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帅的狗

  我叫徐文彪,今年二十三岁,是个衰了二十三个年头的倒霉鬼。
  昨天,我遇见了一只会说话的猫,它说要带着我去挖宝。基于对金钱疯魔一般的着迷和渴望,我选择了相信。此刻,正在开车前往海州的路上。
  我,一定会成功地!
  坐在驾驶座上,开着车,徐文彪对着后视镜,在心里这样鼓励自己。
  说到开车,还有件苦笑不得的事儿,徐文彪是十九岁那年学的车票,在撞坏了五辆教练车外加驾校的一堵墙后,驾校的校长流着眼泪将学费全额退还给他,称赞他是建校十五年来的第一学车奇才,为了避免徐文彪继续祸害,厄不对,应该说避免他强大的驾车技巧继续刺激校长那已经无比脆弱的神经,校长自己掏钱托人给徐文彪办了个驾驶证,亲自把他送出驾校,挥泪洒别遥祝再不相见……
  当然,这一切其实应该归功于一直眷恋着徐文彪不舍离去的倒霉运气,在肥猫再三保证练习了它教给自己的呼吸之法后绝对不会再倒霉的前提下,徐文彪跟李静借了她的车,开往海州。
  在此,不得不再一次给李静心脏的强大点个赞。
  车上除了肥猫,还有一条狗,坐在副驾驶上。这是一条德国黑背,狭长的狗脸上带着副宽大的墨镜,向外张望着,只要车子经过美女身边,脑袋就会随着美女的身影一直向后转去,直到再也看不见才叹息着转过头等待下一个目标的出现。虽然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这是一条狗啊,如此的无耻和猥琐让人不由暗叹古人诚不欺我,它和肥猫,还真是物以类聚啊。
  它叫赛虎,是肥猫的朋友。肥猫说,赛虎曾经是章大帅最喜欢,走到哪都要带着的狗。
  好吧,其实还是一条狗。
  章大帅,就是近代历史上特别有名,以胡子(土匪)起家,做到雄霸三省的大军阀,那就是他了。如果您对他不是很了解,说起他的儿子您可能就知道了。他的儿子就是华夏国最有名功过难辨的少帅章雪谅,与肇事小姐谱写了一段流芳千古爱情故事的那位。
  这回您该知道章大帅是谁了吧?什么,您说从未看过记载章大帅身边有条狗?
  大哥,这狗都坐徐文彪身边了,您还跟这较什么劲啊?
  章大帅老家在海州,赛虎说,当年跟在大帅身边,在他还是一个胡子魁首的时候,亲眼看到他偷偷埋下了一笔金条。只不过后来,大帅坐上了三省第一把交椅,这笔金条虽然数目不小却已经不被他放在眼里,就一直没动。如今,应该还在那里。
  当时听到这徐文彪问了一句过后自己都觉得白痴的话,“那你怎么没挖啊?”
  赛虎白了他一眼(虽然隔着墨镜看不到,但徐文彪就是感觉它白了自己一眼,麻痹地,被条狗鄙视了),脸上的不屑就像看着一个真正的白痴,哼哼道:“你见过哪条狗能花钱地?我要是叼着根金条走在街上,没走上两步就被人打死了。钱有了,人没了。你是不是傻?”
  肥猫在后面吃吃地笑,于是徐文彪只能承认自己是个白痴,默默地开车。
  您别说,肥猫的呼吸之法似乎还真是有些效果,从徐文彪所在的滨海市到海州,二百三十多公里,已经走了一半路程了,竟然一点事故都没发生,便是连轻微的刮刮蹭蹭都没有。当然,在高速公路上,稍微有一点刮蹭,可能这本书也就结束了。这么想着的时候,还真是有些庆幸,这本小说的生存就像徐文彪前二十三年的人生一样,还真他妈-的不容易啊。
  海州也是徐文彪的老家,所以虽然他是个路痴,但是一个小时后下高速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便问了一句,“方向不对吧,章大帅的老家不在这里啊?”
  赛虎似乎已经不屑与他说话,脑袋勾勾着一直看着车外虽然天气已经很凉但依然穿着单薄的美女行人。被一条狗无视,这让徐文彪有些尴尬,还好肥猫在后面说了一句,“你有一百万,就一定要埋在自己家里吗?肯定是要找个没人会猜到的地方咯。”
  虽然还是有些嘲讽的味道,但比起没人搭理已经强多了,于是,后面的一路徐文彪都没有再说话,老老实实地按着赛虎指出的路线开车,实在是害怕这一猫一狗再说出什么蔑视的话,被猫和狗鄙视,实在是太丢人了。
  神经脆弱的人,伤不起啊。
  一路开到析(si音,字典上查不到)木镇红土岭村(别问我为什么大帅会把金条埋在这里,因为我老家就在这儿,对这里最熟…),在三面环山的大道边停下了车,面前是一条宽敞的大河。
  这里距离徐文彪的老家不远,十八岁之前,爷爷还活着的时候,他一直住在那里。
  是的,就在徐文彪第二次错过中考之后不久,爷爷辞世走了。于是,他便没有再复读,把房子卖了,离开了那个整个村子都避他如蛇蝎的伤心故乡。
  言归正传,这条河的对面是一座山,山里面有个没有围墙也没有寺庙的高塔,但不知道为什么取名叫做金塔寺。传说当年倭国进占三省时,曾经有批倭军在这里埋下了一笔搜刮来的宝藏。据说三十多年前还有人在这条河里捡到过金银首饰,曾经刮起过一阵寻宝的浪潮。只不过后来没人找到,一点点地便淡了。在徐文彪小地时候,班级组织活动还来这里春游过,偷过旁边田地里的西瓜,不过,后来老师就再也不让他参加班级活动了。因为有个同学被看瓜地的狗追赶时,摔折了腿,他们都说是徐文彪妨地。
  往事不堪追忆,想起来都是泪啊。
  徐文彪从后备箱里拎出装着镐头铁锨的麻袋担在肩上,锁了车,冲赛虎问道:“就是这里了?”
  赛虎四脚着地,看着金塔市的方向,久久没有说话,似乎陷入了追忆当中。
  岁数大了触景难免伤情,赛虎出生时章大帅才十二岁,距今已经一百多年了,换算成人的年龄,它都一千多岁了。看到曾经的故地,难免有些感伤,可以理解。可是在听到了它下一句话时,徐文彪差点没忍住吐它一脸。
  “哎,当年在这儿,我还有个相好地,也不知道埋在哪里了?”赛虎感伤地说道。
  我呸!看它之前色迷迷看美女的样子,还以为它的审美观和自己一样,没想到竟然是人狗通吃!这个不要脸的家伙,还埋在哪了?上百年前,有几条狗能享受入土埋葬的待遇,没等寿终正寝就被人炖着吃了。如今,便是消化完排出的大粪灌养的花花草草都不知散播了多少代了。
  徐文彪这样想着,不过怕赛虎咬他便没敢说出来。
  淌过了河,河边的瓜地竟然还在,守瓜人搭建的草棚边,一只黑狗冲他们汪汪直叫,也不知道是不是赛虎的第n代子孙。
  徐文彪没有理会,他的心已经被狂热的期待充满,眼前全是亮闪闪的金条,连声催促赛虎和肥猫加快步伐,惹来它俩不屑的嘲讽,“看你那没见过钱的样子!”
  麻痹地,为了金条,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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