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疯狂逻辑

  从小时候起,他的耳边都始终萦绕着家族里的人的警告:低调,一定要低调!
  在真正理解这其中的原因之前,他心里非常的疑惑,为什么要低调?为什么要伪装?我明明有的是钱,为什么就不能买好车住豪宅挥金如土?凭家族的能量,即使心里一个不爽把市长揍了,也只不过是装模作样口头道个歉的问题,那么,我为什么总是要装的那么平平凡凡,即使学校里那些该死的老师总是千方百计的找自己的麻烦,自己还要忍气吞声,而不是像想象中的那样可以挥拳相向?
  后来,他终于理解到了其中的奥妙。知道原来只有低调,才能更好隐匿家族的势力,而藏锋不露的势力,才能得到更好更强劲更稳定的发展,而不至于像参天大树那样,引人注目的同时,却极容易遭到别人的砍伐。
  于是,从此以后他严格按照家族的教条,将自己那天生有些暴虐的性格深深掩埋起来,披上了温文尔雅平和近人的外衣。买衣服的时候,他忍住购买顶级名牌的冲动,只选购五千元以下的普通服装,买车的时候,他放弃了有一辆法拉利或者宝马的理想,只买了一辆普通价位的雪佛兰。
  他天生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了活力,代表了张扬。所以,他的衣服是红色的,雪佛兰轿车是红色的,只有在接触这些红色的时候,他才觉得真正的快乐,因为这是满足他张扬的天性的唯一途径。
  就这样,他低调的读完了中学,读完了高中,终于迈进了大学的校门。他的智商不错,记忆力优良,这让他一度在学习生涯中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各种各样的奖杯和奖状,几乎堆满了他的书橱,当然,他对这些向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他从来没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多优秀,只是别人太笨太平凡而已。
  他,就是张淼事件中的肇事者,凶手——贾耀新。他一直都有着自己自以为高明的逻辑,并且按照这样的逻辑自以为是的生活着。
  自从出了张淼的事情后,他开始讨厌红色。
  至今他还对那个该死的傍晚记忆犹新。
  那天,是他和新女朋友的第一次约会。之前他有过至少五个女友,但他从来没对她们真正动过感情,在他看来,他们都不是一个档次的,平时为了满足彼此的生理欲望在一起玩一下没问题,但是若要真的发展感情的话,他觉得她们不配。关于自己的另一半,他的最低要求是:一定要有强硬的家庭背景,至少不能比自己差的太远;关于外貌,必须要让自己一见钟情,必须要让自己觉得,几万元一套的化妆品,用在她身上很值……
  然而这几个在他看来简单之极的要求,却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能让他满足过。包括出事那天约会的新女朋友。
  他非常清晰的记得,那天自己忍着不耐烦,将那个刚见面的女友送回家,闷闷不乐的开车回家,时间大概是下午的六点钟左右。为了庆祝第六次约会的失败,他一边开车,一边喝了几罐啤酒。就像对其他方面的自我感觉良好一样,他对自己的驾驶技术非常自负,觉得喝几罐啤酒根本影响不了自己开车。车里回响着沉重有力的重金属音乐,他再次加快了车速……
  然而就在这时,那个该死的女人出现了,当时他正好喝光了一罐啤酒,刚将空空的易拉罐往后一扔,便猛然见到车前方冒出一个穿红衣的女人来,这女人出现的是如此的突兀,以至于他还没来及踩刹车,就直接把她给撞飞了出去。
  “该死的女人,走路都不长眼睛的吗?”当时,他恨恨的想着,然后,家族的教条涌上脑海,要是这样下车,很容易被路过的人群围住,那样自己就插翅难逃了,那样,自己家族的身份便非常的容易暴露……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的加快了车速,继续向前冲去!可是刚刚冲出不到十米的距离,他却猛地发现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让他变得非常恼火——躺在地上的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拼尽了力气,企图去拿不远处的手机!很明显了,她一定是要拿手机拍下自己的车牌号,然后报警!
