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返穿越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一个多星期前,王云龙失恋了。
  剧情有些狗血,女友高梦雅的生日那天,王云龙故意装作忘记女友生日了,女友快下班时,他带着一束玫瑰和礼物来到女友公司的楼下迎接她下班,他没有迎来女友的深情热吻,反而看到女友坐在一辆敞篷保时捷跑车里和一位年轻的男子相拥热吻。
  热吻之后,高梦雅看到了王云龙,楞了片刻,冷冷说道:“王云龙,我有男朋友了,你就别再死皮不要脸地缠着我了。”
  “小子,别让我再看到你!”
  年轻男子得意洋洋地向王云龙竖起了中指,驾车离去。
  两年的感情,曾经的甜蜜,曾经的海誓山盟,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想当初,同校同专业高一年级的学姐高梦雅主动追求王云龙,当时,王云龙和好几位女同学有暧昧关系,但他不知道自己最喜欢谁,迟迟没有和谁确定恋爱关系,御姐型的高梦雅主动追求王云龙,这很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失恋后,王云龙让自己大醉了一次,等他酒醒后,他决定趁十一长假前往向往已久的黄山旅游。
  收拾行李,告别室友,王云龙前往汽车站,登上了驶往黄山的大巴。
  黄山的美景让王云龙心情舒畅,但他心里还有点想念前女友,毕竟谈了两年时间的恋爱,他投入了真感情,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来到黄山的第三天,10月4日,王云龙行走在山中一条僻静小道时,失足摔下山,本以为就要命丧黄泉的,可他从百余米的山腰摔下,居然没有自由下坠,反而如同带了降落伞一样,平缓的着陆。
  望着胸口发着七彩光芒的三眼天珠,王云龙脸上流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是什么宝贝?”
  王云龙伸手摸了摸胸口的天珠,他确定自己没有摔死是因为得到了天珠的帮助,这颗天珠是他去年暑假在老家古玩街的地摊上,花了五十元购买的。
  天珠散发出的七彩光芒很快消失,王云龙取下天珠,放在手中仔细观看。
  “以前怎么没有看出这颗天珠有不凡之处……也不知道我以后从高处落下,天珠会不会帮忙……呵呵,我傻啊,如果没有天珠帮忙,那我可就摔死了,就算不摔死,也摔成重伤。我脑子没病,何必做这样的尝试……如果地上铺上了气垫,就没有危险了……刚才,从空中缓缓落下的感觉,挺爽的。”
  胡思乱想了一阵,王云龙忽然见到不远处有一只小野猪朝自己这边跑过来,他双眼顿时一亮,他很喜欢吃野猪肉,他家是经营酒楼的,他的厨艺不错,他希望能够抓住这只小野猪,再找家小饭店,付些费用,借用饭店的灶台、辅料和调料,他就可以做出几道以野猪肉为主料的佳肴。
  王云龙连忙重新戴上天珠,小野猪径直地跑到了他的身边,他很轻松的逮住了小野猪。
  “看来你把我当你的母亲了!”王云龙乐道,想到自己身处山谷之中,嘀咕道,“也不知道怎么下山。”
  王云龙抬头寻找自己之前走过的栈道,栈道没有看到,反而看到了一头老虎。
  “有没有搞错,居然让我见到了野生华南虎?”
  王云龙眨了眨眼,他没有眼花,确定眼前所见是真实的,但他有些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他在动物园里见过华南虎,他还记得几年前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照造假案。
  “黄山怎么可能有野生华南虎?”
  王云龙的视力很好,他确信自己没有看花眼,不远处就站着华南虎。
  当王云龙准备从背包中拿出数码相机拍华南虎时,他看到华南虎朝他跑了过来。
  “我的妈呀!”
  王云龙抱着站在他腿边地小野猪拔腿就跑,虽然他读大学时,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算得上体育健将,可让他学武松,赤手空拳打大老虎,那就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
  跑了几步,王云龙忽然感觉到胸口的天珠又发出了七彩光芒,片刻后,他发现眼前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眼前的高大树木不见了。
  虽然王云龙很惊讶,但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继续跑了一会儿,他转头看了几眼,根本没有看到华南虎,同时,他确定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
  一边跑着,一边环顾四周,王云龙看到山腰的栈道。
  “刚才我没有看到栈道……”
  王云龙嘀咕了一句,慢跑了几步,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愣了半晌,脸上流露出兴奋的表情:“难道我刚才穿越了?”
  低头看了看胸口带着的天珠,王云龙说道:“我要穿越,我要去刚才的地方!”
  片刻后,天珠发出七彩光芒,王云龙连忙观察四周的环境,再次看到了华南虎,还看到了一头巨大无比的大野猪,大野猪后面还跟着一群小野猪。
  见到华南虎和大野猪向自己扑过来,王云龙连忙大喊:“我要穿越回去。”
  天珠再次发出七彩光芒,华南虎和野猪群再次在王云龙眼前消失了。
  “哈哈!”王云龙大笑了起来,“我要发达了!”
  王云龙已经知道自己可以借助天珠穿越到另外一个时空,这个时空适合人类生存,虽然他还不知道这个时空的具体情况,但他见到了野猪和华南虎,只要他肯花钱,他就可以买到杀死野猪和华南虎的武器。
  在王云龙的眼里,野猪肉是上好的食材,那头大野猪就是一笔钱,宰杀了这头大野猪,并将野猪肉运到自家酒楼里,做成菜肴卖给顾客,能赚小几万元。
  王云龙没有吃过老虎肉,不知道好不好吃,但他知道虎骨用来泡酒很好,他父亲有点慢性风湿病,他想着泡制虎骨酒治疗父亲的风湿病,虎骨和虎皮都可以卖上大价钱。
  除了野猪和老虎,王云龙还想到了在另外一个时空获得各种各样的食材,只要有大片原始森林,他就可以获得很多珍贵的野味,在现代,野味可是很珍贵的。
  “我真是犯贱,高梦雅就是一个贱货,我何必再想着她,她都不承认我和她谈过恋爱。天底下,好女人多得是,我不必在一个树上吊死。放弃一棵树,得到一片树林,我赚大了……等我发达了,哎,不去想她了,她主动离开我,反而是一件好事。”
  王云龙并不是一位穷d丝,他家境不错,父母在老家浙西经营一家年利润不下八十万的酒楼,他要相貌有相貌,要身高有身高,要身材有身材,而且他的学习成绩还不错,每年都能够拿奖学金,能言善辩,正因为他有这么多优点,有院花之称的高梦雅才会主动追求她。
  为了高梦雅,王云龙本来打算大学毕业之后,留在魔都工作的,此时,他想着回老家和父母一起经营酒楼,甚至将来可以经营五星级酒店。
  “一家五星级酒店算什么,我太小家子气了,只要可以往返穿越……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时空,那个星球是地球的可能性很大……不管是不是地球,只要那个星球的资源够丰富,我成为世界首富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就算那边没有丰富的资源,我可以将其当成一个可以移动的仓库,单靠跨境走/私,我照样可以成为世界级富豪。”
  王云龙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会儿,看了看怀中的小野猪,伸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微微弯腰,将小野猪轻轻扔到地上,笑呵呵道:“小家伙,快跑吧,下次见了人,远远躲开,希望你能够在新时空活下来!”
  望着小野猪逃走的身影,王云龙嘀咕道:“奇了怪了,刚才我抱那只小野猪,它都没有怎么挣扎,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猫……有趣!”
  在林中行走了一会儿,王云龙决定提前结束黄山之行,他很顺利的找到下山的路,当天就乘坐长途大巴返回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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