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贿赂是一门学问

  长孙在皇宫里永远是最耀眼的凤凰,虽然有些老,却用永远是其它年轻的妃子需要仰视的存在,如果李二是太阳,月亮就只能是长孙。
  美人易老,将军白发这是时间法则在起作用,就算长孙依然美丽,在十几年连续生了五个孩子之后,难免的会让她骄人的身材走形,好在她不但美丽,智慧也是超一流的,在发现美貌并不足以凭致的时候,果断的走智慧的路线,从目前的状态看起来,不能不说智慧比美貌更加有用。
  据云烨所知,李二起码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和长孙在一起的,其他半个月还是被长孙撵出去没地方睡觉才随便找一个妃子睡一晚。
  长孙寝宫是云烨在后宫里唯一能够待的地方,如果去其它地方想去看看李二庞大的后妃群,立马就会有宦官站在面前目无表情的盯着你看,如果再不知好歹,他们尖利的嗓音就会传遍皇宫。
  太液池刚刚被三位皇子联手清理完毕,称得上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就是里面没什么鱼,偶尔有那么两三条红色的锦鲤出现,也是惊鸿一瞥,现在云家的池塘里反而有好多,前些日子还给书院运去了一些,书院里那些天杀的混蛋,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把满池塘的鱼,变成了烤鱼和鱼汤。
  不是没给他们肉吃,而是他们在和黄鼠学会烤鱼之后,总认为自己的手艺被埋没了,没地方显摆,抓两条鱼请同窗品尝一下也就成为了一种时尚,外面黑不溜秋的鱼有什么味道,丢不起那个人,只有书院池塘里的红色锦鲤,才是无上珍品。
  李二自从吃了云烨给他做的红烧鲤鱼以后。就对吃鲤鱼这件事不再禁止,虽然没有明说,官府现在看见商贩挑着鲤鱼叫卖,已经不管了。
  日头眼看就要偏西了,长孙还是没回来,厚厚的官服穿在身上,已经快要被汗水湿透了,靴子里汗津津的很滑。袜子也黏在脚上。很不舒服。
  看看四周,只有两个无精打采的宦官靠在门廊上打瞌睡,李泰把云烨扔在这里就跑的不见踪影,大概是找人去鉴定舍利子的真假,这家伙从来就不相信别人的话,总要自己求证过后。才会相信,这是书院给他养成的恶习,这辈子大概没希望改过来了。
  脱掉靴子。把袜子洗一洗,气味很恐怖,反正云烨是闭着气洗完的。把袜子晾在石头上,估计一柱香的功夫就会烤干,靴子翻开,跑跑味道,脚塞进水池子里。冰凉的清水拂过脚面,舒爽异常,脚的咸度可能很大,鱼都被吸引过来,围着脚打转,很享受这股味道。
  长孙一定是陪着李渊打麻将来着,李渊现在就指着麻将过日子呢,每天不打个十几圈就不舒服,效果斐然,自从有了麻将,他造人的速度终于减缓下来,两年才给李二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算是正常的增添速度,要不是麻将,将来还不知有几人称王,曹操的干了一辈子的功绩,在大唐也就和麻将一个档次。
  柳树下静悄悄的,也没人给送个垫子来,屁股在青石板上坐久了,容易得痔疮。堂堂侯爷在皇宫里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没看见宦官们正在给金水河里的那对千年王八搭防晒的棚子,新鲜的秋果子,整个的菜瓜,不停点的往里扔,甚至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肉,这让坐在石头上的帝国侯爷情何以堪啊。
  终于听见宦官那尖细的声音了,云烨赶紧窜起来,三两下穿好袜子,套好鞋子,把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调整到最佳位置,拍拍腮帮子,熙童的性命就看这张嘴了。如果说李二到现在都不知道有一个逆贼进了云府,这话打死云烨都不会相信。
  百骑司的新首脑听说是一位追随李二很久的皇宫供奉,这些变态的家伙,能力早在李二登基就显露无疑,一步一计,十步一杀着,阴险绝伦,狠毒无情,这种人不适合在朝为官,只适合养在深宫里当供奉,别的皇帝一般都把这种人在用完后就会砍掉,只有李二养在身边,一个都没杀。
  上回皇宫里摆家宴,云烨被李承乾硬拖了去,不知不觉多喝了两杯,就被那些老家伙问东问西,有好几次差点就要露馅,幸好他们听不明白云烨说的那些现代词汇,以为喝醉了在胡言乱语,要不然就麻烦了,找地方坐都喜欢找黑暗的地方坐的一群人啊,谁敢小觑。
