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泥婆罗王子

  若说沈傲不震惊,那是假的,皇帝指名道姓地问他学业,这里面到底蕴含着什么玄机,是简在帝心还是君威难测?这里头就不得而知了。
  沈傲苦笑道:“姨父,不知官家问起我的学业,为的是什么?”
  周正深望沈傲一眼,道:“你真的不知道?”
  “好冤枉啊,我又不是赵boss肚子里的蛔虫,又哪里知道为什么”沈傲冤枉地想着,对着周正摇了摇头。
  周正吁了口气,道:“你好好考试吧,考得好了自然极好,若是不好,官家说了,要好好整治你。”
  沈傲愣了半响,世上哪有这样的规矩,考得不好就要整人?这也太蛮横了吧
  沈傲心里有些不放心了,皇帝是不是真的为了上次赐字的事情怀恨在心,所以对他才是苛刻起来,好找到借口为难他?
  随即,沈傲又否定自己的想法,人家是皇帝啊,有必要这样吗?
  可是不是这个原因,那是为了什么?
  沈傲还真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了
  周正拍了一下沈傲的肩,道:“你也不必有什么负担,官家多半也只是说笑而已。”
  说笑?不是说君无戏言吗?
  沈傲心里如此想,随即又释然了,大宋朝还是优待知识分子的,要相信朝廷,相信官家,官家再怎么坏,也不至于拿一个监生为难。
  心里安慰了自己几句,沈傲对着周正道:“姨父倒是吓了我一跳。”说着哈哈一笑,作出一副悠悠然的样子,安慰周正。
  周正始终沉着眉,仿佛似有心事,又说了几句话,便道:“你们进书院读书吧,我也该回去了。”
  二人告辞,乖张地进了集贤门;周正负手站在国子监门外,天上的雪花飘落下来,纷纷扬扬地落在进德冠和他的肩上,他却恍若未觉,遥看着沈傲和周恒的身影在雪中渐行渐远,只留下两行靴印,不由地叹息一声,苦笑道:“福祸相依,沈傲,全看你自己了。”
  他清楚地记得,今日清早朝会时,官家将他留住,问起沈傲的近况,看官家的模样,对沈傲似是没有恶感,只不过身为国公,他却并不希望此刻的沈傲简在帝心,沈傲还太年轻,有些时候做事仍有欠缺,官家就算青睐他,可是伴君如伴虎,谁又知道,在下一刻,会不会迎来的是天子之怒。
  活到他这样的岁数,许多事都看得透彻了,沈傲还是太年轻了啊,若是再长个几岁,更加成熟稳健,那个时候获得帝心,得到圣眷,才是最理想的。
  刘文悄悄地举着油伞过来为周正遮雪,口里道:“公爷,这里凉得很,还是到车里去暖和暖和吧。”
  “好”周正若有所思的颌首点头,上了马车,对刘文道:“到熟瓜坊去。”
  坐在车辕上的刘文一愣,熟瓜坊?这个地名儿虽然通俗,在汴京城中却是人尽皆知,那里整整一条街,都是宫里杨戬杨公公的宅邸,杨公公虽大多时候都在宫里,可是这个时候,却都会出宫休憩一两个时辰
  那熟瓜坊,距离宫城是最近的,坐着轿子也不过半个时辰即到;杨公公声望卓著,在这朝廷里却是一言九鼎的重要人物,如今已经官拜至彰化军节度使,手握重权,更是权势滔天;平时国公与杨戬并没有来往的,怎么今日,国公却要去杨府呢?
  刘文百思不得其解,却不敢多问,忙应了一声,驾驭马车缓缓前行。
  周正独坐车厢里,却是阖目深思,是不是简在帝心,他没有把握,天下之大,能猜测官家心思之人,也不过两个,一个是已经致仕的蔡太师,另一个唯有杨戬了。
  为了这沈傲,周正只好厚着脸皮去问一问了,这官家待沈傲,到底是什么心思?
  只是欣赏?还是另有意图?
  周正微微吁了口气,若是官家对沈傲单纯地欣赏倒也罢了,可他最为担心的是,或者……皇上要借用沈傲,来借机给自己什么暗示吗?
