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报复
那警察已经把枪给抽了出来。一个抢步近前,丁立差不多已经算是钻进警察怀里去,鬼针顺势插入警察举枪的腋窝之中。
现在丁立也算是在胡二爷手里学到了完整的鬼门十三针的传承,不再是以前那种半吊子可比。手中根本没停下,鬼针连插警察身上数个大穴,正想再使狠招,彻底解决冲警察身的那东西时。警察忽然举手把自己身上的鬼门十三针给拔了下来,这下子看的丁立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
“你会鬼门十三针?跟谁学的?”警察说话苍老而又沙哑,一听就不是他自己说的。
丁立骇然:“你是胡大爷!”
警察大笑一声:“好,好,好。你认识我!”手里接着动作,把所有的针全都给拔了下来。
“我是于望海的徒弟,沈业的侄子。鬼门十三针是我跟胡二爷学的!”丁立咽了口吐沫,这胡大爷的魂魄也太生猛了一点吧?正常来说,魂魄的都是浑浑噩噩的,智商很低才对。这是因为人死以后,三魂七魄不全,所以自然不能和生人相比。但是眼前这胡大爷不仅能骗人,连鬼门十三针都不怕,那可真是奇了怪了。
警察手一顿:“那么我们就是自己人了,算了放过你吧!原本看你这句皮囊还算不错!”
丁立骇然的指着被胡大爷上身的警察,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夺……夺舍!”
夺舍即使在道门之中也是一种极端神秘和禁忌的法门,通常都是听说的多,但还真没几个人能见到。
虽然道教崇信鬼神,但是科技发展到现在的地方,很多都能勉强用科学来解释,或者说是可以用科学的语言来解释。比如把鬼神都认为是一种信息场,但是这到底准确不准确那可就是见仁见智了!
但是像是神话传说之中一样的,那种有体制的地府和天庭现在人一般很难相信真有。所以投胎转世这种事情本来就很悬乎,反正能确切成功转世投胎的十分稀少。实际上,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一般都认为如果没有前世的记忆就算真的是成功的转世投胎,那也是一个新的人,新的生命,和前世已经没有多大的关系了。
所以只有带着记忆投胎,那才算是生命的延续。就比如现代克隆技术这么发达,要不是禁止的话,早就把人给克隆出来了。但是就算用你的基因完全的把你克隆出来,那么这个人就算是基因和你完全相同,也不再是你,而是一个新的人。
有鉴于此,道门里面那些苦求长生不老不得的,就发明了夺舍这个办法。这种办法很禁忌,成功率也不高。不过丁立不久前还在鬼洞之中见到一次差点成功的例子,就是中山装差点夺了黄浪的舍。
舍就是房子,夺舍按字母的意思就是抢房子,鹊巢鸠占。不管佛道两教都认为灵魂才是唯一的,而身体就像房子一样的可以换掉。比如密宗就有破瓦法,就有类似于道门夺舍的秘法。
但是不论是佛道两家,虽然理论上很完美,但是夺舍还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最大的问题就是身体和灵魂的不合拍!
道家说性命双修,佛门就说肉身虽然是一个臭皮囊,但是也是渡河的宝筏,没渡河到彼岸的时候,是万万不能抛弃的。
所以身体也是很重要的,身体和灵魂不合拍,严重的会让灵魂和身体都受到极大的伤害。所以才有就算是夺舍成功了,也会减寿三十年的说法。甚至还有倒霉的一夺舍就变成了傻子的。穿一双不合脚的鞋都够呛,更别说是不合适的身体了。
后来,为了增加夺舍的成功率,就把主意打到还没有出生的胎儿身上,能把身体和灵魂不合这一点降到最低。但是这种东西,又带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所谓的胎中迷。用现在的说法可以理解为胎儿的大脑还没有发育完全,根本支撑不了思考。所以就算是成功夺舍,灵魂也会陷入沉睡之中。
这就有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一是灵魂陷入沉睡不知道多久才能醒过来。所以这种胎儿就算是生下来,没有灵魂不是白痴,就是又会产生新的灵魂。到时候,夺舍的厉害醒过来,两个灵魂共存一个身体,想想都知道要出乱子。
所以夺舍这种功法,只是一种逼不得已的才会施展的秘法。成功率低的可怜。想不到这胡大爷还真不是善茬儿啊,不仅想夺舍,而且还看中了自己的身体。
“你帮我找个适合的身体,我还有心愿没有完成!”胡大爷说。
丁立都快哭了,这种事情可真不好帮忙。他小心翼翼的问:“您老人家有什么问题,我能不能帮你?”
胡大爷闻言大笑:“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老子那时候要不是老儿拉着早就跑到日本去走一遭了!你能带老子去日本捣捣乱?”
丁立的汗啊,流的都跟下雨一样:“胡大爷,您到日本去干嘛啊?”
“干嘛,老子要去报仇。入娘的,别以为过了五十年老子就能报这仇给忘了!”
“您老人家再神通广大的,去日本怕是也报不了什么仇吧?”丁立忙着擦汗,这才叫姜桂之性呢!
“嘿嘿,老子有虫子。给他们尝尝三尸虫的滋味!好歹杀他一个千八百的也算是够本了。老头子九十多,换点小鬼子的命,也不算太亏!”
丁立想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跟日本两国早就合同为一家了……”不过丁立脸皮再厚,也说不出这种话来,一时间支支吾吾的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我还说三尸虫是怎么搞的,原来是胡大爷你搞出来的?”
胡大爷冷笑:“当然是老子搞出来的,还有痋什么的,就是要去给小鬼子尝尝厉害。看你这混球小子就靠不住!杨文峰怎么有你这种孬种的徒孙,真他娘的丢人你!”
丁立面红耳赤的,遇到这种事情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