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林间有谪仙
船到对岸,南大小姐第一个下船,动作利落的不得了。
她可生怕那船夫又喊一声“姑娘请下床”了,这个大舌头的死太监!
南疆地区无法形成一个国家,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
群山环绕,沼泽难行,人群无法形成大的聚居部落,也不方便彼此通讯联系。
陈玄丘等人一路行去,在山中陆续又遇到几个部落,人口最多的也不过一万来人,在群山丛林间栖息活动,如果从天上飞,还真的不容易发现。
顶多偶尔发现一两个人活动的踪迹,你知道那是一个部落,还是一个樵夫?总不能时时落下询问吧。
更多的时候,他们连村落都碰不到,只能在林间栖息。
林间栖息最叫人烦恼的就是无孔不入的蛇虫蚊蚁,对姑娘们来说,尤其害怕。
不过他们从来不担心这一点,因为他们的栖息地,从来没有这些小生物来袭扰。
南子还以为陈玄丘有什么奇异的法门,孰不知却是因为七音染的冥神气息。生物对于死亡的气息最是敏感,早就避得远远的了。
“今天看来只能在这里歇下了,干粮也没了,南子姑娘,麻烦你去打点野味,做顿晚餐。”
前两天只是铺草为床,今天干粮也吃完了,终于轮到让她做饭了。
南子瞪着陈玄丘,她一直不敢相信,陈玄丘真的拿她当丫环使唤。
陈玄丘道:“愿赌服输!”
南子恨恨地瞪他一眼,出去打猎了。
还别说,这丛林中野味丰富,足以养活一个部落,南子出去只小转了半圈儿,就逮回四只锦鸡、两只兔子,一只獾子,还有一条大蟒,她看着麻人,没敢拿。
然后,南子大小姐就生起火来,把一只锦鸡架了上去。
一把火把毛燎光了,那味道……着实不好闻。
正在树下假寐的陈玄丘张开眼睛,好奇地看着她:“拔毛不能这么拔的,毛根会留在肉里,很难闻的。”
南子大吃一惊:“啊?还要拔毛啊?”
陈玄丘一听,他也吓了一跳,这姑娘连吃鸡要拔毛都不懂?
他看看那只完整的鸡,内脏也没除?
于是,很快溪边就出现了陈玄丘忙碌的身影。
他烫鸡、拔毛,清洗内脏、兔子剥皮、獾子切块……
他还找来了一些野葱野蒜、各种香料,最后从袋子里取出盐巴,还洗出几块平整而薄的石板。最后烧的烤的炖的炙的,盐巴和香料一撒上去,香气扑鼻……
三位姑娘吃的都很满意,七音染吃的满嘴流油,眉开眼笑地表示:“小丘丘啊,你做饭是真好吃,以后做饭还是你来做吧。”
陈玄丘刚想抗议,七音染已经道:“不能难为了咱们的胃啊,你说是不是?”
鹿司歌轻轻掩了一下自己的衣襟,那是在丛林中刮破的。
陈玄丘叹了口气,摘下一枚野枣树的树刺,又从自己袍子上抽出一根线,对鹿司歌道:“吃饱了就回帐蓬吧,衣服抛出来,我给你缝一下。”
南子觉得很羞耻,一个女人,在这些方面竟叫一个男人给比了下去。
于是,她弱弱地强调:“窝棚,是我搭的。”
七音染毫不客气地拆穿她:“你搭的窝棚,在你去狩猎的时候,有只喜鹊落了上去,然后它就塌了,现在的是小丘丘搭的。”
南子无语,忽然想到,你能?你再怎么能,你会生孩子么?这样一想,受伤的心灵终于得到了平复。
夜深人静,明月高升。
远处虫鸣唧唧,一片静谧。
陈玄丘缝好了衣裳,针脚细密。他满意地检视了一遍,悄悄放回鹿司歌的窝棚旁,不料鹿司歌竟没睡,从小窝棚里探出头来,怯生生地道:“谢谢主人,针线活儿,人家……以后会学的。”
还是小鹿乖乖,陈玄丘满意地一笑,道:“正常的,鹿家的辅之道,恐怕从来不曾想过还要做柴米油盐这些事情。”
只穿着小衣,长发披肩,显得婉媚可怜的鹿司歌好奇地道:“主人怎么会懂这么多呢?”
