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风暴将起时的波浪

  尽管老爹骂骂咧咧,但他最后还是开着自己那辆破皮卡,载着一个混蛋和三个混蛋的尸体,在深夜的雨中,驶向了哥谭港。
  倒不是说赛伯不会开车,也不是说他一个人处理不了这种小场面,只是因为哥谭港的环境,对于一个外来者来说太危险了,这种天气最适合进行一些暗地里的交易,老爹不可想让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帮手,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睡在哥谭的海面之下。
  赛伯确实很能打,但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光能打就能解决问题的时代了。
  这个季节的雨夜是有点冷的,尤其是在站在风声哗哗哗的码头上的时候,赛伯将三个黑色的大口袋从车上搬下来,又从旁边找到一些沉重的石头,用铁丝将它们缠的整整齐齐,然后在坐在车里的老爹的注视下,将那三个东西推进了海里,雨夜没有月亮,所以这刚刚发生的让人悲哀的一切,除了上帝和这两个人之外,无人知晓。
  “接着,小子。”
  老爹的手从车窗里伸了出来,将一根雪茄丢给了赛伯,后者将其叼在嘴上,在雨中艰难的点燃了它,醇厚的烟气在他身边浮动着,将他的上半身都笼罩在这雨夜漫卷的烟雾里。
  醇香的烟气飘荡在赛伯周围有些寒冷的夜色中,在那雪茄的一明一灭当中,混沌的思维又一次不由自主的陷入了对于过去的回忆里。
  支离破碎的记忆,也许并不是因为这一趟稀里糊涂的旅程,而是因为曾经的生活就是支离破碎,赛伯隐约能记得,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开信封,那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名字,有英文,有中文,还有一些扭曲的文字。
  那曾是他的目标,也是他的生活,他用枪,用刀,用手,用绳子,用陷阱,来让那些不该活下来的人去接受他们应有的结局,但那时候的他,应该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坏人。
  因为那记忆里,还有他宣誓的画面,还有那种沉甸甸的使命。
  他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块大陆到另一块大陆,他的生活从不由自己主宰,他的圈子也苍白的可怕,没有友情,没有爱情,没有亲情,像是什么呢?那种生活…
  “武器!”
  赛伯默念着这个跳入脑海里的词,然后他狠狠甩了甩已经湿透的头发。
  是的,像武器一样活着,甚至不需要思考,专注于自己的任务,专注于…杀人。
  就像是黑暗中生活的一条蛇,或者是猛犬之类,只需要磨亮獠牙,他曾适应了这种生活,但又是为什么会打破这种生活呢?
  赛伯艰难的忍受着越来越剧烈的头疼,这具身体似乎并不愿意让他回忆起太多的事情,但这些已经足够了。
  他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丝画面,是穿着睡衣的他,挡在一个抱着毛绒玩偶的孩子前方的场景,那似乎也是这个国家的某个城市,他应该是在执行一次任务,在酒店门口的大街上,如光影一样的子弹朝着他飞过来。
  他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自己要死了…
  “有来生…为自己活!”
  那大概是他前一生的最后一句话,但讽刺的是,如果他的生物钟没有出错的话,那应该是他2个小时之前说的,结果命运就是如此神奇,也许是因为前生杀生救人,所以在最后一刻,满天神佛给了他一次机会…
  “切”
  赛伯不屑的从鼻孔里喷出两道烟气,然后朝着天空比划了一下中指,他从不信神。
  但他觉得那句话棒极了,他叼着已经燃烧到一半的雪茄转过身,靠在冰冷的栏杆上,在大雨中低着头,感受着那变得越发狂暴的雨滴砸落,他看着自己的双手,看着雨水将它打湿,然后在砸下的雨滴里缓慢的握成拳头。
  “这一生,为自己活!”
  “哐隆”
  一道闪雷划过天空,将昏暗的哥谭港在这一刻照亮,老爹出神的看着在大雨里低头行走的赛伯,看着那一道闪电贯穿天空的那一刻,将一切都照亮,唯独赛伯的身影在光中黑暗如墨。
  看上去…很cooooool!
  赛伯在雨中待了整整五分钟,才狼狈的回到车上。
  老爹发动着车,一边好奇的看着将头靠在车窗上的赛伯,低声问,“你刚才在干什么?”
