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聪明的野叟

  李日尊每隔两个时辰就会对军寨起一次冲击,这是他早就拟定好的战术,一个时辰之后战奴从悬崖小心的进入军寨时,才现这里已经是人去寨空,寨墙上只有百十个假人立在城墙上,在明暗的火光中和真人无异,绑在木头柱子上的李德政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具没头的尸体让人惊疑不定。
  当李日尊要求把这具尸体当做李德政来对待的时候,招到了交趾皇族的极力反对,并且有皇子直接指出这不是父亲的尸体,催促李日尊快进军,从宋人手里夺回父亲,只有确定父亲已经死了,或者被救回来,李日尊才能顺利的进行即位大典。
  暴怒的李日尊当场杀掉了那位向来以仁孝闻名的皇子和其他反对者,这一切都落在了有心的眼中,这些有心人不但有其他皇子的眼线,也有武胜军。
  一架八牛弩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树上,三支粗大的弩枪已经被架构在弩槽上,在确定站立在那具假李德政尸体旁边的人就是李日尊后,先点着弩枪上的火药捻子之后,一锤子下去就激了机括,三柄弩枪越过两百余丈的军寨空地,带着刺耳的尖啸直奔李日尊,方向早就是定好的,距离也是早就测算好的,之所以留下那具尸体就是要李日尊亲自过来查看。
  刺客甚至不看结果,点着了缠绕在大树上的火绳之后,就被两个黑乎乎的高棉人夹着用早就选择好的藤蔓猴子一样的荡着向森林的深处遁去。
  李日尊的护卫第一时间就现了异常,他来不及拖走李日尊,习惯性的用身体将太子挡在里面,力量强大的三枝重锤弩枪就像三柄铁锤轻易地击碎了护卫的大盾,锤头在击碎了大盾和一个护卫的胸膛之后,整只弩枪轰然一声爆裂开来,爆炸的碎片彻底的撕碎了李日尊的防卫圈,三枝弩枪爆裂的后果就是飞溅的蓝色磷火密密的笼罩了三丈方圆的地方。
  见风即燃的磷火转瞬间就落在人群里,无论他们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手上沾染上磷火,手会燃烧,衣服上沾染磷火衣服会燃烧,哪怕是兵刃上沾染了磷火,兵刃也会燃烧,李日尊惊恐的看着自己腿上燃烧的青色的火焰,怪叫着往身边的护卫身上蹭。那个已经着火的护卫惨叫一声就被侍卫领一刀砍死,侍卫领拎起燃烧的尸体,将尸体上喷溅的血液一股脑的倾倒在李日尊的腿上,鲜血带走了一些磷火,黑乎乎的燃烧的血液泛着一种渗人的幽蓝色。
  等李日尊腿上的火焰熄灭之后,他已经疼的昏迷了过去。在昏迷过去之前,他依旧下达了全面警戒准备出击的命令……
  李日尊醒来的时候早就天光大亮了,他第一时间看了一下自己烂糟糟的左腿,还在为昨晚的袭击感到心惊胆颤,就差一点啊,如果弩枪的数量再多一点,自己一定会被活活的烧死。
  到了此时此刻。他对面前的宋军充满了恐惧,还以为宋军都是懦弱的,侬智高的乌合之众就能糜烂半边天,让他对宋军没有一个切实的认知,如果侬智高起兵的时候面对是这一支一万余人的军队恐怕根本就掀不起浪花,就被轻易地斩了。
  如果说军寨中间是被武胜军的远程武器控制,而让交趾武士的近战力量无法施展,那么。山岭争夺战,让他彻底的见识了一下宋军的战技。一想到自己亲自训练龙卫死伤了两千余人,李日尊就完全兴不起追击宋军的兴趣。
  宋人的武器太恶毒,太恐怖了,残破的升龙城他看到了,尤其是那个巨大的缺口只要想起来他更是历历在目,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巨大的青石城门完全摧毁?
  太医那药水轻轻地给他清洗烧伤的小腿。踌躇半晌才对他说:“殿下,火毒入体,只有拿刀子将上面的这层肌肉刮掉,您的伤口才会痊愈。”
  李日尊挥挥手道:“该怎么做就做。孤王只需要早日痊愈!”
  汗如雨下的李日尊为了证明自己的强悍,在太医为自己割肉疗伤的时候依旧在听取部下的禀告,升龙城毁坏之严重,周边寺庙毁坏之严重完全乎了他的想象,当他听到整个皇城已经被付之一炬的时候,他连割肉的痛苦似乎都忘记了。
  “殿下,升龙城已经不适合再作为皇都了,臣以为,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并非追捕已经遁入林莽的宋军,而是早日登基安定民心,少城王和大城王已经秘密的建立了盟约,准备杀死太子之后将交趾分成南北两部。
  如果殿下此时依旧追击宋军,折损自己的力量,这正中少城王和大城王的下怀,宋军拿走的只是钱财,他们拿不走百姓和土地,只要殿下休养生息几年,那些财宝依旧会装满交趾的国库,何去何从请殿下早下决断。”
  太子上师伽依的一番话彻底的惊醒了李日尊,自己只要和宋军多纠缠一日,就会损失一分力量,这是一种资敌的行为,就算自己将宋军全部剿灭抢回财宝,恐怕自己的力量也会所剩无几,想起自己那两个能干的弟弟,李日尊断然下令:“命玉龙关钱德万率领精兵五千继续追剿宋军,所部大军立刻回师升龙城,召集皇族和勋贵,孤王要在升龙城登基!”
  伽依见太子到底听从了自己的建议,笑着点点头就下去准备,这一次真正遭灾的其实只有升龙城一城而已,虽说国库和皇宫宝藏被劫夺,对整个交趾国运的影响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国,这些损失,只要聚敛几年,依旧会有,更何况周边还有无数的国家可供自己劫夺,只需要将损失转嫁到别的国家身上也就是了。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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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还写过《霸道学长爱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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