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午餐

  云峥以为人生在世不管多么成功或者多么失意,都不能将别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好意漠视掉,或许唯有这些好意才是表明自己做人是否成功的一个标杆。
  这与财富无关,与智慧无关,更与地位无关。
  自己来到了大宋,最缺少的就是别人的关爱,和云二抱在一起瑟瑟抖的对抗整个世界的时候他就清楚那样做是行不通的。
  所以才会有了腊肉,后来就有了6轻盈,没有家就制造一个家,父母没办法制造,只能在大脑里臆想,自己没见过父母,云二的父母有等于没有,所以兄弟两就一起炮制了一个完美的父母形象,云峥自己不好意思说,云二则很干脆的将父母的形象和云大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有了父母就需要有一个近乎完美的老师,彭蠡先生耿直方正的性格非常的适合,鲁清源虽说也不错,云峥却认为他的感情里夹杂了太多的其他东西,没有彭蠡先生的感情来的纯粹。
  甲子营全体出动了,他们排成了一列纵队悄无声息的钻进了大山。
  今天其实不是一个好的进山天气,大暴雨很容易招来泥石流和山崩,但是甲子营的部众已经习惯接受云峥的命令,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既然将主要进山,那就有必须要进山的道理,周同只不过多问了一句,就被梁楫和彭九把他当傻子一样的看,在这哥俩的脑子里。将主的话不需要质疑,跟着走就是了,只要将主走在前面,刀山火海走一遭也不是不行。
  “将主,咱们这样进山,真的明智吗?”周同强忍着别人鄙视的目光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云峥抽抽鼻子,今天哭的太多五官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到了现在才知道哭泣其实是一件非常耗费力气的事情。
  “不明智,甚至算得上愚蠢,但是我的命令已经出了。你认为有什么问题?”云峥瞅着周同问道。
  周同抹掉脸上的雨水无奈的说:“你是将主。这里的一切自然是你说了算,我是你的部下只有跟着走的份。”
  云峥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我以前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在你没有成为大将军之前。还需要努力的向这个道理靠近一下。”
  这句话顿时就让周同来了兴致。紧跟在云峥身后问道:“你难道不担心我抢了你的位置?毕竟我如今正在一日千里的进步着,迟早有一天会追上你的。”
  云峥笑道:“那就赶紧,你如果把志向调整的再高一些。我会更加的高兴,只有你们都成为一军的将主,我才能有足够多的人手干我自己的事情。”
  “造反?”周同停下脚步问道。
  “狗屁的造反,我们要去打到让所有人觉得造反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才成。很小的时候我在读史书的时候就现,造反其实是最无聊的一件事情,除了把国家搞得更糟之外,没半点好处,陈胜,吴广起义是这样,绿林赤眉起义同样是如此,打着讨伐昏君名义的人其实没想着为百姓谋福利,他们是想自己当皇帝,才去积极造反的,只要出现造反的事情,你会现最倒霉的就是百姓,
  曹操说得好啊,世间如果没了他,不知道几人称帝,几人为王,什么样的祸害都没有诸侯林立可怕,周同,我这个人其实没有多大的志向,就是打算活的开心写意,谁不让我开心,我就让他难过,如果能顺便干掉一些喜欢当皇帝的王八蛋,我的生活就更加的完美。”
  云峥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忽然感觉全身都舒坦,这就是说实话的感觉,很踏实,很自在,很愚蠢,这种肺腑之言,以后一定要少说。
  周同撇着嘴说:“想当忠臣怎么把自己的感觉放在第一位?难道不是应该把官家的意志放在第一位吗?”
  云峥干脆停下脚步看着周同说:“你觉得像我这种人会单纯的崇拜某一个人?或者没脑子的把别人的意志当成自己的意志?老子是人世间独一无二的人,这世间能让我弯腰的只有情义,至于别的笑笑就算了。”
  “我当第二个成不?”周同笑着问道”我觉得这样做人很过瘾。”
  “你是第三个,云二才是第二人,就比我差一点。”
  雨一直下,军队在雨地里行军,因为沉默的关系,整支披着油布雨衣的军队显得非常的诡异,偶尔遇到在大雨中赶路的人他们或者钻进树林,或者跪倒在泥水里把头杵在膝盖上,看都不敢看这支沉默的令人窒息的军队……
  包拯来到都江堰的时候,军营里除了几位看守营房的老兵之外,就剩下苏洵这位参军大人正指挥着一群老弱病残休整都江堰上破损的地方,前日里的大雨,大堤上有很多石块已经松动了,需要重新加固。
  这是一个富足的地方!
