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周刊

  转眼到了十一月十三,年关越来越近,近几日的天空却总是阴沉沉的,阴霾阵阵。
  这天,一大清早,天空便洒落了一丝雨线,淫雨霏霏,大冬天里竟是下起了毛毛细雨,夹带着彻骨的寒意。
  沈傲昨日去邃雅山房转了转,山坊已经开业了,由吴六儿主持,生意倒是红火得很,这种大众型的茶肆吸引的顾客颇多,不过利润却少。
  这只是一个开始,沈傲倒是并不太在意这新店的利润,只要有赚头就行。
  春儿是闲不住的,住在邃雅山房,偶尔帮着算算帐,她进了国公府,学了一些算数,因而算账的事倒是力所能及。
  沈傲正打着一个主意,由于邃雅诗册的畅销,吴三儿已将多余的钱购下了一件濒临倒闭的印刷坊,招聘工匠,更新了活字工具,倒是忙得不亦乐呼。
  沈傲的意思是,除了出版邃雅诗册,似乎还可以印刷些别的东西,以赚取更多的利润。
  沈傲曾教周恒做过调查,在汴京城中,识字率还是相当高的,不过许多人虽然识字,可是文化水平却大多也只是识字而已。
  这批人可以算是汴京城中的中产阶级,有些生计,略有家财,手头却并不充裕,因此主要的消遣自然及不上腰缠万贯的巨贾和官人,既不可能去勾栏青楼里一掷千金,也没有附庸风雅的本钱;有空寻个茶肆、酒肆坐一两个时辰,听人说说书,和人闲扯几句,就已是极为难得了。
  沈傲打算办一种类似于报纸的刊物,每周发一版,当然不是议论时政,而是以讲故事为主,版面他已想好了,报纸设定为后世报纸大小,每版三张,共设立四个专栏,一个叫猎奇鬼话,自是写一些鬼怪的故事,还有一个叫才子佳人版,什么某生邂逅某富家小姐之类的情话故事,这种故事主要是迎合闺阁中少女的需要,故事情节一定要够yy,最后一定要有团圆圆满的结局,什么长相思守,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之类,求的就是一个爽字。
  至于第三个专栏,则是一些八卦故事,当然这种所谓的八卦其实大部分是胡编乱造,如汴京城某地某人偷蒙拐骗,十恶不赦,勇气与机智并重的官差们如何寻凶,又如何索取物证,最后将其捉捕归案之类。这种故事有一定的纪实性,又添加了不少煽情的内容,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
  最后的第四专栏,则是长篇连载的专栏,连载的故事有一定的好处,在于一旦前篇吸引到了读者,这些读者很乐意掏钱看后面的故事,所谓欲罢不能,便是这个道理。
  有了构思,要施行起来倒也容易,技术和发售的事自然是交给吴三儿,沈傲则专心去编些后世耳熟能详的故事,往后还可以让一些人投稿,每周的故事不需要太多,也不至于手足无措。
  不过教沈傲亲自提笔去写故事,时间和精力都消耗的太多,沈傲的主意,打在了小章章身上,小章章在邃雅山房里白吃白喝白睡,小日子过得倒是不错,有了空暇,还可以和茶客们讨教些文学上的问题,平时看看书,和侍女们发生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倒是颇有乐不思蜀的意思。
  沈傲悔恨啊,早知道不该引狼入室,现如今这家伙被自己养着,倒是一点儿愧疚的意思都没有,叫了几声表哥差点儿要把沈傲当亲哥了。
  这样下去可不行,不能让小章章继续堕落下去,要诈取他的剩余价值……哦,不对,要教会他自食其力,让他振作起来。
  其实小章章的文化水平还是不低的,虽然距离作出好诗好词还差得有点远,其他的倒都还不至于难住他;毕竟出身世家,底子摆在那里,就是像周恒那样天天游手好闲,也不至变成大老粗。
  沈傲摸着小章章的背,很亲切地说,小章章啊,你想不想一鸣惊人,想不想作出一番事业,让别人刮目相看。
  这句话正中陆之章的心怀,自然是点头如捣蒜,哪里会说个不字。
  这就好办,沈傲需要的就是有为青年,有胆魄,有决心,有毅力。
  最后,小章章成为了周刊的第一个专栏作家,第一版周刊的故事,几乎全部由陆之章主笔写出。当然,灵感全部来自于沈傲,沈傲先列好大纲,设计好人物和大致的剧情,其余的事就不劳他操心了,由陆之章来将故事填充的饱满曲折。
