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流感(二)蔓 延

  于是英国伦敦,开始被强流·感病·毒的阴·霾笼罩。 ..
  从公元5o年,罗马入侵者,在这里建的第一个凯尔特人城镇开始。到现在1796年,成为大英帝国的政治中心。伦敦的时间跨度,已过了十七个世纪。
  在这期间,伦敦经过无数次损毁和重建。
  最早的是公元61年,布迪卡女王带领民众,反抗罗马人统治。致使伦敦,在战火下化为灰烬。后有公元4o7年,随着最后一批罗马军队撤离英格兰岛,伦敦城镇,也随之人走屋空。
  再后来,丹麦人两次入·侵英格兰,抢·劫和烧·毁了大多数城镇。作为桥头堡的伦敦,自然无法幸免。
  直到法国西北部的诺曼人领袖威·廉,因血缘关系,参与英格兰的王位之战。才使得伦敦,在公元十二世纪,成了英格兰的都。也渐渐结束了,屡被战火毁坏的遭·遇。
  但最后一次,于1666年生的大火,使得伦敦损失惨重。且经过事后统计,全城有一万三千多间房屋被大火烧毁,八十多万人无家可归。
  现在经过重建,伦敦城区,都是石头和砖瓦建造的房子。也是为了避免,重蹈六六年伦敦大火的覆辙。
  当下伦敦桥上,一个金女郎,穿着束腰的洛可可长裙,形色匆匆的往对面的河岸赶。一轮朦朦胧胧的弯月照下来,映出了河面漂浮的杂物。
  几个在桥上闲逛的酒鬼,立即神情一愣,双眼直勾勾的看着金女郎。
  显得很不怀好意!
  便互相使了个眼色,快步向金女郎靠近。像是有所察觉,金女郎的脚步,也陡然加快。那几个酒鬼,想也不想,就迅跟上。
  以致没一会儿,金女郎和几个酒鬼,就一前一后的跑了起来。但是在转过一条拐角时,金女郎突然右脚一崴,扑倒在地。紧跟其后的酒鬼,马上面色一喜,快步围了过来。
  只听:“小姐!晚上一个人出来,可是很不安全的哦!”,其中一个长了满脸麻子的中年酒鬼,阴阳怪气的提醒道。
  “是啊!尤其是像你这样,长得这么漂亮的小姐!”,另一个年轻些的酒鬼接话道。
  眼见金女郎还低着脑袋,他更是得意的安慰道:“别怕,小姐!我詹姆斯会保护你的。只不过,会要些报酬罢了。”,那眉飞色舞的表情,是个男人都懂。
  使得话一说完,在场的酒鬼,就乐呵呵的笑了起来。最先说话的中年酒鬼,还解开裤带,准备上了。
  但这时,一直低着脑袋的中年女郎,突然抬起头来。
  令人意外的是,她脸上并没有多少慌张,反而出奇的冷静。这让得意洋洋的酒鬼,有些不高兴。
  正要吓唬几声,金女郎却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冷笑。也不等他们说话,就长腿一扫,将五个酒鬼绊倒在地。立时痛呼不已,骂声四起。可附近的巷子里,突然冲出七八个穿着非常普通的男女。但从他们冷峻的神情来看,显然不是普通人。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酒鬼们,也知道不好。便恶狠狠的警告了金女郎一声,撒腿就跑。可他们还没跑出两步,那些冲出来的男女,就已追上了他们。
  也不多说,劈了个手刀,将他们打晕。
  然后利落的背起酒鬼们,消失在巷子的深处。金女郎则又装成赶路的样子,在街道上疾行。于是又有小·偷、强·盗等三教九流的人跟了上来,但无一例外的,落得和酒鬼们一样的命运。
  到了天明,圣保罗教堂的墙角下,酒·鬼、小·偷、强·盗们,才悠悠醒了过来。由于教堂经常会施舍一些食物、衣物等捐赠的物资,所以伦敦的流浪者,都会在教堂附近聚集。
  陡然多了些酒·鬼、小偷、强盗,也就不足为奇。
  此时詹姆斯晃了晃脑袋,又看了看头顶有些刺·眼的阳光,觉得有些不真切。因为他明明记得,自己晚上,被人打晕了。怎么现在,毫无伤的,出现在这里。
  问了问同伴,他们也都不敢置信。
  但是想不透的,他们也懒得多想。就一边商量着哪里弄酒,一边快步离开了此地。
  而在教堂三楼的窗户边,金女郎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消失在视线尽头。直到教堂钟声,铛铛铛的响了起来。金女郎才转过身,对着一排青年男女冷声道:“他们都确认过了吗?”。
  一个棕白种人,赶紧上前一步,回应道:“报告站长!按照您的吩咐,他们都已注射过了。”。
  金女郎闻言,便拿起桌上的针筒。当尖尖的针尖滴出一滴透明的液体时,她立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
  而在伦敦布鲁斯伯里区的某个酒馆里,酒鬼詹姆斯,正和同伴们,高兴的喝着朗姆酒。和昨天相比,他们今天的运气,要好上不少。不仅成功抢了一个妇人的钱包,还买到了比往常多两倍的朗·姆酒。
  只是可能是昨晚着凉的原因,他和同伴们,都有轻微的咳嗽。
  不过这也没关系。往常他们觉得不舒服时,就是这样大口喝酒。结果身体,自然而然的好了。
  所以詹姆斯,一连喝了五瓶。可是他的脑袋,却是变得越来越沉重。但他并不相信,自己醉了。因为以自己的酒量,最少可以喝十瓶。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还没喝到一半,就醉了。
  再看同伴们,也一个个倒在桌上,连酒瓶都拿不起来。这让他心里,好受了些。毕竟这样的话,就不会显得他太怂了。
  于是意识放空,他也倒在了木桌上。
  没多久,咳嗽声就响了起来。正在睡梦中的詹姆斯,也被剧烈的咳嗽弄·醒。就像嗓子里堵了一条毛毛虫,让他痒得难受。同时整个人,也异常疲惫。累得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身体,也像扔在面包房里炙烤一样。热得他,十分口渴。本想让伙计倒点水喝,可店里的老板,见他们像是得了某种时·疫。就让伙计,掩人耳目的,将他们扔了出去。
  到了次日,酒馆附近的巷子里,就多了五·具尸体。像这样的事情,巡逻的警察也司空见惯。就随便收拾了一下,送去了乱·葬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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