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南望县

  东海郡太守印盖的通缉令发到了火月营地,派发通缉令的是东海郡的一名金领骑士,金领骑士在龙国虽然算不上地位尊崇的人,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利,然而,可都是实打实用实力拼杀出来的荣耀,至少在战力上来说都是一流的勇士。
  他单枪匹马的来到火月营地,那股子战士特有的悍勇叫人一目了然,就是眼高于顶的火月勇士们也不敢小觑了他,何况他身强体壮不比火月人瘦弱。
  这不是他的特别之处,特别之处是他左边的死鱼眼睛通体莹白,显得非常的怪异,令人见了起鸡皮疙瘩,加上他冷漠寡言,说话的声音像是冬夜里寒风的呼呼响声,带着一种诡秘,火月军士搞不懂为何派发通缉令的竟然是这么一位人物,生的也太令人看了觉得不顺眼。
  火月人是这个世界最高最强壮的人种,平均身高也才一米八五,其他的人种身高偏低,远远低于一米八五,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往往身材的强壮决定了一个人的战力,越是身高体宽的人他的战力无疑要偏高,尽管他动作不是那么的灵活。
  而像魔月这样的勇士,不仅仅身高体宽,动作敏捷,有如猛虎,他能获得龙国第一勇士的头衔实在很正常,但魔月却没有金领骑士的头衔,金领骑士是平民战士最高的荣耀,要想加官进爵,金领骑士是龙国上下认可的第一步。
  一米方圆的通缉令上画有劳时云的画像,从外表轮廓看有七分像,画像下是对于劳时云犯罪的概论檄文,写的很是令读者看了不耻,让人气愤,文采之斐然,像是出自名家之手,其中一句“此恶魔,阴痹毒辣,作恶无忌,实属国之奸贼”令我大开眼界,不胜感慨。
  这几天天气回暖,我吩咐军士马不停蹄的挖水田,九个麻袋的水稻种子需要的水田面积可不小,得赶紧把水稻种给播下催芽,及早的种下去,早点收成,希望能应付应付洪灾带来的恶果。
  十人如此的用锄头挖水田,即使是强壮如火月勇士,效率还是不高,我琢磨着是不是能有牛来耕作,那样就能够事半功倍,人也没那么的劳累。
  我问劳博这方面的问题,他为我一一解答,海陵县有的是牛,这令我很是欣慰,只要去一趟海陵县,不愁买不到牛。这个问题需要从长计议,到时候如果想从海陵县买粮食,需要牛和牛车拉粮食,海陵县到极东关有差不多四百里的路程,人力肯定耗费巨大,用牛拉是最好的选择,马也行,只是马作为作战伙伴似乎更妥当。
  火月军营里曾经是有几十匹马,去年冬天的时候大部分被宰杀当肉吃掉了,剩下的马匹也在后来的月份里陆续宰杀充饥,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惊讶的不知道说什么,一个把马匹当作作战伙伴的军营里竟然逼不得已将马杀掉充饥,可以想见火月人面对的困境不是一般的大,而当一个几百人的军队在没有粮食吃的情况下,宁愿杀马也不造反,可以推测火月人的隐忍是来自于一种不可抗拒的恐惧。
  同样震惊的还有劳博这位有识之士,他的眉毛也皱的很紧,似乎在重新估算他所投靠的军队是否可靠,是否能够迅速的壮大,如果只是这么几百号人,终归在整个王国中只能是小蚂蚁一只。
  如果他知道火月人是得罪了王都一位君侯才发配到极东关来,不知道他有什么反应,估计会气个半死吧,说不定半夜逃营也说不准。
  河水已经引退,露出了被洗礼过的沾满黄泥巴的草地,地上一条条向南而去的黄泥巴的水流印子,说明水是往南部的低地而去。
  水稻种子已经全部育种,只等催出新芽,便可播种,本来按照地球上的方法是中间还要集中催嫩芽,然后再插秧,我总感觉在这个世界没那个必要了,水稻的生命力特别的旺盛,因此,只要催芽了发出新芽,便撒播到水田里就是。
