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真相大白
不过还未等宁箐诺去探某大小姐的底细,当新一期的《萌芽》杂志出来之时,它就像是一枚深水炸弹,将之前那些幸灾乐祸、上蹿下跳的家伙炸懵了。
在此之前,吴笛的那位重生者同桌苏无尘,因为坚定地认为吴笛的投稿文章一定可以通过初赛,导致他也受到了牵连,马林杉毫不客气地宣称,苏无尘就是为了故意讨好吴笛,所以才这样替吴笛说话……
苏无尘其实很想说,这一切都是他基于他未来的记忆,才会下这么肯定的结论。
可是吴笛却迟迟没有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这一度让他也怀疑,是不是他这个重生者造成的蝴蝶效应。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会觉得很自责,毕竟吴笛本身的实力放在那里呢,没通过初赛的原因,只可能是那冥冥之中的运气。
至于其他人的嘲讽,他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他反而担心吴笛会因此受到打击,所以在有些过分的人大肆嘲讽“吴大才女”。有些克制的人也用异样的目光去注视某大小姐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地站在吴笛这一边,还主动安慰吴笛。
虽说近距离与大小姐接触,他已经认清了大小姐并非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神,原本粉丝对偶像的心动早已消失,但是他却真正和大小姐成为了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就该尽到朋友的责任。
而且,只要想到大小姐日后的成就甩开这个班上的其他人不知道有多远,他就知道该如何选择。
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他的坚持是完安全正确的!
倒是之前那个同样看好大小姐的邹峰邹猴子,在得知大小姐的文没有通过初赛之后,他就没有一开始对大小姐的信心了。甚至还怀疑自己看文章的眼力……
邹峰是阴差阳错地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因为他很偶然地买了这一期的《萌芽》杂志。
当他看到新一期的《萌芽》上,那篇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文章,作者的大名就是“吴笛”时,他完全傻眼了,大小姐投稿初赛的文章。竟然被发表在了正刊之上!这可比什么通过初赛要牛叉多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教室,却发现马林杉又一次开始吹嘘自己的“先见之明”了。
马林杉坐到了邹峰的座位上,也就是吴笛的前座,和邹峰的同桌洪斌闲聊,毕竟都是同一个宿舍的,关系还可以,这时被他嚼舌根的正主大小姐自然是不在的,否则他说话也不会这么大声,倒是大小姐左手边的苏无尘就在那儿。脸色不怎么好看。
想来也是,马林杉每次得瑟地自封为“预言帝”时,总要顺便宣扬一下苏无尘的眼光是多么多么差,还鄙视苏无尘是大小姐的一条狗,专门护主,毫无主见。
“我早就说过,吴笛在写作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分,只会写点下三滥的玩意。还要去追寻什么‘梦’?我看就是白日做梦!也就只有苏娘娘这种跪舔吴笛的家伙认为她真的能成为大作家,呵呵。这种事情一点依据都没!我们学校唯一可以称得上才女的,便只有高三的宁箐诺,人家可是拿过二等奖的,这次也轻松通过了初赛。我说的对不对啊,小洪?”马林杉比划着手势,眉飞色舞地说道。
洪斌微微敷衍地点头。他对大小姐的印象还行,虽然特立独行了一些,不过基本上对他人没有任何影响,倒是有人问大小姐题目,她都详尽地解答。没有任何不耐烦。
所以按本心来说,洪斌不愿意说大小姐的坏话,但他也不能不给马林杉这个舍长的面子,于是他只能含糊应对。
吴笛的同桌王绮已经不知道听马林杉说过多少次类似的话了,但奇怪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百听不厌……
想到最近一段时间,班上涌起的一股对某大小姐“幸灾乐祸”的潮流,她就窃喜不已,不过她现在对吴笛的敌意比较克制,原因自然是她发现吴笛从来就没有在意过她的态度,就是这一点,让王绮极为痛恨!
而一想到吴笛完全无视班上诸如马林杉之类的家伙对她的闲言碎语,王绮那种窃喜的酸爽程度便直线下降,她倒反而有些佩服马林杉的这种执着了。
“舍长,你少说几句吧,大小姐的文章发表了!”邹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将杂志往那儿一放,已然翻到了那一页。
他的这个举动,引起不少关注,只因他此时的情绪比较激动,说话声音大了点。
于是,周围不少同学都围了上来,其中也有一些读过吴笛写作草稿本上的原稿,因此便大呼小叫起来——
“真的诶,我还是第一次在文章发表前读过它,不过说实在的,大小姐的手写字比印刷体的铅字好看多了!”
“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提前看过这篇写贝多芬的文了,非常励志呢,真没想到它居然直接发表了!”
“别说我马后炮,其实我之前就觉得大小姐的这篇文水平极高,还纳闷它怎么没有通过初赛呢,没想到却被直接刊登在了正刊上……”
“这没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不会是因为杂志社的人将这篇文弄错分类了吧?”
……
苏无尘也忍不住凑了过去,清晰地看到吴笛的文章已经发表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终究忍不住最近压抑了许久的不爽,对马林杉嘲讽道:“马林杉,你不是预言帝么,那有没有预言到大小姐的文章会被直接采纳然后发表?按照千字四百的价格算稿费的话,这次她可以一次性获得一万多块的稿费呐。虽然大小姐肯定不在乎这笔钱,不过也可以证明,人家的‘梦’根本不是梦,而是触手可及的东西!”
马林杉的脸上憋得通红,他在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时,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哪怕在看到杂志上白纸黑字的作者名是“吴笛”,他也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有可能是同名同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