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编定魏律

  是勋认为自己只要做好了两件事,便可千古不朽,一是主持树立“建安石经”,二是主持制定《魏律》,对此桓范深以为然,是复对此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是勋最近把主要精力全都放在了《魏律》的编定上面——正好可以更名正言顺地把台中事务都推给刘先和郑浑,反正若真有关乎国家大政方针的要务,那俩也不敢自作妄断,总须是勋拍板,但这类事儿终究凤毛麟角——目前编撰小组已经组建完成,正在做前期的梳理和协调工作。
  他本来想扩大编制、自组班底,结果被曹髦给否决了,让他从秘书、门下二省挑人帮忙。当然啦,秘书、门下也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起码崔琰、刘放等主要负责官员是不可能撂下手头的活儿跑中书来帮忙的——再说了,是勋也不愿意跟磪季珪共事——那么可供选择的余地就并不太多啦。是勋主要行文崔、刘,讨要了十几名下级官吏来做文书保管、文字编排等杂务,真正参与律令编定的,则是门下分管的那些文学侍从之臣。
  汉代的侍臣班底是非常庞大的,是勋本人就曾经做过侍郎,并没有实际职权,不过备皇帝顾问,并且贡献诗文以粉饰太平而已。魏朝因为外朝官僚班子的扩大,很多人才都从内廷流向外朝,侍臣数量也因此大为减少,品级有所下降——如贾诩、刘晔之类重臣元老虽然也无实际统属,也备皇帝顾问,却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侍臣。
  是勋调了六、七名侍臣过来。其中就包括了老朋友王粲王仲宣。此外。他还请求让刘晔担任编纂小组的第一副组长。第二小组长则以朝命请征正在陈留老家等死的毛玠毛孝先。
  毛玠原亦为曹魏的开国功臣,但后来遭到曹操的厌恶——据说为丁仪进谗所致——竟被免官。是勋觉得此人颇为可惜,再加上毛玠耿介忠直,有治国干才,故此特意说动了曹髦,加毛玠资政大夫的荣誉头衔,请他出山相助。
  是勋制律,主要指导原则有三:一。《汉律》除《秦律》之烦冗,但难免有删错的章节,再加上时代在进步、情+style_txt;况在变化,历代被迫添加了很多“令”、“科”,也就是临时规条进去,体例因此混乱、体系因此松散;今制《魏律》,就是要加以重新整理、分类,使其规范化,并且因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增添很多新的条文——比方说近年来商业活动日益繁盛。为此制定了相对细密、明确的商法诸条。
  二,是勋认为法律若不细密。就会有漏洞,有刁民会钻空子,可是制定法律又不可能堵住所有的漏洞,故此编定新法的时候,言辞力求简洁而准确,同时保留随时可以扩充的接口。同时法律条文若过于严密,又易堕入《秦法》之故辙,故此明确区分公诉和自诉,对于自诉类型的案件,本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放给民间以更大的自主权。
  终究宗族势力之庞大是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是勋要真想把地方宗族之权都收归官方的话,会给自己和政府都造就很多潜在的反对者,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他可不会去做——就算要做,也必须和风细雨、润物无声地一步步来。
  三,本着儒家“仁”的原则,大幅度缩减连坐的范围,减轻其刑罚——要彻底废除连坐,就目前政治环境来说,应该还做不到。同时删掉了很多不人道的肉刑,以及侮辱性刑罚——比方说废除宫刑。最终将刑罚确定为死、耐、作、流、赎、罚金六种。
  耐刑比旧有的髡刑为轻——废除了髡刑——也就是剔去犯人的胡须,但保留头发。是勋虽然挺喜欢自己目前长须飘飘的形象,但终究基于来自未来的魂魄,对于男人是不是一定要留胡子,抱持着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有没有头发也无所谓,但终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弃”的传统观念仍然很牢固——其实这里说的“发”是指毛发而非头发,也包括了胡子——士大夫皆以受髡为仅次于被宫的奇耻大辱,是勋废掉髡刑,是可以得到众人礼赞的,同时保留耐刑,也不会对保守派造成太大的观念冲击。
  作刑就是徒刑,流刑就是流放。赎刑是指用财物来抵偿一定的罪过(与按律罚金不同),小组成员有人提出了“杂抵”,即官僚、贵族可以用夺爵、除名、免官等方式来抵罪而不受刑罚,是勋将之归入赎刑,并且规定了可抵之罪的上限。原本历史上的杂抵和赎刑,上自死刑,下到杖、笞,皆可抵偿,等于使贵族、官僚、豪门犯罪享有减免刑罚的法定特权,对此是勋是坚决反对的。他限定了,唯耐刑和一年以下作、流可以抵赎,死刑及一年以上的作、流,就算你交个王爵出来也照样不可免受。
  当然啦,终究是封建社会,真要是天子一纸赦令,对于贵族、官僚们来说,再大的罪过也可消化于无形,碰到这种情况是勋也禁止不了。
  基于是勋当日在朝堂上请求制定《魏律》之时对曹髦所说过的话,小组有成员提出正式把儒家礼仪作为制律和执法的指导原则,甚至把“春秋决狱”精神写进《魏律》里去。是勋舌战群儒,再加小组长的强力压制,好不容易才把这股歪风给煞下去了。
  是勋说了:“法以摄众,不可苟且。若可委曲,必有小人趁隙取利也。《春秋》之义,知之者众而深明者寡,若非董子,谁能实得儒礼之精要而施之于法耶?”至于他当年就搞过“春秋决狱”那一套,当然自动无视啦——“若执法之官无董子之识,而擅为董子之事,则有法亦如无法,吾等尚制之何益?”
