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二章 无事一身轻
长老会为烈士举办盛大的葬礼,并且下令全城哀悼一天,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许出现任何娱乐事项,违者严惩不贷。
叶云扬在稍晚的时候返回前线指挥部,他和梅雨各驾驶一艘蛋形飞梭,里面装满了各种生活物资,愣是把空旷的帐篷装满了八成以上。
他的帐篷甚至比城中某些富户的房间还要豪华,与其他将领形成鲜明对比。
特别是钱顺的帐篷,除了面积大之外,里面的陈设那叫一个寒酸。
在参观了叶云扬的帐篷之后,钱顺觉得自己住的根本就是猪窝,可是他又不敢大张旗鼓的效仿,生怕遭到四大长老的斥责。
毕竟大军刚刚吃了败仗,他处在将功补过的阶段,不能太过招摇。
叶云扬就不同了,吃败仗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还受到四位大长老的表扬,此时不招摇更待何时。
如果不是因为军中有严格规定的话,他甚至想要招几名侍女,服侍自己和梅雨的衣食住行。
梅雨坐在里间里,看着堆砌如山的各种东西,摇摇头说:“这下好了,光是每天收拾帐篷都会占用大量的时间,别想再干其他的了。”
“没人让你干其他的呀。”叶云扬笑着走进来,说:“以后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生活,享受生活!”
梅雨眼眉一挑:“得了吧,我们在执行任务呢,哪里有时间和精力享受生活。”
叶云扬一本正经道:“没错,我们是在执行任务,但别忘了我只是个副职,上面有葫芦兄呢,不管什么事情都由他一力承担,我正好趁这机会享清福。”
梅雨皱眉:“能行吗?在城里的时候,钱副长老做东请你吃饭,你当面答应会辅助他,而且是全心全意那种,怎么一转眼就变卦了?”
“这怎么会是变卦呢,你理解错了。”他纠正说:“辅助葫芦兄和偷懒本就是互不干扰的两件事,因为前线侦察队没有找到线索,所以没有行动,也就不需要我帮他出谋划策,对吧?”
梅雨下意识的点点头,却又感觉哪里不对。
他两手一摊:“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下,我去指挥部干什么?跟一帮葫芦兄的手下大眼瞪小眼吗,与其过去找不痛快,还不如享受生活呢。”
指挥部那帮人全都是钱顺的班底,他们只忠于钱顺一人,叶云扬跟钱通有仇,这件事钱顺曾经多次提及,导致很多人对他并不友好。
再者,叶云扬在没有军情的时候过去,显得有些多余,甚至可以用游手好闲来形容,难道要过去跟一帮看自己不顺眼的家伙拉仇恨吗?
显然那是不可取的,可是他又担任副指挥一职,留在城里更不合适,思来想去,只剩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享受生活。
梅雨舒展眉头,说:“好吧,反正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的。”
他嘿嘿一笑:“这就对了,跟着哥一起享受生活吧,只当是外出游玩,在野地里宿营。”
三天后,侦察队仍然没有发回线索。
钱顺有点儿着急,找不到野蛮人就不能将功补过,吃败仗的责任会一直压在他的身上,十分不爽。
他让人去请叶云扬,结果无功而返。
叶云扬的原话是:“等有了军情再来找我,其他事情一概不管。”
钱顺气的不轻,后悔在城里花那么多钱请他吃饭,简直是肉包子打狗。
一帮幕僚开始为他出主意,无非是改变侦查方向这一类的建议,但凡是长了脑子的人都能想到。
但他还是决定采纳,并且加了一条——指挥部迁走,向前推进一千里,这样就可以覆盖方圆三千里的区域,把平行推进的线型侦查改为面状。
这条建议获得幕僚们的一致认可,为了保险起见,他特意向四大长老汇报,也得到肯定。
指挥部开始拔营,叶云扬的东西装满一艘小型飞梭,土豪至极。
几个钟头后,营地在一千里外的地方建好,叶云扬坐在帐篷外面的躺椅上,梅雨指挥众人一趟一趟的搬东西,忙活的不亦乐乎。
在帐篷的东南角,多了一座长度六米的小帐篷,与主帐相连,没人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钱顺对此不闻不问,主要是懒得管,也管不了。
凡是经过侦查的区域,被定义为安全区,各大家族迫不及待的派出狩猎队,深入到这些区域,以采药和开挖矿石为主,带回城中卖给梅家和雷家的商号,赚取利润。
在双方的交易中,神界的经济被快速盘活,药材、丹药、金属冶炼和军械为主业,带动其他行业,加上长老会的独家代理权,各大家族赚了个盆满钵满,长老会的金库也变得充盈起来。
所以在四大长老骂钱顺无能的时候,内心还是有一丝感念的,如果不是他,这些所谓的安全区就不会出现,各家的财源就会枯竭。
