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后来,这只狸猫就回妖界修行了,不知为什么,好像忽然开窍了,进步很大。后来妖皇就让它作了狸猫族的王。
  有一天,这只狸猫听说了小齐的消息:他劳累成疾而死。他死后,他的郡都被灭了。后来就成了蜡郡,由蜡郡王管事。
  ——“这也跟我没关系了。”这只狸猫想。
  有一种病,生过一次,终身免疫。它再也不会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烦心。菊长老很高兴,说早就看出它的潜力,总算不负他苦心。他什么苦心?这只狸猫很茫然。
  这只狸猫仍然不争气,最后还是到人间来,想看看小齐的墓,结果、结果竟然掉到愚蠢人类的罗网里,还要自陈故事……
  “……都是我不小心!还要把我的事讲给你们听!”狸猫搭拉着耳朵,这么怨念。
  “不怪你不小心。”曼殊笑道。
  “我是不小心啊。”狸猫坚持。
  “就算你小心,一样会被她抓的。”晨風向狸猫解释。
  “哼?!”狸猫道,“我不信。”
  曼殊耸耸肩。随便它爱信不信。
  “——我,不,信哦!”狸猫继续大声道。
  晨風含笑看曼殊。曼殊忍笑,故意一个都不看他们。
  “不信,不信!”狸猫摇着胡须,拼命瞄着曼殊。
  曼殊实在忍不住笑,噗哧一声道:“好吧好吧!怎么才能让你相信呢?”
  狸猫赶紧道:“我要是不大意,你肯定抓不住我!现在你把我困在网里,算什么本事!”
  曼殊本来就不需要它承认什么本事,不过逗着它玩儿,就道:“好。那我把你放出来,你再打一次,就知道了。”
  “好!”狸猫大喜。
  其实它能到人间,上次是借了妖皇的缝隙,这次则是曼殊扒缝隙,它才能出来的。它的本事跟曼殊比起来,差得远了!
  曼殊一笑,就把网解开。晨風从容的收了网,让到一边。
  那狸猫一看果然出了束缚,大喜!叭的摇起尾巴来,把日光像篝火一样打散,登时打起一蓬火焰闪闪的光星,迎头照脸的朝曼殊打去,爪缝间又撕出一丝光,化作青芒,疾取曼殊胸腹要害,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凌厉至极点。它也知道曼殊的厉害,故抢先全力出手,毫不留情。
  曼殊笑着,双手玄铁戟扬起,像一片乌云般发动反击,忽然间那狸猫不但失去攻击的目标,玄铁戟卷起的劲气更激得火星掉头反射回来。它心叫不妙,忙往后疾退,暗暗吃惊:也知道曼殊是厉害的,没想到厉害至如此地步。
  曼殊叫声好,乘势追击,疾冲而前,玄铁戟舞个圈势,如影附形地直击狸猫。“嘶,嘶,嘶!”劲风与光影交击。狸猫吓疯了,舞得光影大盛,化作漫空剑雨,往这可怕的对手挥打过去。
  若是平常对手,现在只能退了。曼殊却又叫了声好,没有退避,更没有以玄铁戟封挡,头轻轻一摇,长发扬起,也剪了光!
  她剪的光丝丝入扣、扣进狸猫剪的光中!
  狸猫好像被千斤重锤击个正着,差点摔倒,体内则经脉欲裂,难受到极点,知道生死存亡,就系在此刻,忙勉力提起真气,借势急旋开去,尾巴甩起来,把日光裁作游遍全身的青虹剑气,作出严密防御。
  曼殊抿嘴一笑,腾身而起,飞临狸猫头上,玄铁戟无孔不入,无隙不寻的往狸猫狂攻猛打。狸猫已借旋转的势子化去侵体的气劲,见曼殊的战略高明至此,心叫厉害,甩尾往上反击。
  “嚓嚓啦啦”气劲交碰的声音响个不停,曼殊在燕飞头顶上不断起落,燕飞则施尽浑身解数应付。这可怕对手令它疲于奔命、排山倒海的攻势,不断退却。猛然它想起来,晨風还在旁边呢!吓出它一身冷汗,生怕跌到晨風面前,自投罗网。
  再看一眼,晨風平和的微微笑,像在笑话它想得太多了。他根本没有兴趣帮忙曼殊抓它。曼殊一个人就尽够啦!他才不要出手呢!
