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孤独的美食家

  张禄按下云头,步行前往伽奢城。
  根据上回来到禅善世界执行任务之前,太真魔所提供的基本信息来判断,此世社会形态相对原始,大概也就奴隶制邦国时代,不过来到伽奢城前一瞧,嘿,这城市还是建造得挺雄伟的嘛,亦不可小觑此世的社会生产力也。
  张禄如今的感官非常敏锐,很多事物简单一瞥,便可探查到其实质。比方说这城墙,大体雪白,边缘还涂着红色,他一瞧就知道是用巨石垒就的,外涂白垩和红泥。城墙高逾五丈,朝向自己的这一边起码三千五百步长,占地面积确实不小——估摸着人口怎么着也得上万了吧?倘若此城是东西短、南北长的话,居民五六万甚至超过十万都有可能!
  在地球历史上,类似社会时期的古代邦国,单城居民能上五千就挺可观了……再想想上回被伽奢“百万”大军围困在山上,登高眺望,“百万”确实是虚数,但一二十万总还是有的。能够调动二十万大军参与同一场战役,则其主城居民之繁盛,恐怕更在自己的想象之上……
  要搁地球上,这完全不科学嘛,但在禅善世界……这世上有强人啊,甚至还有“核弹”,那还有什么奇迹不可能发生?
  张禄从南侧接近伽奢城,只见城门洞开,连通着一条宽近二十步的通衢大道,来往行人甚多——绝大多数瞧着都是商旅,用驴车或者牛车运送货物。城门口有卫兵执械守备,进城之人都必须接受检查,貌似还得交税。张禄省得麻烦,干脆混进了一列商队当中——他施展幻术,就跟戴上了漫画中哆拉a梦的石头帽似的,谁都视而不见,就连卫兵点算商队人数,到他这儿都极其自然地给隔过去了。
  进得城来,只见房屋鳞次栉比,行人摩肩接踵,确实相当繁华热闹。看起来这个世界商业还是颇为发达的,临街开了无数各类店铺,还摆了很多小摊儿。总体而言,房屋勉强还算整洁,居民的装扮说不上富贵,亦绝不贫困——对比城外稻田边偶尔得见的几个小窝棚,还有衣不蔽体跟田间劳作的农人,城乡差距确实非常之大。
  或许这就是国人和野人的区别吧……要么是平民和奴隶的区别。
  张禄才刚收了法术,当即就有无数道目光投射过来。
  看看来往人等的装饰打扮,确实很古代印度次大陆或者西亚风,虽然大多属于同一文化圈,但也各有特色——想不到这还是个国际性的大都会哪。只是象张禄这种内短打而外宽袍大袖,还束着发髻的形象,确实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也难免会引起众人的关注了。
  街边摊贩纷纷围拢过来,向张禄推销自家的小商品——这肯定是个远方来客呀,必然喜爱本地土产。
  只可惜张禄并不感兴趣,不停地微笑摆手,谢绝对方的好意。他本想一路直行,瞧着远处耸立着圆顶高塔之处,应该就是城主居处了,且到门前,再研究该怎么混进去——要不然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可是突然之间,一股异香扑面而来,并且直透四肢百骸,激得他浑身毛孔都猛然张开。张禄不禁定住了脚步,伸手摸摸肚子——好饿!
  既入无人境界,其实身心结构已与普通人拉开了相当距离,日常能量的摄取多靠吞吐天地元气,对饮食的渴求大大降低。就理论上来说,象他这种无人境初阶的天垣武人,已能“辟谷”,每几日喝一口清水即可,连续数月都不需要吃任何东西。然而就跟人若丧失了某段肢体,在相当长时间内仍会产生肢体仍全的错觉一样,张禄跳级实在太快,他的消化系统,更重要是大脑对消化系统的掌控还未能彻底调适过来,所以仍然会产生饥饿感。
  想一想自从上次在唐丽语认父的宴会上吃过一顿以后,自己就一直窝在醉乡世界修行,除了喝过几口醉乡的酒外,就真没尝过什么食物……就算不是感官上的错觉,这也该到用点儿饭食的时候啦。
  再者说了,张禄就算能管住自己的肠胃,也管不住自己的舌头,对于美食的**完全跟身体构造无关。因此那股异香就自然而然勾引起了他的食欲,不自禁地口涎大生——而且,老子有多久没有吃过咖喱了?
