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大厦将倾

  武飞这两天心情很差,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不管自己在做什么事,都好像有人在盯着,换句话说,不论自己要做什么,总有人比自己快一步,这种情况,倒像是有人在对自己进行商业狙击。
  武飞在业内被人称为做狗做成精,这对武飞来说不是什么贬义词,武飞反而自认为算是褒义词,只要这个外号还在,就没人不怕自己,因为生意人最怕的就是疯狗。
  但是武飞这次有点头疼,因为他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无从下口。
  香江某地。
  鹏云走到魏千翔身边,“少爷,棋已经都下好,只能最后一步了。”
  魏千翔摇摇头,“还不够,要么不动,要么就一网打尽。”
  鹏云皱眉道:“您的意思是要把梁家也一并囊括?”
  “对。”
  “他们两家实力不弱,要挨个扳倒容易,一齐扳倒却不简单。”
  “简单的事我不喜欢。”
  ······
  ······
  《英雄》片场。
  无名练剑以来,一直将长空、残剑、飞雪设为大敌。如今剑已出,破一人;剑如发动,便势不能歇!他一直秘密收集着关於长空、残剑、飞雪的点滴消息。他在出剑之前,需要仔细了解敌人!
  如今,他收集的消息中,又多了重要一条。
  长空的铜矛底端,刻着一个小小的字:
  临。
  临是一个城。
  一个赵国小城。
  一般人都不晓得,但无名却知道。
  他立即将这个字与已经掌握的消息相联系。
  於是他默默出发,带着剑,背着装有长空铜矛的漆盒,并乔装打扮,装成赵人。
  他到达了临。
  他站在临城巷中,这城池实在很小,连像样的城墙都没有!
  家家户户,一片死寂,破布残絮在风中飞旋,游移在街道。
  四处屋门紧闭,不见任何痕迹!
  正如长空所说,秦国即将攻赵,战争将爆发,所以百姓都已逃散!
  无名目光往前,落到一座高台突起的建
  上。白色馆门,用篆体写着一个巨大的「书」字,那是一座书馆,授人书法。
  无名知道,这里是刺客残剑与飞雪的所在了!
  叁、残剑传说
  红色,强烈、动
  的红!与无名见惯的秦国黑色调不同。墙上悬挂着各式小篆书体和毛笔,古色古香。檀香在燃烧,缭绕的烟雾与墨迹的芳香相混合,有一种独特、扑朔的气息!
  无名进了书馆。
  他有些意外,战争在即,馆中叁百弟子,竟无一人撤退。与城中凄清、压抑、荒凉的气氛不同,这里挥毫练习的气氛却甚为浓烈!
  无名求见老馆主。
  无名伏在草席上,深深行礼。老馆主须发皆白,眼睛微闭,端坐在几案前,像看不见。
  无名起身跪坐,又将一方玉璧缓缓置於几案上,是为礼。
  老馆主漠然发问:「兵祸之时,旁人避恐不及,客人为何此时前来?你是何人?」
  无名说:「在下赵国易县人,先父临终留下遗愿,求贵馆一幅字。」
  老馆主:「客人竟不怕秦国大军,想陪书馆玉石俱焚?」
  老馆主不看无名,异常冷淡,无名却愈谦恭。
  无名:「先父遗愿,不敢有违。」
  说着,无名又深深俯下身。老馆主终於叹息!
  老馆主:「今日,是书馆最後一日了!求何人之字?」
  无名抬头。
  无名:「求高山先生!」
  无名知道,残剑与飞雪平素化名高山流水。
  老馆主唤来一名弟子,让弟子带无名去见高山先生。
  书馆的格局很复杂:四周有长长红色的走廊,走廊旁是一间间悬挂竹篾门檐的书室,当中是巨大的空间,摆着数百张几案,叁百名红衣弟子正端跪持笔,在安静练习。
  无名从走廊穿过时,冷酷的他,心中居然有一丝紧张!
  因为他已深入敌穴,逼近大敌!
  十年来,他已听过太多残剑和飞雪的事情,尤其是残剑!
  刺客残剑,使的是一柄剑,人叫残剑,剑也叫残剑!
  残剑的剑法,据说已震烁古今,剑人合一!
  他虽被天下刺客所推崇,但更为天下剑客所景仰!
