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去明月山庄
“姐,看我的。乐文小说 章节更新最快”小渔忽然开口,嘴巴里吐出许多指甲大小的气泡,气泡对准跑窜的小狐狸飘去,波噔,贴在其中一只的脑袋上,结果唰一下,小狐狸的尖耳朵变远了,一声皮毛也暗淡许多,眼睛从细长改成圆溜溜。
狡黠不见了,样子有些蠢萌。
那小小的身子扛着重量不轻的包裹,走得摇摇晃晃,场面有些滑稽看得我忍不住噗哧笑出来。
结果引起了小家伙的警觉,全体身体一僵,忽然全员加速一下子就没了踪影。
小渔看着我,无声地摇摇头。
我有些尴尬地摸着鼻子,注意力朝楠木那边移去,不看不知道,那边已经没了蓝旗袍少妇的身影。我奇怪地起身,四处张望。
只见一阵尖促的笑声响起来,我蹙眉走近。声音是从楠树里面传出来的。仔细聆听,还有谁在那里说着话。
“咯咯,人类真是太愚蠢了。随便说什么都信。咯咯咯咯……什么狐仙大人,咯咯,好多金子银子珍珠啊,好喜欢……”
我的眉头挑起,对凑过来的小渔做了个手势,他很有默契地点头,手指一捏,嘴里吐出一个巨型泡泡把楠树整株都困在里面。
而我呢,则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苻纸用意念之火点燃后往楠树一丢,那笑声传出的地方顿时响起一声惨叫:“啊!”
一个矫捷的身影从树干里蹦出来,满地方乱窜:“好烫好烫好烫!哇哇哇哇——”
它跳到了我面前,和我大眼对小眼,下一秒它脸色一面,咻一下就跑了。只是整个周围都被小渔的气泡围住,一个圆圈的区域,它绕了一圈又回到我面前。
我气定神闲地走过去,手上已经放大的尘拂甩了甩,顿时一阵暖风吹去,把它脸上的毛发都捋了一遍。
“哇哇哇哇!”
尖叫不止。尾巴部分还带着一点火星,被风一吹,火势忽然窜大,一下子冒出一小簇火焰把它吓得四肢无力。扑通一下就跪倒在我面前:“女仙大人我错了!您饶了我吧!”
女仙大人,这样的高称从没有人或者鬼物叫过。这么一听,还挺过瘾的。我挑一下眉头,收了尘拂正要说话,忽然就见那家伙变了脸色。身体一缩,从大狐狸变成了瘦瘦的黄鼠狼,那件亮黄色的马甲尺寸太大,空荡荡挂在上头。
它厉声叫道:“臭婆娘,看爷爷我揍死你——”
锋利的爪子就压朝我挥舞而来,砰,一个水球砸到它脸上,阻止了它的进攻,它愣了愣:“什么东西?”
砰砰砰,砰砰砰。
水球连弹炮。无数发的攻击接踵而来,打得它无力招架。只能躺在地上缩成一团,吓得哇哇大叫:“大人,大人!我错了,饶了我吧!”
小渔从气泡外头进来,手上捏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水球,朝我抬一抬下巴:“姐,你说怎么办?要不要饶它?”
地上的身体动了动,我转了转眼珠子,低头问它:“老实回答我。你到底给那些女人完成心愿了没有?”
黄鼠狼扭动了几下,哼哼唧唧不肯回答,我眯起眼睛,对小渔下命令:“准备——”
“哇别!我说!其实。那些是障眼法啦。”
我有些不解:“障眼法?你是说,她们看见的都是假象,实际那些都没发生是吗?”
“没错。”它的小鼻子皱了皱,蠢蠢的脸上是不可一世的骄傲,“小伎俩而已啦,谁叫那些女人这么好骗。咯咯咯咯……”
我眯起眼睛,手势利落划下:“小渔。”
“好咧。”
咣当,超级大水球砸过去,喷涌而出源源不断的水流把黄鼠狼整个淹没在里面,它湿成了皱巴巴的一团砸浪潮里翻滚尖叫,不断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女仙大人!”