  想一想还真是年深日久哪,自从脱离在地球上的现实,穿越去口袋地球世界之后,便再无缘尝此异乡滋味了。而且中国虽说是美食国度,但无论汉末背景的口袋世界,还是不知道该对应哪个年代的天垣世界,终究都属古代,对于食材的培育、选用,对于调料的汇集、配比,以及对于烹饪手法的研究,都远不是张禄出身年月可比。他确实馋美味很久啦,算算得有小一百年!
  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耳畔全是各类叫卖声,鼻中闻着咖喱的浓香……张禄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了,当即狠狠地一跺脚——老子有整整十天时间呢,急着办什么正事儿?还是先去饱餐一顿,消解自己的百年渴望再说!
  于是闻着香味就直奔了街边一家小小的饭铺。饭铺大堂里没有椅、凳,只摆了六张小桌子,围绕桌子铺着薄毯。可能还不到饭点儿,内中空荡荡的并无食客,张禄老实不客气地就择了邻街的一个位子,盘腿坐下,一拍木桌:“有人么?上菜啊!”
  一名年轻男子闻声从后面蹩了出来,瞧见张禄先是一愣,随即便泛起了职业性的笑容,叉着手、躬着腰跑过来,连声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客人是从远方来的吧?不知道您想要吃些什么呢?”
  张禄伸手在鼻端一拂:“这是什么香味?”
  “客人您真是识货,此乃本店秘制酱料的味道,无论用来炖肉还是烩菜,都能够激发出食物最深层的鲜味,满足最挑剔的口舌**,还非常有助于消化……”
  “废话少说,就挑你们秘制酱料烹制的佳肴,多肉少菜,不要太辣,先给上个两人份儿的吧。”
  他等候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店家就端出了满满一大盘咖喱烩菜,据说主料是鸡肉——当然不确定跟地球或者天垣上的家鸡属于同一种动物——和新鲜的海鱼,此外还特意配了一壶据说是伽奢城特产的无酒精饮料。
  菜至面前,香气更加浓郁,张禄口水都快滴下来了。当下二话不说,抄起勺子来,就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肉——我靠好辣!
  他口水最终并没有滴出来,但眼泪是真流出来了……
  可是说也奇怪,辣味并不能掩盖咖喱咸鲜的口味和润滑的口感,以及鸡块和鱼柳的香嫩,张禄就感觉自己仿佛是寒冬腊月突然浸入一池温泉当中,浑身都被舒适的暖意所包围,简直就想要扯长脖子,引亢高歌——“太~好~吃~啦~”
  当然他终究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并没有嚎叫也没有唱歌,但却忍不住要吟诗志趣。当然啦,张禄并不会做诗,仅仅两句顺口溜而已:
  “但得人间做老饕,何必破境登九霄!”
  不知道超三维生物还吃不吃东西?天上又有啥好吃的?倘若一登仙界,就自然丧失了口腹之欲的话,那还不如跟三无和尚打个商量,你干脆把我降了维得了。我不求长寿——反正老子也活得够长久的啦——你再给我十年,我回地球去享尽四方美味,即便死也无憾哪!
