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他知道一些事情

  这只大棕熊绝壁是奇葩中的奇葩,伤成这个样子了还想要将我给弄死,这他妈的也厉害了。
  它的速度不减受伤之前,反而越来越快,这让我颇为诧异。
  到底是什么让它爆发如此猛烈的速度?
  而我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兆的被那只大棕熊给撞倒在沙地上,它用两只僵硬又厚重的熊掌死死的压住了我,我的越王勾践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脱离了我的手中,已经滚到一旁的沙地上躺着。
  武器的离开,让我意识到自己真的糟糕到头了。
  于是,我奋力的扭动着身子,挣扎着,企图能从熊掌下逃离开,可是,不管我是怎么挣扎,手脚并用也是无法将其给摆脱掉,反而被那只大棕熊压得更紧密了。
  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被压破了,喉咙里溢出一丝微甜微甜的**,下一秒,我猛的就从嘴巴里头喷出一股鲜血出来。
  那股鲜血是直接喷到了身上那只大棕熊身上,突然间,我的视线是落到了它那只受伤的熊掌上,心中猛的就一动,升起一个计划来。
  或许,我还能自救。
  是的,根据自身的体重,很难将比自己重的动物给翻倒,但是,我估计这时候能将它给翻开。
  不是我吹牛啊,而是我知道该怎么将大棕熊给弄开的具体方法。
  我的手还可以活动,虽然范围不是很大,但是轻而易举的碰到那只大棕熊那受伤流着血的熊掌,这样一来,它肯定能够感觉到疼痛,一吃疼,肯定会从我身上跳开来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要看那只大棕熊就要低头咬我的时候,我立马就伸手猛的就是一拳砸向了那只受伤的熊掌上,由于我把力量全部都集中在拳头上,所以,力度几乎是用了吃奶的力气,一拳接着一拳,果然,那只大棕熊感觉到了疼痛,它发光似的眼睛中露出了一丝丝疼痛的光芒,然后,后脚纵身一跳,正准备从我的身上跳下来的时候,从大棕熊身上压来了一股十分强劲的力道。conad1;
  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只大棕熊并非想从我身上下来,而是采用后脚来蹬我,我眼睁睁的看着它后面那两只脚几乎是要将我踩碎的时候,耳朵里传来了砰砰砰的几声巨大的枪声,我身上的那只大棕熊突然就砸在了我的身上,抽搐着身子,那些鲜红色的血液都流向我脸上,脖子上,衣服上等,我都不在乎,因为我知道,这只大棕熊已经死了。
  谁开的枪?
  顾吕杰根本就没有枪,要是他有枪的话,早就开枪了,以至于差点被吃掉吗?
  听刚才的那枪声,从声音来辨别,应该是猎枪所发射出来的,不像平常的枪那样的声音,因为那声音太闷沉跟粗糙了。
  此时此刻,我整个人都被那只死的大棕熊死死的砸压住,根本无法抽身出来,所以,根本无法知道开枪的那个人是谁?
  身上的大棕熊不停的流着血,耳朵里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他惊讶的说:“这里还有个人啊,赶紧把他拉出来。”
  而这时候,顾吕杰也拖着身子跑了过来,跟着那人商量着将我身上的大棕熊给拖开了。
  “1……”
  “2……”
  “3……用力……”
  下一秒,我身上的大棕熊被提着推开了,这下,我整个人都异常轻松了。
  我躺在那儿,老半天才缓和过来气,紧接着,只听见那人开口问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顾吕杰回答:“旅游的……”
  我抬了抬眼睛,看到那个人穿着一身布色衣服,背上背着一把猎枪,他抽一把刀,走到那只大棕熊面前,高兴的说:“真是个大家伙啊……”
  那只大棕熊当然大,起码也是有三百多斤吧,一些动物活着的时候感觉没那么重,死了反而更重。conad2;
  我用手撑着身体,慢慢的爬了起来,查看了下自己身体上受伤的地方,外伤倒不觉得怎么样,但是,内伤就严重了。
  被那么笨重的东西扑过来,估计会挺严重的。
  我嘶的抽了一口气,疼得紧紧的皱了下眉头,看着自己全身上下都是从大棕熊身上流出来的血,整一个空间里头,都是血腥的味道。
  顾吕杰看了看我,问我有没有事。
  我摇摇头,有些苦闷说没事。
  要是再迟一步的话,恐怕就出事了。
  我看了下那个人,从他身上的装扮看来是猎人无疑,于是,我拖着身子然后走了过去。
  那人见到我后,眼神带着打量似的看着我,说:“这位小哥,你们这样旅游很危险的,就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我点头,一脸伤心的说:“大哥,我知道很危险,以后都不敢这样冒险可,差点就把小命给弄没了,要是家里人知道我来这鬼地方的话,铁定要打死我的……”
  那个男人看着我,放下手中的刀,走向我,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别想这事了,前面有个村子,还是赶紧回去吧,免得你家里人担心……”
  天无绝人之路,总是在最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就会出现曙光。
  那个大哥叫提姆,是村子里头唯一的一个猎人,于是,我跟顾吕杰帮忙将那只大棕熊给处理好,重新抬着放在了提姆那辆小木车上。
  说是小木车,其实是几根木头做成的车子,上头没有任何的轮子,是采用两根大大的圆木头做滚动轮子,用一条绳子紧紧的绑住其头,然后,只要一个人钻进那个绳子圈中,拖着就可以走了,由于这里是沙地,起到摩擦的作用,进而不用花费多大的力气就能拖动整个小木车子。
  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背包里头的仙人掌全部扔了,这是我做的最开心的一件事。
  提姆说,这里离村子大概有半天路程,如果快一点的话,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到村子里去。
  一路上,我跟顾吕杰两个人都帮忙拉着那辆小木车,倒也挺好玩的。
  在路上的四个多小时中,我好奇的问提姆:“大哥,你怎么半夜出来打猎的?一个人不也挺危险的?”
  大半夜的,人们不都在家里睡觉吗?尤其是在沙漠居住的人,他们都知道夜晚是非常冷的。
  提姆皱了皱眉头,神色有些难过,他叹了一口气:“生活所迫,再说了半夜是动物出来寻找食物的最佳时间,一般大家伙,都是肚子半夜出来的,我跟着父亲打猎也有十多年了,这些活儿比较熟悉……”
  我想了想也是的,像很多动物在睡觉,晚上出来寻觅食物的,不过我总是觉得晚上出来打猎确实很危险。
  以前,我认为打猎这事情很好玩,很羡慕那些拿着猎枪的猎人们,然而现在才知道,这打猎是这么辛苦又危险的活儿,尤其是在沙漠里头的动物,大多数都是极其凶狠的,比如沙漠狼,豹子,老虎,熊等之类的,都是凶狠残忍的。
  提姆跟我们说,他家里就看着他一个人打猎为生,前几年过得还不错,当他父亲在一次打猎的时候受了伤之后,整个人就变得疯疯癫癫的了。
  “疯了?”顾吕杰是比较有兴趣,他疑惑的问。
  提姆皱下眉头来,面色也不好看,然后继续说道:“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那天夜里,我父亲按照往常一个人去打猎,等回来的时候,是几个人带着背着他回来的,那时候,他已经昏迷不醒了,等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记不得我是谁了,不记得任何人,连我母亲都不知道是哪一个了……我问过那些人,他们说我父亲是因为追一头狼而受伤的,发现他的时候是躺在一条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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