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不简单的爱丽丝

  最后的剧情到来前,首先上映了一幕非常解气的故事。
  整本书下来,就奥斯卡的个人生活来说,他总是受到学校几个小霸王的欺负。剧情期间,应艾比的鼓励,奥斯卡成功向小霸王们发起反抗,甚至还成功地把一人弄成重伤。这当然是好事,但同样也为结尾片段提供了伏笔。
  结尾部分,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打混了体育社团教师,把不擅水性的奥斯卡硬按到水底,叫他要么老老实实闭气三分钟,要么被刀子在脸上割上一割,行为手段极其残忍。
  毫无疑问,对于奥斯卡来说,这三分钟俨然就是致死的危机,毕竟他只是个体制懦弱、不擅水性的普通十二岁男孩而已。被恶霸硬按进水里憋气三分钟,这怎么可能?
  可即便他已经几乎失去挣扎能力,就因为三分钟还没到,残忍的同学却依然没有放弃的迹象。
  所以,恶报就来了。
  突然出现的艾比施展出她作为吸血鬼的力量,干脆地用肢解的方式将那几个学生杀害。在这一片慌乱中,水中的奥斯卡唯一知道的,就是外面不断响起的惨叫声,和被抛入水中的人头残肢。
  进而,当男孩爬出水面,仰起头时,那一段的原文描写,几乎让所有人都狠狠舒了口气。
  之后便是尾声部分,奥斯卡踏上的离乡的旅程,带着剩余的钱和物品,还有为了避免阳光而藏在木箱子里面的艾比,远走高飞,留下一个颇具浪漫色彩的结局。
  “呼……”
  当一众编辑以近乎相同的速度读完后,也几乎是同一瞬间,每个人都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这篇故事,实在不简单。”
  主编多明戈深深感慨道:“虽然主角是同龄人,但这样的故事绝不是一个正常的七年级女孩能写出来的。约翰,虽然这问题很蠢,但我真的很想问一下,爱丽丝真不是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匿名顶替吗?”
  布朗摇头苦笑:“还说说一下对这篇故事的理解吧。各位,我不认为它可以被划分在儿童文学领域,这个没问题吧?”
  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点头,虽然故事主题是两个十二岁孩子间青涩的恋情,但除此之外的情节,实在不是这年龄段的男女孩能轻易接受的。无论是那个有恋童癖倾向的哈肯招募**的情节,还是其中的谋杀,甚至更多的一些众人还没一眼分析出的细节,说是r级完全不过分。
  “和吸血鬼恋爱,这的确是一个新奇的创意,而且主角居然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和过去的同类作品相差非常大。”
  编辑布莱尼说道:“以前的故事,一般都是邪恶的吸血鬼抓住了善良的女主角,然后展开一段英雄救美击杀恶魔的故事,《德库拉》就是个典型。但这本书……真的,真的是太居有颠覆性了!”
  “所以它的市场不用怀疑,这种新鲜的吸血鬼爱情小说,肯定会受到很多人欢迎的。”
  另一个编辑开口道:“融合了惊悚、推理、悬疑、恐怖成分,主线的爱情戏又写得非常纯真,和一般十二三岁男女孩的青涩初恋完全没区别。而且这本书里,显然还有很深的社会现实影射,老实说,我现在还对其中好几处情节感到震撼呢。”
  布朗也赞同点头道:“是啊,比如说那个变成吸血鬼的维罗妮卡,明明可以选择靠吸血活下去,却在纠结彷徨了好久后,自愿选择让阳光杀死自己。啧啧,爱丽丝啊……真不知道这小丫头的脑瓜究竟是什么做的。”
  到底是和作者联系最紧密的编辑,布朗三句话不离爱丽丝。多明戈拍拍稿件道:“既然爱丽丝把稿件扔给你就走了,看来是对作品信心十足啊,不过我也确实被这部小说迷住了。各位,新锐作家爱丽丝-王的第二部小说运营策划会,明天下午一点召开,没问题吧?”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哈哈,约翰,你可真是太幸运了,赶紧把家里收拾一下,开个派对吧!”
  “上本《侏罗纪公园》现在还在《纽约时报》畅销榜末尾呆着呢,小半年来,光是国内销量就超过八十万册了,然后现在又来一部!天啊,我真是太期待了。”
  “不过这本书真的不好分类啊,要是没那些情节,完全可以直接放在儿童区的。但现在不那么分的话,主角年龄……”
  “对了!”
  一片热闹的讨论声中,布莱尼忽然一拍巴掌:“说道销量……你们说,最近热播的《鬼影实录》的导演……会不会也是她?”
