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们现在再看看!现在这里还剩些什么!看看那破败的房屋!看看我们亲友的尸体,看看那烧焦的土地!再看看那早已荒芜的庄稼啊!兄弟们!你们看到了吗!我们的家,在流血,我们的土地在流血,我们的母亲在流血!没有了家人,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家...我们还有什么?我们已经一无所有!”凡明慷慨地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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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士兵们的眼中已经满是泪水,这时他们想到了自己的悲惨境地,想到了自己的家。
“朋友们!给我们造成这一切的是谁!是那些该死的领主们!是他们的懦弱,他们的自私,他们的贪婪和卑鄙,现在,我们的民族,伟大的罗多克,就要成为别人的奴隶!就要永远失去自由!你们甘心吗!”
“不甘心!不甘心”士兵们的声音响彻天空。
“那我们该怎么办!”
“赶走卑鄙的贵族!我们要自由!”
凡明拔出陌刀,指着天空大声地说:“勇士们!既然你们不甘心,那就让我们团结起更多的罗多克人!在我圣凡明的带领下!对已死去的先辈们发誓!”
随着凡明的动作,近卫们也拔出陌刀,被感染的士兵们也举起手中的武器,一齐跟着凡明发誓。
“我!圣凡明发誓,我将勇敢的拿起武器,今生誓要把邪恶的领主们赶出罗多克!建立一个自由的罗多克王国!从此不再被任何民族欺凌。”
士兵们跟着凡明大声的发誓,齐刷刷的声音让大地颤动。
“兄弟们,今天就让我们的敌人看看,谁说我们没有骑士便不能赢!从此以后,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罗多克的骑士,勇士们!来吧让他们看看我们的骑士之魂!勇士们!战斗吧!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为了自由!我们要战斗!要战斗!自由军团万岁!”士兵们用兵器敲击着身体或盔甲,这时自由军团独有的振奋方式。野蛮,但却充满力量。
凡明的鼓励,让士兵们激动,其实在平时的训练,已经让他们迫切的希望一战,现在便是他们发泄的时候。
“自由的罗多克王国!骑士之魂!”长枪兵中一个士兵激动的仰望天空,像是憧憬着什么。
“嗨!卡尔,多么让人振奋啊!圣凡明真是主赐给我们的恩典!”另一个士兵靠了他一下,满脸激动地对他说着“谁说不是呢!来吧兄弟!好好干,别给罗多克人丢脸!”卡尔晃了晃长枪坚定地说道。
“那是当然!哈哈!我罗哥特是不会输给你的!”
两人以这种方式互相激励着,他们是雷萨里特带来的一千农兵中的,本是同乡,因为已经没有了家人,所以便参军,在军队他们受到的尊重和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对凡明很是感激。
现在,凡明将长枪兵分为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一百人,而卡尔便是一小队队长,罗哥特是二小队队长。
站在山顶,忘着欢腾的士兵,凡明感慨地说:“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这次的战前演说,被后来的卡迪亚史学家称为是‘演说’,因为从这里开始,凡明便踏上了征服大陆的航程。
某山某路,“公爵大人!我们真的要用这点兵去进攻亚伦吗?那里可有整个罗多克最坚固的城墙啊!”一个贵族向身边的哥特拉斯公爵询问着,那声音不只是因为颠簸的山路还是因为害怕而颤抖不止。
“哼,你们这胆小鬼,若不是被那些可恶的斯瓦迪亚人消耗掉了我的一万大军,哪用得着你们。”哥特拉斯公爵心中忿忿地想着,但表面还是装出一副笑脸:“哈哈,我亲爱的里木斯克爵爷,看着吧,还没等我们到亚伦,那里的王室就已经吓得出海去了!到时候他们迎接还来不及呢!根本不用我们进攻!”
“奥!哈哈!那就好!那,一切就要靠公爵大人多多指点了!”贵族一脸谄媚地说着。
“哈哈!那是当然,只要我成功登基,你们都会得到厚赏的!”哥特阿斯公爵仍旧是一脸媚笑但心中却早已打算好了‘等我成了罗多克的王,你们就等着在地牢里跟老鼠享荣华富贵吧!’“公爵大人!前边出现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没有旗帜,现在正堵在路中间。”侦察兵来报告道。
“什么?哈哈,一百人也敢来挑衅,让我们去看看是哪个嫌命长的!”说着,公爵来到前方,此时看到一支长枪兵大约有百人,正成整齐的方阵,威武的站在前方。
而方阵后边,是一个身穿银甲,*棕马的骑士,虽看不清面孔,但却感受到他所散发的威武之气,那气质与方阵哑然一体。
“好一个银甲骑士!”哥特拉斯公爵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一看对方战场上所散发的气质,便知不是一个简单的货色。
“你是谁!识相的赶紧滚一边,老子对你这点人不感兴趣!”哥特拉斯公爵大声地质问着,声音中满是不屑。
“费什么话!他娘的老子就是来问你借狗头一用的!要么交头滚蛋,要么让我的勇士们教教你什么叫做战斗!”说话的正是身着银甲的凡明,语言中也尽是不在乎。
“什么!妈的,给我上,我要亲手宰了那个咋种!”哥特拉斯被凡明的话激怒(没办法,西方的战争就是不如东方,就连骂阵都逊一筹)
听到哥特拉斯的命令,三千罗多克军士向凡明冲去,三千人一齐奔动,那声音,震颤着山谷。
长枪方阵得士兵们看着黑压压的人流并没有害怕,反而是用长枪敲击着大地为自己鼓气,声音同样是响彻着山谷。
“勇士们!放下长枪!”
