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我去上京,你去王庭(3)

  在床上躺了几天,林成平就可以下地走路了,但是身子骨依旧虚弱,没走几步身上就已经虚汗淋淋。此时的大壮总会蹲在不远处,脑袋随着林成平的步伐一抬一落,一抬一落。
  赵凤看到老大的身子一天好过一天,心里高兴,也会顺手在厨房做给林平成的鸡汤中捞几块嫩肉尝尝鲜。每当大壮看到这种场景,总会幽怨的看赵凤一眼,好像和赵凤有深仇大恨似得。
  赵凤两根手指头捏着鲜嫩的鸡肉,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最后决定还是吃了吧!于是一仰头,一张嘴,吞了下去,再喝一口热茶,余味无穷,还不油腻,美啊。
  又过了几天,林成平已经可以出营帐了,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带着草原特有的味道,一览无余的地平线远方有一轮新出生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彰显着无穷生命力和活力。
  不少士兵看到林成平都报以真诚的微笑,然后微微弯腰表达自己的敬意。镇北军常年驻扎在草原之上,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已经或多或少接受了匈奴人的礼仪,比如弯腰表示敬意。
  林成平有些不习惯的弯腰回礼,整个镇北军能够受到弯腰礼节的不过夏侯大将军。将赵凤叫过来,林成平有些疑惑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赵凤眼神飘忽不定,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老大杀了阿骨打,立下了不世功劳。他们弯腰行礼也是应该的。”
  “应该个头!”林成平顺势踢了赵凤一脚,自己虽然斩杀了阿骨打,立了大功。镇北军士兵有些敬慕可以理解,但是弯腰行礼还不至于,“说,到底怎么回事?”
  赵凤轻巧躲过林成平一脚,讪讪一笑:“老大,我和兄弟们略带夸张和演义色彩传诵了您老伟大光荣的事迹。”赵凤识得大体,末了不忘拉上兄弟们一起垫背。其实镇北军大营里流传的林成平事迹都是赵凤一手编纂的。
  林成平微微皱眉:“什么事迹?”
  赵凤努努嘴,将林成平经历的事情以另一种角度进行了解读。
  从前,有一个命运艰苦。但是性格倔强的孩子,小时候家里遭遇了大火,瞬间变得穷困潦倒,剩下一个大姐和六个弟弟。一家大小望眼欲穿。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这个孩子身上。于是在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节,这个孩子一拍桌子决定参军加入镇北军,希望靠着微薄的俸禄来养活一大家子。从澶州到草原,整整三千里路,磨破了鞋子,干裂了嘴唇,湿润了眼眶,划破了衣服。
  别了。我的江南小镇、小桥流水,我来了。眼前的沙场征战,草原大漠。
  军营的日子是枯燥而且无趣的,一眼望去,只有草原,草原之后还是草原,青草幽幽,没有一棵中原的大树,没有一条的小溪。可是每月微薄的俸禄成了这个孩子的希望和寄托。日子一天又一天,这个从江南澶州来到草原的孩子逐渐长大,愈发的坚强,愈发的勇敢。
  右帐王庭南院大王阿骨打领兵叛乱,那阿骨打长得三丈有余,力大无穷,好似天上下来的修神罗刹,这个孩子临危受命,毫不畏惧,和那阿骨打大战三百回合,从白天打到黑夜,从晴天打到阴天,最后终于割下了对方的脑袋。
  林成平听完赵凤的叙说,脸色变得越来越精彩,燥热的不得了,好像如同吃了裹着糖稀的黄连一般,外面是甜的,可是一咬才知道里面是苦的:“赵凤,你讨打啊!”林成平举起拐杖就要打。…
  赵凤伸手接住林成平的拐杖,有些埋怨的说道:“老大,你先别打,我还没说完呢。”
  “还有?!”
  “当然,最精彩的在后面。”赵凤擦擦已经唾沫横飞的嘴巴,“杀了那阿骨打之后,这个孩子受了重伤,摇摇欲坠,在快晕过去的时候,喃喃了一句话:‘大姐、兄弟们,我想你们。’”赵凤意犹未尽的说完,好像将自己都感动的要哭了。
  林成平感觉浑身上下都沾上了初春时节草原上到处飞扬的蒲公英,痒的难受,自己咧咧嘴角,矫情两个字印入脑海。
  “老大,你这是什么表情?”赵凤问道,“如果你不愿意,我大不了以后不说就是了。”
  林成平低声咳嗽了一声,用极低极为含糊的声音说道:“多加些大姐的戏份。”然后扭头就走了。
  赵凤目瞪口呆,看着林成平渐渐远去背影,翻翻白眼:“让你装!”
