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仙市古镇

  第二天清晨,林锋,李洲和藤猴子都兴奋的早早起床,他们商量了下,决定先去小镇上买点必备物品,再去九鼎教后山青荒山里寻找沧海晶。
  据猴子说,九鼎教山门不远处有一个小镇,名为仙市古镇,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九鼎教弟子和附属宗派的修炼之人交易的小镇了,只要有足够的钱或者宝物就能买到自己需要的物品。
  化剑谷里养了五只碧眼云鹰,虽然这种低阶妖兽只有凝血三重的实力,但飞行能力很强,用来当坐骑也是不错的选择。
  他们每人挑选了一只碧眼云鹰,然后就往仙市古镇飞去。林锋坐在碧眼云鹰阔大的背上,在天空中俯瞰下面的绵延群山,苍茫一片,在旭日的映照下蔚为壮观,冷风不停的刮着,偶尔碧眼云鹰飞入云雾里,林锋感觉这比前世坐飞机要刺激许多。
  若是胆小的人坐在碧眼云鹰背上,置身于千丈高空之中,往下一望,说不定要吓得掉下去呢!九鼎教周围的山脉也有千丈多高的,也不知山脉深处到底生存着多少凶恶的妖兽。
  而这等深山大泽里,或许是仙道高手们寻找宝物的好去处,随便斩杀一只中高阶的妖兽,就可得到各种珍贵炼丹或者炼器的材料,甚至于有些隐秘之处还有前辈高人遗留下来的洞府和法器,这些洞府往往隐藏在极限之地或者强大的禁制之中。
  仙市古镇,建在群山万壑之中,一条澄碧的辰河贯穿古镇,这里除了往来的修炼者,也有普通生意人和居民,细碎青石铺就的街道显得干净而古朴,依山而建的吊脚楼俊逸非凡。
  辰河水质清澈,却深不见底,船夫们都用竹筏运送货物,码头边十分热闹,临河的街道上还有不少的地方可供生意人们找女人寻欢作乐。
  林锋心中一动:“吊脚楼,辰河和古镇,这些不就跟前世的古湘西一样的情景么?莫非不同的世界也有重叠之处?”
  而这里的天空中没有传说中的仙门弟子御剑飞行,因为据猴子说,九鼎教附近的山脉都设了禁制大阵,除非是达到了化形境界的精英弟子或者长老,其他人都不能御剑飞行,否则便会触发禁制大阵发出雷电将其诛灭。
  仔细想一下,便会觉得九鼎教此举也是有深意的,既算是一种守护大阵,也可让山门之下显得有气度些,否则漫天都是人在御剑飞行,岂不是夏天夜里的蚊虫到处乱飞?成何体统。
  “快看美女呦!”猴子很兴奋的扯着林锋的袖子道,林锋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卖药材的铺子前站着一个女子。
  一头波浪般的长发随风微微飞舞,新月般的秀眉,一双丽目流盼妩媚,挺秀的瑶鼻,香腮嫣红,点绛般的樱唇,如雪的脸颊甚是美艳,晶莹剔透胜雪般的肌肤如酥似雪,身形纤弱,妩媚动人。
  林锋道:“这女子也打扮得也太招摇了些,看来很会招蜂引蝶,还是少去招惹为妙。”
  李洲道:“说的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猴子摇头道:“其实去搭讪是件很容易的事,我们打个赌,如果我上去搭了讪,这美人对我笑了,你们就拿出一件青耀石这样价值的东西。如果我输了,我就回去帮你们俩都打造一柄好兵器,材料都我出,如何?”
  林锋和李洲瞧他这副猥琐样子,除了脸还比较秀气之外,那双滴溜溜的贼眼简直让人看得想揍他一顿。
  所以他们果断答应了猴子这个赌约,于是猴子整理了一下衣衫和头发,顺手从旁边的地摊上买了把折扇,悠然走向这妩媚的女子,他手摇折扇,矫揉造作,倒也颇有几分文弱书生的样子。
  “嘿,姑娘,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猴子试探的问道,妩媚女子仍然选购着药材,不予理睬。
  “嘿,表妹,多年不见,今天怎么在这里见到你了?”猴子惊呼道。妩媚女子瞥了他一眼,目露鄙夷之色。
  “哦,表妹,这把折扇是不是你掉的?”猴子十足的无赖,妩媚女子脸上微有些怒意了。
  “哦是这样的,这块火鎏石刚才好像是刚才表妹你掉的。”猴子悄悄的递了块暗红色矿石给妩媚女子,生怕被林锋发现。
  这女子也不是善男信女,当然毫不推迟的收下了价值不菲的火鎏石,修炼之人本就比较看重这些珍贵材料。
  “哥哥替你找回了珍贵的火鎏石,难道表妹你不笑一下么?莫非不开心?”猴子笑道。
  妩媚女子展颜一笑道:“你好,我叫慕容雅,可不是你的表妹哦,晚上去西河街二十五号吊脚楼找我吧,我请你喝茶。”
  猴子心道:“这女人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块火鎏石就能上?不过今晚上可以好好品尝一番了,可得想个借口推迟一下去青荒山的行程……”
  猴子当然十分欣喜的答应了,然后恋恋不舍的挥手作别,兴奋的跑回来,对林锋和李洲道:“怎样?猴哥泡妹子的还是厉害的吧,你俩真是不够大胆呀,不去试,怎么知道不能成功呢?”