  本来话很多的赛伯在这一刻很沉默,直到重新回答老枪酒吧,走入那扇嘎嘎作响的木门的时候,他才将嘴里的烟蒂狠狠的扔向了门外的雨夜,然后朝老爹咧开了嘴,露出了一个洋溢的笑容。
  “我在告别。”
  老爹向看神经病一样看着赛伯,然后将手里的拖把塞进了他手心,指了指满是血脚印的地板,
  “很好,你是个感情丰富的恶棍,所以给我把这里打扫干净,然后滚去睡觉,二楼冰箱里有吃的,记住,明天九点…杰米可能会来找麻烦。”
  克里斯蒂安这个老兵将手环过赛伯的脖子,狠狠的勒了一下,这大概是他表达善意的方式,然后赛伯就听到老爹压抑着怒火的声音,
  “给我好好教训他们,让我看看你到底是真正的有本事,还是只会欺负那些小流氓。”
  赛伯的脸立刻就变成了苦瓜,他看着老爹,“这个,白天杀人不太好吧?”
  老爹此时的眼神就真的像是看一个神经病,他骂骂咧咧的松开了赛伯的脖子,
  “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只是杀人,你这疯子,杰米也许难对付一点,但他的手下只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的傻瓜,3天!我只需要3天!明白了吗?”
  说完,老爹打了个哈欠,就朝着二楼走了上去,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小酒吧,以及在其中打扫卫生的赛伯,在没有人的时候,这个话唠就变得安静了下来,他哼着哼着某种曲子开始愉悦的工作。
  他似乎做任何工作都显得很仔细,甚至会为了清除掉一块血渍,就蹲在地上用抹布使劲的擦,所以等他彻底打扫完的时候,钟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了4点半,真正的午夜。
  赛伯的身体都有些摇晃,他锁了门,沿着楼梯向上走,在二楼的冰箱里取了一根大红肠,就那么一边嚼,一边上了三楼,打开了最靠窗的那个房间的门,看也不看周围的布局,就那么在黑暗里将湿透的外套解下来,扔在一边,然后一头倒在了床上。
  很快,均匀的呼噜声响起。
  与此同时,在这个雨夜的黑暗当中,在距离码头并不远的一处豪宅里,两个光头正聚在一起商量着事情,这个房间布置的非常精美而奢华,但桌子上摆放的,却是一沓照片,以及一把放在照片上的手枪,旁边还放着一瓶打开的伏特加,这种高精度的饮品,一般人是敬而远之的。
  但却是俄罗斯佬们最喜欢的东西。
  个子最矮的光头将那照片的第一张拿了起来,放在眼前看了看,那是个拥有一头棕色头发和温柔笑容的女人,看着这照片,光头有些朦胧的醉眼里浮现出了一丝狞笑,
  “啧啧,真是个漂亮的小妞,她叫什么来着?”
  “瑞秋·道斯,本地检察官助理。”
  另一个光头拿起伏特加灌了一口,他的衣领敞开,露出了健壮的肌肉和茂盛的胸毛,他咕哝了一句,
  “是个棘手的小美人,不喜欢钱,也不怕威胁,而且在查法尔科尼老大的底,老大让我们制造一点“意外”,波什金,交给你了。”
  矮光头摇晃了一下脑袋,哼了一声,
  “好,哥谭的治安越来越差了哈,这些正义的人物没准上下班就会遭遇一些意外,那些穷的没饭吃的窄岛乞丐们,很愿意用命换钱,一颗子弹的事情,就像当年的韦恩夫妇一样,哈哈哈。”
  说到这里,名叫波什金的矮光头随手将照片扔在一边,他看着自己的老大,压低了声音,
  “大哥,七年前死掉的布鲁斯·韦恩又回来了,听说他的公司还打算买下整个哥谭港,你说他会不会…毕竟7年前,法尔科尼老大让你在法庭之外杀了齐利…”
  听到波什金的问题,杰米手里的酒瓶子停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气,将酒瓶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冷笑了一声,
  “那布鲁斯少爷应该感谢我才对,我帮他杀了杀父仇人,再说了,那是法尔科尼让我干的…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
  杰米闭着眼睛思考了几分钟,他的身体从沙发里直了起来,朝波什金勾了勾手指,
  “克里斯蒂安那个老不死的还不打算卖他的店吗?”
  “放心吧,大哥,我已经派了伯恩他们去“处理”了。”
  波什金舔了舔嘴唇,“一个糟老头子而已,但是我不明白,大哥,我们要那破破酒吧干什么?”
  “你懂什么!”
  杰米瞪了自己的弟弟一眼,不过他很快就解释到,“韦恩工业已经打算盘活哥谭港了,一旦港口重新兴盛,一个找乐子的地方就少不了,那糟老头子不会做生意,我们来做!找些女人,再从法尔科尼老大那里拿一批货,不比我们打打杀杀的赚得多?波什金,我们兄弟两从西伯利亚一路来的美国,我们可不是为了来给谁卖命的!一旦布鲁斯·韦恩和法尔科尼对上,那就是我们收获的时候了!”
  “等着吧,不管是谁,都别想从我手里夺走哥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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