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 林中酒家

  阿飞抖了抖他的剑,将剑上血迹抖去,依然插回腰间他最顺手那个位置,他的剑没有剑鞘,但也没有剑锋,不虞会割断腰带。
  “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阿飞淡淡问道。
  李寻欢笑道:“自然是去找杀了诸葛雷,偷走包袱之人。”
  欧阳飞道:“你知道他在哪?”
  李寻欢指着远处一片树林,道:“那片树林中有一条小路,顺着小路穿过树林,有一间酒家,这方圆十里内,只有这么一处落脚之地,他们定然是在此落脚。”
  欧阳飞点点头,看向慕曦慕夏,笑道:“有劳夫人,挖个坑将这些尸体埋了吧!他们挡住路了。”
  “……”
  李寻欢与阿飞无语的看着欧阳飞,这种事让如花似玉的夫人来干,真的没问题么?
  下一刻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欧阳飞会如此不“怜香惜玉”了。
  却见慕曦慕夏各自举起一只纤巧柔美,晶莹剔透的小手,一左一右对向道路两旁,两块长八尺,宽半丈,高六尺的泥土,倏然自地面升起,挪到一旁,边缘方方正正,整整齐齐,便如拿刀切割下来的一样。
  而地面,自然便多了一个宛若坟墓的大坑,事实上,那就是坟墓,随即两女又各自控制着地上的尸体飞入坑中,两边各放三人。
  最后那两块土方又飞了起来,漂浮在那大坑上,她们终究是没能残忍的整块土方压回去,将尸体压成肉饼,而是控制那些土方碎成细碎的泥土,将尸体掩埋。
  最终,道路两旁除了多出两个微微凸起的小土丘外,基本没有任何变化。
  “叹为观止,神乎其技啊!尔等方外之人的手段,果然不是我们凡人能理解的,走吧!向前里许,便是那条小路所在。”李寻欢赞叹了一句后,率先向着马车行去。
  欧阳飞对着两女露出一个赞赏的神色,随即微微躬身,右手一摊,道:“夫人请。”
  “夫君请。”慕曦慕夏也凑趣的伸手延请,三口子相视一笑,一起往马车行去。
  阿飞对他们这副相敬如宾,狂撒狗粮的行为,却是没有任何表示,一点都没有单身狗的觉悟,这狗粮算是白撒了。
  回到车上,却见欧静妍已经歪倒在貂皮垫上睡得沉了,一张俏脸红扑扑的,有着说不尽的可爱,只是那微蹙的娥眉,却煞是惹人心疼。
  李寻欢吩咐铁传甲从行礼中再翻出一张貂皮,盖在了她身上,虽然以她的功力,未必需要,但总是要盖着些什么才安心。
  “欧阳兄弟,以你们的本领,足以护得令妹周全,何必非要让她手上沾上血腥?”李寻欢皱眉问道。
  欧阳飞叹道:“妹妹大了,终归要离开家人,去走自己的路,我们能护她一时,又岂能护她一世?”
  “她终究需要成长,与其让她日后受到了伤害,才慢慢自己成长起来,还不如由我引导着她成长。”
  “这样,她至少能少走一些弯路,少经受一些伤害,毕竟她是女孩子,有些伤害,是一次也承受不起的。”
  李寻欢叹服的缓缓点了点头,欧阳飞考虑问题的确十分周详,女子终究比男子脆弱,最基本的名节与清白,就是她们一次也伤不起的东西。
  铁传甲催动拉车的马匹,马车重新向前起步,里许路程,转眼即至,欧阳飞对慕曦慕夏道:“夫人,你们跟老铁在此看顾一下丫头,顺便指点他练成不灭金身,我与李兄跟阿飞去去就来。”
  慕曦慕夏点点头,道:“好,你们去吧!我们会照看好静静的。”
  三人下车,顺着小路进了树林,一路上,李寻欢默默打量四周景致,心底思绪万千。
  十年前,他放弃了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之时,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那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高挑的青帘,所以他曾前往那酒家,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如今,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也被掩埋在冰雪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欧阳飞与阿飞没有说话,他们都感受到了李寻欢身上那种落寞与黯然的气息,这间酒家,一定承载了他许多痛苦的记忆。
  片刻之后,李寻欢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人。
  三人在酒家门外站了片刻,他们都感应到,屋中只有两道气息。
  “哐当”
  三人迈步上前,李寻欢伸手推开了酒家的门,果然,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李寻欢瞬间就认出了他,这老人,正是这间酒家的老板,没想到已过去十年,他依然还在这里。
  而另一人,正坐在一张桌旁喝酒,此刻正以惊恐的目光看着三人,正是那个瘦瘦小小,耳边还有撮黑毛的家伙。
  他一见到三人,立刻霍然起身,二话没说,便向窗户冲去,欲撞破窗户逃离。
  “嗤”
  “啊……”
  一道轻微的破空声响起,他右腿上凭空冒出一个血洞,一声惨叫,栽倒在地。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