这么多钱!
所以。这个情况,是一个根本无法继续谈下去的情况。
压抑住汹涌而来的怒火,蔡阿芬深吸一口气,笑容有些僵硬:“您稍等,这个价格实在超出我们预计太多。我请示一下我们领导。”
李青点点头。
与文泉等人相视一眼,几人便一起起身,来到咖啡馆的一处偏僻的角落里。
“阿芬,这个青莲剑仙是不是脑子有病?他是钻钱眼里了吧?一千万!我的天……我要疯了!”
“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赶紧跟王董汇报一下,事出突然,我觉得影视版权十有**要黄,这个李青看起来也不是容易屈服的主儿,给少了他肯定不愿意。”
“我觉得一开始,就不应该给他那么高的买断价格。你看看,你看看,我就知道,事情要糟了!这小子一准是把我们当成人傻钱多的凯子了!”
任凭其他三人压抑着声音愤怒的咆哮,蔡阿芬也只能静静的听着。
即便有人对自己一开始的态度有所指责,蔡阿芬也没有反驳,因为这件事情的引导等等主要都在她,既然从一开始就承担了责任,那她就不会去推卸责任。
等几人暴躁的情绪发泄完毕,蔡阿芬就沉默着拿出手机。给王董拨打了过去。
一见蔡阿芬举动,其他三人就瞬间收敛了声息。
他们也就只能在蔡阿芬面前发泄一下情绪,断然不可能把情绪带到高层那里去。
毕竟这次出差的任务,主要还是以蔡阿芬的意见为主的。即便心有嫉妒,但内斗这种事情,无论在哪一个公司,都绝对不会受高层待见。
“事情成了?”
电话刚接通,就听到王董的询问声。
蔡阿芬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王董给予了她那么大的信任。给予了她那么大的权限,可是到头来,自己却把最重要的事情给办砸了!
一想到这里,蔡阿芬就委屈的不行,她开始讲述着事情的经过,以及李青开出的价格和条件,到得最后,毕竟是一个刚踏入职场没两年的职场新人,没经过这么大的阵仗,情绪有些收敛不住,说话的声音便带着些哽咽,“对不起,王董……”
“你不用这么说。”
王董沉默了下,哂然一笑:“这个青莲剑仙,看起来野心很大啊!行了,把繁体版权买下来就好。至于分成,10%这个价格太高,起了这个头,其他作家的价格那就闻风见长了。你告诉他,8%,我们可以预付一百万版税!如果选择10%,那也可以,但是预付版税就没有了。你跟他讲清楚这个道理,他应该会明白的。嗯,还有一条,就是尽量让他答应以后在出售《寻秦记》影视版权时,要第一个考虑中影,当然,这里面绝对不包括一千万这个夸张的价格!”
蔡阿芬一连嗯嗯了好几声,等王董吩咐完毕,她才破涕为笑:“好的王董,保证完成任务。”
挂断电话,蔡阿芬一扫执勤的颓势,精神满满的一挥手,“走,签合约!”
文泉等人有些诧异,不明白大老板跟阿芬讲了些什么,让阿芬的精神状态转变的这么快,不过尽管疑虑重重,但还是忙不迭的跟了上去。
听清了蔡阿芬转述的条件,李青有些意外。
他其实还是准备让步一些的,比如9%什么的,毕竟这年头找一个像文化出版社这样识大体又识货的公司不多了……
不过既然对方让他自己选择,那他自然选择10%了。
一百万版税的预付?
李青虽然很眼馋,但他骨子里并不是急功近利的人……
当然了,这句话的前提就是,他能对未来的事情有所预判,比如《寻秦记》注定会声名大噪……
所以,如果是他自己写的书……
那他肯定会选择两百万买断了!
至于是否答应影视版权的优先权,反正又没有写进合同,李青自然欣然答应。
虽然他把《寻秦记》的版权留在手里有待价而沽的意思,甚至想等工作室成立后,逐步发展壮大,自己拉剧组单干。
但这样做,收益太慢!
自己也耗不起,毕竟三五年内肯定实现不了,说到底,还是不太现实。
因此,他最重要的目的,其实还是想等《寻秦记》真正火爆起来后,再把影视版权抛出。
到时候,销售破百万册,甚至数百万册的《寻秦记》,其影视版权,那就不是小小的一千万就能买到手的了。
起码也得翻一倍吧?
如果是其他不知名的作品,也就罢了,可对《寻秦记》这部作品,李青绝对有这个信心。
仔细翻查了合约,确认没错后,双方就开始填上了约定好的合约内容,并签下各自的名字,这个版权授权合同,也就正式生效了。
又攀聊些许,敲定了交稿日期,亟不可待想回去交差的蔡阿芬等人,就选择了主动告辞离开。
等出版社的人离开后,李青又在咖啡馆呆了片刻,随后就叫来服务生,起身,心疼的把所有人的账单结款后,就从咖啡馆走出了。
下午时光正好,冬日阳光明媚,望着干燥又热闹的街道,李青笑容满面的伸了个懒腰。
所有的事情,都在向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心中的谋划,也在一步步实现。
大道可期啊!
街头的音像店,正在循序播放着属于民谣的歌声——《那些花儿》!
鲍芸芸那轻柔而又感性的声音传来,李青心情正好,不自觉地就跟着那歌声哼唱起来。
也不知道芸芸姐的新专辑卖的怎么样了……
还有,我那3%的销售分成,到底什么时候结算给我?
快过年了,我很缺钱花的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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