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4 初见杨嗣昌】

  这个熟人不是别人,是天地会统计署的一名骨干。
  叫李元忠,是与统计署主任**彪差不多资格的。
  李元忠也是从老林子柳子帮出来的,当时已经当到了站长级别。
  李元忠入宫,是韦宝安排的,但韦宝并**强迫任何人做一些残忍的事情。
  比如自己那啥了,自己把自己弄成不是完整的男人。
  韦宝不会做这种事情,也不需要。
  如果缺太监,是不难弄到的。
  很多自己把自己弄成不是完整男人的穷人,弄了之后,依然**办法入宫,因为入宫也是要关系的,要挑选的。
  如果需要往宫里面派人,完全可以弄几个这样的人就可以了。
  当初韦宝派了几个人。
  李元忠、和另外一个白有根,都是自己把自己搞成不是完整男人的,在柳子帮的时候就已经不完整了。
  另外还有一个在魏忠贤身边当太监,另外一个宋三狗是后来安排在信王府,通过李成楝,但不让人知道和李成楝有关系。
  所以,天地会统计署打入宫内和朱由检身边的密派是非常成功的。
  早在韦宝还**发迹,就办了这件事。
  当然,这其中韦宝本人也是功不可没,因为韦宝一直很重视情报这一块。
  随着天地会统计署的实力越来越强大,通过资源,让这几个人逐渐混出头,比如李元忠现在已经是能够跟随在天启皇帝朱由校身边的太监了,这就很不错了,至少算是中等太监,还是比较被重视,与魏忠贤关系处的不错的那种。
  否则,能留在皇帝身边的太监,都是经过了非常严格挑选的。
  魏公公是北直隶肃宁人,阉党骨干崔呈秀、魏广微、冯铨等人也是北直隶人,要不要说这是阉党给家乡免税呢。
  然而这时候根本还**阉党这个政治集团,魏公公也没那么大影响力。
  恐怕**皇亲国戚的庄田多在北直隶的原因更大。
  天启六*的时候,大**廷预征了明*的三成的加派。
  天启7*除了收齐本*的七成之外,又预征了下*的三成。
  这样相当于朝廷又临时加收了100多*两。
  此外天启3*起,楚、桂、蜀、滇四省的辽饷加征改用于**奢安之乱了,这样辽饷专款中的田赋加派的收入就减少了82*两。
  天启3*的额数是348*两。
  直到崇祯三*,明廷为了应付己巳之变之后大增兵的新局面,在户部尚书毕自严的建议下,又加派每亩0.003两。
  所谓杂项,是天启元*的户部尚书汪应蛟,汪是东林党,提出的多种增加收入的名目的总称。
  汪应蛟在奏疏中称每*增加收入可达296*两。当*开始实行,但未规定各省具体的份额,共征得116*两。
  天启2*只收到65*两。
  天启3*开始规定各省具体份额,其中楚、桂、蜀、滇四省杂项收入同样**用于奢安之乱,其它各省共定额181*两。
  根据天启3*的份额,说明杂项中包含卫所屯田的“子粒”收入,之前**参加辽饷田赋加派,现加收23*两。
  优免丁粮,****、有科名者、为政府服务的儒士、吏员等人分别享有免除本身的差役及减免不同数额的田赋的特权,现除秀才之外,酌情加收,共44.4*两。
  这显然就是所谓的“向士绅收税”。
  以上两条实际上是继续增加田赋收入。
  平籴仓是地方州县的储备仓,平时每*入藏一定数量的粮、银,**时用于赈济。现将其中一半收入上交中央。共14.6*两。
  抽扣工食,明初地**府所需的人力都以“役”的形式强制从民间调发,后来逐渐取消强制性,改为地**府加收工资即“工食银”,从民间雇佣。
  “工食银”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67.9*两。
  马夫祇候:类似工食银,是将给地方官服务的马夫等人的工资支出的一部分上交中央。近10*两。
  督抚军饷、巡按公费,各省的督抚和巡按御史以中央**身份到地方上办差,本无直接的地方财政收入可以支持,按例地方上要调拨办公经费,且督抚办案有罚金之权,也可充当经费。
  现将这些经费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19.8*两。
  中央从地方财政中争夺收入。
  房产交易税,税率2%,额征近29*两。
  典铺酌分,将各省的典当铺按资产分成5等,每*分别征税10-50两不等,额征19.5*两。
  以上两条可是向金融、房地产两大暴利行业征的税啊,又不影响“实业”。
  准许民众捐银130两买生员身份,未见定额。生员可以不纳丁银,这实际是在**一种免税特权。
  规定税额很详尽,然而地方财政能力有限,每*还是只能交上来60多*两。
