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吃肉

  尝过挨饿的滋味,杨云立刻把吃饱饭列为了当下的头等大事。
  想起父母头上的白发,还有小妹那风吹就倒的身子,杨云暗暗咬牙赌咒,他不但要让自己和家人吃饱,而且要让全家大富大贵,享尽人间的清福,只有这样才不枉自己转世重生这一回。
  想起上世的事情,杨云记得自己大概就是十六七岁时离家求道,悠悠二十年,修行小成才动念归家。
  那时却发现家乡已经遭了战乱,亲人流离,杨云寻觅良久,只从偶遇的乡亲那里得知家人全都逃难去了,就再也没有其他消息。
  那时杨云修为还低,搜神寻踪等等法术不过数里,哪里还找得到流散的亲人?
  等杨云修为深厚又百多年过去,想起家人必定早已离世,就彻底绝了寻亲的念头,自此斩断尘缘,一心向道。
  修行无岁月,杨云漫步前行,竟然突破了一层层天堑一般的境界,终于成了修行界中的绝顶高人,此时也不知是千年万年之久,杨云进入了修行界中人人闻之色变的真幻期。
  修仙艰难,劫数不断,其中最厉害的是天地人三种劫数,其中又有大小的区分,真幻期就会遇到所谓的“大人劫”,幻境和真实夹杂在一起,虚虚实实、如真似幻,却又直指本心,让人无从分辨,甚至是不想分辨。
  加上用心叵测者以及域外天魔推波助澜,能闯过真幻期者十不存一,大部分人会迷失在幻境中,慢慢地修为消磨,身死道殒,或者是迷乱中大开杀戒,最后被修行界合力铲除。
  杨云在真幻期遇到的幻境之一,就是重新遇到了自己的父母亲人。
  最厉害的是,虽然是幻化的人物,但是情景却完全是真实的。杨云在幻境中所见,就是当年失散家人的遭遇。
  乱军肆虐,老父逃难中和家人失散,独自返回家中后遇到乱兵劫掠,埋在院中的最后一点口粮也被逼问搜刮而去,最后在家中伤饿而死。
  大哥在逃亡路上被北梁大军抓了壮丁,在钱江城一役中像炮灰般填了护城河。
  杨云还有一个二哥杨岳,因为家贫地少,十四岁的时候就跟人跑海当了水手。杨岳所属的船队在乱世中没了生意,散伙后和一帮水手沦为了盗匪,在一次海上械斗中丢了性命。
  小妹杨琳带着老母一路颠沛流离,受尽了欺辱,终于还是挣扎着活了下来。乱世稍稍平歇后,二人在一处残城找了个破院住下来,杨琳四处寻找零工或捡拾破烂,杨母日日上街乞讨,又在院中开了一小块荒地种菜,母女两人相依为命,苦苦度日。
  开始几年也有人想纳杨琳为妻妾,但杨琳舍不得老母,事情终究未成。时间久了,青春消磨,杨母去世后杨琳也无人问津了,最后孤独终老,死时无儿无女,一身凄凉,乡邻里正领了一副草席,卷起往乱葬岗一送了事。
  在幻境中杨云必须坚守道心,无论见了亲人何种遭遇都不能出手。他只要动了一个手指头,立刻就会迷失万劫不复。
  尽管已经两世为人,杨云想起这些事情,仍然面色大变,冷汗淋漓。
  大天劫失败也许是好事,失去了得道飞升的机会,却换来转世重生,那些遗憾回恨,有自己在,想必再也不会发生了吧。杨云想到这里,用了握紧了拳头。
  “这一世我不求得道成仙,只求自在逍遥,随心所欲,家人富贵安康,天高地阔任我遨游,至于修行随意即可,能有乱世自保之力足矣。”
  不顾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洒落,杨云仰天长笑,感觉胸中块垒尽去,痛快无比。
  笑声未歇,“咕噜咕噜”地肚子传来一阵叫声,那些青笋还是抵不得饭菜,现在已经消化地七七八八了。
  杨云苦笑两声,想想试演功法已经成功,待在这里也无事了,于是夹上两本书,绕出竹林回到道路上,慢慢地向家里方向走去。
  走了没多久,路上劈面过来一个胸膛**的大汉,腰里别着明晃晃的杀猪刀,手里提着几条乱晃的猪肉和下水。
  杨云一看这人认得,是村东头住的王屠户。
  “王大叔,这是要去哪里?”
  王屠户愣了下,笑答道:“原来是杨家小三,今儿怎么知道叫人了?”
  要是原来的杨云,一心苦读,是看不起王屠户这种人的,加上自己家穷,王屠户家却几乎天天能吃上猪肉,傲气中也有几分自卑,平时见面很少招呼。
  如今当然不同,在杨云的心中屠户和帝王没什么分别,无非都是凡人。
  “王大叔是要去镇上岳母家吧?不过你送这些东西去老人家恐怕不喜。”杨云微笑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王屠户心中一凛,他长得五大三粗,偏偏娶个老婆娇小玲珑,平日里是又爱又怕,王屠户时常往岳家送?东送西,可丈母娘一直看他不顺眼,语气不冷不热的。
  “你去岳母家时要换身衣服,刀也要记得收了,这些婶子都交待了吧?”杨云问道。
  “是,衣物都在包裹里带着呢。”
  “那就是这礼物了,你岳母家也算镇上的富户,不缺这几口肉吃,你这么血淋淋的提去,反倒觉得丢了体面。”
  “这话说的是,可我就是一屠户,除了这肉也没什么东西好送,要买些费钱不值当的东西去,怕反倒被丈母数落。”王屠户踌躇道。
  “这就看你用不用心了,现在入春节气转换,婶子身子弱,这些天是不是咳嗽了?你岳母岁数大,估计咳的更加厉害。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到了镇上去回春堂求一个滋补方子,配你手里的这副猪肺,一起包好送上去,让老人家熬成粥早晚服用,养身润肺,岂不是好?”