  林成平没有回营帐休息,而是去了夏侯大将军的大帐,其实夏侯大将军已经命人传信若干次,要林成平来大帐。但是林成平一直拖着,因为他知道夏侯大将军的意思,林成平以往也立下过功劳,本应该升为校尉,但是林成平舍不得自己那五十人的小分队,所以拒绝了。
  如今林成平杀了阿骨打,这可是天大的功劳,不得不也不能不提拔林成平。
  走进大帐,林成平沉声说道:“镇北军三营五小队林成平拜见大将军。”
  面若重枣、唇若施脂的夏侯襄阳正站在一副巨大的地图前,认真仔细看着纵横交错的边境线,听到林成平的声音,并没有回头,而是问道:“阿骨打叛乱,右帐王庭势力受损,主动向后撤退一百里,表面上看似退了,实际上却是前进了。镇北军如果贸然前进,不但分散了兵力,而且会拖累补给线。以往右帐王庭时常骚扰边境,镇北军以严密的防线进可攻,退可守,但是战线延长之后,右帐王庭成了进可攻,退可守的一方,你怎么看?”
  草原平坦,一览无余,没有山川河流,不似中原那般地形复杂,所以镇北军军营里挂着的是地图,而不是沙盘。林成平拄着拐杖走到地图面前:“贸然推进不好,但是既然有了机会就应该把握住。成平建议可以逐次推进,循序渐进。将镇北军分为三批,层层向前推进,后方军队作为前方军队的补给线,而且不用镇北军往常用的全面推进,而是突击式的分批推进。虽然割裂了军队之间的联系,降低了集中调度,但是只要每一批军队首领指挥得当,遇到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和我的想法相同。”夏侯襄阳点点头:“成平,我这是第几次召见你了?”
  林成平微微低头:“第五次。”
  夏侯襄阳又是点点头,走到大帐中央,一丝阳光从大帐外照射进来,照射到这位久经沙场的大将军脸上,有着不一样的风采:“前四次你都用各种理由推脱了,这次还有什么理由?”
  “舍不得兄弟们!”林成平回答道。
  “哈哈,和前四次的理由一模一样啊,你就不能换一个。”夏侯襄阳回头望了一眼这位在镇北军正在崛起的年轻人,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林成平回答道:“这就是最真实的理由,成平不想欺骗大将军。”
  夏侯襄阳没有在此事上询问过多,而是开口问道:“成平,你知道这镇北军有多少营帐吗?”…
  林成平微微一愣,镇北军号称三十万,和西凉徐家军相仿,但是具体有多少营帐自己还真不知道。林成平心想这镇北军没有一个人知晓。
  “今天是一万三千五百六十二个。”夏侯襄阳吐出一个数字,好像讲述了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林成平微微惊讶。
  夏侯襄阳微微一笑:“成平,镇北军很大,人很多,每天面临生命危险,而一个小小的营帐就是他们的家,每天我都会命人去数一数镇北军有多少营帐,每少一个营帐,就说明少了一个家。家国天下,家国天下,家在国前面!”
  林成平心中震惊无语,对夏侯大将军的敬佩又多了几分,自己听过爱兵如子,也听过某些将军和士兵同吃同穿,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对自己讲过“家”这个字,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镇北军一直执行的一条规则:人人必须吃白面馒头。这是对人的尊重,这是夏侯大将军对镇北军。
  “成平,有人给我说过镇北军身后是中原那个大家,所以应该保护,可是在我心里,家指的是小家,一个又一个的小家,几间房屋,几块薄田,父母兄弟。”
  林成平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夏侯大将军的话语不像是一个将军所言,倒像是一个普通士兵的思想,加入镇北军并不是为了报效国家,而是为了保护一个小小的家。
  夏侯襄阳好像看穿了林成平心中所想:“成平,我经历过战乱,知晓战争的残酷,你家大姐所写《满江红》确实慷慨激昂,震耳发聩,中原文人喜爱,但是我却不喜,镇北军诸多将士也不喜。太过激昂,太过振奋,也就不是那么的真实。兴,苦的是百姓,亡,苦的还是百姓。一个国只有一个一个的小家兴盛了,这个国才是兴盛的。”
  说到这里,夏侯襄阳脸上突然露出某种感伤,如同经历了狂风暴雨一心回到家乡的行人,等自己历经艰难险阻真的回到家乡的时候,蓦然发现风雨已经摧毁了家乡:“成平,如果某一天镇北军全军覆灭,你会怎么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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