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悲伤的理由
在听到秦嫣前半句话的时候,夏生终于忍不住在心中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那日在忘归林中,他明明看到叶小娥的心脉被敌人的利剑所贯穿了,但如今想来,对方身为威宁侯府的大小姐,身上或许带了什么保命的重宝,就此逃过了一劫也说不定。
事后虽然不知道夯大力究竟是如何带着她逃回洛阳的,但至少今日得知其安然无恙,夏生也能彻底放心了。
可秦嫣的后面一句话,却令夏生心尖一抖。
水儿,无故失踪。
从秦嫣的这番话中不难听出,叶家并没有将忘归林一役的真相公诸于众,甚至很可能对此消息进行了严密的封锁,以至于连善堂都没有办法摸清楚那所谓的“变故”究竟是什么。
这也就代表着,失踪二字,彻底与死亡划上了等号。
就算善堂所打探到的消息是真的,就算水儿是真的失踪了,或者说,就连威宁侯府也未能确定其生死,可是,在敌人数位皇级强者的围杀之下,她不过一介小小的灵师,又哪里还有活路?
至于水儿究竟是死在了忘归林中,还是死在了夯大力返还洛阳的归途中,就不得而知了。
一时间,夏生突然觉得脚下有些发软。
即便他九世为人,已经看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但这种事情,是永远不可能习惯的。
这是继老爹失踪后,夏生听到的最坏的消息。
说起来或许有些好笑,当水儿在他身边不断叽叽喳喳,刁蛮无礼,甚至蓄意破坏他与叶小娥谈情说爱的时候,夏生恨不得直接将其绑了送到花楼里面去,或者干脆将她大卸八块丢到羊角湖中喂鱼。
可真正当他得知水儿已经香消玉殒的这一刻,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却突然充斥了他的全身。
“你应该就是夏公子了吧?在看什么呢?难不成是迫不及待想要一睹我家小姐的芳容了?”
这是水儿对夏生说的第一句话。
不知道为什么,时至此刻,夏生仍旧能记得如此清楚,一字不漏。
“花楼?就是赏花的地方吗?那夏公子一定常去吧?”
时至今日,夏生当然早就已经发现,那时的水儿绝对不是心思单纯之辈,而是纯粹为了捉弄他而已。
这也成为了她对他的第一句调侃。
“好啊!原来你真打算跟我们小姐住一起啊!虽然你们已有婚约在身,但毕竟今日只是初识,没想到,你心里面竟然存了这般无耻的想法!真是个……真是个……臭流氓!”
这是水儿第一次对他进行栽赃陷害,也是第一次骂他臭流氓。
谁曾想,自此之后,这便成了她对他一贯的称呼。
“你叫谁大姐呢!叫谁大姐呢!你才是大姐,你全家都是大姐!”
水儿第一次大动怒火,是因为夏生叫了她一声“大姐”,而这个小心眼儿的姑娘,也为此整整三天没有理他。
“没想到你这家伙在别的地方一无是处的,倒是继承了夏伯伯的一手好厨艺啊!”
这是水儿第一次对夏生表示赞赏,虽然这句话其中所包含的贬义成分实际要大得多,但对她来说,却是很难得的肯定了他的厨艺。
他知道她刁蛮任性,也知道她其实是一只小馋猫,还知道她的心里面藏着无数个鬼点子。
他与她第一次相见是在白马镇的城门外,他与她的第一次拥抱是在羊角湖畔,他与她的分别,则是在忘归林。
却不曾想,竟成了永别。
他与她不过相识数日,却仿若认识了一辈子的朋友一般,时至此刻,夏生才突然惊觉,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将她当作是朋友了。
只是,有些晚了。
夏生从万福楼外离开已经有一会儿了,他甚至没有与秦嫣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离开,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要去做什么。
这一路上,夏生的心情都显得有些低落,对于街道两旁的热闹充耳不闻,对于迎面走来的人群视而不见。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悲伤从何而来,又为何只是为了一个小丫鬟。
明明叶小娥的安危,才应该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如今叶小娥被证实安然无恙,他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但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他真的很难过。
下次当他再出现在叶小娥面前的时候,谁还会站出来拦住他,不准他占自家小姐的便宜呢?
那一声“臭流氓”,许是此生再难听到了吧……
心中这么想着,夏生忍不住仰起头来,微微叹了一口气,却蓦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来到了那座熟悉的独门小院儿的门前。
几天前,她们就住在这里。
夏生微微一怔,随即走上前去,轻轻推开了大门,不过短短数日光景,里面一切都没有变,却已物是人非。
“不知道小娥和大力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此番去洛阳,正好带还给他们。”
夏生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解释给谁听的,总之,他心中这么想着,然后理直气壮地走到了那两位女孩儿曾经住过的闺房前,打开了紧闭的房门。
屋内收拾得很干净,虽然在这几日沾染了些灰尘,但至少比夏生住的地方要整洁多了。
桌子上放着一个大大的包袱,想来是些换洗的衣物,还有银钱之类的东西,夏生没有打开,而是将其拎了起来,背在了背后,准备等到去到洛阳的时候,还给叶小娥。
在屋子的角落处还落着一口木箱子,上面挂了一把做工精致的锁,不过钥匙却是插在上面的,毕竟在那日出门之前,她们又哪里会想到,就此再也回不来了呢?
夏生把钥匙拔下揣入怀中,然后给箱子上了锁,轻松将其抬了起来,最后用余光扫视了一遍屋子。
下一刻,他的目光骤然凝住了。
因为他看到在她的床头,插了一根竹签。
在竹签上似乎还附着着一层黏腻的晶莹。
那是他给她买的第一样东西,一支兔子模样的糖人儿,花了他一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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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卩s灬让爱灬随风’588打赏,这一章写得莫语有些难受,虽然明知道是一场误会,好在看到了新朋友的打赏,立刻心情好多啦,我是不是也太容易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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