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不好意思,我打算退出社团了。

  下午五点半。
  油麻地,避风塘。
  今天中午下了一场雨,给炎热的天气降了降温,此时微风徐徐,橘红色的夕阳照在港口渔船乌篷上,看起来金光灿灿,诗情画意。
  而此时岸边的凉亭下,一帮黑衣男人正在喝酒吃海鲜,而小弟则站在不远处警戒着。
  “刀疤,我他么让你叫他过来,人呢?”
  说话的男子是一个四十左右的光头男子,一对招风耳,眼睛凸出,说话的时候额头八字纹能夹死苍蝇,整张脸看起来有点像哈巴狗,非常滑稽。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森的大哥“疯狗强”吴建强,和联胜九龙塘堂主。
  因为长得像哈巴犬,再加上性格有点疯,所以外号就叫疯狗强。
  而坐在疯狗强右手边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刀疤忠。
  在姜森面前威风八面,喊打喊杀的刀疤忠,面对疯狗强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脸的卑躬屈膝,“强哥,我打了几次电话了,他都不回我电话,我又让人去叫他,他连门都不开。”
  疯狗强闻言,谑骂道:“曹尼玛的,你怎么当人老大的?连自己的小弟都管不住,就你这样,还他么想竞争大角咀堂主一职,做尼玛的春秋大梦呢!”
  桌上几个正在喝酒的五六十岁老男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我……”
  刀疤忠一脸的苦不堪言。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发狠,要找人砍死那个王八蛋?可是又碍于对方有枪,一直犹豫不定。
  就在这个当口,一个消息传来,那个扑街居然发癫到暴打东英秃鹫的手下,拿枪怼着秃鹫的裤裆,更过分的是,扇了秃鹫几个嘴巴子。
  他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就差买个鞭炮庆祝一下了。
  老天开眼,这下那个疯子肯定要被秃鹫砍死了。
  至于自己那五万块钱,就当是给他买烧纸的。
  可是还没等高兴两天呢,又是一个消息传来,东英秃鹫半夜被人掳走了,生死不知……
  他第一感觉,秃鹫就是被姜森那个扑街弄走的。
  他连秃鹫都敢打,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出来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个疯子现在在尖东那边名声很响。
  只身闯龙潭救母。
  一个打七个。
  掌掴东英秃鹫。
  替“义妹”出头平账。
  现在尖东那边混夜场的人,有几个没听过“姜森”的大名啊?
  可对方现在仗着自己名声大,完全不把他这个老大放在眼里,电话不接,找人去传话也不理。
  “吗的,这个混蛋,早晚横死街头!”
  刀疤忠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是一脸的尴尬,“强哥,你也知道的,阿森现在很威风,别说我指挥不动他,就算是你……”
  疯狗强虽然疯,但是不傻,一听这话顿时骂道:“曹尼玛的刀疤,你他么给劳资挖坑啊?”
  刀疤忠分明是在激将法,自己如果打电话叫姜森来,他来了也就罢了,那也只能说明自己这个大哥面子好使,但也没什么好处。
  要是不来的话,自己这个老大的面子往哪里放?
  到时候岂不是要跟那个小疯子反目成仇?