  “大热天的你往皇宫里跑什么。”长孙看来赢钱了,情绪很好,见了云烨也没有再讽刺挖苦。
  “娘娘不知,寒舍最近从薄荷里提炼出一种油,听孙先生说对于妇人的皮肤极有好处,微臣听到有这妙处,就赶紧给娘娘送了过来,虽然娘娘用不着这些俗物,只是晚辈的一片心意,还请娘娘笑纳。”
  “哦?孙先生说有用,那本后倒要见识一下,薄荷一般用来提神醒脑,被用在这方面换是首次听闻。”从宫女手里接过小瓷瓶,打开软木瓶塞,左右晃一下,一股薄荷的清香就立刻弥漫开来。让人精神一振,这东西就是称心这段时间的心血结晶。
  这家伙现在再也不涂脂抹粉了,每日除了去香水作坊干活,就是在集市上窜来窜去的,小吃买了一大堆,恨不得连生菜都扑上去咬两口,开始不理解,后来听他说才知道,李元昌为了让这家伙遍体生香,不许他吃别的,只许吃一点米饭。然后就是吃各种花瓣,连花蕊都一起吃,这种日子持续了足足三年,所以现在恨不得立马把世间的所有食物都品尝一遍,现在特意把薄荷油榨了出来,就是为了在夏日里抹脸,让皮肤水润一些。
  “还不错,本后收下了,没事情的话就回去吧。”长孙收了礼,连缘由都不问就打算赶云烨出去,翻脸无情果然是皇家专利。
  云烨故意把大包裹往上提一提,只要长孙问起,自己就有足够的借口向她陈述熙童的事情,长孙的眼光果然被吸引过来,打量一下说:“有什么事情就说吧,用不着在我面前用欲擒故纵之计,如果事情重大,你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够你就给我试着。”
  最喜欢长孙的直接了,摊开包袱,把白熊皮露了出来,正要吹嘘一番,就厅长孙大怒的声音:“我当是什么好宝贝,原来是黑熊皮,你是在戏弄本后吗?”
  黑熊皮?这明明是白熊皮,怎么会成了黑熊皮,这两者有可比性吗?仔细看看,没错啊,是白熊皮,透明一样的白色,她干嘛说是黑熊皮?
  “娘娘,这是白熊皮,怎么可能会是黑熊皮?”云烨挠着脑袋看着长孙,这婆娘不会是想黑吃黑吧?
  长孙很疑惑,明明是黑熊皮,云烨干嘛说是白熊皮?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作假,难道是我今天麻将打多了眼花,可是仔细再看一眼,的确是黑熊皮。
  “花娘,你看看那是白熊皮,还是黑熊皮,”长孙对旁边站立的贴身宫女说。
  宫女犹豫了一下说:“娘娘,奴婢看到的是灰熊皮。”
  这句话把云烨和长孙都听得愣住了,云烨往旁边站了站再看地上的熊皮,果然变成了灰色,再往远了走,居然发现颜色越来越深,长孙也围着熊皮走来走去,她也发现近处看,熊皮是白的,远处看就是黑的,这是为何?
  云烨和长孙面面相觑百思不得其解,云烨若有所思的对长孙说:“娘娘,莫非这熊皮上的毛是透明的?靠在什么地方就会变换什么颜色?”
  经过证明,熊皮的确会变色,随着光线的明晦变化颜色会逐渐由白变成黑色,这是宝贝啊,长孙很喜欢这张熊皮,世间仅此一张啊。
  “礼物不错,算得上是稀世之宝,有什么事情就说吧,先说好,朝堂上的事情不行,那得陛下开口才行。”哪怕被熊皮迷惑了,长孙依然很有分寸,恪守自己的底线一步不让。
  当云烨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长孙的脸阴沉下来:“你确定田襄子已经死了?”
  “如果他能在那样严酷的条件下活下来,微臣无话可说,他的舍利子都要被青雀当成礼物敬献给陛下了,微臣认为十分可信,就算他活下来又如何,没有了爪牙,最多也是一个八十余岁的老人,怕他作甚。”给云烨信心的不是熙童的话,而是孙思邈的判断,在云烨和田襄子见面的地方,他发现田襄子有严重的肺疾,能活过一年就算命大,再结合熙童所述,云烨选择相信田襄子已经死了。
  “观音婢不用多想,田襄子的确死了,潞州的老巢已经人去楼空,人员星散,那些主要的魁首,去了漠北再也没有再出现,只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残余爬了回来,本来想看看他会去找谁,没想到他居然正大光明的去了蓝田侯府,还有一位皇子相陪,交谈甚欢,算你小子有眼色,没有糊涂,你可知百骑司已经在你家附近布网准备擒杀此人,顺便将你带回来问话,所以这张熊皮只能买你的小命,要想朕饶过那个残余,小子,再拿一张熊皮来换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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