  李洲挖苦道:“我看你小子刚才是去死缠烂打的吧!”
  林锋道:“不过猴子确实赌赢了,那个妩媚女子终究是对他笑了,哥给你一张隐遁符,关键时刻可以保命的,比青耀石价格差不了多少的。”
  猴子嘿嘿笑着接过隐遁符放进储物袋里,道:“锋哥不是仙道门派弟子,怎么有这么多好东西啊?”
  林锋微笑不语,他可懒得解释。
  李洲也愿赌服输,从储物袋中拿出一颗暗金色的珠子,道:“这东西也算贵重了,可以称之为法器,叫金雷珠,遇到打不过的敌人,你就把这东西扔过去,瞬间化作上百颗细小珠子爆炸,很适合你的。”
  猴子高兴的接过金雷珠,道:“我们先分头去选购探险必需品吧,准备周全才能提高我们此行的安全。晚上我们好好在仙市古镇喝酒,再去吊脚楼里找几个女人潇洒下,如何?”
  林锋和李洲都懒得回答他,分别往仙市古镇的中心区域去购买各种此行必需物品。林锋思索了片刻,觉得自己虽然一直修炼的是武道,但也不妨买些低阶的法器,此行在青荒山遇到妖兽的时候,也可省下许多体力和精血能量,在关键时刻再爆发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决策。
  仙市古镇也有天下盟的分盟,而且在九鼎教山门之下的分盟,其内的宝物不可谓不多,就算第一层的宝物也不是雷霆郡那个分盟可以相比的。
  而且在这接近仙道门派的地方,一些丹药和灵符都便宜许多,若是在其他地方便可以欺负那些武者不懂,漫天要价。
  林锋本想去第二层选购宝物,不料一个青衣女子阻止了他,第二层只有修为达到凝血五重才能去,无论多有钱,必须先满足这个条件。
  林锋不想在这里造次,这里是九鼎教的产业,其中高手指不定有多少,他便在第一层里选购法器。
  他用了两百三十万两黄金,一共买了五件低阶法器,飞鱼梭,红蓝双刀,聚灵珠,虹光镜,黑白连环索。
  这五件法器虽算不得多厉害,但都有各自的妙用,林锋将它们都放在储物袋里。然后再选购了一颗金雷珠,一个牛黄蜂葫芦。
  金雷珠就是李洲刚才给猴子的那种,相当于前世的手雷,算是比较好用的了。
  那个牛黄蜂葫芦,里面有百多只牛黄蜂,虽然单体实力还比不过凝血一重的妖兽,但是一群牛黄蜂威力可是惊人的,它们以灵气或者妖兽的血肉为食物。食物充足就会繁衍加快,否则就会频临灭绝,只要提供给适量的灵气和妖兽血肉,便可以让其在葫芦内的繁衍数量达到一个平衡。
  其实,遇到真正厉害的妖兽,这些杂七杂八的法器都是不顶用的,只有挥动斩龙剑硬拼才行。买这些法器不过是为了清除一些不算厉害的妖兽,节约体力而已。
  林锋在青石板街道上闲逛着,心里想着今晚要在这里住一晚,觉得有点心烦。他只要做出了计划,就会急着想去完成,因此一旦准备动身去青荒山,他就恨不得现在就赶路。
  而猴子这家伙还忽悠大家要在仙市古镇玩一天,晚上还要找女人潇洒,真是荒唐。
  辰河边的吊脚楼上有很多做这种生意的女子,她们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有的只需要几个小钱,就能让船夫痛快一个晚上,想怎么弄就这么弄。而有的女子,却是大多数人出不起价的,甚至九鼎教的一些外门女弟子,还跑到这里的吊脚楼里租一间房子,做这样的生意,不过她们可是做大买卖的,或许遇到些内门弟子,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林锋走在古老的街道上,感受着这里的风土人情,颇有回到前世古湘西的感觉,他不由得站在那里,望着吊脚楼,辰河,怀念前世的一切。犹记得他以前最喜欢的作家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描绘了古老湘西神秘而美丽的风土人情,如长河画卷缓缓展开……
  “哎,虽然情景相似,但我毕竟回不去以前的世界了。既然重生在这个世界,那就完全融入其中,去追求新的目标吧!”林锋在仙市古镇颇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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