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傻瓜相机

  其他几人去了派出所,龙浩去了医院。背部打进了几颗霰弹,血流不止。公安简单问了几句,让他赶快去看医生。
  好在打的都不深,用镊子把霰弹夹出来,上了点消炎药,包扎一下就没事了。
  从医院出来,东子他们也从派出所出来了,几个人又去了那家商场。
  没办法,龙浩的衣服和汗衫都成了血衣,穿不成了。大伙的衣服也没买,得兑现承诺。
  小马辫又实实在在开心了一回。龙浩给每人买了身西装,包括衬衣领带,还买了双三接头皮鞋,在家的孙志明几人都给买了。
  本来龙浩要买四五百的,可东子坚决不同意,说那么高档的衣服,根本就不是山里穿的,过年也穿不出来,只能在箱底压着。不如买一两百的,除了下地干活,其他时候基本都能穿。
  其他几人也都不要那么贵的,不符合身份,至少眼下不符合。
  龙浩拗不过大伙,只好给每人买了一身两百左右的,鞋子也花了好几十块。给自己除了西装,还买了一件夹克衫和一件汗衫,又买了条牛仔裤和一双旅游鞋,当时就在试衣间换上了。
  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这身装束出来,龙浩立马变了个人,简直就是时髦青年,而且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那种。
  穿上新衣裳,龙浩心情大好。他特意给每个人发了一笔钱,让必须花出去,花不出去就交回来。
  当然了,仅仅一身衣服,不可能让龙浩如此开心和慷慨。而是这场战斗,不光打败了光头,更主要是的给了自己信心,也给了大伙信心。
  大熊和大顺小顺以及陈二这样的小混混就不说了,能够制服彪哥、胡长发这种级别的混子,已经证明了能力。现在又制服了曹振辉和光头这样的大混混,再次证明只要齐心协力,只要有智慧和胆量,什么也挡不住自己。
  都不是以武力制服,实际上单凭武力,可能连陈二那样的都制服不了。就凭一股永不服输的狠劲,加上一点智慧,再就是弟兄们的倾力相助,才披荆斩棘,一路走到今天。
  这仅仅只是开始。后面要做的不知有多少,但只要一直向前,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所以,今天这一仗,可以说意义非凡。而且自己还挡住了霰弹,这叫奋不顾身,也叫以身作则。东子和张庆阳包括高成虎他们就会跟自己走的更近,也抱的更紧,这就是凝聚力。
  以前常用到凝聚力这个词,却都是官样文章,好看但不一定好用。现在没人写文章,却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
  强迫大伙花钱,就是让大伙知道,锅里有了,碗里一定就有。而锅里咋能有,就得大伙共同努力了。
  其实之前给大伙发了一笔钱,可是谁都舍不得花,要带给家里。
  没办法,穷怕了,谁也不敢大手大脚,更没有那种习惯。只要见到钱,大伙首先想的不是要花出去,而是带回家,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龙浩理解大伙。自己也是这样过来的,而且小时候比任何人都苦。好在前世也曾经辉煌过,后来当了总工程师,工资近万,加上各种补贴奖金什么的,年收入十好几万。妻子当教师,工资还要高一点。
  家庭年入近三十万,还没有太大的负担,在大西北十八线小县城,算不上富裕,但也比较安逸了。
  现在挣了点钱,还没有资本让大伙大手大脚,但是得让大伙逐步改善生活。除了添置像样一点的衣服,还得让家人吃点好的,也不枉来趟省城。
  有了命令,大伙都忙碌开了,每人买了个大包提上,开始了各种的采购。
  龙浩慢悠悠的转着。衣服鞋子已经买了,再买点玩具。都是有点档次的,太便宜的,质量不过关的再也不买了。
  买了点化妆品,不太多,也不算很高档。上次买了一瓶雪花膏,应该没用光,再买一瓶就行了。有进口的高档护肤品,想了想还是算了。还在创业阶段,别太奢侈了。
  再买点护手霜和唇膏之类的,儿童护肤品也买了两瓶。余余整天在外面玩,老是灰头土脸的,得多用点护肤品。
  那边是照相器材,龙浩信步走了过去。
  货架上摆着不少照相机,有黑白的,更多是彩色照相机。价格也很客观,尤其进口相机,基本都在几百块,还有一千多甚至几千的。
  有一款相机引起了龙浩的注意。在前世,他买的第一个相机就是这种品牌,也是进口的,大伙都叫傻瓜相机,具体品牌倒没几个人能记得。
  无论干什么,相机都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事情都要留下痕迹,甚至要留证据,有一台相机就方便多了。
  在前世,人人都有手机,随时随地都可以拍照录像。可在八十年代,别说录像,相机都是非常奢侈的物品。
  普通老百姓只有出生和结婚时才能照上几张相,再就是离开这个世界时也得留个影。每张底片洗上三两张相片就够了,那可都是钱啊!
  龙浩看了看傻瓜相机价格,一百多块,也就国家干部一月工资,倒也不算很贵,当即买了一个。
  只是胶卷有点贵。便宜的五六块一卷,贵的要十四五块,还有更贵的。龙浩看了半天,拿了五卷十四五块的。
  贵点就贵点吧,好胶卷照的比较清楚。再说挣钱了,也不在乎这点消费。
  买完相机,龙浩再也不转了,转身出了商场。不是不想转,而是不敢转了。已经花的够多了,要是每个人都这么大手大脚,那可不行。
  该花的必须得花,但也不能铺张。该节省的一定得节省,不光现在,以后都得这样。
  东子几人提着大包小包出来了,开心的上了车,欢唱着回了家。
  回到东子家已经半夜,可是大伙毫无困意,一个个就像吃了喜鹊蛋。
  “把省城的混混头子都干倒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孙志明听了东子几人添油加醋的叙述,开心的简直不行。
  “仔细想想,其实也没啥。那些所谓的混混头子,不过是用拳头加金钱拼凑到一起,标准的乌合之众。一旦碰到硬茬,这帮混混就会四分五裂,瞬间土崩瓦解。之前的彪哥,胡长发,还有陈二他们,包括大熊和大顺小顺,都是一样的。”龙浩吐了口烟。
  “也是,这两年我们几个在县城虽不敢说称王称霸,但也无人敢惹。可是碰到以死相拼的,哪怕是个女人甚至老人,我们都会避退三舍。倒不是打不过,而是怕惹麻烦。就为几个钱,要是闹出人命,那就不合算了。伤了都不行,谁也不想进里面。”高成虎笑道。
  “所以说,不要迷信什么混混头子,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只要比他更狠,啥问题都解决了。话说武林高手也不会去当什么混混头子,人家有一万条生活的路子,而且都是高质量。”
  “还真是,现如今有点本事的人都在搞钱,哪有功夫当什么混混啊?弄不上几个钱,还三天两头进局子,太没出息了。”东子笑道。
  “不提混混了,说正事。东子,庆阳哥,还有成斌,你们对古城乡和苦水镇比较熟悉,想办法在那附近租一院地方。”龙浩看着东子几人。
  “租地方?干啥啊?”东子问。
  “东子,咱们这么多人,不管呆在谁家,三五天还可以,时间一长谁家都受不了。而且以后肯定还要增加人,一般家里也住不下。”龙浩抽了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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