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中年胖大嫂?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目前应该还有三处分魂没有收回,他相信,这两处分魂所在之界,必将能找到沐童的转世分魂。呵呵呵,好啊妙啊,阿朋——现在应该叫做胡瀚,有了目标,这啥破慧熊大陆的事他不会再管,只管埋头苦修,只等实力成仙,他便有了跨越星际追踪分魂的本事。那时候,沐童休想再逃出他的五指山!
这个女人是他的,不管她爱不爱他,他都不允许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龙凤大陆白虎国。
痛,全身都痛,这是沐童醒过来的第一感觉。
手脚仿佛被人给打断了,肋骨、腰、臀、胳膊、头,无一不痛。
沐童很想睁眼看看,可惜她此时眼皮沉重,根本就抬不起来;她想大声呼喊,请求人帮助。可惜她叫了半天,喉咙里只发出呜呜的十分难听的声音,根本让人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
哗啦啦,倾盆大雨从天而降,打在屋顶上,落到地面上,洒在还躺在某个僻静街道上的沐童。
真是人倒霉喝水都塞牙。此时躺在街上被大雨给浇了个透心凉的沐童,已经明白过来,自己穿了。像她这种穿过来就能找到散落的神魄并与之融合的,其实也不算倒霉吧?咳,可是,这个正被自己融合的身体,已经被人给打成了重伤,若不是她及时过来与之融合,只怕也活不了多久,这就不能不说是倒霉了。
她搞不明白为啥前一刻还好端端的坐在家里与家人聊天,后一刻她就躺在这里半死不活了。好吧,感受到这具身体糟糕的状况,沐童似乎又有了一丝明了:大概还是那个大能,知道自己的神魄转世快死了,就把自己给弄了过来?
若是等这神魄死去再转世,沐童想要找到恐怕很难。就算是现在有大能帮忙,她也不确定能顺利的找回所有失散的神魂神魄。
说归说,找回一个算一个,多找回一个,她变成白痴呆傻的机会就少一些。
为此,沐童在心里默默的感谢了那个大能。此时正在神界某处为大女儿的事操心的穆某人,心有所感的咧开嘴大笑:闺女,这个大能就是你亲亲老爹啊,不用谢不用谢。
要不是这个灵慧魄的转世快玩完了,他还不会这么着急的就把自家的闺女给弄过去。要知道,等这个灵慧魄重新转世的话,还不知会转生在哪一界,到时候寻找起来,又要花不少的功夫,还不如现在就把童儿弄过去,虽说是狼狈了一点,但以女儿的情况来看,完全能搞定。
沐童哪里知道这些曲折,她只知道,再不采取办法,即使她刚穿过来与灵慧神魄融合了,恐怕也会很快玩完。
艰难的看了一眼归位了却没有完全融合的灵慧神魄一眼,沐童养了好一阵神,才堪堪用她目前最快的速度,最大的精神力,从手上的戒指中,找出了一枚疗伤的凡品五品丹药吃了下去。
不要问她为什么不取灵丹而要用凡丹,在沐童想来大约是位面的压制,她的神府进不去不说,就连她的储物装备都打不开,无论是用灵力还是魔法元素打开的储物装备。
至于手上的这枚戒指,那是用精神力打开的,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能打开。这枚戒指,是沈凯第一次炼器的作品。只有十多立方的空间,说实话根本不算是成功品。因为照着沐童所教的炼制方法,炼制出来的储物装备是应该能滴血认主的。
众所周知,能滴血认主的储物装备,才不会被人给抢走。而这枚不用滴血认主任何人都能使用的戒指,严格意义上来说,的确算是失败品。
但沐童想着这是沈凯的第一件作品,不管成败意义非凡,加上外形虽简单看上去却不错,也适合女孩子佩带,她便一直带在手上。好在这戒指里也被她塞满了平时她看不上的东西,凡丹就是其中的一种,这会儿倒是派上了用场。其实这戒指里也有治伤的灵丹,但灵丹此时的颜色是灰色的,明显是不准也不能使用。
说到凡丹能用,为何只取五品的疗伤丹药而不是取最好的九品丹药,那也是因为拿不出来的缘故。沐童估计是因为自身的实力太差,估计以后把这身体养好了,那九品的丹药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虽九品凡丹的药性功效接近于一品灵丹,但到底是凡丹,迟早是能拿得出来派上用场的。
五品丹药入口,一股暖流从口腔慢慢下滑,席卷了沐童的全身。
虽说只是五品的丹药,也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医疗水平如何,但以沐童呆过的地球上的医疗水平相比,也算是救命的‘仙丹’。
静静的躺在地上没有动弹,沐童感受到身上的伤痛轻了不少,开始专心接受起这具身体的记忆。
良久,沐童呼出了一口气:原来这个世界叫做龙凤大陆,她所在的国家是白虎国,而她本人,有个俗得不能再俗的名字——黑玫香。
可是,谁来告诉她,名字俗气也就算了,为啥明明只有十七岁的她,记忆中自己的形体,会是一个中年胖大嫂?那黑黑的皮肤,圆滚滚的身材,胖到挤成了一堆的五官,满是颈纹的脖子……
怎一个‘惨’字了得?
说起为何黑玫香会身受重伤躺在僻静的街道角落,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吧,沐童表示能理解她。虽说黑玫香是主智慧的灵慧神魄转生,便毕竟魂魄不全,再怎么智慧也是有限的。她就比当时的依沙好点,不是呆傻而已,却也没见得有多聪明。
比如黑玫香记忆中对她好的人,在沐童全盘接受了她的记忆发现,那些‘好’人,恐怕背着黑玫香做了不少整她的事儿。哎,这个傻子,还以为是自己倒霉,是天生的克父克母又克自己的倒霉人。以至于这么些年来,都不敢大胆的交朋友,怕把自己的霉气传给了别人。
黑玫香生在富贵人家,黑家富得流油,虽说不上富可敌国,但也相差无几。黑家很低调,并不住在都城(相当于现在的首都),而是选择住在以商闻名的飓城里。财富也只露了一小半儿,就是这露出来的一小半儿,也让白虎国很多人眼红,尤其是知道黑家底细一二的所谓亲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