  刀疤忠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道:“强哥我……”
  “去你玛德。”
  疯狗强抓起桌上的酒盅就要砸过去,不过就在这时有小弟过来说:“老大,他过来了。”
  众人一看,路口处姜森和他的跟班小弟赖皮文,正从出租车里面下来。
  疯狗强放下手里面的酒盅道:“让他过来。”
  小弟拿起对讲机说了一句,很快路口处站岗小弟带着姜森和赖皮文过来了。
  赖皮文看到刀疤忠和疯狗强全在,另外社团里的几位叔伯辈大佬也在,紧张的小腿肚子都在颤抖。
  一个堂口好几千成员,像他这样的四九仔,平时别说像疯狗强这种层次的大佬,就连刀疤忠他接触的机会都很少,一般都是刀疤忠下面的心腹安排他们做事。
  一层一级,等级森严。
  此时他兴奋激动之下,隔着老远便喊道:“各位老……大佬好。”希望能在大佬面前留个印象。
  疯狗强看都没看赖皮文,而是朝姜森招手笑道:“阿森来,坐我旁边。”
  姜森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顺手拉开旁边的椅子对赖皮文说:“站那里干嘛,过来坐啊。”
  赖皮文不敢动,一脸尴尬的站在姜森身后三米外。
  疯狗强却是笑道:“你老大让你坐,你就过来坐呗。”
  赖皮文走过来,战战兢兢的坐下。
  疯狗强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赖皮文立刻挺直胸膛说:“回大佬,我叫董俊文,大家都叫我赖皮文,今年20岁,是森哥的心腹。”
  “哈哈哈哈……”
  众人闻言顿时哄堂大笑。
  疯狗强朝姜森笑道:“阿森,你这个‘心腹’很有意思嘛。”
  姜森点点头,“嗯!阿文做事很用心,我很看好他。”
  赖皮文顿时感觉整个人骨头都轻了二两。
  这还是姜森第一次夸奖他,而且还是当着社团里的大佬面,看样子他赖皮文以后是真要发达了啊。
  疯狗强亲自端起一个淡黄色小酒坛,帮姜森倒了一杯酒,“这是请大师傅专门酿制的米酒,阿森你尝尝看。”
  “谢谢!”
  姜森道谢,端起米酒象征性的喝了口,实际上酒在进入口中的一瞬间,就被收入进了背包里面。
  经过多日不间断的研究,他现在对于背包的使用,已经得心应手了。
  “味道怎么样?”
  “嗯,非常不错。”
  “哈哈哈……”
  疯狗强笑得很开心。
  “来来来,吃菜吃菜。”
  桌上各种海鲜,濑尿虾、斑马虾、大花龙、东星斑、油锥鱼、花丁、澳龙……满满一大桌。
  烹饪方式也是各式各样,姜葱炒、豉椒、清蒸、白灼、烧烤……
  姜森埋头大快朵颐,每个虾壳里面的肉丝都要一丝不剩的全部剔净。
  食物在古代是十分珍贵的。
  尤其是北宋末年,由于司法腐败,再加上连年的天灾人祸,使得底层人的生活状况非常糟糕,很多头发花白的老人饥肠辘辘地在街道上缓慢行走,形如僵尸。
  还有同样吃不饱饭的妇女和儿童,整日只能蓬头垢面,游荡在街头巷尾,令人触目惊心。
  那样的生活,现代人真得一天都过不下去。
  ……
  “阿森。”疯狗强放下手里面龙虾壳,接过小弟递过来的毛巾擦擦手,和颜悦色的笑道:“过来帮我怎么样?”
  姜森一边啃濑尿虾里面的肉,一边说:“不好意思强哥,我打算退出社团了。”
  桌上的人闻言,一个个都是愣住了。
  姜森刚有了几分名气,正是大展拳脚的时候,怎么会突然想不开的要在这个时候退出社团呢?
  疯狗强也是楞了一下,随后好笑道:“退出社团后干嘛,去写字楼上班?你有文凭吗?还是打算去路边卖鱼丸?”
  姜森确实没想好以后干嘛。
  七八十年代的香江,赚大钱的机会很多,但是他一个轮回者,赚下亿万家产又有什么意义?哪天离开了又一分钱带不走。
  所以他的要求很简单:收入高、时间短、自由自在。
  “至于那些赚钱的生意,你又没有本钱,又没有一个有钱的爸妈,怎么搞?这样阿森,你过来帮我一段时间,我最近谈了几笔大生意,正是用人的时候,等回头有钱了,你再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不迟嘛。”
  疯狗强循循善诱着。
  像姜森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打仔,正是他需要的。
  然而疯狗强却不知道,姜森听到他的话,却是眼前一亮。
  他突然间想到一件事。
  “咦,前身不是有个有钱的老子嘛,这不去敲诈一下……不是,是要点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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