作为处罚,我让小渔足足给它“洗了”半小时的“澡”,才把它从里面解放出来。
浑身的皮毛粘着身上,那样子狼狈又显得恶心。我嫌恶地站在远处,嘱咐小渔:“你把它带上,我们去解除它布小的幻想。”
小渔玩得很尽兴,点头如蒜:“嗯嗯!嘻嘻。”
那黄鼠狼喝了一肚子的水,早就没了反抗能力,时不时肚子里咕噜几声,从圆圆的嘴巴里吐出几口浑浊的水。
找到蓝旗袍少妇和黄旗袍少妇,拎着黄鼠狼的脖颈给她们解除了咒语,清醒过来的两人皆是愣了愣,然后黄旗袍少妇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天杀的!他又出去找女人了!哇啊——这个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和离!”
蓝旗袍少妇的眼眶也红了:“不能生育的是我丈夫,而是他和婆婆居然瞒着我,让我内疚自卑这么久……我受不了了,这种婆家不要也罢!”
“呜呜……”
小渔:“……”
我:“……”
借由黄鼠狼的能力走出了幻象,又回到了晚霞东苑,凑巧的是杨瑶正好被经纪人送回来。看她脸颊泛着不自然的红润光芒,精神似乎还处在亢奋状态。
对了,差点忘了这个过气明星。
我踢了踢瘫软在地的黄鼠狼,问它:“杨瑶这情况是不是也是你搞得鬼?”
黄鼠狼气喘吁吁的,吃力地抬头辨别了一眼,忽然嗤笑出声,很是嘲笑地指着杨瑶说道:“我知道啊,这个戏子她不仅蠢还很贪心,求了我不下五次!五次诶!说要过人的美貌,还要有钱男人的爱慕,要观众缘,要火辣身材,要事业运!咯咯咯咯,有一次还让我给一个女星脸上长痔疮,咯咯咯咯……”
它笑得夸张,差点就把自己笑岔气。
我有些不耐烦地皱眉,小渔见状过去拎着它的脖颈扯着起来,恶狠狠道:“臭家伙,废话这么多干嘛,让你回答就回答!说,是不是你搞得鬼!”
黄鼠狼咽了咽口水,很懦夫地道:“是是我。”
“那现在给爷解除!”
“好好吧。”
几分钟后,在花园里发癫抱着柱子要跳钢管舞的杨瑶忽然一个激灵。安静下来,眼神迷茫地看着四周,嘴里喃喃道:“奇怪,我怎么在这里?我在干什么?”
“瑶瑶?”
杨瑶回头看着担忧不已的经纪人。很奇怪了:“刘姐,你怎么在这里?你找我有事?是有新的面试吗?”
一声熟悉的刘姐让经纪人欣喜万分,一把扑上去:“太好了,你回来了!瑶瑶!”
“什么回来了……我不明白……”
“我们回去再说……记住,等下我说完后不准激动。情况也不会再坏下去……只要撑过这段时间就好,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好……”
看着杨瑶迷茫的样子,我不由摇摇头。等她知道自己这段时间做下的这些事情,闹出的丑闻和笑话后,不知道会不会惭愧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姐,好累啊,我们回去吧。”
小渔趴在我肩膀上,脑袋耷拉着,似乎有些脱水的样子,我点头:“好。这就回去。”
说是累死了,开车回去的路上路过一家超市,这家伙耍赖撒娇硬是逼着我下车买了几大桶的冰淇淋带回去,才停止了各种胡闹。
到家已是凌晨两点。我洗漱完后,接到了明珠的电话。
电话里头无非是批判了一通我丢下她的行为,然后又花了一些时间讲述她为我物色了多少个优秀的男青年,只要我一个点头,半夜三点钟安排相亲也问题。
轰炸中我显得分外平静,到了后头,明珠小小的埋怨和不满也发泄完了。只剩下一些担忧:“小欢,你是不是还忘不了他。”
我一下子顿住。
多么熟悉的问题,想当初被程文剑抛弃后在家颓废了半年,明珠也是这样问过我。可是这一回不一样。我不是失恋。
我的喜欢甚至都没有说出口。
我拿着电话,久久没有说话,不知过了过久,那边叹息一声,轻轻挂了电话。
天花板就在我头顶,静静躺着仰头看着。神思却一点也凝聚不起来。
很久,我嘴角扬起一个单薄的笑容,身体翻转,拉起被子,闭上了眼睛。
早上,我是被持续不断打来的电话吵醒的。
迷迷糊糊地拿起电话:“喂。”
“宁欢。”
叶明朗?我矇眬的睡意消散一些,声音还有些沙哑:“哟,叶少爷怎么有空找我?有事?不会是你姐找你做说客吧……”
想到这个可能,我的声音立刻抬高一度:“我警告你好,别怪我不顾情意,惹急了我我可是会——”
“我脚受伤了。”
“……啊?”我傻了一下,“受伤?怎么弄的?你在哪里?”