  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残剑,那他就肯定不配当剑客!
  战国大乱,是盛为剑客的时代──叁人行,其中至少有一名剑客!
  但若叁名剑客同行,他们必然谈论残剑!
  谈论什麽──谈残剑的成长、他剑法的悟成,自然还有那柄传奇之剑!
  因此无名知道残剑的许多事,知道残剑许多特别的痴迷──
  如果说,名气略逊於残剑的大刺客长空是刺神、矛神、刺痴──
  那残剑不仅同样是刺神、剑神、刺痴──还是剑痴、情痴、书痴──
  书痴,是残剑酷爱书法。
  人们都说,残剑的剑法是从一套书法中悟出。
  所以,他的剑法才与众不同,难以模仿,难以捉摸,难以击败──
  所以,残剑才会栖身在这家书馆──
  所以,无名若想击败残剑,才必须来这里求字,先看看残剑书法即剑法中的奥妙!
  四、续残剑传说
  赵国多侠客,英雄出少年。
  残剑是赵国人。
  无名掌握的残剑材料如下──
  残剑与秦王同年同月生,一个是秦国的王,一个是赵国最杰出的侠客。
  侠客的概念很宽泛,匆匆人生,犹如过客,但若精於一行,过客便可成为剑客、刺客。比如长空化手为矛,十年谋刺秦王,便是刺客中之一代枭杰,是大刺客!
  而残剑不仅是剑客、刺客,更是侠客。
  侠客包涵了剑客与刺客的内容。
  也就是说,一个人或许能成为大刺客、大剑客,但却未必算得上侠客。
  什麽是侠客?路见不平、拔剑相肋、行侠仗义?
  有两种侠:游侠和死士。
  游侠就是居无定所的侠,无家无国,浪迹天涯,沿途就路见不平拔剑相助行侠仗义。所谓行侠仗义,多麽锄恶扬善劫富济贫之类,这类侠客很豪放,也很不羁浪漫。
  就像夜空中的流星,如果社会黑暗,他们掠过时的光芒会很醒目。
  游侠最大的特点是,他们选择这种生涯,更多为自己的快乐,流浪就是诱惑,是人生最大快乐,至於途中行侠仗义,是快乐中的一种点缀,他们是无政府主义者,不能对他们要求过多。
  另一种侠,死士──不一样:
  死士是恒星;
  死士永远坚守,默默发光。
  这光也许不强,但只要他们不死,便一直会在原地坚忍不熄!
  这光是一种理念。
  所谓为国家、为天下、为正义!
  有时候,正义会超过国家的局限,这是为侠之大者!
  大侠!
  战国时代,国家纷争,侠客便也辈出,涉足到国家争斗中。
  战国七雄,秦、赵、韩、魏、燕、齐、楚。除秦之外,赵、魏、齐、楚四国较强。
  这四个国家除了军队,还用贵族做领袖,各结成四个小集团,与秦国抗衡。
  赵有平原君,是赵王弟弟,门下有门客四千;
  魏有信陵君,是魏王弟弟,门下有门客叁千;
  齐有孟尝君,是大贵族,门下有门客叁千;
  楚有春申君,是大贵族,门下有门客叁千;
  与四个集团对抗的是吕不韦集团,吕不韦任秦国相国後,也竭力招揽人才,给予优厚款待,终於也有门客叁千人。
  门客集团中,包罗万象,什麽人都有,小偷、力士、会学鸡叫的、能写文章的、巧言善辩的、擅做间谍的。因为各国战争,残忍肮脏血腥,不择手段,当然什麽才能都需要。
  当然也包括──侠客!
  堪为死士的侠客!
  公元前二六○年,秦国派出大将白起攻打赵国,在长平大破赵军,坑杀赵国投降士兵四十五万。
  秦国与赵国相邻,两国战争通常都非常惨烈!
  公元前二五七年,秦国大军又包围赵国首都邯郸,赵国危在旦夕,即将毁灭!
  於是,各个集团中的侠客纷纷出动,援手救赵!
  他们要阻止这场血腥战争!
  赵国的侠客叫毛遂,他给後人留下了一个叫「毛遂自荐」的成语,侠客辈出,那时的成语也辈出。
  魏国的侠客叫侯嬴,是一个普通看门人。
  侯嬴有一个朋友叫朱亥,是一个杀猪的。
  但侯嬴和朱亥,是当时最好的侠客!