  到崇祯二*户部开始做预算,把杂项重新规定为97*两,显然是现实面前的无奈举动。
  这次预算把之前征不上来的“督抚军饷、巡按公费”减去了,但崇祯四*预算中重新出现了这项,并开始征收“生员优免”40余*两,向之前仍然赋予免丁役特权的生员下手。
  盐课盐课加征是天启元*户部主管辽饷的**新饷司郎中杨嗣昌提出来的。
  当时明廷使行“纲法”,规定一批固定的商人每*认购盐引。
  本来商人在认购盐引时就要交纳“余盐银”,实际上是政府失去了一部分灶户、盐田的控制权,反而将这笔钱转嫁到商人头上,现在认购盐引时还要交额外的辽饷,天启3*辽饷数据中有“盐引银”32*两,可能就是天启元*定下的数目。
  天启4*5月曾加征盐课54.7*两,但这笔加征持续时间不详,且后来叙述辽饷者都未提到这笔加征,很可能是其它名目下,比如修三大殿、修皇陵的加征。
  之后又有一些陆续的加征,实际数额不详。
  崇祯三*将之前的盐课加征都归入辽饷,并将额数增加到94*两。
  明代在水路交通集散地设有钞关,对过往船只根据载货量进行征税。有的钞关还同时征缴对商人货物征收的“商税”。
  天启元*在原额34.5*两的基础上加征6.5*两,天启5*增加2处钞关,并加征13.5*两。
  这算是天启朝的后三*辽饷中唯一一次增加的税额。
  至魏公公征收工商税除了落在这13.5*两上,实在是无迹可寻。
  魏公公指使人诬告徽商给人家“坐赃”没收家产倒是有的,可惜那是为了修三大殿,本来就是另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约在崇祯2*,又增加5*两。崇祯3*将总额加到了33.6*两。随后13*又加征20*两。
  总体来看,田赋加征是*历朝末*定下来的政策,那时候并非东林执政。
  杂项、盐课、关税的加派全都是天启朝初*东林执政时期定下来的。
  至于崇祯*间,杂项中的房屋交易税费、当铺爱国捐、盐课、关税等等不但继续征收,而且都增加了。
  反而天启后三*除了搞了一次田赋临时加征、一次增加关税之外,似乎没加过什么税。
  魏公公这几*增收盐课,盐是专卖品,只会转嫁给民众、助长私盐,铸造劣质铜钱牟利,大肆诬告坐赃,卖紫禁城骑马特权,征收各地方的库银。
  杂项是掐地**府的脖子,这个是直接掏地**府的家底,全都是打着“以助大工”的旗号,就是为了给天启皇帝修三大殿。
  这殿工天启初*暂停,5*二月重开,到7*8月修成,紧接着熹宗就驾崩了,两*半修完,不可谓不快,耗银595*两,将近一*的辽饷总支出。
  阉党的干将崔呈秀、孙杰,天启末*干的就是“督察大工”的活儿。
  魏公公还有一招“捐助”,一开始是号召各王府捐助,这还罢了,毕竟有固定收入,后来把任务摊派到在职**身上,于是就搞出许多“私派”。
  本来**要擅自在辖区内加税是不行的,现在有了这个名堂,至少可以在组织内部搪塞了。
  韦宝除了认出了李元忠,天启皇帝朱由校身边的其他人,韦宝是不认得的。
  其中居然还有一个**。
  这在韦宝看来比较反常。
  因为朱由校连内阁大臣都懒得接见,更别说一般的大臣了。
  这个大臣穿着五品的朝服,显然品级很低,按理说是**资格在这种平台地方议事的啊。
  “小宝,你来了。”天启皇帝朱由校很热络的道:“都过来。”
  天启五*十月甲申户部尚书李起元以国计匮诎,採集舆论:一、暂复榷税,议檄行各省直抚按查境内关津扼要,水陆衝衢,照*历二十七、八*例,量征什一于商贾,事平即止,仍慎择榷官,严禁骚扰。
  暂纳充附,议令民间俊秀子弟纳银一百三十两,淮充附学,各生纳银之后,该州县申详学道,照尝鼓乐送学,遇岁考科举一体考试,不得分援纳名色。
  广开屯田,议令关门内外凡膏腴之地,设法屯种,其在省直,行各该道备查各卫所原额屯地若干,见今实在徵粮若干,其地亩不敷原额者,见系何人占种,履亩清查旧田,无使影射新垦处,以本工限三月内造册报部。
  申饬茶马,议令囤户卖茶及茶商兴贩告引给繇与批验纳货等项,务遵引繇条例,逐一查照批验,必无夹带,方淮放行。盘获私茶并船车头畜等物,一槩入官。
  申明盐法,近有积姦吴惟顺剏议新法卖窝指商,一时商人惊散,幸本部条议三十*之咨至,而商心稍定,然三十*之内亦有难行者,今量将一、二十*坐发运司,作为**铸本,**将铸息按季解部,以为积贮,仍将吴惟顺付盐臣罚治。
  至如先*征倭、征播加派钱粮,事平之后已奉旨概行蠲免,然闻各省直有已徵未解尚留在库者,又有朝廷虽蠲而司府州县仍行带徵,借作别项支用或抵充公费者,乞敕抚按官尽数清查,以解臣部。得旨:诸款凿凿可行,榷税照旧例量徵,委廉能甲科推官管理。
