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勒紧的套索
明末的乱局,实际上就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冲突所造成的,导致两个‘王’的出现,一个是明面上的皇帝所代表的封建主义,一个是以江南财阀为代表的资本主义。
天下不能归一,自然就乱了。
可如今皇帝开始发展资本主义,在商品经济泛滥的背景下,也开始发展商品经济,并且建立地方贸易壁垒围堵江南地区的商品,一举将北方经济扭转过来,并且成功的建立了国有资本财团,搞出了一个新的资本利益集团。
资本就是大鱼吃小鱼的游戏,南方财阀是官商勾结的产物,而北方国有资本财团,同样也是官商一体的结果,因为是国有的。反倒是光明正大的以官方身份进入资本市场,各种官方资源都是光明正大的调用。
一般情况下,北方国有资本财团是不可能崛起的。但偏偏碰上了身为穿越者的朱由校。不仅懂得资本运作模式,还懂得发展生产技术,更懂得玩贸易壁垒。
在官方的政策保护之下,如今的北方国有资本财团已经成功孵化了出来,已经可以正面与南方民间资本正面抗衡。
国有资本财团就像是一支正规军,而南方资本资本庞大,但他们的力量却是比较分散。
最大的差距,还是如今双方能调动的实力方面。
南方民资商人空有庞大的资本,但是产业却是遭到了不断的打击,一旦发生战争,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难道还能在战场上直接砸银子?
如今国有资本财团大力发展高效率农业,目的就是为了能将更多的百姓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而建设各种基础设施,以及发展各种工业生产。一旦发生战争,能调集的人力物力都将极其恐怖。
南方财阀如果此时愿意砸钱发展,倒也有可能和国有资本抗衡一二,只不过让这一盘散沙的财阀、商人砸钱,简直无异于是天方夜谭。每个人砸多少钱?怎么砸钱?这都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根本问题,实际上就是生产技术落后了。
也不是没有江南商人想把新政地区技术弄过来使用,例如玻璃生产技术如今就已经扩散到了南方。
只不过南方的工厂主刚把玻璃产品生产出来不久,朝廷就跳出来收取专利费了。那简直就是一个狮子大开口,直接把工厂给整倒了。
专利!
当江南财阀和商人知道这个玩意存在的时候,心里都犹如有一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这简直就是无耻的垄断名目。
但是专利法这个东西,却是得到工匠的支持。
尽管专利法这个东西。确实是垄断主义的帮凶,里面存在不少猫腻,但起码他们发明了什么技术,还是有可能一夜暴富的。
通过技术发明而一夜暴富的例子在新政地区已经不少了,当然更多的关键技术,还是官方主持研发的,专利所有权属于官方。同时那些应用比较广泛的技术如果是个人发明,通常都会被国有资本财团收购,不卖的话根本难以进入应用领域。同时专利法还有一个强制执行条款,一旦某专利发明超过两年还没有进入应用。官方可以进行强制性授权应用。
通常情况下,国有资本都不会亏待那些发明了先进技术的发明家,碰上很有前景的发明,都会开出一笔丰厚的价格进行购买,但如果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话,也有办法拿捏他们。
专利法这个东西,如今也成为了一个非常香甜的诱饵,诱使着许多人将心思放在发明创造上面。
如今国有资本财团对付南方民资,手段也很简单,既然这些人不愿意接受改革。那就不断压缩他们的资本生存空间。
资本本身就是大鱼吃小鱼的游戏,一个套索已经拴在了南方民资的脖子上,这个套索将会越勒越紧,不想死的民资自然会投靠国有资本财团。因为资本也是软弱的。在那样的境地之下,那些商人就会产生一种思维:我不投靠外部入侵的资本,别人也会投靠他们。与其如此,还不如我投靠过去,起码还能保证自己的荣华富贵。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会有那么多走狗资本商人投靠外资的原因,有骨气的民族商人也是有的。但通常都是被外资疯狂围剿的对象。
这就是大势所趋,南方民资最终的结局,就是一部分投靠国有资本,一部分被国有资本和投靠过来的资本商人进行联合围剿。
只不过当前国有资本财团还没有把北方市场消化完全,还有大片的海外殖民地正在消化,暂时抽调不出那么庞大的资本去围剿南方民资商人。但是围堵却是无时无刻都在展开,如今已经让南方资本商人很难受了。
这样的策略会导致的问题也比较大,那就是会将南方的经济格局打乱,从而造成大量百姓失业。
但这样的结果,却是可以通过移民和招工的方式解决失业问题。都是大明的百姓,南方百姓可以自由移民和到各省工作,不像其他国家的劳工,进入大明工作都是受到一定管制的。
如今为了避免其他国家的劳工进入大明引发治安问题,引入外部劳工都是直接签订大型劳务合同,一次性的运几千、上万人到大明,然后集中到一些工地进行工作,劳务合同结束之后,再把人集体送回去。
而且南方各省的百姓在文化水平和生产头脑方面都是比较出色的,把南方百姓移民到海外,有利于大明开发海外资源,并长期占据。
同时南方也有大量工匠,这些工匠也是当前新政地区所大量需要的人才。
失业实际上也并不可怕,只要安置好就可以。而江南财阀和商人会逐渐因为人才、人口的流失,以及产业的不断萎缩,实力也将越来越弱。
几家欢喜几家愁,在工业革命的黎明,洗牌才刚刚开始而已,接下来格局的洗牌将会越来越剧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