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草场立旗,盖世英雄魔王种1

  “四千!”
  这一声惊人的叫价,直接提高了四百晶石!
  但却不来自李家与蒙家的任意一人,而是会场的另个角落!
  不光蒙越和李家掌柜,就连林祜也略带惊讶的抬眼望去。
  出声的是一个瘦高个,一身墨修的黑色短衣打扮。
  “大雍城,尉迟家。”来人平静出声。
  场中的刘子明略一皱眉,却是没有说什么。
  作为二百年前魏地的两座重城,这大雍城与安邑城隔河相对,互为犄角。
  两地的造化坊也向来是竞争关系。
  这城主来自咸阳尉迟一族,正是二品世家中的佼佼者!
  如今王家失势,这尉迟家,大有机会取而代之。
  ……
  林祜歪了歪头,从吕甜甜口中得知了这尉迟家的跟脚,不禁对这把“魔王血”更是好奇。
  这枪,是不是还有别的不凡之处?引得三大世家,按捺不住,入场角逐。
  一念至此,他越众而出,直朝场中而去。
  “土豹子,你干嘛?滚远点!”
  本来只有他与李家两方较劲,这又冒出来个实力同样强劲的郑族三方争夺,蒙越本就气不顺,看到林祜踏步向前,随即大声呵斥。
  林祜理也不理他,径直走到台前,望向刘子明:“刘执事,我能拿起来看看么?”
  刘执事愣了下,正要出声拒绝,只听身旁的徐达低声道:“刘执事,这位公子代表的是我巴蜀商会和蜀山剑阁!他完全有资格和实力。”
  刘执事眉头微皱,想了想退后一步,算是默许。
  林祜不理其他人的聒噪,伸手将这柄魔王血,握在了手中!
  刚一入手冰寒刺骨!
  随后一股温润之气通过手掌经脉,顺着血液,直入体内……
  好枪!
  虽修剑道,林祜小时候却是没少见府里的人舞枪弄棒。
  绰号魔猿的魏叔,便是大赵兵院枪棒总教头,使的就是紫金镔铁棍。
  而他的父亲,更不必说。当年便是手持一枪,横扫天下。
  ……
  林祜打量整柄枪,很快发现了一丝不寻常。
  这枪身来历非凡,血色材质极为特殊,只是这最重要的枪头……
  却出人意料的普通!
  其材质,看着不过是普通凡铁所铸,其形,更是与军中所用的长枪并无二致。
  再细细打量,这枪头非但普通,而且已经有了一些年头,好似被人重新打磨过。
  林祜眼神闪了闪,愣了一下,只觉得这枪头越看越眼熟。
  鬼使神差,他伸出手来,指尖碰触了上去……
  “小心!”刘子明一声惊呼,却没止住。他刚才忘记没有说明,这枪尖之上还残留着一缕兵道血杀之气,不得随意触碰!
  而林祜的手已经碰了上去!
  “轰”——
  枪尖之上,那残留的兵道之气一瞬间仿佛炸了开来,恍惚之间林祜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
  这眼前是血海翻腾,耳边是战鼓震天。
  无数人厮杀在一起,乱箭横飞,残肢遍地,战场之中闪着金属光泽巨大的机关兽轰然倒地,支离破碎,掀起一片片尘埃。
  于那落日残阳之下,却有一面血色大旗,半边残破,但是尚能看出其红底黑纹,上有一字——
  “林”!
  林祜手指一痛,整个人从幻觉中醒来。
  鲜血滴下,染满了枪尖……
  “你没事吧?”
  “公子,没事吧?”
  “大宝,没事吧?”
  林祜又愣了一下,而后终于有了反应,低着头,肩膀抽动不已……
  “大宝,你没事吧?”熊四方又问了一遍,焦急地已经要冲了过来。
  “有趣有趣。”
  林祜一摆手,终于是笑出声来,“想不到能在这里寻到。魔王血,好一个魔王血……哈哈哈哈。”
  “土豹子,你笑什么?”蒙越怒斥一声,“不买滚一边去。”
  “买!为什么不买!”
  林祜直起腰来,长身玉立,挺拔轩昂,“这本就是我家之物!今日,就是物归原主之时!”
  “你说什么!你疯了不成?”蒙越怒目圆瞪。
  “我出一万!”
  说完,林祜理也不理已经呆若木鸡的众人,倒提长枪,背于身后,转身就走。
  “你是真疯了!”蒙越眼睛瞪的如牛大,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位……公子,你确定?”
  刘子明声音里也带着不可置信。
  本来他们师兄弟商量,虽然这柄魔王血确实非凡,但是能卖出五千晶石就算满意了,就能足够用以支持后续的研究,这上面的机关还有很多完善增强的空间。
  “怎么?它不值么?”
  林祜略一挑眉,相比一直温润如玉的他,如今这手持长枪的样子,竟多出了几分放肆桀骜之感。
  刘子明一时语噎,倒是刚才竞价的李氏掌柜忍不住先出声:“这位公子,你出的可是一万晶石?这可不是游戏,过家家……”
  “我们巴蜀商会,全力支……”
  徐达话还没说完,就听林祜打断了他的话:“徐掌柜,这次与蜀山剑阁和巴蜀商会没有关系,是我和我家要了。”
  “你家?”蒙越怒极反笑,“你家是个什么鸟毛!”
  “我家?”
  林祜略一扬头,双目如电,直射蒙越,
  “大赵,邯郸,林家。”
  蒙越下意识就要不屑一顾鄙视一番,待听清这人说的什么,整个人瞬间傻住。
  整个会场,针落可闻,众人屏住呼吸,一时之间,竟连空气也凝固在一起。
  “如果没听清我的话,那么大赵大将军王府,听没听淸?”
  “大赵魔王听没听淸?”
  林祜将手中长枪横在一侧,那枪头之上的鲜血,滴滴滑落于地,
  “四十年前,我爹杀入秦地,无人能挡!我知道你们秦人都把这当做生平之耻!今天,尔等报仇雪耻的时候来了!
  “要让魔王染血长枪,尔等没有机会!不过,让魔王之子染血长枪,尔等尚有机会!”
  “因为我来了,我要到咸阳去!”
  “明日,我,林祜,会在你们的草场立旗,接受大秦青年才俊的挑战!谁能打败我,我将此枪赠于他,掉头离开秦地!”
  “如果没人能赢我,我便离开去下一个城池接受挑战,直至——”
  “打穿大秦,直入咸阳!”
  说完最后八个字,林祜也不管其他人的反应,朝着四方甜甜小元溪招了招手,转身欲离开会场。
  是了,既要出格,既要高调,我为何要搞得如此小气?
  有什么比重走一遍父亲的路,战遍西秦青年才俊,打穿大秦,直入咸阳更简单,更直接?!
  林祜握紧了手中的长枪——
  这枪头,四十年前,在父亲手中,一枪灭了当时墨府最大杀器六核地龙!
  四十年后,在我手中,便来见证见证何为英雄盖世魔王种!
  “我之修道,不为别的!只为让他们知道,我爹盖世英雄,哪怕生头猪,也能纵横天下!”
  那年林祜十二岁,骏马老奴,辞家入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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