随着凡明的命令,长枪兵们端平长枪,瞬间便形成了一面坚实的长枪墙,明晃晃的枪头,像是死神的镰刀,正等待着饱饮鲜血。
军士们看到这样的阵型开始犹豫起来,这样密不透风的长枪阵,撞上就是个死!
哥特拉斯看到军士们停住了脚步便大声责令着:“快进攻!后退者砍掉脑袋喂秃鹫,砍掉那小子脑袋的,赏一千个第纳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些每天都想着发财的士兵们红着眼冲向方阵。
第一波冲来的军士毫无疑问的被扎成了筛子,后面的军士们踩着同班的尸体向前冲。
一个军士拿着鹤嘴锄飞身想躲过平端着的长枪,然后袭击没有长枪保护的士兵,但很不幸的是,第二排的长枪兵发现了他,瞬间,一根长枪穿破了他的肚子,将他挑在半空中。
由于长枪兵们的超长枪足有六米长,而军士们的鹤嘴锄只有半米,所以让军士去冲长枪兵阵,简直是送死。
逐渐,已经有两三百人死在了长枪之下,有的长枪上还挂着一些内脏和肠子,看得让人作呕。
这时,一个军士砍断了长枪,紧接着熟练的挥舞起鹤嘴锄,劈入一个长枪兵的脑袋,但随后也被四周桶来的长枪扎穿了身体。
看到这个军士的作法,越来越多的军士向他学习,渐渐的,被劈断长枪的长枪兵越来越多,不得已开始拔出短刀近身搏斗。
虽然长枪兵们练习过短刀搏斗,但哪能比得上专门近身搏斗的军士。
来到近处的军士发挥起高超的作战水平,越来越多的长枪兵被砍成两半,断肢残臂,满地都是。
看着渐渐不支的长枪兵,凡明不得不佩服军士作战的勇猛,和战斗技巧的熟练。
“前队变后队,撤退!我来殿后....”
“来吧孙子们!跟你外公过过招!”凡明骑马奔到撤退的长枪兵身后,陌刀出鞘,一刀下去,便有一个人头腾空而起。
对于杀人,凡明已经感觉是家常便饭,自从第一次在鲁迪村杀斯瓦迪亚人,到后来在山谷杀斯瓦迪亚骑士,这一切,只因为经受过那刻骨的悲痛之后的成长。
陌刀左右挥舞,不断有人头落地,鲜血如喷泉般从无头尸喷出,溅在战马上,将战马套着的白色鳞甲染成血红。
一个军士想要从马后砍断没有保护的马蹄,凡明发现时,暗道不妙,谁知,战马竟然特有灵性的抬起后蹄,把偷袭他的人踢得吐血。
“好样的!”凡明高兴地大叫,并且还不停下的挥舞陌刀。转身一刀,便夺去了三个生命。
渐渐地,凡明的周围已经倒了一圈尸体,军士们不敢再往前,凡明的凶狠已经在他们心里留下了黑影,说不定晚上睡觉都会做噩梦。
“哈哈!孙子们,有种的再来追你爷爷!”凡明回头看看已经跑远的长枪兵,便对着军士们挑衅一句,然后扬蹄而去。
“看什么!还不赶紧追今天决不能放过他!!”哥特拉斯公爵被气得已经忍无可忍,拔马便追去。军士们看到领头的都追了,也无可奈何地追去。
凡明已经带着长枪兵撤入山谷,哥特拉斯公爵领着剩下的两千七百多军士紧随其后。
就这么一追一逃,已经跑出去近一公里。
终于,在一个山谷的狭小地带,凡明停住了脚步,而哥特拉斯公爵也追到,看到凡明停住,以为是他已经没力气了,变放声大笑道:“哈哈!怎么!小子跑不动了?那就等着死吧!士兵们赏钱等着你们呢!给我杀!”
凡明看到还被蒙在鼓里的哥特拉斯,不禁鄙视的说道:“哈...无知的人”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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