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多多的下落

  良辰美景应尽时,醒来已是百回身。
  苏酩怀抱身边的佳人,方才辗转反复,却是人间极乐。
  此刻调皮地缠绕着指尖的秀发,便说起了方才的正事:“你说要找多多演戏?这事可以考虑,我便去问问古潇好了。”
  “嗯,反正也是顺便问问,你若有心就去办吧。只是今晚……”姚雪雯忽然拉紧了苏酩的身子,竟说,“你可要好好陪我,不能始乱终弃。”
  “瞧你说的,我是那种人吗?”苏酩调皮地掀起被子,又再盖住两人,愉快地玩耍去了。
  ***
  转眼已是第二天,苏酩神清气爽地离开房间,却和众人碰面,不免被人开起玩笑。
  他是人逢喜事,倒也不在乎他人的羡慕,只问起了姚雪雯所提之事,要找多多帮忙出演影视剧。
  说起多多,这位柳承欢的死党,天玄界曾经的刀神,却是目前几位大能之中,唯一还没有恢复真身的同志。
  倒是也奇怪啊,最近都没他的消息,不知跑哪儿浪去了?
  大伙儿听了后,也是面面相觑,都觉得奇怪,一个个说没怎么跟他联系,多多好久都不来找他们玩了。
  最后问上了柳承欢,说你们俩是死党,就没点儿消息?
  柳承欢说:“嗯,我知道,但是不方便说。这事得问他自己。”
  随后神秘兮兮的,拿手机一通联系,谁知那边没聊几句,就断线了。
  当下生气说:“这家伙,也是重色轻友,跑回天玄界说要见幼时的青梅竹马?老子好心关怀你。怎么还给我下线了?”
  苏酩一看这是有内幕,果断严刑逼供,柳承欢才招了。
  上一回发布会大战。多多受了重伤,回来后送到死亡之渊。说是要找回肉身,也跟大家一样重新做人。
  但是这货却和拓跋桑交流后,表示要完成一个愿望,再恢复肉身。
  原来赵无我小时候有个青梅竹马的女孩,在他踏上修真路之前,就是很好的朋友,两人小屁孩时代,还曾经拉钩说将来长大了。赵无我要驾着五彩祥云,娶她过门当世上最美的新娘。
  可惜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今日早就成为刀神的赵无我,无意间找到昔日青梅竹马的下落,他就想过去看看对方。
  这话一说出来,苏酩他们就笑了,敢情是为了初恋那美好的回忆啊?
  刀神多多果然是个多情种,但人家是不是都成老人家了,搞不好儿孙都满堂了。你还要去搅和吗?
  况且需要这么着急吗,不能得变回本人了,再去见面不更合适?
  柳承欢却叹气了:“你们是不知道。那位姑娘已经是六十的高龄,虽然在咱们修士来说不算老,但是她天生体弱,貌似也没几天活头了。
  所以,多多只想多陪她一些时日。”
  听到这里,大家一阵唏嘘,苏酩却更感好奇了。
  如此,我倒要去看看了,没准能给多多帮个忙。
  他果断也上去异界群。要找多多出来,咱们私下聊聊。
  但是多多的账号。一直在下线的状态,他就是不出来。
  大伙儿看轮番轰炸。你都不出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当然这都是借口,有人就想去看个热闹,于是果断石头剪子布,选出了几个代表,去异界慰问一下。
  作为获胜者之一的苏酩,还有柳承欢跟凌妙儿三人组,正式穿越时空,来到了死亡之渊。
  拓跋桑正和徒弟忙着整理空间里的杂务,一看三位不速之客到了,却纳闷了:“说你们怎么有心思,来这儿做客了?是不是,又有什么麻烦?”
  “没有,我们听说多多去了天玄界,想来看看怎么回事?”
  柳承欢笑着打趣,“那小子居然去找青梅竹马了,果然是狗狗情深啊?”
  “别闹,说得你不羡慕似得。”苏酩白了他一眼,正要问拓跋桑能否送他们去目的地,给多多一个惊喜。
  谁知一旁却有个杀气腾腾的家伙,突然扑了过来,直接把他和柳承欢给搂住了。
  当时两人脖子被勒得快喘不过气来,身旁一个贱兮兮的小子说话:“苏酩、老柳,你们舍得来看我了?”
  我去,这个声音分明是滚滚的,但是你丫已经变成人了?
  苏酩使了七分功力,轻松解开滚滚的擒拿手,剩下柳承欢还在挣扎。
  “别逗,我们来办正事的。你个臭滚滚,都变成人了,还这么不靠谱?”
  滚滚这才松开手,笑说:“哈哈,玩玩吗。谁让咱们关系好?”
  “放手,你个死滚滚!”柳承欢揉着脖子,怒吼道,“真是没规矩,信不信我分分钟砍了你?”
  滚滚却嘿嘿笑着,不当回事:“生什么气?还有,我改名字了,以后记得叫我新名字。”
  “什么名?”苏酩纳闷,一个熊猫你要叫什么?
  滚滚很牛逼地说:“沃德天·维森莫·拉莫帅·帅德布耀布耀德,够帅吧!”
  苏酩和柳承欢齐齐对望一眼,差点儿啐他一脸,你就装吧?
  然后无视了滚滚的卖萌,继续和拓跋桑谈正事。
  不过找多多的事并不难,很快拓跋桑锁定目标,准备将他们三人传送过去。
  只是为了不打破天玄界的平衡,告诫三人到了地方不可随意乱来,而且给他们的时间只有三天。
  三天,过去打个尖,弄个三天两夜的旅行也差不多了。
  苏酩准备好摄像机,心说没事拍点儿风土人情,也许下一集的《僵尸道长》又有题材了?
  ***
  此刻,天玄界凡间,寂静的四平镇上。
  一位头发花白,还保留着年青时雍容模样的女子,正端坐在夕阳下,静静望着街的远方。
  眼神中,似有几许平淡,却空洞得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只是,身边多了一只金色的狗狗,默默地趴在身边,一动不动。
  狗狗来的日子,已经有好几天,每一天都会在女人身旁卧着,像是在乞食,又像是在讨好。
  女人的摊位,摆了已有许多年,从青葱年华到容颜已老,始终卖着自家酿的女儿红。
  那是当初她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秘方,一直陪伴着送走了夫君,也送走了长大的儿女。
  前些年,参军的儿子终于归来,听说是立了功勋,还当上不大不小的校尉,让她好是欢喜了一阵。
  仿佛枯燥的人生,再度有了意义,女人卖得酒也好了许多,镇上的人都喜欢来品尝一下,沾沾她家的喜气。
  然而好景不长,又从那一天起,儿子带兵上山说是要为民除害,打掉附近为恶的虎妖,却再也回不来了。
  很多人说,女人的儿子死了被吃掉了,因为那是一头成了精的妖虎,凡人又怎能对抗?
  但是女人不相信,她日复一日酿着以前的女儿红,在街头等着有一天,或许会归来的儿子。
  直到这只奇怪的狗狗出现,它喜欢静静地趴在女人身边,静静地陪她看着夕阳,有时也会喝上一口女儿红,却不肯离开。
  女人还亲切地给他取了名字叫鸿儿,那是女人儿子的名字,也是她记忆中忘不了的那个人的小名。
  她不知道,身旁的狗狗,就是那个曾经的鸿哥哥。
  赵无我来到这个镇上,已有十日。
  他找到了曾经幼时的玩伴,然而却已沧海桑田,辨认不出彼此的模样。
  “阿倩,你还记得我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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