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儿女情长

  任千寻化作了一阵的狂风冲过朵朵的云彩,留下一道特殊的痕迹。凡人只是以为是飞机留下的尾气,其他修者才明白这是先天修者遁光快到极点的表现。
  长白山是高丽的圣地,也是天朝和高丽的界山,跨过山的这边,去到那边就是天朝了。任千寻速度丝毫不减掠过高耸入云的山峰,环绕群山的云雾也被任千寻的风属性真气引起的狂风吹散。
  “天朝,我来了。”任千寻来到天朝的地界,感慨的望山生情。他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虽然离开的时间并不长。昔日,他被海族算计,遮天罩中遭遇围杀,随机空间跳跃,逃跑到扶桑,后为了躲避五行灭绝阵,再次跑路。他若没有时空道塔如此逆天的宝物,恐怕早死在了求道的路上。他越发的觉得自己的实力要提高,并且一个的实力终究有限。
  任千寻的遁光来到了长白天池处,想起了当年自己就是在这里决战古寰宇,成为后天榜第一。他痛恨卑鄙无耻偷袭师尊的古寰宇。他又想起了可怜的被自己养育三十年的徒弟偷袭的古奔天。这一刻,任千寻仿佛看到古奔天,无奈悲叹,最后长呼“天要藏奸”,坐化这长白天池。任千寻,伸出双手去触摸这一切,那情那景仅仅是回忆罢了。是非恩怨,正邪两道,不是谁有理,天道眷顾谁。天道无情,他最现实只会眷顾强者。
  任千寻停了下遁光,降落在天池这,来到一个座孤坟处,这里就是当日任千寻给古奔天所立的坟墓。
  任千寻站在孤坟墓碑丈许外,神情庄重的说:“前辈。千寻来看你了。我答应过你斩下那古寰宇的人头祭奠你,就一定会做到。待到击退海族,我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抓到他。”
  任千寻在风中,孤坟前,站立了许久。他也有一种的悲哀,这修者求道是一条不归路,也许自己最终的下场不会比古奔天好。可是他不后悔,从小任千寻就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的梦不是,帝王将相,权倾朝野。他的梦不是,宗师霸主,天下无敌。他的梦是,让天下人无人敢欺辱自己,无人敢欺辱他亲友,缔造美好的世界。所以只有天下第一的实力,和霸绝天下的威名才能做到。
  这个时候,寒风越发的呼啸,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野熊向他咆哮,草木不停的摇摆着枝条。这一刻,好像全世界都在嘲笑他,嘲笑他幼稚的梦。这个世界就是矛盾的世界,纷争的世界,哪里会有那天下大同,和平友好,互不侵犯的桃花源。
  “老天爷,还有这天地万物,休要嘲笑我任千寻。总有一日,我会站在最巅峰,让所有人目瞪口呆,我要亲手缔造一个美好和平没有忧愁烦恼的新世界。”任千寻这时豪情万丈,鼓足了全身的真气,五行真气相生相衍,一波接着一波传出了好远好远。这一刻,任千寻在向全世界宣誓。
  “哈!哈!哈!”任千寻狂笑不已,他的目光无比坚定。有一种执着叫做信念,他秉承着这信念,不悲不喜,不哭不笑,走自己的路,直到永远。
  “该走了!”任千寻轻语道,他站在长白山的最高峰上,云彩被他踩在脚下,群山好像向他拜服。他总有一日,俯瞰苍生,缔造心中的美好乐园。
  风起长白,狂风席卷,有着一股永远不会散去的狂风,冲天而起。不过片刻,任千寻就离开了长白山脉。
  “高城,我回来了。”任千寻的声音如雷神之怒,自百丈高空传出,激荡在整个高城的城镇村。甚至连c城都能隐隐约约的听到这威严狂喜的声音。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任千寻过去总能在诗词中找到感动。任千寻此时情景交融,才真正的明白了这诗这景这人,那人那酒那乡。
  任千寻轻车熟路的来到家门前。郑凡,早已经站在门前等候了。相视无言,唯有一笑,两人携手走进了自家的庭院。连那黄狗也狂吠,好似欢迎主人的到来。种下的藤蔓早已经攀爬到二楼的房顶,把短暂一生最美丽的时刻展现在任千寻面前。叽叽喳喳的笨鹦鹉还是没有学会说话,但那轻快的鸣叫,足以表达它的心情。
  “寻哥哥!”
  “凡儿!”
  千言万语,相思痛苦处,一切尽在这一声轻轻的呼唤中。
  “凡儿!其他人呢?”任千寻来到家中没有看到,任十福、任百祥和安天下他们。他们是任千寻的家人和郑凡一样的重要。
  “爸和爷爷,去c市支援,对战海族了。妈去天朝军方请支援了。”郑凡闻言,也是黛眉微颦,淡淡忧愁让人怜爱。
  “没想到,我离开天朝这一段日子,战事已经这般的危机。海族都打到c城去了。”任千寻感慨道。想到这有些担心任十福和任百祥,毕竟二人的实力不过后天。至于自己的母亲安天下本来就具有军方背景。昔日,任千寻的外公安无恙也是军方先天,官拜上将,一方大佬。不过,在安天下少女的时候,安无恙执行神秘任务,再也没有回来。自那以后安家,家道中落,不过因为安无恙的关系,安天下也认识一些军方大佬。现在c城危亡,下一目标就是高城,所以安天下舍下脸面去请求支援。
  小别胜新婚。郑凡在任千寻腻在一起,亲密无边,一夜的甜蜜。
  次日。任千寻破天荒的睡了懒觉,正午时分,才醒来。
  “凡儿。你好好在家待着。现在陆族危亡,我身为先天,有责任站出来。”任千寻伸出白皙的手掌轻抚郑凡的脸颊,含情脉脉,万般不舍的说道。
  “寻哥哥。凡儿支持你。我的丈夫就应该是顶天立地,保家卫国的大英雄。”郑凡抬起头,注视着任千寻精致的脸颊,踮起脚尖吻了下去。
  离别时,情最殇!
  任千寻转身离开,狂风骤起,直冲云端。郑凡看着狂风许久,刚才她故作坚强,此时泪流双颊,红唇深咬。那狂风在郑凡头上掠过的时候,有水滴滴露,滴在她的红唇上,咽下,心道:这就是寻哥哥眼泪的味道吗?
  郑凡一个人,不眨眼的望着天际,期盼着那个她心中大英雄归来的时候。
  ps:心灵和感情的桥段不好写。也许有人觉得是凑字数。但是梦想、信念、情这些东西也是一本书不可或缺的。正如一个人有很多的部分,也许你只喜欢脸,但是只有一张脸是构不成人的。只有全面才能构造鲜活的人。所以我一直尝试,把这本写的多彩一点,丰满一些!请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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