  曼殊招招贯透奇妙的劲道,却又忽轻忽重,变化无方,似乎可以把狸猫钉死在地上了,又放它一马。这简直是七擒孟获的节奏!狸猫也知道彼此之间本事相差太大了,但是仍然没有投降。
  “砰!”曼殊凌空一个翻腾,以右脚重重踢进狸猫的光芒中。无可抗御的劲力袭体而来,狸猫关节酸麻疼痛,给踢得踉跄跌退。曼殊再一个翻腾,从半空落下来。狸猫也终于立定,“哗”的一声喷出一小口鲜血。
  晨風神色微动。
  曼殊玄铁戟遥指狸猫,黑发飘动,戟尖放出清亮光芒,笼罩向狸猫。狸猫根本无从躲起,心头一黯,想着:这下完了!要死了!
  结果它却觉得全身一阵轻松,吐血的伤被治好了!曼殊道:“还要再打过吗?”
  完全像大人逗小孩子玩!
  这还打个屁啊!
  狸猫心力交瘁,放弃了:“不打了!”
  不打就好。不打就可以说说话了。晨風请问狸猫,到人间到底是干什么来的?狸猫说想去扒小齐的坟墓。
  “干嘛要去扒坟?”曼殊问。
  “我生他的气!”狸猫嘟着嘴。
  “不是早多少年前的事了吗?”曼殊道。
  “我现在越想越气不行啊!”狸猫真是越说越来气。
  晨風给曼殊一个眼神。曼殊举起双手:好好!她不会说话!她跟人说话老是说僵!那就请他老人家上阵吧!再给狸猫捋捋顺毛。
  她退下,晨風上场了。他问狸猫:“可是,那不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吗?”
  咦咦!说的话不是跟曼殊一毛一样吗!可是你别说,话跟话还真是不一样的。哪怕用的字一样,但语气什么的就是不同的。人说话啊,意思从来不局限于字面本身。那音调、神情、甚至语境,才是最重要的!不信,你试试一声:“讨厌!”会有多少种区别。
  曼殊一说话,狸猫就冒火。晨風一说话,狸猫的毛就被捋下去了,瘪塌塌趴在地上说:“可是我……我就是很生气嘛。”
  这话说得跟“他讨厌”一样,那情感就是已经非常复杂了。
  晨風道:“讨厌他没有回应你的感情,没有能跟你一起开心的走一路吧?”
  狸猫没有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
  “好,”晨風伸手给它,“我跟你一起去吧。”
  狸猫就跟晨風同去。曼殊在缝隙这里继续坐镇,而风灵州呢,松华跟阿石已经入驻。刚过去没多久,就出了个事儿:流郡跟缇郡要联姻,结果公主失踪!
  只有州皇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原则上来说。不过后来大家也不是那么严格了。很多郡媛、城媛,家里关系搞得好,州里就封个公主。再后来,即使没封,人家说不定也尊称个公主,就好像本来有诰命的女人才能被称为夫人,后来平常人碰见,不管有没有诰命,也先尊称个夫人,这是尊称之****的结果,也不好说得。
  总之这位其实不是公主的公主,名为逸夜,要嫁的是缇郡的缇宝宝。
  长辈们对这门亲事寄望很高。哪里想到逸夜说失踪就失踪了!这太可怕了!一定是有阴谋!
  ……呃,虽然想起秀瑟城城姬对于婚姻的抗拒,再想想缇宝宝这副德性,松华觉得这也不一定是人家的阴谋。说不定也有可能是逸夜公主自己太讨厌缇宝宝了,所以才跑了呢?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两家还是全力的寻找她了。而且,他们真的发现了血!
  血!不是一点点血,而是整整一堡的血!
