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识趣的城主!【求订阅】
所以周豪凡不会扶老人,他不想被讹诈,更不想好心当做驴肝肺。
有时候周豪凡也会想,这个世界价值观是跟地球世界不一样的存在,有没有可能这个世界就不一样呢,但是这么久来,他算是发现了,人类就是人类,不管在哪个世界,只要是人类就无法避免人类拥有的缺陷,反正在周豪凡到达的两个世界,都是这种情况。
脚步不停,周豪凡走在路上,心中也不知道想了多少东西,总之真的是用心想了很多。
原定城的城主府,在原定城正中央部位,这个黄金地段倒是没有人说些什么的,毕竟整个原定城都需要原定城城主来坐镇,不然有妖兽的话,根本就来不及驰援,而坐镇在城池中央的话,就能够驰援四方了。这样的方法是最好的,毕竟一个城市的城主也就一个罢了。想要完全防御城池,就要在这样的中心点才是最好的。
而就是这样的寸土寸金的地方,城主府却盖得十分广阔,仿佛一座城堡似的,恢弘而富丽堂皇!这个地方就好似一座地球古代的皇宫似的,真的不是普通人能够居住!反正周豪凡在离乐城那么久,都没有见到这么好的地方,总之不是离乐城不愿意给周豪凡居住,而是离乐城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好建筑。
周豪凡来到了这栋建筑外。他看着这栋占地广袤的建筑,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嗤笑。这个城主再过来的时候倒是听了一下,他的口碑算是不错,至少在这个城市中并没有很多的人在抱怨他,至少周豪凡并没有听到类似的言论。所以说明这个城主哪怕不是什么好人,但也至少不会是什么令城市人民抱怨的存在!
这样的话,那就考虑尽量不要结束他的性命吧,毕竟周豪凡不是来这里索取性命的。也就是看看这个所谓的城主这里有没有那个什么宝物,要是真的适合自己使用的话,周豪凡觉得就是将自己现在全部的金钱给对方也是没有关系的,毕竟周豪凡都觉得那些金钱根本用不完。
就在周豪凡站在对方门口的时候。之间这房子中,走出两名貌美的女子,这两名女子见到周豪凡先是一愣,然后才是连忙展现笑容。
“这位大人。请随我们来!”两位女子中的一名,显然是得到了周豪凡将会前来的消息,现在见到周豪凡,直接就是开口笑盈盈的说道。
“带路吧。”周豪凡看了看两名女子,显然是那种非常美丽的女孩。但是作为一个拒绝了好多绝色美女的周豪凡,他对这等姿色的异世界女子,早就有了抵抗力,显然不会轻易就被她们诱惑什么的。
两个女孩在前面带路,不过路途中还是不断的回头打量周豪凡。这其中好奇居多,反而是担忧比较少。
周豪凡不管这两个女子的打量,只是观看周围的景色。
这栋建筑果然是极大的,就在周豪凡跟着两名女子走了好久后,才刚刚来到这栋建筑的中央部位。
而就在这个地方,周豪凡见到。这里有着一个面色潮红的男子,站在那里等待着。
周豪凡见到这个男子,对方自然也是见到了他,而就在这个时候,男子几乎就要吵骂出来!
让你们去接那个强者,你们倒好,给我接一个普通人来了!
但是这个城主强者绝对不是什么易与之辈。所以在第一时间就稳定下了情绪,只见他再度凝视周豪凡几眼后,脸上终于有了震撼神色!原来他以为周豪凡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凡人,但是等到凝视过去以后。才发现对方哪里是什么凡人了,而是根本属于那种自己都探索不到实力底线的存在啊!
是的,周豪凡现在的实力,他完全就是看不出来!
这个人身为原定城的城主。自然是有眼力的,所以他第一时间就分析出,这个看着年轻的武者,是自己无法抵抗的存在!
而就在瞬间的判断下,他想明白了,这次的事情他已经无奈了。既然被这么强的强者发现了宝物的踪迹,他能做的也只有将东西叫出去了,不然的话只有等死的份!
“您好!”这位城主的心态放得很低 ,毕竟他已经猜到对方实力完全不是自己可以抵挡的。既然已经确定无法保住宝物,那还不如就让对方也感受到更好的感觉罢了,不然话语上还让对方有了灭自己的借口,那就死的太委屈了。
“呵呵,你的态度倒是不错!”周豪凡在身边侍女惊讶的注视下,根本无视他们的城主大人,直接是来到这个城堡中的主位上坐下。
他的态度就好像是来到自己家,根本不顾及那么多的样子。而且他怀中还有哪些刚才从小摊贩那里得到的果子,这些果子真的非常好吃,周豪凡一路上过来吃了那么多,感觉还是吃不腻的感觉。
“朋友,我想你来此的目的,我也是知道的,那么我就将那样东西拿出来,你看看,需要的话,你就带走吧。”这个城主倒是光棍,直接没有任何抵抗的拿出手中的物品来。
就连周豪凡都是微微的一怔,感受到这家伙不是想要欺骗自己后,脸色更是古怪了!看来异世界人也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的,这个所谓的城主都能这样的委屈求全,倒是让周豪凡有点吃惊起来。
想了想,周豪凡还是将这个城主如此识趣的事情放到一边,毕竟周豪凡不是什么人类研究员,既然对方这么识趣,那么自己省却了好多的麻烦,倒也是不错的事情了。
“你很懂事啊。”周豪凡点了点头。然后坐在座位上等待对方送那所谓的宝物过来了。
城主显得十分无奈:“早知道你在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就觉得无法跟你抗衡的,想再见到你人,我才算是真的确认了,我无法与您抗衡。弱者服从强者,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周豪凡稍微愣了一下,然后才咀嚼着这几句话,微微点头。
那个城主站在周豪凡身边,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可能觉得还是有点不甘心吧。但是事情都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是没办法的,只有老实认命!