  车厢里暖和和的,四壁都贴上了皮裘,靠壁处还悬着一个暖炉儿,吱吱地冒着香料的热气,周正叹了口气,倚在后壁,竟是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
  天气寒冷,雪花儿又是纷纷扬扬地往地上飘落,大地白得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连续下了三天大雪,地上的积雪已经攒了一尺多厚,监生们读书之余,挡不住这寒彻,便喜欢跑到国子监东北角那梅林里去喝点儿水酒暖胃;对这种事,博士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在恰巧那腊梅盛开,花香扑鼻,很受监生们的青睐。
  沈傲今日应邀去喝酒,在监生里,他认识的人可是不少,认识他的人却是更多,明日便是中试,不少监生的心底儿却是没有底气了,因此应邀沈傲去看腊梅。
  七八个人笑呵呵地在绽放中的腊梅海的凉亭中坐定,一边两个监生堆砌起砖石却是在引火热酒,显然他们的经验丰富,很熟练。
  沈傲坐着,坐与他对面之人叫吴笔,在监生之中,也是极有名望的。
  在沈傲没有进监读书之前,此人的才学,只排在蔡伦之后,如今蔡伦却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挂名而去,再不来国子监了;这吴笔对沈傲倒是倾服,慢慢地与沈傲关系亲密起来。
  其余的几个都是沈傲的同窗,都是很相熟的,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相互之间打着哈哈。
  吴笔这个人倒是风趣得很,大冷天里摇着扇子,满心想要作出高雅的姿态,笑呵呵地对沈傲道:“沈兄,这里腊梅盛开,大雪纷飞,何不如请沈兄先作一首诗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沈傲给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道:“吴兄倒是机灵,却只怂恿我来作诗,你倒能落个自在”
  话虽如此说,既然人家开了口,也没有不应的道理,想了想道:“东风才有又西风,群木山中叶叶空。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
  话音刚落,其他人纷纷叫好,诗还未品味出来,可是这份急智却已令人大开眼界,吴笔眸光一亮,道:“沈兄果然厉害,以沈兄的才智,只怕遇到了那骄横的泥婆罗国王子,也非教他叹服不可。”
  一个同窗好奇地看着吴笔,忍不住地问道:“泥婆罗王子是谁?这名字儿倒是稀罕。”
  吴笔晒然一笑,道:“泥婆罗乃是吐蕃以南的小国,国内多商贾,近几日他们的王子随我大宋朝的商船前来晋见官家,说是要永修同好,可是这王子,却着实是狡诈得很,我父亲在礼部公干,便是专门负责接待此人的,这人口里虽然要称臣,可是出言却是极为不逊,寻了些边陲之国的稀罕物,四处要给咱们天朝难堪,据说就是官家,也头疼得很呢。”
  沈傲也来了好奇之心,微微一笑道:“官家也头疼?这倒是稀奇,一个小国王子,也敢这样放肆吗?”
  吴笔的父亲是主客郎中,说白了,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外交部下属的礼宾司司长差不多,专门用来接待各国使臣的。耳濡目染之下,吴笔倒是颇有些国际视野,朝沈傲微微一笑道:“这泥婆罗国与吐蕃接壤,又与大理、蒲甘互有疆界,吐蕃实力最强,而吐蕃诸部又与我朝共同应付西夏这一强敌,泥婆罗国虽然地寡民困,国中却有兵马七千余人,吐蕃国甚为忌惮,因而屡屡与我朝共御西夏时,往往不敢出尽全力,以备腹背受敌。这一次泥婆罗国若是能向我大宋称臣,则吐蕃腹背之患不复存在,他们与西夏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恰好可成我们的左右臂膀。”
  几个同窗愣住了,顿时听得有点儿反应不及,读书人对国事虽然有兴致,可是这种详细的外交却兴趣缺缺,泥婆罗,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和他们的干系不大。
  沈傲却是听明白了,原来官家的意思是想整合西南诸藩,好缓解西北部西夏人的威胁,泥婆罗虽小,若是能拉拢,自然还是尽量采取拉拢的手段,这泥婆罗王子就是再狂傲,就是身为九五之尊,也得忍着。
  沈傲笑了笑,继续问道:“泥婆罗地处吐蕃之南,莫非就是那佛邦?”
  沈傲依稀记得,佛教便是从这里传入的,这个小国曾经做过吐蕃的属国,后来吐蕃分裂,分为诸部,随即又遭受了西夏人的侵略,因此逐而摆脱了宗主国的地位,想不到这国家虽小,胆气倒是不小,这王子兴冲冲地跑过来膈应了,只是单纯地为了来耍聪明的吗?
  沈傲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别看人家现在还是蛮荒小国,可是沈傲却相信,人家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次来,多半是有半推半就的意思,一方面有向大宋称臣的意思,另一方面呢,却又不甘心,想教天朝多拿出点好处来收买它,因此才千里迢迢跑来,却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太多的诚意。
  吴笔眼眸一亮,想不到沈傲连泥婆罗都知道,便道:“此国虽是不起眼,据说却是佛家祖源之地,与这个王子随来的,正是一个泥婆罗高僧,说自己有什么大智慧,把咱们宋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其实依我看,我大宋人才济济,一个高僧,又有什么稀罕,官家之所以忍着,便是不愿去触怒这小王子,想安安稳稳地教他们称臣罢了”
  沈傲不以为然,晒然一笑地道:“这世上从没有怯弱让人臣服的,对付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瞧一瞧大宋的国力,该打棒子的时候打棒子,该给甜枣的时候给甜枣,你若是一味退让,他只会当你是好欺负的。”
  吴笔这个时候却显得老成持重起来,不认同地道:“沈兄这话就岔了,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蛮荒小国可以无礼,可我大宋又岂能以无礼待之,来者即是客,哪有为难客人的道理。”
  沈傲摸摸鼻子,却只是笑笑,这种大道理就是争个一万年都争不清楚,至于什么王子,关他屁事,便无趣地转移话题道:“好了,就算是吴兄说得有道理,喂,王兄,我的酒还没有暖好吗?快上热酒来,本公子喝了酒,要回去早些歇了,明日就要进考场,不能耽误了休息。”
  那王兄高声道:“就来了,就来了,沈兄吵个什么,王某人的煮酒绝技哪有这般轻易完成的,你再等等。”
  众人一听沈傲高喊,便都鼓噪,纷纷道:“王兄这般的轻慢,还是退位让贤的好,你的煮酒绝技不成,我们自可代劳。”
  雪花纷纷,淡黄色的腊梅在凛冽寒风中绽放,笑声随着风儿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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