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小节

  12月27日上午10点35分地方法院第3法庭
  “那么,审理继续进行!证人,将案发当晚12月24日的深夜,你所见到的,完完全全的做出证言吧!”法官说。
  “包……包在俺身上!”刘羽说。
  “拜托了,刘羽!虽然不想承认,但你是最后的希望了!宋默,已经没有去左右证人的时间了。就如御剑所说,有漏洞出现就好了。”我心里暗想。
  “俺那晚,因为要找一样东西。就乘船来到了湖中。然后,俺终于找到了。便划着船,悄悄的返回了那边的租船小屋。刚要动身回家的时候,听到了砰的一声,俺往湖上看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什么船。听到那一声响后,什么也没有再发生了,然后俺就回去了。”刘羽说。
  “恩……好象,在这个证言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呢。总之,律师,请开始询问!”法官对我说。
  “恩!”我没有说话。
  “怎么了?成堂!”珍珍问我。
  “因为是刘羽,不晓得会说出什么东西来!有点可怕……”我说。
  “恩…………但是,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只有试着去干了!”珍珍说。
  “刘羽,你只听见一声枪声是吗?”我问。
  “是的!”刘羽说。
  “可是,昨天的证人夏梅也是,刚才做证言的老头也是,都说听到了两次枪声。你的确是好好的听了吗?有没有竖起耳朵听呀?”我问。
  “喂,成堂!从刚才开始,俺就有点感觉不爽了。俺可是证人啊,证人。说来可是客人呦。别用那种随便的口气和俺说话!”刘羽说。
  “证人,你真的只听到一声枪声吗?”法官也问。
  “………其实哪,俺并不是太确定!”刘羽说。
  “啊?”法官很惊讶。
  “并不太确定?怎么这么说?”我问。
  “啊,这个啊,可能是漏听了一发吧!…………这么说来,俺还在听那个。”刘羽说。
  “那个?是什么呀?”我问。
  “广播,广播啦,贝多芬啦。”刘羽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
  “证人!你那时在听广播?”法官问。
  “干,干吗?用那个蔑视人家的眼神!只是听了广播,真是抱歉啦!”刘羽说。
  “…………宋默检察官,你有什么意见吗?”法官问。
  “……浪费时间!吾对这种蹊跷的证人无法认可。”宋默检察官说。
  “恩。怎么样?成堂,还要继续询问吗?”法官问。
  “法官大人!拜托了,请让他继续做证言。”我说。
  “哈,不知该何时收手的律师真是悲哀的生物啊……”宋默检察官说。
  “那么,证人。关于广播的事,请进一步详细的作证。”法官说。
  “哦,包在我身上!明明是圣诞前夜,去只能独自度过,不是太孤单了吗?因此啦,俺就想到收听点播节目了。当时我把声音调的当当做响。不过,那种像是枪声的一响,绝对没有听错。听到声音时那dj所说的话,还记得很清楚呢。”刘羽说。
  “在听广播……而且还调得当当作响!”法官说。
  “从刚才开始,都是什么跟什么呀!听听广播什么的都不准吗?”刘羽有些怒了。那小子根本不明白哪才是问题的重点。
  “法官,这种证人的言辞,可以值得信任吗?多半,是和西洋打击乐什么的听混淆了。”宋默检察官说。
  “的确,有这种可能。这种证言可以信赖吗?”法官问。
  “反对!请稍等,证人曾说‘听到声音时那dj所说的话,还记得很清楚呢’。”我说。
  “dj?”法官问。
  “是播音员,拜读和念出听众点播乐曲的人!总之,问题是那一声响的瞬间,并没有音乐响起。因此,听到响声的可能性很高!所以,请让我继续询问。”我说。
  “明白了!”法官说。
  “刘羽,那个dj当时说了什么?”我问。
  “反对!律师,拜托,不要做无谓的质问。那种事问了又能怎样?”宋默检察官问我。
  “是啊,不过,要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的话,还是允许质问的。”法官问我。
  “当然!那有意义!”我说。
  “怎么说?”宋默检察官问我。
  “那,那个,不听一听的话,谁也……”我说不出理由。
  “恩,好吧,证人,请作证言!砰一声响时,播音员在说什么?”法官说。
  “他说‘圣诞就在眼前了’那一瞬间,砰的一声响!”刘羽说。
  “没错吗?”我问。
  “没错!现在还对那暴徒般的声音记忆犹新!”刘羽说。
  “法官大人!这家伙,刚才作了这样的证言。‘圣诞节就在眼前’也就是说那时还没到圣诞!可以这么说吧!这家伙听到枪声时,还是圣诞前夜。”我说。
  “是这样呢!”法官说。
  “可是,夏梅小姐与刚才的老头曾明确的如此作证,听到枪声时,是凌晨以后!也就是说,夏梅小姐他们,到了圣诞后才听到的枪声。这里,很明显的存有矛盾!”我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这怎么说?有两个证人,听到了零点以后的枪声,可是这个证人,说听到了零点以前的枪声。”法官说。
  “法官,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是这证人席上的男人,自己搞错了。一看不就是个冒冒失失的傻小子么。”宋默检察官说。
  “你说什么!”刘羽问。
  “恩,律师,如何呀?刘羽先生说在12点前听到了枪声。”法官问我。
  “刘羽没有搞错!零点之前,他听到了枪声!”我说。
  “有意思,都说到这份上,一定是有证据了吧!零点前,枪声响起的证据给我们看吧!”宋默检察官说。
  “请看这张照片!是昨天的证人,夏梅小姐用同样的相机所拍摄的。拍摄的时间是12月24日的晚间11点50分。”我把夏梅给我的那张什么都没有的照片呈给了法庭。
  “哦,可是这张照片上,除了湖,没有其它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呢?”法官说。
  “法官大人!有没有找到什么并不是现在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这张照片为什么存在!”我说。
  “这是怎么说?”法官问我。
  “是这样的。这张照片,是相机自动拍摄的,是一部被设置为对爆裂声起反应并自动按下快门的相机!也就是说,晚上11点50分,也曾响起过爆裂声。因此,就有了这张照片的存在!也就是说,刘羽听到枪声的时候,是圣诞前夜没错。”我说。
  “的确呢!这样的话,又如何呢?夏梅小姐她曾作证说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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