  侯嬴有一柄剑,沉重黝黑,剑头折断,曾饮无数敌血,色泽暗若深渊,威然有山岳之风!
  後来这柄剑名气极大──
  侯嬴已经很老了──
  他已经七十岁,他曾经是一名游侠,带着一柄剑,四处飘泊,藉藉无名。他没有名气,是因为他恪守游侠的信念,锄暴安良,从不留名。他杀过许多人,经历过许多恶斗。他的剑在一次激战中拚断,他终於对游侠的生涯厌倦,在老年彻底隐姓埋名,回魏国首都,做了东城夷门看门人。
  老人很安静,只偶尔静静地抚摸断剑──
  因为他做了一辈子侠,却觉得未得到侠的真谛──
  他需要安静,领悟──
  但有人不愿让他安静──
  魏国的门客集团首领:信陵君。
  信陵君是一个搞政治的,需要各种人才。信陵君手下已经有叁千门客,但门客中居然没有一个像样的侠客。信陵君打听到侯嬴是侠客,便亲自登门拜访。
  信陵君带去很多财物,但侯嬴不接受。
  「士为知己者死,但不会为财物死。」侯嬴说。
  真正的侠客也叫士,士是一种精神。
  精神无价。
  信陵君於是再大宴宾客,待客人们坐定後,坐马车去请侯嬴。信陵君空出马车左边尊贵的位置,侯嬴冷冷上车,信陵君愈发恭敬。侯嬴说:「我有个朋友在街上屠坊里,想委屈您的马车,让我去看看他。」信陵君亲自驾车,到了屠坊,侯嬴下车去见朱亥,去了很久,信陵君一直持为耐心等候。
  侯嬴出来说:「我去访问的屠夫朱亥,是一个死士啊!只是不被人了解,所以才隐居在屠坊里。」
  不久,秦国和赵国爆发战争,秦国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五万,包围赵国首都邯郸。
  赵国集团领袖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
  那是惊心动魄的时刻,平原君先带门客毛遂去楚国求救,毛遂挺身而出,胁迫楚王,楚王同意出兵救赵。但秦军势大,仅有殿
  增援还不够,所以平原君希望信陵君也帮忙。
  信陵君没有军队,只有叁千门客。
  但信陵君很重朋友,他是平原君的朋友。信陵君於是凑起一百多辆马车,带上愿意赴死的门客一同上车,准备去与秦军死战。
  信陵君向侯嬴辞行,侯嬴说:「公子,您去吧,我已经老了。」
  信陵君走了几里路,觉得心里不痛快,自言自语:「我对先生够周到了,天下没有谁不知道,现在我要去死,他竟没有话告诉我?」信陵君越想越不对头,又调转马车回头。
  侯嬴看到信陵君,微微一笑说:「我知道您会回来的。」
  侯羸於是道:
  「您一直努力与我结交,我却对您冷淡,这是因为士为知己者死,但人生知己难求,需要心意相通。现在您不惜性命,愿去救赵,既为您的朋友平原君,也为拯救赵国百姓。我觉得您做到这些,可谓是我的知己了!我愿为您献策。」
  侯嬴於是献策──
  ······
  ······
  陈歌躺在片场,看着天空。
  《英雄》已经到了侯嬴献策的时候。
  不知道,魏千翔走到了哪一步,自己还有多久的日子,像现在这样好好拍电影?
  陕科大。
  梁太伟开车从陕科大出来,刚刚把他的现任女友送回学校,虽然他现在已经毕业,但是要开车出入陕科大还是很容易。
  梁太伟紧皱眉头。
  刚才父亲梁飞宇给他打电话,说家里出了点事,要他立刻回去。
  这段时间,好像家里一直不是很顺,听父亲的意思,似乎有人在下绊子。
  梁太伟开车走在路上,不知怎地,胡思乱想间忽然想到某个人,某个一旦想起就让他咬牙切齿的人。
  呲——!
  一阵急促的刹车声。
  梁太伟浑身的血忽然冷了下来,看着后视镜的场景一动不动。
  在梁太伟的车后胎处,一个男人躺在血泊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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