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七章 还轮不到你出场
不管接下来是不是一场恶战,反正李亚林是不会怂就对了,至少在这一刻,他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只不过……
“你们都给我去死吧!”
好吧,都不用李亚林先出手,塔兹米作为先锋军,已然是虎入羊群般的冲入了时尚部队之中。
怎么说呢,虽然这所谓的时尚部队全部都是经历过改造的改造人,但实际上,即便只是有过改造,这些家伙的实力也就充其量强于普通的士兵而已,真要说改造了一下就能达到多逆天的程度,纯粹就是胡扯。
作为一个帝具持有者,塔兹米的经验虽然还很稚嫩,但实力的增长却是毋庸置疑的,尤其超力喷出这一帝具,更是能完全开发出持有者的潜力,致使塔兹米的实力有了一个质的增长。
说是虎入羊群,这话说的可是一点儿都不为过,仅是一把长剑在手,塔兹米是杀的七进七出,不时就能看到一两个残臂飞上天空。
这小家伙可是动了真怒!
“总觉得……我好像落后了。”
作为塔兹米的好基友,威尔是下意识的开了口,他跟塔兹米的关系可是最好不过,平日里也是经常混在一起,如今塔兹米大杀四方,他自己却落在后面,实在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既然如此,那就一起大闹上一场吧!”
塔兹米表现的如此优异,威尔自然是不甘落后,下一刻,铠甲型帝具贵族战车覆盖于他全身,他……也要出动了!
“还有我!”
续塔兹米和威尔之后,手持着炼狱招来的波鲁斯同样加入战场,作为曾经供职于焚烧部队的他,最擅长的就是使用火焰,那能够焚烧一切的炼狱招来放在他手中,绝对能产生无与伦比的威力!
尤其是在这种杂兵遍布的战场,他更是能帝具的能力发挥至最大!
喷火!
不停的喷火!
烧光一切敌人!
“总觉得,有他们三个人就足够了。”
塔兹米、威尔还有波鲁斯在战场上大发神威,不断击杀着dr.时尚的时尚部队,眼见如此,原本还打算进行支援的兰也是松了一口气。
时尚部队并没有预期那般的棘手,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好消息。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看看,高手开始出现了。”
与兰持不同意见的,是站在黑瞳身边的李亚林,他先是示意黑瞳不必立即动手,随后才将目光转向到dr.时尚所在的方向,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眼下时尚部队出场的都只是杂兵罢了,如果收拾杂兵都要狩人全员,那狩人也未免太不值钱了吧。
事实上,真正的麻烦还在后面,那些被精心改造后的时尚部队成员,才是大家需要去着手应对的麻烦敌人!
“还真是,的确是很麻烦的对手。”
就如李亚林所说,时尚部队的杂兵一触即溃,接下来自然就是精兵的登场时间。
这时候兰也看到了,除了此前挡住了塔兹米的攻击,保护了dr.时尚的那个人之外,紧接着又出现了数道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身影,而且看的出来,他们与那些杂兵的气势明显不同。
帝具持有者之下,他们恐怕少有敌手。
那就是改造的力量吗?
“老师,我去?”
刚刚黑瞳没有出场,是因为李亚林的阻拦,那么现在强敌出现,黑瞳自然是主动请缨。
也是该让她出场的时候了!
“没那个必要,对付那些家伙,还轮不到你出场。”
在狩人之中,黑瞳的实力绝对属于顶尖级别,不仅是因为她本身的身体素质,更是在于她手中帝具的特殊性。
不过可以的话,李亚林并不愿意让黑瞳参加战斗,不是他怜香惜玉,而是黑瞳的情况有些特殊。
黑瞳在幼年的时候与赤瞳一起被卖到帝国机关,作为暗杀者被培养起来,后来,她因为实力不济,被注射了药物强行提升身体能力,同时也为她造成了永久并且不可逆转的身体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场战斗对她而言都是一次不小的负荷,如果再让她继续战斗下去,她恐怕很快就会达到临界点。
此时此刻,李亚林并没有太好的手段去治疗黑瞳,所以没办法,他也只能尽可能的杜绝黑瞳参战,保存她的体力,同样也是保证她的生命。
他可不想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大家迎来了和平,却要亲眼见证黑瞳的牺牲。
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大家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最好了!
“老师?”
作为一个杀手,黑瞳的职责就是杀人,如今她主动请缨,结果却被李亚林拒绝,这实在让她有些难以理解。
面对那些强敌,难道就不需要自己去战斗吗?
“放心吧,有我在。”
看到黑瞳那迷惑的目光,李亚林先是微微一笑,随后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瓜。
自己这边,也应该拿出一些实力来了!
出来吧!
我的死神!
轻抚着黑瞳的头的同时,李亚林的另一只手也是随之抬起,伴随着一道血红色的魔法阵,一个身穿黑袍手持镰刀,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死气的死神便在下一刻出现在魔法阵之中!
这就是来自于风色幻想世界,利用召唤徽章召唤而出的死神!
论实力,死神的力量可以说远超寻常的特级危险种,虽然达不到超级危险种的等级,但在某种程度上,它却比超级危险种还要难缠。
用死神作为应对时尚部队的力量,那可是再为合适不过。
“我的老天!那是什么?传说中的死神吗?这身打扮真是太时尚了!不愧是亚林大人!”
作为一个神经病,当dr.时尚看到死神的时候,不是面露凝重的表情,也不是思考着如何迎敌,反而高呼时尚,眼中闪过的满满的都是对死神的狂热。
在这种情况下,李亚林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吐槽为好。
时尚?
死神?
你是说那身破烂黑袍,还是它手里的镰刀?
好吧,无所谓了,既然你觉得这是时尚,那就让时尚的死神去收割你的性命好了!
死在时尚手里,也算是能圆你一个梦想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