  该死的女人,怎么会这么阴险?他一边咒骂着,一边毫不犹豫的倒车,他决不能让那个女人记下车牌号,那样的话,她就会不断的勒索自己,敲诈自己,这样的事情他在新闻上看的够多的了。钱倒是小问题,关键是任由她闹下去的话,早晚会吸引媒体的介入,那样就又会掀起什么富二代官二代之类的风波,很容易就将自己的家族推到风口浪尖之上……
  所以,绝对不能让那个女人记下自己的车牌号!他迅速的把车倒回到了女人身边,这时候女人已经爬到了手机跟前,费力的抓起了手机,准备按下按钮了,这一幕让他忍不住怒火中烧,加上酒精的作用,他顿时双目一片血红。妈的,只有彻底的弄死你,才干净利落,永远的杜绝麻烦!他顺手掀起副驾驶的座位,从下边抽出了一把刀,这是他随车携带的防身武器,现在终于派上大用场了。他持着刀,毫不犹豫的跳下车向女人跑去……
  他记得非常的清楚,伴随着锋利的刀尖刺进皮肤的那悦耳的“扑哧”声,温热的鲜血喷涌出来,有几滴就溅到了他眼睛上,这耀目的鲜红令他顿时狂性大发,妈的,阴险的女人,想勒索我是吧?想让整个家族都责罚我是吧?去死吧你!于是,他疯狂的刺出了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他记得很清楚,他一共捅了那女人八刀,如果不是被那该死的好事的大学生们发现,他还会意犹未尽的再多捅几刀的……
  都怪那几个该死的大学生,特别是后来开着法拉利狂追自己的那个家伙,他让自己的全部努力都白费了。原本杀人灭口就是为了永绝后患,却伴随着那家伙的介入,让后患变得更加严重不可收拾了……
  这件在他看来原本是小事一桩的事情,伴随着知情者的加入,变得越来越棘手了,以至于让父亲大动肝火,特别是那家伙从网络上公开事件内幕之后,他发现一向沉稳的父亲第一次变得焦虑起来,他不停的打着电话,不停的请人吃饭……
  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和那个该死大学生面对面对质,我一定要好好的问问他,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本来大家互不相干的事情,你为什么一定要介入?要做英雄吗?英雄是那么好做的吗?
  父亲在这起事件中,充分显示了家族的强大能量,这让他对自己这个一向低调的要命的父亲刮目相看。他自豪的发现,如果父亲能像别的野心家那样敢于闯荡和表现的话,要在整个北吴市只手遮天,实在是一件简单之极的事情……
  现在,这该死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坐在羁押室冰冷潮湿的床上,他默默的想着,等到这件事情彻底的结束,他一定好好会一会那个多事的知情者,让他知道,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在这个故事中的残暴男主角胡思乱想的同时,在多事的知情者哈宝的海滨别墅里,木子等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和哈宝告别。
  黑白无常倒是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他们原先受哈宝的再三邀请搬进来的时候,随身只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其余的东西仍然留在了酒店里,仿佛木子原本就没打算在这里逗留多长时间一样。而酒鬼帝杰当初进别墅的时候,只是带了几瓶洋酒,而这次离开,他的行李包里还是装满了酒,这都是哈宝送给他的。此刻,帝杰并没有抱着他心爱的酒瓶喝酒,而是坐在纸篓跟前,面容无限悲戚的焚烧着什么。哈宝好奇的走上前,纳闷的问道:“杰哥,你为什么要烧掉我的象棋?”
  “我要用这种方式,表示我对象棋这门艺术的怀念。因为从今天开始,我绝不再下棋!”帝杰庄重的说道。
  “可是,你好像烧得是我的棋盘啊?”哈宝苦笑道。
  “我不管是你的我的。”帝杰振振有词的说道,“总之就是在这幅棋盘上,我这个天生棋圣,蒙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耻辱,我居然接二连三的败在一个刚学象棋的新手手里,而且败得一次比一次惨……”
  “其实是我运气好而已。”看着帝杰一丝不苟焚烧象棋的动作,木子笑道……
  画室里,小命单手支撑着下巴,出神的凝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千颜画像。
  当时那滴红墨滴在画卷上,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像是某种力量促使着似的,毫不犹豫的提笔,将墨滴勾勒成了血丝的形状,尽管此刻千颜啼血的情景是如此的逼真,栩栩如生,带着无尽的凄美感,但是越是这样,他就觉得心里不是很舒服。
  为什么,我就鬼使神差的画成了这样呢?
  门外,帝杰和黑白无常的催促声再次响起。小命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把千颜的画像仔细的收了起来,放在了他简单的背包里。
  现在,他的背包里放着的,是两个人的画像了。除了千颜的外,另一幅,就是他的好朋友薛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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