陈玄丘叹了口气,道:“我从七岁,就照顾四个人的起食饮居了。”
嗯?四个?五个?嗯,不算自己的话,好像就是四个。
陈玄丘没有多想,因为这时他听到了一阵急促穿行的声音,就象一只受惊的野兽,奔跑在林间。
陈玄丘没有唤醒七音染和南子,而是立即拔身而起,主动迎向声响处。
南子一见,急忙窜出帐蓬,急急把外衣穿起。她系腰带的时候,赫然看见,七音染白衣飘飘,双脚悬空,南子也早就娉娉婷婷站在一边,原来这两人也不曾入眠。
勾旦带着文豹,不顾头面地奔跑在林间,一些横生的枝条,尤其是有些上边有倒钩、有锐刺,把他的头面都划伤了,却也顾不得了。
他是南疆腹地最大的四大部落之一,苍云部落的少酋长。
四大部落之中,也只有苍云部落,对于啸聚起兵,反抗大雍最为反对。
他们不明白,他们好好地生活在南疆,与大雍其实没什么交集,为什么要把寨中青壮的命葬送在战场上。
为了中原的花花世界?他还没有狂妄到认为他们有能力打败大雍。
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情况下,他们的野心便没有那么大。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安于现状的,巫术最大的厉害之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它不像道术、妖法和武功一样,更多地体现在明面上,而是暗中阴人。
但是正面出手,机会并不多,尤其是,它最大的弱点,是不能波及太多人。
所以,大概正因为这个原因吧,那位大巫神在遭到拒绝之后,也是一笑而去。
他们以为对方已经罢手,孰料,阴招却随后而来。
而动手的,竟然是他的未婚妻,鬼风部落的秋灵儿。
她来部落做客,却暗中带来了大巫神下了咒的巫偶,一夜之间,将他的父亲,还有三位叔叔,以及部落的两位大巫师全部害死。
勾旦悲愤莫名,可他只能逃,他要留得一条命,才能找机会报仇。
苍云部落,那等强大的部落,仅骁勇善战的丛林战士,就拥有五千人之多。可如今追随地他身边的,却只有大巫师为他配备的护卫,文豹一人。
这是大巫师用部落中在狩猎巨晰时中毒死去的一位勇士,混合了一头黑豹制造的一头人形怪物,其快如风,出手凌厉。
可是,就连他身上也是创伤处处,因为秋灵儿那个小贱人,居然准备了一张刀网,专门准备文豹的。
“你逃不了了,勾旦。乖乖认输,跟我回去,向大巫神效忠,由你出面,招拢苍云部落的勇士,你依旧是族长。“
勾旦早已识破了她的蛇蝎心肠,咬紧牙关,一言不发。一旦回话,气儿一泄,他就更跑不动了。
秋灵儿紧嗫在后边,盯着勾旦渐渐吃力的身影,两眼放出嗜血的光芒。
她原本就是修习巫术的,而且巫术很精深。在部落臣服于大巫神之后,她为了拜在大巫神门下,亲手杀了自己的师父,把他的心献给大巫神,赢得了大巫神的欢心。
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她知道大巫神属意于让那个姓南的贱人做南疆圣女,她不明白明明论巫术她的造诣比那贱女人更高明,为何大巫神更垂青于那个贱人。
她想为大巫神多立些功劳,说不定就能改变大巫神的想法。
想到这里,秋灵儿盯着勾旦时隐时现的背影,心中更加的兴奋。
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她更进一步的踏脚石。
至于未婚夫?呵呵,可笑,就算已经成了她的丈夫又如何?等她成了南疆圣女,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什么杰出的男人她得不到?
紧随在秋灵儿身后的,是两具铜尸傀。
这是介于巫术和西方的鬼修功法结合,制造出来的两具铜甲尸,刀枪不入,力大无穷。
她敢单枪匹马追着勾旦而来,不怕他身边的文豹,就是因为有这两具铜甲尸傀。
鬼修造出的铜甲尸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但是有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动作太慢,可秋灵儿炼出的这两具铜甲尸傀却没有这个缺陷。
因为她用巫术改造了这一鬼修之法,所以两具铜甲尸,其快如风。
这两具铜甲尸,一具是个女子,就是传她鬼修之术的那个人。这人绰号姹女修罗,原本在中原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名叫白桃儿。
后来得罪了奉常寺,整个师门受了牵累,逃到西方投奔“鬼王宗”。结果“鬼王宗”刚刚得罪了一个杀星,被人灭了满门。这白桃儿便又逃来南疆,被秋灵儿遇到,并结为姐妹。
孰料,掏空了这白桃儿的一身鬼修本领后,秋灵儿却没有依诺把自己的巫术传给对方,反而害死了她,炼成了一具铜甲傀。
而另一具铜甲傀,胸前一个大洞,心脏已经被摘去了,正是从小调教她一身巫术的授业恩师,鬼风部落的首席大巫。
陈玄丘迎上去不远,就停住了。
因为他感应到,逃跑者正向他的方向冲来。
勾旦远远就看到了一线火光,虽然不管对方是旅人还是某个小部落,但十有八九不是追杀者秋灵儿的对手。可是终究算是多了一分逃生的机会,他身上有伤,已经快跑不动了。
“救命啊~~~”
做为苍云部落的少酋长,勾旦从没想过自己会喊出如此羞耻的声音。
但是此时此刻,他全不顾了。
他不怕死,但是大仇不报,他死不瞑目。
他现在只求能活着,活着才有机会搬救兵,活着才有机会投名师,活着,才有报仇的希望。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长身玉立的白袍公子,潇潇洒洒地站在林间空地上,满身月光,皎洁如谪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