叶明朗报出一个地址,以一副很正常的命令语气道:“你立刻过来接我吧,从你家到这里只要一个半小时,我给你100分钟,超过时间……你看着办。”
“喂,你这小子——”
嘟嘟。
嘿,这小王八蛋居然挂我电话。
我瞪着手里的手机,考虑要不要直接扔出去,客厅那头传来欢乐的哼歌声:“呜啦啦,冰淇淋好好吃……呜啦啦……”
是小渔。
现在才早上七点不到,这家伙起这么早干嘛。
我起床走到外头一瞧,只见他抱着一桶冰淇淋挖得正开心,视线移开一点,茶几边,沙发边,很随意地摆着几个空桶。
我的太阳穴忍不住抽痛起来。
昨天去超市一共买了五桶冰淇淋,从昨晚到现在这家伙居然解决了三桶!看他怀里抱着的那个,估计不出半小时也要阵亡了。
我:“……”
我扶着门框,只觉得脑袋疼得紧,想了想做出了决定,一边朝浴室走去,一边朝客厅吼着:“小渔,别吃了!”
含糊的反抗声:“为什么呀!”
“我们要出门!”
“……”一大口食物咽下去的声音,然后是模糊的应答,“哦……”
半小时后,高速。
灌了一大杯的浓缩黑咖啡,勉强能使我的眼皮不再打架,足够我提起精神开车。小渔捧着第五桶冰淇淋坐在副驾驶,大勺子下去又起来,粉色的冰淇淋很快就少了一大块。
咀嚼声有些大,但是我没有精神对付这个大胃王,只能由着他去。
这家伙吃着东西还有闲工夫说话:“姐,我们去哪里?”
“嗯,去明月山庄接一个臭小子。”
“哦。”
叶明朗说的地址是龙城有名的艺术家聚集地——明月山庄。明月山庄就算在全国也是有名气的,尤其叶氏引进了不少艺术项目,准备把明月山庄打造成一个中国的维也纳,要多高格调就多高格调。
有名的地方少不了名人,叶明朗去拜访的那个艺术家叫黄埔光,画得一手好画。当初做秘书时陪着叶明朗去看过画展,国外许多名家的名画他都没看在眼里,倒对黄埔光的一副水墨风景入迷了。
眼睛都移不开,那一刻他就像一个痴迷玩具的小孩子,平时身上那种傲慢和霸道的气质都隐藏起来,看着不知道多顺眼,多乖巧。
可惜,那么美好的画面就持续了三分钟,第四分钟的时候水墨风景画的主人黄埔光出现在画展。
叶明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频繁拜访黄埔光吧,希望买下他的话,更希望他出席叶家举办的名家会展,为会展带动一些人气。
我想了想,到现在为止少说也大半年了吧。叶明朗这小子的耐性真让我惊讶。
那个黄埔光能在财大气粗,个性又傲娇又难搞的叶公子持续骚扰下,竟然还没有举起投降。也很让人意外。
看来,艺术家都不是普通人啊。
周五的高速车流不多,马力全开后,在93分钟内我成功抵达了明月山庄,把车子停在地下车库后,我和小渔徒步上山。
是的,明月山庄建在半山腰。
当初就是这一点让叶明朗眼睛一亮,什么也不顾就是要买下这个地方,遭到房主拒绝后,他也不气不恼,不动声色地运筹帷幄三个月后,连带着明月山庄的那一整块地皮都成了叶家的地产。
这些都是私下里,明珠告诉我的,在一连串的败家子的负面评价过后,明珠借着醉意忍不住感叹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弟身体留着商人的血。
怪不得这么腹黑,当然这一点我没好意思跟她说。(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