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尘埃落定4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已经快到十一月,距离那场发生在大凌河城下的大战,已经过去了十来天,胡捷的情绪却依然没有办法完全平复下来,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之前那场惨烈的搏杀就会浮现在脑海之中,那些撕心裂肺的咆哮,那些闪烁着刀光血影的瞬间,那些面目狰狞的敌人,还有身边那些披肝沥胆的兄弟,一切一切都让他难以忘记。
崇祯四年,天下不算承平,邳州却真的很承平,他这个承平地方出来的卫所指挥使,在来到辽东战场之前,从来没想过这世间竟然会有如此惨烈的战斗,更加没想过自己会亲身参与到这种大战中去,想想十几日前最后那场拼杀,还有后金大队撤离之后,各部明军几乎是发泄式的吼叫,很多人甚至在战斗结束几个时辰内,都处于可怖的亢奋状态之中。
胡捷也是如此,他不像宋庆那样久经战阵,对各种各样的大战早已经熟稔的不行,因此打过之后很快就能从中恢复过来,他却没那么大本事,尽管也是四十来岁的人了,但因为之前从来都没有经历过那种场面,所以他很难快速从那种状态中醒来,更没那么容易重新找回自己,好在战后的几天都平安无事,大家都在舔舐伤口,也给了他足够的恢复时间。
跟胡捷相比,吴三桂显得镇定的多,甚至都有些矫枉过正。因为这位白马银枪,豪气纵横的青年将军,居然在打完仗之后就不爱说话了,那种忧郁气质让狗营的人想起没有跟随而来的丁魁,偏生吴三桂也是留着不太长的络腮胡子,形貌体格都跟丁魁非常相似,加上宋庆结拜兄弟的身份,以至于很多狗营的人都很喜欢找他聊聊天,至少见面也都要打个招呼的。
只是吴三桂最近的表现却不像是能聊天的,每天都是很早起来。随后就跑去狗营那边看操练。看一阵望一会儿天,眼神迷茫而又忧郁,几乎把文艺青年的做派发挥到极致了,若是有些大姑娘小媳妇的看到。一定会彻底爱上这个有故事的人。
但对于知情者来说。吴三桂这个表现太正常了。因为他渴望变强,渴望让自己的部下变得像狗营一样强,几日前的那场大战。狗营人马给了他很大刺激,之前其实刺激的已经很大了,不过却没有那场大战中的表现来得震撼,因为当时的吴三桂已经尽了自己最大努力,他觉得在作战的时候,自己每一根毛孔都在朝外面迸发出力量,身边的关宁军弟兄们也都是悍不畏死,可即便是这么努力,而且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之下,最终还是没能够挡住对方,直到狗营三将进来为止。
按照吴三桂对狗营的印象来看,首当其冲就是宋庆,正是因为有了宋庆这个几乎几十上百年才出一个的猛将,狗营才能够如此所向睥睨,他跟宋庆私底下比划过,步战能坚持四五十个回合,马战的话怕是十几个回合都撑不住,因此对于宋庆的勇猛程度,绝对是心服口服的,确实是打不过这个比他还小俩月的盟弟,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毕竟那是能够跟鳌拜单挑不落下风的猛将,他吴三桂再如何心高气傲,也不觉得自己能够对付鳌拜,关宁军中只有祖大弼有这个能力。
可他越是认可宋庆的勇猛,就越是觉得狗营如此强悍,跟宋庆本身关系很大,若是换成其他人来带队的话,只怕就没那么强了,正当这种观念逐渐根深蒂固的时候,薛五王坚和洛小北用自己的勇猛,给他上了结结实实的一课。
不知道是运气使然还是绝对实力,那天从打薛五三将上阵之后,中线的局面居然稳住了,甚至还开始占便宜,直到皇太极大军压上之后,这才因为人数的差距而遮掩不住,吴三桂也是认可了这三将的实力。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狗营的强大虽然也给吴三桂留下印象,但还不至于太过深刻,因为那只是将领的强大而已,普通的士卒给他留下印象也只是挺猛挺能打,其他方面并没什么太过深刻的东西,直到宋庆导演的那次冲阵,才让他将目光从战将转移到了普通士卒和低级军官身上,真正看到了狗营和其他大明军队最大的不同点,那就是强到令人发指的纪律性。
吴三桂没见过宋庆冲阵,在京城时候没见到,来到这边之后也只见过跟多铎的一次正面交锋,因为对方也是蜂拥而上,两边比得其实是谁更狠更黑,倒是跟纪律性什么的没太大关系,以至于他也没有过多关注。
当宋庆再次领着人冲击皇太极大阵时,在正面作战的吴三桂真的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会有一支队伍这么冲阵,跟着最前方的箭头快速行进,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当命令他们加速前行的时候,似乎所有人都会心无旁骛的开始跑,哪怕周围有人手执刀枪朝他们杀来都不在乎,被杀掉的自然倒在冲锋路上,活着的继续跟随宋庆往前赶。
这简直就是石头人,不知道疼痛为何物,不知道恐惧为何物,只知道服从命令的石头人。
事实上,他脑子里的印象是机器,但他没法说出这么跨时代的词来,只能用石头人来代替,但即便是石头人,也足够引起他的重视了,因为关宁军勇则勇矣,却找不出几个石头人来,比拼命比斗狠都有人才,敢冒着矢石前进的人也不少,可那都是源于勇气,而不是源于纪律,你若是让他像个傻子一样直愣愣的往前冲,他绝对不会那么干。甚至会骂你有病。
这就是差距啊!
