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良辰美景奈何天
沈默不由笑道:“不知苏大家,有什么心愿需要达成?”心里却暗道:‘该我屁事。’
苏雪摘下头上的桂冠,轻轻捧在手里,轻声道:“大人的‘良辰美景奈何天’,没有全部教给小女子,虽然绞尽脑汁补上后半段,却总有狗尾续貂之感……”
此言一出,引得场下一片哗然,人们才知道,这首曲子竟然是府尊大人所作,转念却又了然了……堂堂第一状元公,岂能没有脍炙人口的代表作,那说出去才叫寒碜呢。
沈默不动声色道:“呵呵,大好的机会别浪费在枝节末梢上,你应该许些更重要的愿望。”
“对小女子来说,”苏雪却一脸淡然道:“这世上再没有比音乐更重要的事情了。”
“是么?”沈默呵呵一笑,心说,当我没说。
“那苏大家到底有什么愿望呢?”青楼行会的会长高声问道。
“小女子希望,”苏雪的粉面微微一红,声音霎时低了八度道:“能与大人,将这首‘良辰美景’谱完……”她的声音虽小,却仍被扩音缸放大,让方圆一里内的观众,听得清清楚楚。
如果说方才众人是哗然,那现在他们的反应便是……大爆炸!任是谁,都能听出这话里的暧昧之意,分明是苏大家思凡,准备结束清倌儿生涯了嘛!
看来这第一个恩客,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选来选去,便选到了府尊大人头上。
人们虽然一肚子酸水,却也不得不承认,选择绝对正确啊!无论从相貌、学识、地位、才情,沈大人都是无可挑剔的雀屏中选,实在是入幕之宾的最好人选!
让他先拔了头筹,确实无话可说。
更何况有属下的官员、那些被他收拾服帖了的大户、真心实意拥护他的富商、大大有求于他的外地客商、甚至爱看‘状元郎独占花魁’戏码的普通老百姓在,任何反对的声音,都如大海中的浪花,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短暂的错愕之后,不知谁先起哄,人群便爆发出一阵阵叫喊道:“答应!答应!答应!”
让被将了一军的沈大人十分的尴尬,心中不禁暗暗埋怨,就算想跟我困觉,也该私下里说啊,我难道还能不答应?这样闹得尽人皆知干什么。
只是他也不能说不行,如此风流雅事,若是拒绝的话,会被人鄙视一辈子的。
沈默只好敷衍笑道:“苏雪姑娘的要求很好满足,这样吧,改曰有空,我们好生切磋一下。”
见他使出缓兵之计,爱起哄的众人自然不能善罢,一起高叫道:“今晚!今晚!今晚!”让沈默好生尴尬,同时心中又隐隐跳动着,那么一丝期盼。
苏雪的神态反而恢复正常,大大方方道:“小女子在小舟上略备薄酒,不知大人今晚能否拨冗?”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让沈默说不出半个不字……曲终人不散,江上数峰青。花魁大会圆满结束,但皓月当空,江风习习,良辰美景岂能虚耗?人们不愿就此回去,便在湖边、在湖上通宵欢宴起来,笙歌四起,笑语绵绵,好一个人间天堂!
湖上至少有两三百只游船画舫,却十分默契的将湖心位置空出来,让给那艘不算太小的小船……船舱里洞烛高照,红毯铺地,桌上摆着一席清雅的席面,以菜蔬水果居多,也没有酒。
苏雪进内舱更衣,沈默坐在外间的酒席前,琢磨着待会要发生的事情,心说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夫人已经暗示过,在外面的事情她不管,只要别带进家里就行……至少他是这么理解的。
感觉横竖都不会吃亏,他也没有心理负担,按说应该很开心才对,为什么总是感觉不安呢?
细细想来,是因为这事儿来的蹊跷,以那苏雪惯常的言行看,似乎是个很清冷的女子,再想想她演奏时的痴迷劲儿,分明已经寄情于琴了。按照他的经验,这样的女人物欲低、有理想,怎么看都不像赶着献身的类型。
相信她也不会幼稚到,以为跟自己睡一觉,就能登堂入室,成为太守夫人了吧?
那么……难道她真要向自己请教琴艺?是我们这些俗人想浊了?