  随手倒了一杯饮料,入口酸甜,不但化解了浓厚的辣味,对于各种香料所堆砌出来的复杂口感,亦有相当程度的提升效果。堂堂张伯爵就跟个饿殍似的,当下左右开弓,不多时就把整盘肉和整壶酒都消灭得干干净净。
  店家在旁边儿瞧着直眼晕:“客人您是多久没用过饭了?而且您这……食量还真是挺大哪……”
  张禄强忍住舔盘子的冲动,轻轻打了一个饱嗝,嘴里还在为自己辩解:“我并不是饿,而是……贵店的酱料实在太对我胃口了。”伸手从怀里摸出来两枚银钱,递给店家。
  他刚才在街上也瞧见了,居民们大多用两种钱币交易,主币是银,辅币应该是某种合金,没在手里掂量过,实在不清楚具体质地。所以天垣朝的铜钱他就不摸出来了,光试着用银钱付账。
  店家接过银钱来,皱着眉头,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半天:“这个……客人没有我国通用的银币吗?”张禄说反正都是银的,也就大小和花纹不同,你别告诉我不能使。一般这种古代国际性大都市,理论上各国金银都可以通用才对呀。
  店家尴尬地笑笑:“也不是不能使,但……小人得跑一趟隔壁钱店,看看品相,秤秤重量……”
  张禄一摆手,说那你就快去吧……等等,也不必太着急,你店里还有别的什么美味,再给我上一人份的来。
  以他如今的身体结构和素质,也不怕撑破肚子,既然如此,不如再加一顿吧,省得跟这儿空等。
  可是店家还没有到后面再去准备食物呢,忽见一名穿着紫色无袖长袍的男子迈步而入,见到张禄后,抬右手按住左胸,微微一躬身:“这位先生,城主有请。”
  张禄抬起眼来一瞥,就见这男子四十多岁年纪,浓眉细眼、鹰鼻阔口,上唇留着两道翘须,貌似不完全是个良善之辈……他的服装很简单,但明显质地上乘,而且袍边竟然还用金丝绣成花朵和藤蔓,看起来身份不低啊。
  店家当即就跪下来了,双手按着额头,口称:“巴素大人,小人给您见礼了。”
  那个名叫巴素的男子理都不理他,只是注目张禄。张禄站起身来,也不知道该怎么还礼,只好微微躬身:“请问阁下是……”
  “在下是本城的税务官、城主的近侍、禁卫军别将、布料库和首饰库的掌管者、织造坊和打造坊的监督官……”开口就是长长一串儿头衔,貌似管的事儿还挺宽,“城主听说先生从远方而来,特意派在下前来延请先生……”说着话瞥了一眼桌上的空盘子:“街边小店,能有什么好吃的了?请先生跟随在下前往城主宫殿,相信城主必会摆下盛宴来款待先生。”
  张禄如今满脑子都是吃的,虽然不清楚城主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又为什么要派人来请自己,但——你就是派一支军队过来我也不怕啊。他本就觉得自己跟这禅善世界大可以横着走,完全不必要提起什么警惕心,这一听还有好吃的,当即摆手:“头前带路。”
  禅善世界第一高手据说是黑余上人,张禄是见过上人的能为的,如今的自己可以一个打仨。当然啦,那时候黑余上人才刚解除诅咒,功力未能完全恢复,但就算全盛之时,以张禄的估算,自己起码能跟他战个平手吧。黑余上人与伽奢城是敌非友,那么伽奢城中还有什么人值得让自己提高警觉吗?
  唯独让张禄有点儿拿不准的,是那柄“核爆”金锤,真要是当头扔过来,躲不过去的话起码扔掉半条命——迪让的金锤曾为自己所夺,后来交给了黑余上人,用来炸兵破围,再后来黑余上人把金锤朝着自家四人小队掷过来……黑余是中了自己一剑跑路啦,四人小队随即被摄回了玄奇界,理论上金锤可以回收,就不知道最终是谁收了它去?
  若是金锤仍归了伽奢城,或者并非一柄,城主手里还有,对自己倒勉强算是个威胁。问题那玩意儿是范围攻击啊,如此人口繁盛之城,城主你倒真有胆量乱扔么?我跟你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不至于想要同归于尽,还用半座城来给我陪葬吧。
  所以张禄毫无畏惧,就跟着那位名叫巴素的官员前往城主宫殿。靠得近了,才发现所谓宫殿,其实是座城中城,是一座兼具功能性和防御性,并且到处涂金抹银、辉煌华丽的大城堡。城堡各处都有卫兵执械守备,瞧装备比城门前那些要高价得多,本身身体素质和精气神儿也高了不止一筹——大概就是所谓的“禁卫军”了吧。
  进了城堡大门,拐过几个弯,前面貌似是座主殿,主殿前好大一片空场,竖着不少旗杆。巴素朝张禄又施一礼:“先生请在此处稍候,等在下去禀报城主。”
  张禄点点头,便即止步。巴素小跑着就奔了殿门,才到门口,突然间转回身来,戟指大喝道:“来人啊,给我拿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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