没有等太久,一名十分美丽的少女侍女带着一个托盘出现在这个大厅中。她手中的托盘好像很沉重,这个少女侍女武者二级的实力都有点抬不起来。
托盘是以一种带着微香的木头制造而成的,这种木头周豪凡在这个城市又见到贩卖,至少都是普通人家无法购买的昂贵价格。
“好了,这里就是我的宝物了。请你看看。”城主接过这个小箱子,然后将箱子交给周豪凡。
周豪凡入手一看,果然是非常的沉重。感觉里面不会是什么很轻的东西。那么里面会是什么东西,应该是那种比较偏重于比较重的东西吧,那么就是锻造武器的工具?周豪凡倒是比期待是武器的锻造材料,这样他钢刀就有继续晋升下去的材料了。
他伸出手,将这盒子打了开来。然后只见到一阵的刺眼精光在照耀着眼睛!
“咦。大哥哥主人,赶快收起这个东西,这东西对你很有用的。”几天没有说话的月月忽然开口了 ,显然对周豪凡能够见到这样的东西显然也是十分的惊讶的。没想到这个事物居然连生气的月月都能引诱的出来。 这下周豪凡就真的非常有兴趣了。
里面的东西是一个好像木头又好像金铁的事物。表面基本就属于那种非常坚硬的样子,还有一点点波光粼粼的光泽在闪耀。说是木头好像不对,说是金铁也不对,但是显然好像比较奇特,这个东西到底是是什么呢,周豪凡比较奇怪的听取月月的话语,将这个物品收起来,反正这个东西自己就是过来拿的,既然真的有用,那就好好的收取起来。
“很好。既然这东西你肯拿出来,那我就收下了。这里的金钱就给你了,算是欠你一个人情吧,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回报你的。”周豪凡将盒子盖好,然后拿到手中,现在还不是将其收取到空间中的时候,不然可是会被对方看到的。
周豪凡见到对方脸色难看,倒是才觉得正常,不然还要奇怪对方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想法。
“呵呵。多谢了。那就不送了。”这个城主在淡淡笑着,开玩笑,用什么金钱购买?这个东西是可以用钱买的吗。如果用钱买得到的话,那么还需要他去打拼才弄到手吗?虽然说这个任拿出的金钱好像也不算太少,可是哪里可以跟自己用命拼来的东西相提并论!
想到这里,城主简直欲哭无泪,只想把这个家伙赶紧送走就算了。 但是他又有点不舍得见不到自己获得的宝物,以后想要见到这样的宝物估计是很难得的,所以这个城主感到不舍得,毕竟他最初虽然就知道这个东西不是自己能够掌控的,但是毕竟一直在自己手中,所以还存一点妄想,只是一直没有办法将这个事物光明正大的拿去使用,而现在真的到了别人手里,他就感到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心中十分的难过。
但是周豪凡可不会管他这么多,现在他就想好好的区研究一下这个所谓的宝物,到底有什么功效了,所以在又稍微坐了一下后,直接站起来,就说要走了。
“好的,不送了,希望您能好好的利用它。”城主看着周豪凡都要走了,顿时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只好站起来,对周豪凡拱了拱手。他根本不知道周豪凡给他的这个承诺多么的重要,但是此人是真的不想要什么承诺,一个承诺的话,换一个很好的宝物,根本就像赚到一样的。
当然这个人想不到,未来的时候,居然会因为这个承诺救了自己一命,但是那个救命的人物不再是这个眼前的年轻高手了,而是这个高手的徒弟,他们那时候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上厉害的高手,还在争夺所谓的‘周氏正统’的地位,而就是那个时候,有学者找到正在服刑的这个城主,这个城主才算知道,自己曾经接待过什么样的大人物,这个大人物的徒弟,那时候都是这个世界的霸主存在了。
当然现在的事情绝非这么容易就会结束,就在周豪凡站起来,要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忽然的,外界一阵的剧烈风声传导而来!有一道粗狂的男声在啸叫起来!
“原定城城主,给你十秒钟时间,快给我滚出来!”外界的声音粗狂而又狂暴,猛烈的力量就似乎是那剧烈爆炸的狂风,将整个天地都炸得仿佛要裂开,令人头疼欲裂,就要窒息死亡一样!
“这是!……”陪同周豪凡坐在城堡中的城主顿时是显得难以置信的瞪大了双眼,外界的这个来人的实力显然超出了城主的预料,这个气势判断,显然都有武者八级的实力了!
这个人显然不是城主认识的人,而一个这样不认识的强者过来,目的就很明显了,肯定是为了他手中的宝物,但是宝物他已经给了这个好像年轻人外表的强者了,哪里还有什么宝贝拿出来!
“额,这个人肯定是为宝物来的,你看?”城主愣了愣神,然后看了看周豪凡。
他没想到,以前没有人前来抢夺自己的这个宝物,今天一来就是两个,根本不知道算是倒霉还是好运!
周豪凡也是有些愣了愣,不过他只是稍微有点惊讶罢了。等到城主看着自己,说出这个不是自己的好友的话语后,顿时微微的一笑。
在这个世界也算不断时间了,他一直没有遇见过超过七级的高手,现在总算遇见一个,而且一遇见就是这种有可能要打架的情况,真的还是挺有意思的啊。
他眼睛淡淡看了看不知道想些什么的原定城城主,然后笑了笑,在对方注视下摇头说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