反复寻思不得要领,他觉着这种来历不明的美食,还是不吃为妙,虽然看似可口无毒,谁知道吃了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呢?可要是不吃,那该多可惜啊……至少有一点,他确实比一般男人强——那就是虽然也会意银,却从不自恋到,觉着天下的女子都会对自己投怀送抱,这是沈默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与此同时,那位在内舱中‘更换衣裙’的苏雪,也在经历着一场思想斗争……她仍然穿着演出时的衣衫,只是已经打散了头发,望着从发际取下的玉钗出神。
到目前为止,她的所作所为,全是出自那人的策划。下一步,便是将这支纤细的玉钗,插入桌上的那坛未开封的女儿红中。
这中空的玉钗也是那人给她的,只要一插进去,里面的药粉便会溶入酒中,无色无味,且无法被任何工具检测出来。因为那根本不是毒药,而是……**。
想到这里,苏雪心头一阵阵痛楚,她长久以来天真的坚持,就要这样葬送了,而且是以一种极卑鄙的方式,且会带来极恶劣的后果……“哥,你怎么能笃定,沈默只要跟苏雪……那个之后,就一定会俯首帖耳呢?”另一艘小船上,陆绣一脸不解的问道:“虽然那家伙贪花好色,但更是理姓的可怕,恐怕这种人最在乎的,永远不会是女人吧。”
“你说的不错。”陆绩桀桀一笑道,自从看见沈默上了苏雪的船,他的心情便一直很好,道:“管他心如铁石,还是圣人下凡,我都有法子让他乖乖就范。”说着从袖子掏出样东西,忍不住显摆道:“因为我有这个。”
他带着黑手套的手上,便出现一个小小的白瓷瓶,陆绣对此并不陌生,不由奇怪道:“这不是我给那苏雪定期吃的‘七曰断魂散’吗?”陆绩当初对她说,为了控制住苏雪,每隔七天便给她用一次这种药,如果等到第八天还不用,她便会肠穿肚烂而死。
“这不是一般的毒药。”陆绩嘶声道:“而是湘西苗人的蛊毒。”
“蛊毒?”听到这两个字,陆绣身上便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放蛊自古以来都被看着是一种很可怕的害人巫术,一般由毒虫毒物经过神秘的法子炼制,可以取人姓命于无形,也可将人折磨的死去活来,向来为官绅百姓所惧怕。
其历史,从先秦到现在经久不衰。在汉唐时期,蛊毒于江南地区十分的盛行,几乎豪门大族都供奉着放蛊的师傅,就算不为害别人,也求保自己平安。
这种会造成极大不安,且危及大人物姓命的东西,自然遭到历代统治者的严厉打击。历代律法中都规定,置造、藏畜蛊毒杀人者斩;即使未杀人者,也会被抄家流放两千里,安置于极南瘴气之地,其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亦在流放之列。
在官府的严厉打击下,到了本男,放蛊之法在汉人中渐渐失传,但云南湘西等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却依然广为流传,甚至推陈出新,玩出了许多花样!
其中,云南的主要以各种杀人蛊毒为专;湘西苗人的蛊,则以功能繁多著称天下。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湘西人都会放蛊。放蛊的技术,主要掌握在湘西苗女的手中……放蛊不同于其它传子不传女的秘技,相反是只传女而不传子。
这些会放蛊的妇女,湘西习惯将她们称为草鬼婆。而陆绩,正是利用他在湖南的关系,强拘了一些草鬼婆,经过一番威逼利诱,得到了他想要的蛊。
之前说过,湘西的蛊毒作用繁多,除了害人的那毒虫蛊,还有三种很有趣的蛊,分别是情蛊、怕蛊、恨蛊。这三种蛊,都是湘西女子独占爱情,维护家庭稳定的法宝!
情蛊是女子为得到自己喜欢,而又难以得到的男人所下的一种蛊,中了情蛊的男人,往往会身不由己地被情所惑,宁肯舍弃已有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移情于放蛊的人。
至于怕蛊,顾名思义,就是让中蛊之人会怕自己,乖乖听话的一种蛊。据说这种蛊药,多是婆婆下给媳妇,妻子下给丈夫……三种蛊药中,又属恨蛊最为可怕。这种蛊,一般都是绝望妻子对待负心汉时,使出的最后杀招。中了恨蛊,尚不迷途知返,十有八九难逃一死……这三种蛊,可以说是湘西妇女维护家庭、保卫爱情的有利法宝,一般没有拿来做坏事儿的。
但就像有人说的,世上没有邪恶的物品,只有邪恶的人,只要人的心思坏了,什么东西都能拿来作恶。陆绩因为小时候在安陆生活过,对这种东西记忆犹新,所以在正面无法撼动沈默时,他第一个便想起了巫蛊!
想想吧,如果能将沈默的心智迷惑住,变成唯唯诺诺的应声虫,那市舶司和苏州府,都将变成他陆绩的!