  然而,不能再等水稻催出新芽,我得尽快往海陵县一趟,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一无所知,还是先赶到那里去再说。走之前先得跟劳博商议,劳博这人倒是容易说话,我说我需要他拿出金银币出来,他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且还答应随我走一趟海陵县,这可把我震惊住了。
  我可不愿意他与我同行,一来目标容易暴露,他的脸海陵县熟悉的人没有上万,至少也上了千,认出他来麻烦可大;二来我有阴谋可不能被他一眼看出什么破绽来呢,到时免不了生出嫌隙,不利于团结。
  我是极力反对劳博随行,劳时云就更加不行,最后,商量了很久,选择了劳玉小姐随行的主意,劳玉虽然看起来端庄淑德,温婉雅丽,可却是会骑马,骑术还不错,这令我很是惊讶,劳玉会骑马的能力彻底的征服了我,浑然忘记了她不过是一个看似坚强的女子。
  行进不到十里的路,我就开始为我的色心感到后悔和气恼,聪明如我,忘记了一个养在深闺人不识的富家小姐根本不可能认得这荒山野岭的路径,忘记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女怎么能够经得住几百里路马背上的折腾,忘记了一个女人家跟男人同行是多么不便的事情。
  结果在南望县境内就折腾了两天两夜,而我彻底的成为了劳玉小姐的贴身保镖,其实称为保姆更合适,我是打死也不承认这个名号。
  途经南望县,村子还是不少,这次的雨水虽然百年一遇,灾害还不是很大,淹掉的土地只有极少数低洼地块,经过一番修整,红薯和玉米还是能够重新成活,只是收成会减少一些,这一年少吃一些就是了,再多抓些野物多捕鱼就是,不至于饿死。
  村子看起来都很落魄,木头搭建的茅草屋就是世代所居住的房屋,有几户人家围栏筑起,圈养着猪羊,羊的骚尿味道老远就闻到了,猪屎的味道走近了特别的重,其他人家可没养这些畜生。
  村子里劳作的人穿着麻布衣服,胡乱剪裁,粗制滥造,不甚讲究,贫穷也让他们无从讲究。两天的路程之后,终于快要出南望县地界,此时天色快要断黑,倒不急着赶那一晚上的路程,也走不多远,于是,准备在这里借住一晚上,选中了这户人家。
  院子里,黑不溜秋的孩童在抓鹅玩耍,见到陌生人来到,赶紧的跑进了木房子里去,同时,嘴里大叫道:“娘亲,收粮的官来了。”
  听到那娃叫我们收粮的官,我顿时一惊,我们可没有穿官服,士兵的衣裳,他这不懂事的小孩怎么一眼睛看出了我们是官家呢,真是奇怪了惊讶。
  一位麻衣妇人惊慌的跑出来,一把搂住了受惊的儿子,惊魂未定的看着已经下马走进院子的我们,畏畏缩缩的不敢躲,也不敢说话,眼睛里尽是恐惧和不安。
  “我们不是官家。”我无奈的说道,南望县的官家看来在百姓的眼里不是什么善类。
  “不是官家是什么人?”妇人听说我们不是官家,胆子似乎壮了些,说话有了底气。
  “我们是行商,路过此处,借住一宿,还望行个方便,我们会付钱。”我很是客气温和的说道,可不能吓着他们。
  “我家可没有多余的客房供你们休息,你们还是别处去吧。”妇人一脸不耐烦的说道。
  “天色已晚,行走路途遥远,疲惫不堪,哪里还能走路呢,还望行个方便,只需给我们一间房就可以,我们几个粗野大男人睡地上就是,只需给我夫人一张床就行。”劳玉此时被我借做夫人,这是早先商量好的计策。
  妇人又要推脱,却看见当家人从外面赶回来了,于是说道:“你们去问我当家人吧,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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