  那座小城堡出现在搜捕者的眼前时,他们就觉得不对了。寻常这种时候,这种城堡应该点灯了。而且应该有炊烟。而且应该有人的声音。有母亲叫孩子回家吃饭、老师傅喝叱小伙计、大姑娘衣袂擦过古墙角、鸟儿在枝头磨嘴,那一切的声音。
  今天不但没有灯光,连鸟儿好像都消失了,只有几只迟钝的虫子,还在低低切切的叫。
  这一队搜捕者来自采晨家,名为暮青。他眼神一眯。
  这城堡属中小型的坞堡,建有望楼,堡墙上还筑有雉堞,本来应该是一个靠高墙围护的武装自卫单位,自给自足,烟火相接,千户人家在堡内比邻而居。不过那像是很久前的事,如今已人去堡空,只有黑乎乎的门洞,似在默默控诉老天爷加诸它身上的苦难。
  可是堡墙并没有被横生的野蔓攀噬。不久之前还有人在这里打扫卫生。这城堡被废弃是不久前的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暮青加快脚步,武士们跟上。他们窜到坞堡的入口处,探头一看,目光扫处,三个人倒毙接连出口的主街上,像给人摆布过般分别隔开丈许,最接近他的尸体清楚地显示头盖骨被人硬生生抓碎,如此爪劲,确是骇人听闻。
  越往里走,情景越是触目惊心。有人杀空了这一整个堡垒!
  采晨家已经努力追这凶手,但是并不成功。他们找到充分的证据,是凶手劫持了逸夜公主。
  松华对这证据很感兴趣。
  竟然是逸夜公主身怀奇宝,乃是一颗龙珠,是从前的奇遇所得。那奇遇说来话长,这里暂且不表,但那颗珠子对于女子来说其实没什么用。对雄性才有巨大的提升修行的作用,简直是点铁成金。这颗珠子本来应该是逸夜公主带给缇宝宝的嫁妆。但是采晨家发现,那凶手发挥了龙珠的力量!
  松华进一步得到情报:这珠子不是谁想用、想用、想用就能用的!这颗珠子已经跟逸夜公主结合了。如果不是公主自愿,别人是没法用的!
  听了这个情报,松华只有一个判断:逸夜公主喜欢这个凶手,所以跟他私奔了。
  采晨家就是怕人家都这么想,所以他们迫切需要找明真相!他们相信逸夜绝不是私奔!因为他们知道,逸夜跟缇宝宝是真爱!
  外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一场政治联姻。毕竟缇女王能力惊人,短短时间把缇城又重新发展成缇郡,前途无量,采晨家却正式微,跟缇郡联姻是很有好处的——好吧这确实是一场政治联姻,但前提是,逸夜确实喜欢缇宝宝!因为缇女王确实能干,缇宝宝在她的调教之下,也越来越像个人样了,虽然还是有点纨绔的气质……好吧!其实逸夜也是个很纨绔的公主!这两个,就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如果不是逸夜自己喜欢缇宝宝,采晨家是绝对不会逼她的。
  那么问题来了,采晨家都很清楚逸夜的小性子,喜欢一个人是不容易的。既然喜欢了,又怎么会轻易放手呢?又怎么会突然把龙珠给了别人呢?
  难怪他们特别担心了!
  他们既然自己没法解决这个事儿,只好请外援。这正是松华他们笼络采晨、乃至缇家的好时候。
  “交给你了。”阿石对松华道。
  “放心吧!”松华信心满满。
  “如果真的是逸夜公主自己把龙珠交给那凶手的,你怎么办?”阿石问。
  “既然采晨家这么有信心……”松华摸摸鼻子,“就先相信他们吧。实在不行,如果那公主真的跟凶手有私情。采晨家想遮掩的话,那更好。有丑事捏在我们手里,他们就更加要听我们的了。”
  阿石也笑了,道:“缇宝宝不参加行动?”
  “哼,他!”松华耸耸肩,嗤笑。就算他真的很想参加,缇女王也太在乎他,不会允许的。何况他也没有那么积极的要冒险寻找拯救逸夜吧!就算逸夜是他的未婚妻。就算据说他也很喜欢逸夜,但是他们反正已经出钱出人了。贵族的观念:能够花钱派人去做的事,就不自己动手了。只有如厕、入浴、进食这些事,才没奈何要亲自办呢!
  总之松华接了这个任务,并且果然钉住了那个凶手。那凶手被他撩得炸了毛,一路狂追他,奔至颖水东岸,长流的河水在月照下波光粼粼、闪烁生辉,岸上的林木投影河上,虚实对比,更是疑幻疑真,却不见松华的影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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