  此话一出,整个会议室瞬间一片安静。
  “《鬼影实录》……”
  布朗表情怪异,作为同样在这小半年里热映的电影,他当然有看过,同事们也早就拿那个重名的导演和爱丽丝对比过,不过当然被爱丽丝本人一阵嘻嘻哈哈糊弄过去了,众人忙工作还来不及呢,当然不会再在这种事上多想什么。
  但现在,布莱尼的一句话,却再次让众人关心起这个问题。
  “是啊,不管是侏罗纪公园,还是鬼影实录,还是这部……《let-the-right-one-in》,都有惊悚悬疑的成分,而且也都有幻想元素。一个恐龙,一个恶灵,一个吸血鬼,导演和作者的名字都一样,而且好像也都没在公众前露面过……”
  恍然间,多明戈就像突然发现,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少女其实也是个萝莉吸血鬼似的,表情之怪异,实在叫人忍不住拍照留念。
  “你们谁还记得当初的那些新闻?当初《鬼影实录》正拍着的时候,有不少记者都去现场采访了,好像是有文章指出,作者是个小女孩……”
  多明戈皱眉沉思,布朗摇头道:“这个就记不清了,毕竟那部电影的拍摄周期好像也就……七八天吧,然后就杀青了。大多数新闻都是各家媒体自己随便写的,全都是些路乱猜测,我到后来根本就懒得看了。”
  多明戈点点头,最后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突然抬头一看表:“哦,天啊,都已经为晚上六点了!算了算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该下班了!”
  众人这时才恍然大悟,好几个人更是大叫,难怪自己怎么这么饿呢!从下午一点钻进会议室开始读书,一直到飞快地把书看完,一整个下午全都过去了!
  “回家回家,珍妮还在等着我回家吃饭呢,大家明天再见!”
  一人捧着书稿就往外走,其他人也都嘻嘻哈哈地起身,陆陆续续地走出会议室。多明戈当然是最后离开的,在走出房间前,他拍了下布朗的肩膀。
  “这女孩现在还小,以后的成就还不知道能达到什么程度呢。约翰,你可一定要跟她处好关系,要是放过了一个未来的超级大作家……哈哈,估计都不用别人说什么,你自己就该把自己气死了吧?”
  听着上司的调侃,布朗摇着头,苦笑着走出屋子。
  晚上六点,这是标准的下班时间,华灯初上的曼哈顿再次迎来了交通高峰期。公路上到处都是滚滚的车流,熙熙攘攘的下班人群混合着闲逛的居民,则在一条条人行道上接肩并踵,络绎不绝。
  时代广场更是人流最密集的地区,《纽约时报》早期就是将总部设在这里,而广场也正由此才叫的这个名字。四周到处是色彩绚烂的霓虹灯和街头艺人,大屏幕随时播放着新闻和音乐mv,每分钟都有数百人群从这里经过。
  这当中,便有那么一个引人注目的组合,四个女孩的并行极其吸引眼光,但最让行人不断回头的,却是那个在少女四人组前大吼大叫的男孩。
  “奥斯卡!爱丽丝你这该死的家伙,为什么非要把男主角起做我的名字!?”
  “今~天阳光多~美好,阳~光多灿烂~多灿烂~”
  “不许再唱歌了!你这个破锣嗓子的跑调王,我都问了你一下午了!说,为什么非要给那个白痴按上我的名字!?”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不要唱咏叹调啊混蛋!完全跑调啦!!还有,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我的问题啊混蛋!”
  “and-i~~i,will-always-love~you~you~you~oh-oh-you~”
  出乎奥斯卡意料的是,姐姐这最后一句歌竟完全不跑调了,完全不同于这一下午来的破锣嗓子。而且不仅不跑调,女高音之精湛,音色之优美,旋律之动听,直接让方圆十多米内,数十计的行人瞬间停下脚步,极其惊讶地看向高歌的爱丽丝。
  “my-darling-you~”
  一句低音收尾,爱丽丝看向周围惊讶的人群,嘟嘟嘴巴,赶紧咳嗽一声:“随便唱唱,随便唱唱,大家不要那么惊讶啦。”
  如此,现场毕竟是热闹的时代广场,周围人马上就走向四周了。但紧接着,茜茜、艾希莉则率先一步走上前排,一左一右拍上爱丽丝两肩。
  “厉害啊,我还从不知道你能唱的这么好!”
  “刚才那首歌真好听!不过我怎么没听说过?爱丽丝,这不会是你自己编的吧!?”
  面对两位好友连珠炮般的问题,和舞弥虽然没说话,却抛来的好奇眼神,爱丽丝嘿嘿一笑:“哎呀~随意一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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