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报名
广州,中国南大门,岭南经济政治中心。广州也是中国近代史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城市之一,虎门销烟、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东征北伐、1927年底年轻的中国**人在这里举行了最后一次大规模城市暴动,这座城市用鲜血记录了它的光荣和自豪。
自护国战争之后广州就成为孙中山领导中国革命的大本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北伐战争胜利。在1924年广州承担了中国所有有志之士的希望,无数青年从中国各地赶到广州,我们的主人翁也是其中一员。
庄继华是在报名截至前两天赶到的,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别人一般是成群的来,他是独自一人前来,这是因为别人都是经过初试后一齐过来,他没有参加任何初试,因为他不知道在哪里初试,后来他为此后悔不已,因为当时在上海主持初试的是后来的伟大领袖,虽然见一面不见得会发生什么,但至少可以混个脸熟。
那天回到家后,当天晚上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母,父母感到很惊讶,开始时以为他嫌家里穷,后经他再三说明,父母虽然明白了,但还是不同意,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观念已经在老实的父母的脑海里扎根了,庄来顺觉得他从花旗国回来,在上海找个稳当的活计应该没什么甚至问题,那几百大洋可以再买几亩水田,养上两头牛,剩下的把家里房子修修,得赶紧给他娶个媳妇,他的年纪不小了,村里象他这样大的人孩子都好几个了。这话让庄继华心里一阵感慨一阵悲哀,感慨父母的朴实,悲哀他们的短视。好在第二天父亲又答应,晚上不经意的时候听见母亲流着泪埋怨父亲,父亲只是说这孩子心气高,想法与别人不一样,这让他非常感动,如果说认父母,他有报恩的想法的话,现在这个破旧的房屋真正开始让他有一丝家的感觉。
一感动之下第二天就没走,想着帮家里做些事,最后变成添乱。因为农村里的活他根本不会,什么打柴,犁田,烧火煮饭,统统不会,唯一做好的事情是挑了一缸水,别人走两趟,他走五趟,不过来顺老两口见他如此也有些欣慰,虽然到末了主要事情还是他们自己干。
离别父母后,首先赶往上海,这一路上他初步见识这个时候的中国社会。江浙被称为鱼米之乡,但沿途乞讨者卖儿卖女者见到不少。
上海,二十年代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也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后世回国后就在这里工作数年。他停下来试图寻找脑海中的熟悉,可是经过八十年的变迁,能辨认的只剩下钟楼和苏州河上那座著名的铁桥。江面上军舰穿梭,这些军舰挂着不同的国旗,但没有挂北洋的五色旗,也没有挂青天白日满地红的。
跨过铁桥就是传说中的租界,作为后世人只在书上和影视剧里见过,现在机会来了,报着游览一番的心情,他在租界里四处闲逛,在试图进入外滩公园时印度巡捕将他拦住,粗暴地将他驱赶到一旁,在他大声抗议中(用英文),那个黑壮的头上盘着一圈布条的印度人指指旁边的牌子,让他拿出不是中国人的证明,看着那块牌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血涌上脑门脸色变得通红,耻辱,他转过身带着深深的耻辱慢慢离开。
“哈哈,哈哈,高论,高论,看来我活得比你们都要长。”廖仲恺笑着从后面走进来,他在回办公室的路上听见外面的吵闹声,以为出什么事了,急忙出来瞧瞧,不想正好听见庄继华的“高论”,他也是是个矮个子。几个军官忙向他敬礼,他看看胡宗南,对庄继华说:“早听择生说你眼光敏锐,见解独到,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看他,庄继华这才明白为何刚才廖仲恺亲自来见他,不觉为当初的冒失后悔。廖仲恺又对军官说道:“我看这位同学除了个子矮点,其他没什么,革命急需大批人才,只要身体健康,成绩好,都可以参加考试。我批准了。”,说完又写了个条子交给胡宗南,“以后有人说你矮,你就把这张条子交给他。”
廖仲恺的风度让在场的人折服不已,庄继华却在苦苦思索:廖仲恺是怎么死的呢?***,早知今日就把民国史背下来呀,书到用时方恨少,实在想不起来,摇摇头算了。
体检他很容易过关,说实话他的体质比这个时代大多数年轻人要好,为什么呢?因为营养不一样,在后世他每天好吃好喝的,比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地主资本家过得滋润,加上他经常锻炼,即便在这个时代有过卧床几十天的经历,也比绝大多数考生要强,体检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不过经过这么一出庄继华算是在黄埔崭露头角了,经在场的考生们一传,等到上黄埔岛时大多数考生都知道这么个“眼光敏锐”或者“伶牙俐齿”的庄继华,这却是他没有想到的。
“打抱不平”的另外一个结果是他的体检也提前同时通过了,胡宗南很感激他这个“仗义”之人,一聊之下才知道彼此都是从浙江来的,胡宗南不由大喜,拉他一同去见浙江老乡。
中国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容易聚集在一起的是什么人?同乡,一般出远门也都是同乡邀约一起走,象庄继华这样一个人就跑来的很少见,考虑到他是在美国长大的也就不奇怪了。庄继华出于对黄埔的敬畏,也很希望见见这些“老乡”,当然主要是提升与这位未来委员长手下的头号大将的“感情”,去处自然是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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