  不是每个执法官员都能秉持公心,并且象董仲舒那样深通经学要义的,你要是开了这个口子,是个人都敢“春秋决狱”一把,那法律条文不就形同虚设了吗?则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何存?
  制定《魏律》是个大工程,不是一个小组十几二十人凑一起闭门造车就能搞出来的,还必须倾听各方面意见,吸纳各部门经验,才能尽量做到完善和公正。是勋作为小组长,肩上的担子实在不轻——所以说,若非此事真能使他万世不朽,以他疏懒的个性,才不会都扑上去哪。
  后世有句话叫“理解万岁”,正说明了人与人之间往往缺乏相互的理解,所以才特意要喊句口号出来,并加“万岁”二字以作赞叹——即便亲生父子之间亦然如此。在某些方面,是复是绝对理解老爹的,但凡老爹抓官、揽权、搂钱,以及刷声望的举动,他向来举双手双脚赞成——因为这些资源和成果很大可能性将来会遗留给自己——但对于是勋另外某些行为,他却彻底难以理解了。
  制定《魏律》是刷声望的妙计,倘若是勋把全副精力都放在了这件事上,从而一定程度上疏忽了对政敌的防范,是复顶多也就发几句牢骚而已,他会与桓范一起拾遗补阙,帮忙父亲堵上种种漏洞。然而是勋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班批示某些不得不由他决断的公文,以及开会制定《魏律》外,却偏偏还匀出将近五分之一的精力,在关注另外一件事情——一件是复觉得毫无意义,仅仅出于个人兴趣的事情。
  什么事情呢?说白了,是勋在“搞科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此为万世不易之箴言也,是勋早在篡改经学要义的时候,就尝试着向士人阐述和灌输这一理念,并最终编纂完成了《物理初言》。然而思想改造工作从来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况且人的思想总是跟随着时代而进步的,当生产力还达不到某种规模,社会模式尚未上升到某一阶段的时候,愿意和能够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人总是寥寥无几。而就算是勋利用自己的名望,再用儒家学说来包装,真能把新观念灌输进部分人的思想中去的话,那也大多是些年轻人,要等他们成长起来,并为此而付出一定努力,还不知道得是猴年马月哪。
  是勋有点儿等不及了,身旁亲朋故旧的陆续辞世,终于使他体味到了时光流逝之速,在这个医学落后的年代,估计自己也没有足够长的寿命可以期待。所以很多事情,倘若不先亲手搭建起雏形来,恐怕将最终沉埋于历史的尘埃当中,未来的人们只能从故纸堆中发现:原来中国早就有了超前的科学思想了啊,只是从未被人重视过……
  尤其在这一方面,是勋几乎无人可用。汉魏时代,中国人尤其是统治阶级对于技术的进步还不象后世那般排斥,那么故步自封,甚至直接斥之为“奇技淫巧”;但对于士大夫来说,技术虽然重要,终非本业,只是额外的兴趣罢了。就好比后世的孩子,若有文学、美术、棋类、体育方面的兴趣,家长不会当面斥责,但——学生的本业是升学啊,考试不考的玩意儿你那么上心干嘛?就算逼着孩子去上各种兴趣班,甚至参加奥数竞赛,那也是为了考试加分而已,而不是真想让孩子将来当艺术家、运动员或者数学家……
  所以若让诸葛亮、赵爽、马钧他们放弃得来不易的官位,搞科学研究,那是相当不现实的。可是别处又哪儿去找在野的科技人才呢?无奈之下,是勋只好卷起袖子来亲历亲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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