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人们渴望英雄
“不,我们在寻找大弗兰克,这些人有可能是他的手下,没想到都被你杀了。”
大老爸达蒙也说道,他原本是一个警察,被大弗兰克陷害之后,还害死了自己的妻子,所以他就开始复仇,还把自己的女儿训练成杀戮机器,心灵真扭曲。
“很好,看来我们的目标不一样,不会产生什么竞争,要不然我可不会让你们的。”
王凯说道,弗兰克是以后的大坏蛋红雾的父亲,也只是一个精通格斗的普通人,手下有一些打手,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王凯不屑于去对付这些小boss,王凯的目标是大boss,金并不仅自己的实力非凡,手下还有靶眼这样能力者,这才有意思。
“哼,等我们收拾了弗兰克,就去对付金并,希望你的步子快一点,别被我们抢了。”
超杀女明蒂看起来很有胜负心,弗兰克都还没有找到,就想要去找金并,这两个根本不再一个等级上好不好。
“你们随意,希望你们一切顺利,如果有需要帮助,可以联系这个邮箱,我们再会了。”
王凯不计较超杀女的嘴硬,小孩子吗,也只有十一岁,懂什么,王凯给大老爸达蒙留了一个邮箱之后,王凯向上一跃,就通过小巷两边的墙壁跳上了楼顶离开了。
今天第一次行动,虽然没有什么成果,但是遇见了超杀女明蒂和大老爸达蒙,也算是一个有意思的意外,有他们出现也就代表着有海扁王的出现,这个世界越来越有趣了,真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奇怪的世界会融入进来。
在外边又游荡了一圈,顺手救了两个正在被打劫的路人,王凯就回家了,没有惊动斯凯,王凯从后窗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睡觉,第一天出去行侠仗义,结果还算不错,如果以后几天还没有找到金并的消息,就去找那个西装男的老大黑狗鲁迪,怎么说也是一条线索。
第二天纽约市的曼哈顿区警局可就热闹了,一晚上居然有十多名黑帮死亡(除了王凯杀的,还有明蒂父女杀的),这可是大案,很多警力都调配了过来,开始侦查,如果是一般的仇杀,没有什么关系,就害怕是黑帮火并,如果是黑帮火并,恐怕不会那么简单的就结束,肯定还会继续扩大,不能够让这个事件继续扩展下去。
可惜警察是查不出来什么的,不管是王凯还是明蒂父女,都是高来高去,根本没有任何一个摄像头监测到他们,就算是有目击证人,看到的也只是戴着面具的人。
当然警察也不是那么无能,至少弄清楚了这是两拨人干的,而且两拨人不是一伙的,至于具体身份,那就不好去查了,几乎没有视频影像,有的只是受害人的描述,一个穿着兜帽衫,带着面具的,有可能是男的,年纪不知道,身高大概能确定,黑人白人也不清楚。
要想根据这些线索去查,那等于海底摸针,不对,应该是摸沙才对,纽约人口超过八百万,虽然比起魔都差了点,可是也不少了,加上来来回回的流动人口,任何人都知道靠这种线索去摸查根本是不可能的。
但是网络上却已经开始疯传了,在黑暗的纽约有一个行侠仗义的黑暗英雄,这是多么让人感觉热血澎湃的事情,王凯到学校之后,就能够听到到处都有谈论的声音,不得不佩服现代社会的信息传播速度,凌晨发现的尸体,早上的新闻就刊登出来,上午基本上整个纽约大半个美国就都知道了。
“凯,听说了吗?我们纽约有超级英雄了,昨天晚上一个超级英雄可是大杀特杀,干掉了一百多个黑帮,太酷了,我如果认识他,一定要一个签名。”
吉米见到王凯之后,就拼命的安利,让王凯恨不得用夹子夹住吉米的嘴巴。
王凯也算是见识到人言可畏了,明明只有十多个人,可是随着传播,已经发展到一百多个了,恐怕到了下个人的嘴里,这个数量还会增加,王凯对此表示无动于衷,反正也找不到自己,就算是神盾局,也不可能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自己该浪还是继续浪就行了。
警察愁白了头发去找凶手,市民则是欢天喜地的讨论这个黑暗执法者,而那些黑帮就有点不爽了,这明摆着是针对自己这些人来的,以前偶尔死一两个只当是仇家报复,现在一下子死了这么多,还有目击证人,那么就不用问了,肯定是有人想要替天行道。
纽约主要的头目都让自己的小弟散出去,满大街的去寻找仇家,只要有一点线索,就不会放过,他们可不需要什么证据。
就这么白天乱哄哄了一天,到了晚上,王凯依旧是翻窗出去,继续找喽啰逼问金并的消息,事实证明,能够做到老大位置的人都不是傻子。
这些喽啰根本接触不到金并的信息,都知道金并的大本营在什么地方,但是平时金并根本不会出现在那里,除了金并的亲信,别的是没有人知道的。
连续两三天,王凯都只能够解决一些底层的混混,连一个小boss都没有碰到,这让王凯有点想要骂娘了,难道那些人都是属耗子的,一有点风吹草动,就都躲起来,真是没有一点担当。
经过几天的替天行道,斯凯也发现了王凯的身份,毕竟监控还是有很多的,有一些角落的监控还是拍到了王凯的身影,虽然基本上是认不出来是谁,可是女人终究有她们的直觉,斯凯看到的第一眼,就想到了王凯,谁让王凯在她面前展露过身手呢。
“凯,那个超级英雄是你吗?”
吃完饭的时候,斯凯好奇的问道。
“没错,是我,晚上没事就出去转转。”
王凯一边给斯凯夹菜一边说道,斯凯在电视剧中,也做过义警,所以王凯并不隐瞒什么。
“你是要做超级英雄吗?”
没想到真的是王凯,斯凯就来了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