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卖萌装鹌鹑

  进来了两个人,几只大手把我身上摸了个遍。我穿着贴身的潜水服,里面只有一条内裤。手上的“游龙索”佛珠,还有贴身藏着的假身份证,都被他们摸了去。随后,我的手背上传来凉津津的感觉,似乎有人拿着棉球在擦拭。
  我头上的黑布袋,虽然能稍许透气,但呼吸起来还是非常困难。潜水服里湿漉漉的,很不舒服。时间久了,渐渐感觉有些窒息,头晕晕沉沉的,整个人一点力气也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开门声音再次传来,我像一滩软泥一样,被两个人架起来,被拖进另一个房间。
  布袋被拿掉,一束强光射过来,照得我睁不开眼睛。对面隐约坐着两个人,穿的并非是警察的衣服,而是黑色t恤,紧紧地裹在身上,勾勒出肌肉的线条。看这肌肉,只怕我现在没带手铐,身轻体健,也甭想从任何一位的手底下走过三招。
  他们的背后很远的墙面上,嵌着一块不透光的镜子。这是单面透光的玻璃。那后面站着的,应该是在观看这场讯问的人,多半就是那个中年男人。
  其中一个人道:“你叫什么名字?”这房间很空旷,问出来的话带着回音,显得格外有压迫感。
  我身上带着一张假身份证,已经被他们搜走了。真的那张身份证在奇袭董昊之前,放在了萧璐琪所在的屋子里。
  我答道:“我叫秦浩楠。”
  这是我那张假身份证的名字。
  “哪年出生的?”
  “1986年9月17日。”
  “报身份证号码。”
  我就叽哩哇啦地背了18个数字,既然用别人的身份证,这些数字自然是要烂熟于心的。
  “你是在校大学生?”
  “是的。”
  “哪个大学?”
  我突然哑了声。
  “问你呢!”其中一个人突然猛拍桌子,呵斥道,“老实交代!告诉你,到了这个地方,如果不说实话,就别想站着出去!”
  可是,我非但说不上来,也没法说。这个秦浩楠,不过是丢了一张身份证而已,如果把他拖进这个麻烦里,对他太不公平。而且,这些人如果都是警方背景,一查就知道我说的是谎话。
  我定了定神,道:“我想喝口水。”
  其中一个人带着冷笑哼了一声,起身去倒水。
  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冷笑,一般来说,在讯问的时候,嫌疑犯说要喝水或者要烟抽,就是要招供的前兆。他们一定没想到,才刚用硬话逼着我,我就吓得要招了。
  那人把一次性纸杯端了过来,我又突然道:“我不想喝了。麻烦你放在这边吧。”
  审讯时总有一个人唱白脸一个人唱红脸,白脸负责施加压力,红脸则引诱被审讯的人的心理向他倾斜,最后,被审讯的人会在压力下崩溃,或被略带温暖的关心打动。显然,这个倒水的人,是唱红脸的角色,为了扮好人,他忍住了拿水泼我的冲动,把纸杯放在桌上,道:“你还是个在校学生,就能做出这种事?”
  我装作一脸无辜状,道:“我做了什么事?”
  “你他妈少装蒜!”唱白脸的那家伙把桌子敲得咚咚响,道,“你昨天晚上在中山北路3667号顶楼开枪伤人,你还不承认?你他妈有胆做没胆说,信不信老子扇你?”
  我装作一脸惊讶地道:“什么?开枪伤人?您不是开玩笑吧?我还以为我是因为今天偷偷进了海底隧道,想去摸一摸那些海龟,才被警察叔叔抓起来的……怎么会开枪伤人呢!”
  唱白脸的人火冒三丈,冲过来就要履行那掌掴我的诺言,吓得我像受惊的鹌鹑一样,连连往椅子背上缩。被唱红脸的那人拉住。他怒气冲冲地坐下,骂道:“你小子还是个大学生,连他妈一点敢作敢当的素质都没有!说,昨天晚上你都在做什么?你再不说实话,我他妈……”
  我颤抖着声音、语无伦次地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昨天晚上和朋友,还有一个朋友的朋友,吃了晚饭,然后就逛街,就随便晃晃,逛到很晚,长风公园附近,吃了个宵夜,后来朋友回学校了,他朋友也走了,我看到公园有个地方可以进去,就想去看看海龟。那个海底世界我去过,很喜欢里面的海龟,我试着拉门,竟然没锁,就进去换了衣服,摸海龟了……”
  “少他妈和我扯淡!”那个唱白脸的家伙忍不住道,“你去那个水缸里还不是因为你被我们追得没地方跑了?”