帐篷里布置好之后,叶云扬背着走走进去,盘腿坐在地毯上修炼玄力。
两个小时后,他顺利升级为五重天。
下午,他带着梅雨去打猎,到晚上的时候满载而归,在帐篷前燃起篝火,架上收拾干净的野羊开始烤制,不一会儿便香气四溢。
闻到香味,指挥部里的人全都变得饥肠辘辘,时不时的有人吞下口水。
叶云扬不是小气之人,却也不会大方到把肉送到别人面前的地步,当然也有例外,除非对方是个绝世大美女,而且得是长相、气质都不亚于东方伊雪和赢琪的那种。
在神界,好像除了梅雨之外,能达到这种地步的女孩子不多,最起码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见到过。
对于厚着脸皮来吃烤肉的人,他表示热烈欢迎,不光是烤肉,美酒也管够。
但是对于脸皮薄的人,他连一句客气话都不会说,就比如很想尝尝鲜却又拉不下脸皮的钱顺,其实只需要他喊一嗓子,钱顺绝对会屁颠儿屁颠儿的跑过来,但他就是不说。
闻着烤肉和美酒的香气,钱顺无法做到集中精神,几分钟后,他气呼呼的把手往桌子上一拍,哼道:“派人出去打猎,晚上吃烤肉。”
幕僚长苦笑:“天都黑了,是不是明天再……”
“天黑了又能怎样,难道神族不能夜战吗?既然能,打猎是问题吗?”钱顺把气全都撒在幕僚长身上,说:“白天的时候你怎么不派人出去,明明身处在充满各种猎物的野外,却要天天啃面饼子,嘴巴里都快淡出个鸟了,你身为幕僚长,居然都不想着为大家解决伙食问题,你是干什么吃的?”
幕僚长表示很冤枉,心道我的工作是帮你分析情报,伙食方面不归我管!
再说了,你都没想到的事情,凭什么我得先想到?
白天派人出去打猎,别开玩笑了,要是真的那样做了,非得被你骂做不务正业。
可是不管怎样,既然主子发话了,下面的人当然要无条件的遵从,他对着门口的几名侍卫说:“你们几个听着,带一队人去后面的军械仓领弓弩箭支,马上出去打猎,快去快回知道吗,总指挥大人要吃烧烤。”
“遵命!”
钱顺又不高兴了,瞪着幕僚长说:“什么叫我要吃烧烤,是给大家改善生活,你不要混淆概念,好像本长老很喜欢吃似的。”
幕僚长用鄙夷的目光瞄了他一眼,意思是你不喜欢吃吗,那为什么长的这么胖?
外面,叶云扬正在拿着一条羊腿大快朵颐,几个蹭吃喝的家伙已经离开,身边只有梅雨作陪。
梅雨的吃相十分优雅,手里拿着一把锋利小刀,将烤肉切下来,然后再切成小块,最后用筷子夹起来放入口中。
叶云扬对此表示不屑,说:“吃烤肉嘛,就该用手拿着啃,这样才有味道。”
梅雨针锋相对:“你那是谬论,既然有刀子和筷子,为什么不能文明一点儿?亏你还是平南王呢,这么简单的礼节都不懂吗?”
“且,哥哥我是平民出身,实打实的农民子弟,跟我讲贵族礼节,你不觉得自己找错对象了吗?”他一边啃一边说。
梅雨放下小刀,饶有兴趣的说:“你不提差点儿就忘了,话说你出身于市井,怎么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到最后不光跟一国之君平起平坐,而且还拐了人家的宝贝女儿,你怎么做到的?”
叶云扬也停下来,若有所思的看着天空,说:“其实我也觉得奇怪,很早之前我就开始总结,最后得出的结论颇多,但是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被我找到了。”
梅雨马上问:“是什么?”
他慢慢的低下头,贱兮兮的说:“因为我长的帅,有的时候我会对着镜子问自己,你怎么就长的那么帅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见了往上扑,皇帝见了恨不得马上斩鸡头、烧黄纸跟我结拜,而且还要把江山分一大半送给我,我不要吧,他们就死皮赖脸的把女儿塞给我,外加封官晋爵。长得帅又不是罪,其实我也觉得这是阻碍自己继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可是老天给了我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我总不能不要吧……咦,小雨你怎么了,难道也是被我英俊无比的长相镇住了吗?大家都这么熟了,用不着崇拜我,我只想做别人的传说而已。”
“停!”梅雨一脸嫌弃的样子,说:“我算是发现了,你的脸皮比实力高太多了,再多说一句,我就真的吃不下了,所以请闭上尊口。”
叶云扬白了她一眼,一副哥的帅你不懂的鄙夷表情。
看到一队人马拿着弓箭离开,梅雨随口说:“刚建立的营地,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们就这么大摇大摆的离开,不怕这里遭到野蛮人的偷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