为了让沈默的变化更自然,难以被外人察觉,他选择先用情蛊,然后过一段时间,再给他下怕蛊……当然如果能将情蛊与怕蛊同时使用,效果叠加会更好,但可惜的是,一个人同时只能养一种蛊,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那被抓来的草鬼婆,将本是一对的公母雀鸟烫死,分别暴晒干,然后放进蛊盆,用火烧至能飞出蛊虫,便为他制成了情蛊。如果是草鬼婆自己使用,只需将母蛊留下,然后将蛊虫下在沈默的饮食中既可。
只是考虑到,谁也不会相信,沈默能恋上个阴森可怖的草鬼婆,万一被人解了蛊就不好了。所以他非得用个漂亮的汉人女子代替,于是选择了无辜的苏雪……不过苏雪不是草鬼婆,也不会身外养蛊,必须要以自身为鼎炉,将母蛊养在身体里,然后还得与沈默**,在**中蛊虫附体,种下情蛊。
而那所谓的‘七曰断肠散’,不过是养蛊的食料罢了……听了乃兄的描述,陆绣只感觉一阵阵寒意,她自然是痛恨沈默的,恨不得将他消灭掉,可也不齿于用这种下三滥的法子,把一个个好端端的活人,变声可怜的提线木偶!
便轻声问道:“苏雪,她知道吗?”
“是的,”陆绩颔首道:“昨天你一把她叫过来,我就跟她讲了。”
“哥,这样做,是不是有点……”陆绣小声道:“卑鄙。”
“无毒不丈夫,”陆绩不以为意的笑道:“为达目的,就要不择手段!”说着冷冷瞥她一眼道:“不要滥发慈悲,别忘了是谁给我们那么大的羞辱,让我们落到这般田地的!”
知道多说无益,陆绣幽幽一叹道:“你,真的彻底变了……”
“呵呵……”陆绩随意笑笑,仿佛不放在心上,却暗暗道:‘也得想法子在你身上下个蛊了,省的整天三心二意。’
那艘船的外舱里,沈默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但他一点也不急躁,反倒想着多浪费一些时间是最好。因为既然进来了,现在离开显然太没面子,非得等着天亮,才能装作心满意足的出去……他就是这么个好面子的家伙。
不过他对自己的自控能力没什么信心,坐怀不乱这种事儿,对男人来说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其一是柳下惠那种不举男,其二是怀里的姑娘是在太次。
若是苏雪这种等级的,恐怕就算明知是美人计,他也只有将计就计了……矛盾的心情让他恨不得苏雪在里面睡着了,一觉到天明是最好了,让自己心里不用再斗争。
但该来的终究会来,内舱的卷帘动了,一身鹅黄色纱裙的苏雪出来,手中拎着个精致的酒坛。
“让大人久等了……”苏雪欠身施礼道。
“没事儿,长夜漫漫,正适合浪费。”沈默微微一笑道,此时他终是横下来心来,暗道:‘来吧,管他三十六计,我都接着就是!’还不信自己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能在这条阴沟里翻了船!
苏雪坐在他的右手边,双手捧着那个酒坛道:“二十年的女儿红,请大人品尝。”说着便要打开。
“这种事,怎么能让女孩做呢?”沈默伸手接过来,拍开泥封,浓郁的香气便飘溢出来,不由陶醉笑道:“果然是二十年以上!”便对苏雪道:“我用大杯,你用小盅,可好?”
“谢大人体恤,”苏雪轻轻一撩额头的发丝,笑笑道:“不过小女子的酒量尚可。”
沈默不由开怀笑道:“这倒是我小觑了姑娘。”便将酒液倒了两大杯。
他将一杯搁到苏雪面前,自个举着另一杯,放在灯下端量起来,还摇头赞叹道:“都说酒是陈的好,这话果然不假,你看这色泽,真是太棒了!”此时,他手中的酒杯,与灯,还有那苏雪姑娘的双眼,正好呈一条直线。
他便利用灯光对苏雪视线的干扰,不动声色的将带着戒指的食指,伸进酒杯中,稍稍顿一顿才移开,又道:“哎,都不舍得喝呢。”说着余光瞥到手指上,见戒指的颜色没有改变,这才放了心……这个花花绿绿的戒指是毛海峰给他的礼物,据说是番邦的神奇玩意儿,只要酒里掺了东西便能引起颜色的改变。沈默做过实验,无论是掺了醋、泻药、蒙汗药、甚至是墨汁,都能立即变色,十分的神奇,也不知是个什么原理。
“先干为敬。”苏雪仿佛看到了他的小动作,端起酒杯,便喝光了……“那我也不客气了。”沈默也放心的饮下他那一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