  我带着哭腔道:“我真的没有啊,我之前都在和朋友逛街,真的啊,你不信你去问他啊……”
  唱红脸的家伙突然在一旁道:“小伙子,你还是老老实实交代吧,唉,看你这么年轻,我都替你可惜。我们已经在受害人身上的手机里,发现他在受伤前和你通过短信,约你到好又多超市顶楼去,随后他便在那里受了枪伤,我们追踪了你的手机号,就一路跟着,找到了你。你还有什么可抵赖的?”
  我还是一副哭腔地道:“警察叔叔,你们冤枉我了。我真的是去摸海龟的”顿了顿,又道,“哦,我想起来了。我那个朋友的朋友,他手机没电了,用我的手机打过电话,也发过短信。要说开枪打人的,也是他吧,不是我啊……这个人,我连认都不认识啊……”
  面前的两个人均是一阵气结失语。若我一口咬定这个说法,他们还真是没有足够的证据链来证明我的犯罪行为。
  我用的手机sim卡是从报刊亭买来的,没有注册过身份证,无从查起。而且那玩意已经被我掰碎,分成几片丢进了草丛里。当然,按理说,手机的imei码是唯一的,即使sim卡查不到,手机也可以锁定。但是我这手机是从香港回来之后,在路边临时买的深圳产的最畅销山寨机,几千几万部手机共用一个imei码,要锁定,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也就是说,他们无法通过手机证明事发时,我在现场。爬梯子和搬动假人时可能留下的指纹,我都已经擦掉了。
  唱白脸的那家伙把脸贴在强光灯旁边,恶狠狠地道:“你个小赤佬少在这里满口胡诌!我告诉你,就算手机不能给你***定罪,你这比样身上也留着作案的痕迹。我们已经早就确认过了,你他妈还抵什么赖?”
  我惊恐万分地想要去盯他的脸,强光灯却把我的眼睛刺得睁不开,几乎要留下泪来。
  冷笑声响起,我的凄苦表现似乎让这个唱白脸的家伙很满意。但其实,心里冷笑的是我。
  我知道他说的“作案痕迹”是什么。我开了枪,手上、衣服上自然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那就是硝烟反应。那是子弹里的火药在爆炸时喷出的,要检测,手段很多,也非常简单,检测原理就是用比硝更活跃的元素去和样本发生反应,如果起了反应,那就是有硝的残留。所以,我被搜身时,手上传来凉津津的感觉,就是他们在用棉球擦拭,取得我手上的样本,做硝烟反应的测试。
  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是在唬我。钻进海底隧道的水里,也许是个很蠢的举动,但是我其实自有我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我换下自己的衣服,穿上潜水服。之前穿的衣服,已经被我处理掉了。我的手在水里长时间泡过,也狠狠地搓过,海水里的镁、铝以及其他非常活跃的元素,会淡化硝烟留下的痕迹,根本检测不出来。
  另外,手机长时间地彻底泡在海水里之后,里面的线路是无法恢复的。
  就算有移动公司出具的单子,只要我一口咬定那些短信不是我发的,他们就更加束手无策。
  我一边故作惊恐地装鹌鹑,一边暗自冷笑着。
  那把枪已经被我丢在了深湖里。如果有决心,就去湖里翻个底朝天吧!顺便说一句,上面的指纹我已经擦过了,就算找到,又能怎样?
  还有,那把枪,适用的子弹有很多种。要给我定罪,除了枪上有我的指纹之外,枪里的子弹也必须和那个黑衣凶手身上找出来的子弹对得上才行。但是那些子弹,一颗一颗地沉落在更深的湖底,要找,简直难如登天。
  找不到凶器,也没有凶器和我的联系,我身上测不出硝烟反应,根本没有充足的证据链。那个不存在的朋友和假身份,难道能说明我开枪伤人了?
  接下来我要面对的,也许是长时间的疲劳审讯,或许还有些打骂体罚式的刑讯逼供作为佐料。我一点也不想被打,如果他们动手,我就按照他们说的,全盘照收。只要不把藏枪和子弹的位置告诉他们,招了也没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在法理上来说,就叫“任何人不应自证其罪”。
  正这么想着,那个唱白脸的家伙已经耐不住性子,要过来对我施以老拳了。
  我心里暗叫,来吧,在我脸上身上留下证据吧,到时候我就在法庭上裸奔一次,让大家开开眼界。
  就在这时,审讯室的门被打开,一个沉稳又不失威慑的声音响起道:“你们被他耍得够了。把他带到e房间去。”
  我歪头看去,正是那个黑色中山装的中年男人。心道一声:你终于来了!
  刚才我编故事时,说我昨晚都和朋友在逛街。说这话的真正目的,是想要测试一下,这两个人是不是冲着董昊被掳的事件来的。看他们的反应,似乎对我掳走董昊的事情,一无所知。对此,我很满意。
  因为这就说明,这两个人的审讯不会涉及那个事件,而如果这个中年男人在那堵玻璃墙后面监听着,他应该会亲自来审讯我。
  现在,我的计划终于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个中年男人,应该就是董昊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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