  入赀充附既非虐取贫民,又不壅塞仕路,各省直提学官即如议遵行,一体考试。屯田籽粒实数,著各抚按管屯设法清查,依限报部。
  其征倭、征播加派钱粮已经蠲免,有司毋得溷徵。茶马、盐法俱依议著实举行,有虚文抵塞视为故事者,你部会同该科参来重治。
  天启五*十月,户部尚书李起元提出照*历二十七、八*故事,暂复榷税,得到熹宗同意。
  因为早些时候的天启五*二月,三大殿复工,有大量的殿工急需材料通过各种方式入京,明熹宗便把这部分货物免去征税。
  天启五*十一月戊申工部以殿工急需物料,商人因税阻滞,请免税以劝来者。
  上从之,仍命户部行一切内外关津门禁,凡系殿工物料,俱照例免税。天启六*正月戊申上传与户部。
  榷税暂复,用济急需,当在关津渡口商贾凑集之处,其芦沟桥及各处负贩柴米者,悉与停免,毋得概徵滋扰。天启六*四月丙申上传与顺天府。
  近京煤米担负与商客往来已有明旨,不许抽税。
  今闻通州仍榜示收徵,该府即作速禁止,不得朦胧故违,致扰商民。
  明熹宗对部分地方和物品因为特殊原因禁止征税,那么一个月后阉党骨干分子崔呈秀以辞官威胁明熹宗废除半*之前恢复的新复榷税,并得到明熹宗的同意。
  可以看出,根本不存在所谓收工商税。
  天启六*五月己未督察工程崔呈秀、杨梦衮俱以天变陈言,有暗相指摘者,具疏求去,因言新复商税、拖欠物料、捐俸助工三事。
  得旨:大工紧急,何得因言求去,宜即出供职,不淮辞。榷税一节,户部因军兴无措,农民困苦,地亩难以再加,疏请暂开,*不获已,原非朕意,著槩行停免,以惠贫商,有司朦胧徵收者参治。拖欠物料,责成抚按严催类解,不必遣官。捐俸助工,会典可据,在京尚书以下,在外州县正官以上,俱捐俸薪一*,余俱免捐。
  一个月过后,明熹宗正式颁发各地,明令不得再征收。
  天启五*十月,新复商税。
  天启六*闰六月丁巳南京御史罗*爵言:皇上下德音,罢复税之议,欢声雷动,引而伸之,民间所苦,无如带徵。惟正之供己自不赀,辽饷之沠又不能少缓,民力止有此数,足于加派必亏于正额,况兼之带徵,骨尽而髓不継矣。今带徵即难槩置,而催科要分缓急,与其使民分力于远逋而亏额于本*之新饷正额,何如使民并力于正额新饷,而薄责于带徵。
  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臣所为引伸漙被者,计无先于此。得旨:停税奉有谕旨,速宜颁示通衢,使商人望关津为乐境。至带徵钱粮,朕念民力有限,天启元*以前尽行蠲免,已徵在官者即著扣筭还民,侵在书吏者不得复洒花户,元*以后照尝徵解,宽其旧徵,以急其新。其本*各项正额,务要及期速完,仍刊定榜册,使百姓晓然共见、共闻,知朝廷与民休息至意。
  天启六*闰六月十七日,明熹宗正式罢免天启五*十月在户部尚书李起元建议下恢复的新开商税,总计连一*时间都不到。
  天启六*九月七日巡抚福建右佥都御史朱钦相言:近奉明旨停止榷税,此浩荡皇仁,臣子敢不仰体。惟是闽中税分新旧海澄洋税,与福州税课司从来额徵,以给兵饷,且彭湖向为红夷窃据,今筑城增兵,远海长戍,俨然一重镇,兵不可撤,则舍洋税饷无所出,相应仍遵前旨,以济急需。
  若闽安、竹崎等关,则*历*间新开之税也,新税已停,无容再议,但未奉旨之先已收过闽安等税四千余金,傥蒙留抵新饷,固出特恩。
  若以大工浩烦,仍当解助,非臣所敢妄觊也。得旨:海澄洋税与福州税课司从来额徵,以给兵饷,淮照旧行,不得与新税同免。
  其收过闽安等税银四千余两,仍著解进,以助大工。
  福建一省总计收到新复的商税不过四千两,还被用去修了三大殿。
  之后,明廷又陆陆续续罢免了其他商税。
  天启六*十月戊申镇守山海太监陶文言:关外潘家口、桃林界、岭冷口等处每*所抽木税等银,通计四千有余,原非正额之供,久作虚糜之耗,乞敕部酌议,或解助大工,或存留修筑城堡。得旨:边口各商贸易良苦,各口税银既不系正供,著尽行蠲免,以彰朝廷恤商德意。天启七*正月辛卯免榷潼关、咸阳商税,从陕西巡按庄谦请也。
  天启七*五月癸未,浙直等处商人翁元等以鄚州药王庙商税蒙厂臣奏免,请许捐资建坊,以彰仁化,许之坊名,显德流芳。
  可以看出,天启*间压根不存在一个专门压迫商人,在商人身上拔毛的魏公公。
  相反,魏忠贤和其同伙倒是罢免了不少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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