  王屠户大喜,“不愧是秀才啊!就依你说的办。”
  “这是谢礼,拿着——”王屠户劈手扔过来一条五花肉。
  “多谢王大叔。”杨云眼疾手快,一把从空中捞到手里。
  看杨云身手灵活,王屠户稍有点意外,不过他刚得了指点,急忙道别离开。
  杨云喜滋滋地提着肉回家。
  远远地望见家门的时候,杨云突然站住脚,用力一拍脑门。
  “哎呀——我这不是糊涂吗?光给王屠户出主意,却没有早想到这一条路子。”杨云猛地想到,村子后面就是小月山,山上草木繁茂,颇有一些值钱的药材,只是普通人缺乏知识,辨识不易。
  “这不就是一条来财的路子吗,大把的钱就长在山上,而且采来了别人也不会怀疑什么,顶多是觉得我运气好罢了,这个来钱的法子没有后患,再安全不过了。”
  想到办法的杨云一身轻松,哼着小曲走入家门。
  将足有四斤多的五花肉望杨氏手里一塞,“娘,这是村东王大叔送我的,收拾收拾晚上做着吃吧。”
  杨氏吃了一惊,“他为什么送你这么贵的东西?”
  “我路上遇到他说话高兴,就丢给我这个,管他为什么,做了吃就是了。大不了官府今年的年赐下来,给他家回点礼就行了。”
  杨氏转念一想,王屠户家富,这些猪肉对他家真不算什么。儿子杨云现在也是秀才了,王屠户送点礼也说的过去,于是就不再追问,盘算怎么整治这条五花肉。
  依着杨氏的意思,是要做成腊肉,过日子一点一点吃着。杨云现在肚子里饿得火烧一般,就直撺掇杨氏做顿红烧肉。
  杨氏最宠小儿子,加上看杨云气色不好,也想给他补补,只是还犹豫着,“做红烧肉也行,只是家里没有酱油和糖。”
  杨云知道,酱油也就罢了,糖却是挺贵的,家里一般过年时才会买点,现在早就用光了。
  “这有何难,去隔壁长盛叔家借些就是,做好了红烧肉给他家回一碗。”杨云出着主意。
  杨氏听了,真地去借来了调料,还借了二斤新米,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切肉时杨氏到底舍不得,从五花肉上片下来七八两的肥膘,用铁锅煎得半干,连着煎出来的猪油一起收在瓦罐中,在灶台的角落里藏好。
  杨琳背着一篓刚割下来的草进了院子,等不及放下背篓,就大叫起来,“做的什么啊,香死了!”
  等跑进厨房,伸手揭开锅盖,就看见一锅红扑扑、油汪汪的红烧肉,在浓汤中咕嘟嘟地翻滚着。
  顿时杨琳的口水流了下来,伸手就想从滚烫的锅里捞肉,被杨氏一把打掉。
  “死丫头,不怕烫坏爪子!等晚上你爹和大哥回来再一起吃。”
  可怜的杨琳不死心,借着帮厨的机会,不多时候就往灶台跑了十几趟。
  可惜杨氏提着一把炒勺,就像母虎看护幼崽一般,寸步不离,杨琳无机可乘。
  杨云的房间就挨着厨房,里面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他手里捧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地作势读着,心里早就偷笑了好几回。
  红烧肉炖了许久,汤水渐渐收干,一股浓香四处乱飘,直往杨云的鼻子里钻,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一条一条往上冒。
  杨云不由有些羞愧,“杨云啊杨云,你的境界境界呢?都到了天劫期的人了还馋一碗红烧肉,说出去没脸见道友了。”
  杨云吞一口口水,就这样念叨一遍,连手里的书拿反了都没有发现。
  好不容易熬到红日西斜,耕田的两个人回到家中,不免又是一阵追问和解释。
  杨氏终于熄了火,揭开锅盖。浓香扑鼻而来,人人口水直流。
  杨氏用家里最好的一个瓷碗,小心地盛满,递给杨琳:“去,给你长盛叔家送过去。”
  杨琳乐得端着碗就跑,杨氏追在后面直喊,“小心着点,别打了碗——”
  杨琳回来时嘴角油乎乎的,脸上挂着刚偷了鸡似的笑容,包括杨氏在内所有人都装作没看见,杨琳以为没人发现,笑得更得意了。
  杨家吃饭不讲究什么规矩,几个人围坐在一起,杨父先夹起一块肉,像得了信号一样,全家人顿时筷如雨下,咀嚼声大作。
  “好香啊——”一口红烧肉就着白米饭咽下肚,“能天天吃到就好了”,杨云心中大声感叹着,手里的筷子不停地向盘子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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