  当了多年的亲民官老包第一眼就看出这里的不同。富裕的军营在大宋并不少见,至少东京捧日军营地里就非常的富裕,他们占据着京城里最好的地方,可以做很多的生意,东京汴梁城最大的生猪,生羊买卖就是捧日军的,这门生意别人也可以干,大宋律法没有规定只有捧日军的才能这么干,但是,整个东京确实只有捧日军一家买卖,别的买卖家都打不过捧日军。
  暗地里死了多少人包拯是清楚的,可是要动曹家很难,枢密院和皇后,以及皇帝的颜面都要照顾,最重要的是曹家真的有免死金牌。
  那东西是祖宗传下来,曹彬功高盖世,又自解兵权,赵宋皇家认为只要曹家不谋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原谅的,包拯已经警告过捧日军无数次,但是人家每回都能找出替死鬼,杀一个人抵命而已,还自称捧日军上下有五万多人足够开封府杀的。
  老包带着随从走在干爽的校军场边走边笑,还拿脚跺一下这块平坦的空地,这地方应该是经常被使用才是,上面铺着一层河沙,见不到一丝积水,放眼望去才现整个校军场中间高,四周低,水根本就留不住。
  一些妇孺正背着河沙往校军场上填补,一些孩子还趴在地上,检查自己铺的是不是平整,每个人都很用心。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有的在喂马,有的在喂羊,喂猪,年纪最大的老婆婆也端着一碗瘪谷子在喂鸡。
  营地里干净的令人指,老包敢确定,皇宫里面的空地也没有这里干净,营房的门窗上刚刚上了漆,这是在预防白蚁,潮湿闷热的天气里最适合那东西繁殖。
  绕过军营,总算是找到了一些青壮,他们的活计非常的劳累,不过看起来精神很不错,这就是一个制砖的作坊,好多壮汉打着赤膊正在制坯,精壮的身体上糊满了泥点子,一个个张着大嘴嘻嘻哈哈的,时不时的被一些老汉臭骂催促干活。
  小媳妇过来送饭,会被所有人调笑却不下流,瞅着这样的一群人有条不紊的干活,老包现自己阴郁的心情好像也变得好起来了。
  有人在敲钟,此时已经到了晌午,军营变得热闹起来,匆匆赶回来的苏洵邀请老包一起用餐,老包拒绝了苏洵请他去军官饭堂用饭的邀请,执意带着仆从学着排队,一面和身前身后的老军聊天,一面四处观察每个人的反应。
  日子过得好不好只要看精气神就足够了,一些妇人头上还戴着孝,手里牵着不大的孩子等着端饭,面容上见不到多少悲切的意味,孩子更是叽叽喳喳的玩闹,直到被老军吼一嗓子才会抱着母亲的腿把脸藏起来。
  老包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军士和妇孺的饭堂里竟然能吃到肉,确实是肉,油汪汪的一勺子肉,米饭也是精米,再配上一大勺子青菜,就是今日的午餐。
  跟在老包后面的苏洵笑道:“让明公见笑了,您来的突然,只能吃这些粗劣的饭食,失礼之处还请明公海涵。”
  老包看着自己餐盘里的饭食,疑惑的问道:“明允,你老实告诉老夫,今日的饭食是因为老夫来特意做的,还是平日里就是如此?这样的饭食已经过大宋富裕人家的饭食了,老夫不信你甲子营能餐餐如此。”
  苏洵笑道:“今日的午餐只是很平常的一顿,说实话,我到军营上任的时候也问过,将主不愿意解释,把账簿丢给我就不闻不问,我是看过账簿之后才确认他们平日里就是这么吃的,遇到年节的时候,还会更加的丰盛。
  将主说过,钱财根本就不是从嘴上省出来的,而是挣出来的,这一年多甲子营不但参与剿匪,还有自己的营生,将主带着大伙走了一趟青塘,西夏更是收获不菲,所以完全支撑得起这样的伙食,听说明公这里还有我甲子营五千贯银钱未收。”
  包拯从袖子里抽出一沓子交子放在苏洵手里说:“五千贯交子,银货两讫,记得把账本给老夫看看,老夫也想看看甲子营凭什么顿顿吃肉!”(未完待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