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和你说这地方爽歪歪的

  flag一般是不能乱立的,基本嘴炮完“这场战斗结束就回家带孩子”的,都要让队友说一句“汝妻子,吾养之”,给人添了太多的麻烦。
  所以杨尚荆哪怕知道飞龙骑脸输不了了,也没露出过多的欣喜,只是对着牢头儿很客气地说了声谢谢,把个牢头儿搞得受宠若惊的。
  至于牢头儿受了金英或者王振的指使,给他的饭菜里下毒这种事儿,他想都没想,现在这情况还处于正常的政争范畴,一旦用上毒,就明显越界了,到时候外朝不规矩起来,情况更难处置。
  最重要的是,他一个翰林编修,加码太低,够不上坏规矩的档次。
  他这边儿温温吞吞地刚咽下最后一个馄饨,牢头儿就又来了,一脸谄媚地打开牢门,就见一个穿着孔雀补子的老头儿走了进来,他连忙站起身来,躬身施礼:“见过明府。”
  王启元一把把杨尚荆就扶起来了,上下打量了一番,刚刚在朝堂上吃了激素套着盾挂着球大杀四方的老头儿心情异常舒畅,声音里都带着欢喜:“贤侄免礼,免礼。”
  当年杨荣在内阁做次辅的时候,和王启元没少交流沟通过,毕竟这也是个正三品的京城市委书记,不是什么弱鸡,放在朝堂上也是个小山头了,所以王启元这一声“贤侄”倒也没差。
  四下里看了看牢房的环境,王启元就感慨了一声:“这一夜的功夫,倒是让贤侄受了委屈。”
  “戬本就是戴罪之人,何来委屈一说?”杨尚荆笑得很羞涩,顺手给老头儿拍了个马屁,“况且明府公正廉明,顺天府差役俱是明理守法之人,小侄何来委屈一说。”
  我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当然是因为您老人家公正廉明,给整个顺天府上下做了表率啊,和你讲,整个顺天府的差役,那都在您老睿智的头脑、高尚的节操下变得谦恭守礼了。
  马屁拍的有点儿无耻,但当官儿的,尤其是文官儿,不管大小都爱听这个,所以王启元脸上舒爽的表情就更加的舒爽了,他身后小心伺候的牢头儿也松了口气。
  没告黑状,还夸了一句,这杨太史会做人啊。
  “走吧,今日早朝,陛下、诸公皆有公议,贤侄自是无罪,不过这京师,怕是待不住了啊。”王启元抓着杨尚荆的手往外走,一脸的感慨。
  这时候当然不能提大家多么多么感谢他,因为他这一波节奏带得好,朝堂上文武百官团结一致对付阉党了,告诉他一下他将来的去处,还是没问题的。
  毕竟情分这个东西,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就好像没了他杨戬杨尚荆,整个外朝就得被内廷教做人了一样——哪怕事实如此。
  杨尚荆微微一笑,计算了那么多,挖空了心思,他不就求一个逃离京师么?要是走不了,他才是要哭呢,到时候王振哪天想不开了,把他丢进锦衣卫诏狱里活活打死怎么办?
  所以他直接问道:“不知小侄要到何处任职?”
  “浙江,台州府,黄岩县。”王启元回答道,声音有点儿不舍,“陛下的旨意,是让贤侄后日离京,只怕这圣旨就快到贤侄府上了。”
  听着这个地名儿,杨尚荆差点没乐得跳起来,他勉强压抑住内心的兴奋,恭恭敬敬地说道:“小侄省得。”
  浙江台州这地儿,赞啊。
  倒不是说风景秀美、民风淳朴之类的很赞,实在是因为这地方正在闹倭寇,前些日子户部侍郎焦宏还奉旨去浙江备倭了呢,只要抓住倭寇这个由头,他就能鼓捣出来个现代化的民团。
  至于什么操练私军之类的罪名,他根本都不用担心的,浙江这个省份……它富裕啊,不提南边儿和福建交界的银场,单单是浙盐,就足够让所有人眼红了,三杨当国那会儿,还不是捡着这种地方拼命塞自己人?到了那地方,欺下瞒上这种事儿做起来,都不用怕的,上官就帮他遮掩了,都是自己人啊。
  最重要的是,杨尚荆他知道,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汇的三不管地带,马上就要闹民变了,还是因为银矿的事儿,到时候他仗着有点儿军功、政绩啥的,去搞个大新闻也是有可能的啊,到时候外朝交口称赞亚克西,正统皇帝还能再办他不成?
  所以说,这地方……爽歪歪啊。
  虽然不知道杨尚荆到底在想什么,但做了三四十年官儿的王启元,还是从他的眼底察觉出那丝兴奋,他叹了口气:“但愿贤侄此去,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啊。”
  眼看着走到了衙门门口,忠叔正赶着马车在那边儿等着,杨尚荆站住身形,再次躬身施礼:“那就多谢明府吉言了。”
  嘴上说的客气,但他心里想的却是——什么天高任鸟飞,到了那个地方,我就天高任鸟露都没人会说我什么,地方上上官护着,中枢里大佬帮衬着,什么三纲五常,什么封建道德,谁理会谁傻逼啊。
  王启元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贤侄此去,山高路远,恐有险阻,近日里成国公家有一队人马南下,贤侄可以随之同去。”
  这一句话,当场就点醒了兴奋之中的杨尚荆,他谨慎地向着王启元施礼离开之后,整个人就陷入了沉思。
  所谓的山高路远,所谓的险阻,当然都是扯谈,他从老家福建建安到京师做官,走的更远,也没见着什么险阻,这些话不过是提醒他,这一番去南方,路上只怕会遇到截杀,东厂、锦衣卫不在编的番子可不少,这都是内廷的人能指使得动的,而被他弄死的那个郭淮,之前干的事儿就是在浙江倒腾盐给金英添进项,江湖口儿上不少熟人,两样加起来,他不带点儿人马上路,只怕真的会上路了。
  封建年月,马匪啊、水贼啊多得是,哪怕杀了朝廷命官,最多就是当地的卫所剿灭一下,那时候他都死的只剩骨头了,还有个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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