  故事写出来后,倒还真不错,尤其是那几部小短篇,虽然都是后世耳熟能详的小段子,可是经由陆之章润笔,竟还玩出了点儿小花样,沈傲大为赞赏,公子就是公子啊,心里头的鬼主意不少,不呆板,有创意,很有前途。
  今日,沈傲清早醒来,作的第一件事,便是穿了衣衫上街去买一份隧雅文萃,今日是隧雅文萃开刊的第一日,效果到底如何,他的心里其实还是有点儿虚的,不亲眼看看,放心不下。
  吃了送来的早餐,沈傲端起一方铜镜,左右照了照,呵呵一笑,自言自语地道:“杨公公一张嘴太会唬人了,竟说我印堂是粉红色的,我看着怎么白得很,做小白脸都够了。”
  心里yy一番,掩门出去,到了马房,原想借一匹马出去闲逛的,谁知这马厩里,却看到周若带着丫头正在挑选马车。
  周若见了沈傲,脸上的表情令人琢磨不透,只见她撑着一柄油伞,细雨如线飘洒下来。她本来就纤巧削细,在油伞之下,更显得动人了。尤其是那俏丽的脸庞,在雨雾蒙蒙之中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说不出的细腻动人。一身翠绿的裙子,在这浑浊的雨中更显得格外的夺目鲜润,直如雨打碧荷,空灵清逸极了;虽只是板着脸,却有一种别样的风情。
  这样的小雨,沈傲自是不带伞的,雨线飘洒至他的头上,脸上都浸湿了,好在他皮糙肉厚,倒不觉的什么。
  看了沈傲这模样,周若便气不打一处来,这样的寒冬里淋着雨,这个表哥也太不知珍惜自己了,要是病了,只怕要害得她娘担心了。
  “哈哈,表妹,你也要出门?这倒是巧了。”沈傲笑呵呵地浑不在意,他心里知道,这个表妹是面冷心热,越是冷淡,就越热心。
  周若瞥了他一眼,道:“春儿如何了?你将她安置起来了吗?”
  说起来春儿的事还真是需要感谢表妹,若不是她急中生智叫小郡主去报信,只怕沈傲要遗憾终身了,沈傲正色道:“已经将她安置起来了,无妨的,我还得谢过表妹呢!”
  周若冷哼了一声,嗔怒道:“你的风流债还不少呢,又是蓁蓁姑娘,又是春儿,将来还不知继续会祸害多少姑娘。”
  有吗?很多吗?在这个时代,似乎并不多啊,哥们也只是响应优生优育的号召与时具进而已。
  沈傲觉得有些委屈,苦着脸道:“表妹的话似乎说重了一些吧,其实表哥也没有这么不堪的。”
  雨水滴答落在他的身上,周若见他喋喋不休的自辩,心里颇有些不忍:“你为什么不到马厩里去躲躲雨,在雨中站着,莫非觉得自己很英雄吗?”
  沈傲撇撇嘴:“我要出门了,马厩就不去了,表妹若是拿那油伞为我遮雨,这才差不多。”他向马夫道:“给我寻匹马来,要帅一点的。”
  马夫和沈傲是熟识的,也知道帅是怎么个回事,笑呵呵地道:“表少爷,俊俏的马儿是没有了,今日要采买不少年关的杂物,都被人挑走了,倒是有两头驴儿,模样儿也是很周正的,可谓驴中极品,不知表少爷要不要?”
  “驴?”沈傲眼睛直愣愣地望着马厩中一匹马,不消说,这马已被表妹预定了,驴就驴吧,驴子好,走路不快,安全环保,好表哥配好驴,咦,本少爷居然连想事的时候都押韵了,看来文化水平见长啊,这经义没有白学。
  沈傲道:“好吧,就替我牵一匹来,事先说好,不要母的。”
  周若听到沈傲在这边胡说八道,心里不由地想:“不要母的,这又是什么典故?”俏脸一红,啐了一句:“不正经,难怪圣旨都下来训斥你。”
  马夫牵了驴来,这驴儿懒洋洋的,上了鞍,也没有为它添加几分矫健;沈傲无语,却也不嫌弃,翻身上去,晃悠悠的夹着驴腹,朝周若笑道:“表哥今日有点急事,先走一步了。”
  周若见他淋着雨,有心叫他一起坐马车,可是话儿哽在喉头,却是没有开口,冷言道:“哼,你自走你的。”
  沈傲不再多说,急促促地骑驴践踏着泥泞而去。
  出了周府,远处便是一个酒肆,按照沈傲对吴三儿的吩咐,周刊发售时,需找一些无所事事的童子,让他们带着周刊四处叫卖,尤其是人流较多的地方,一定不能错过。只可惜今日下了雨,出师不利,因而只能退而求其次,在酒肆、茶肆等一些人群密集的地方发售了。
  所以要看周刊的销量,只需找家酒肆落座,看看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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