意识到差距之后,吴三桂每天都跑去看狗营操练,看这些石头人在宋庆的指挥下做出各种动作,狗营有一项训练他特别喜欢,宋庆让士兵们一直前进,前方有水塘,有门板等障碍物,回去之后吴三桂也让自己的兵练了这个,他的人通过的都很迅速,但到了水塘是跳过去的。到了门板是爬过去的。可狗营的人趟过了水塘,用拳脚砸碎了门板,随后继续前进。
这给了吴三桂极大的震撼,可同时也让他意识到。这样的事情宋庆能做。他却做不了。他忽然明白宋庆为什么丝毫不避讳让他看训练了,甚至关宁军和川军的所有将领都可以公开来看,因为其他人根本就学不会。狗营是个宋庆完全能够做主的地方,关宁军内部利益牵扯太多,哪怕孙承宗这个督师,或者祖大寿这个军头老大,都不敢说自己就能掌握所有人。
秦良玉倒是能够做川军的主,奈何川军经济方面跟关宁军都没法比,更不要说待遇更好的狗营,宋庆的兵马完全是自主权加上银子堆出来的,其他人根本没法学习他练兵的精髓,最多学几种皮毛的操练方式而已。
想通这些之后,吴三桂更忧郁了,但他终归是心有不甘,还是打算用最快的时间,多学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毕竟宋庆马上就要离开辽东,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又是何年何月,不抓住这个机会,难道往后靠通信来解决练兵问题?
他在抓紧时间偷师,宋庆则在抓紧时间套交情,这次来辽东虽然没赚多少银子,但斩获却很大,他手上的真夷人头都快达到两千了,准备自己留下六百左右,再送给秦良玉二百,其余的都跟关宁军的人换钱,反正这些都是拿到京城找兵部要银子的,参战各方全都能算是自己人,因此这种交易完全是明目张胆进行的,他营房里每天都有关宁军的人进进出出。
孙承宗对此也是乐见其成,原本宋庆跟宣府因为银子的事情闹起来,让他觉得这个年轻人喜欢吃独食,虽说后来宋庆也分出一部分来给大伙儿平摊,但这个印象却就此落下了,如今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这个小年轻还是很懂事的,虽说都是真金白银的卖,但那也要分什么东西,真夷人头从来都是有价无市,那可是能升官的好东西,宋庆肯拿出来卖,本身就是其懂事的最佳表现,这次大凌河之战虽说是两败俱伤,但明军的目的达成了,还赚了这么多人头,他老人家情绪也是很高涨的。
心情大好之下,他再次写了一份捷报,将此次大战详细描述了一遍,其中重点夸奖了宋庆所部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也算是投桃报李,提携后进,派了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城,生怕过了这个热乎劲。
京城那边的回复也很快,崇祯皇帝显然很高兴,甚至有些兴奋,将他大肆夸奖了一通,同时通知有功人员准备升赏,不过这个有功人员的名单上却有宋庆,不是皇帝赏罚不明,而是给了宋庆一个恩典,叫他率领自己的狗营再次入京面圣。
孙承宗在官场上混了几十年,看人看事都有自己独到的眼光,知道这次宋庆是真的要出头了,他之前曾经打听过宋庆的事情,知道在徐州那一亩三分地上,宋家父子势力很大,几乎能够和卫所指挥使分庭抗礼,如今再次立下大功,又得蒙皇帝召见,往后估计整个江北没人能够压得住他,下一步说不定就是徐州参将了,往后自然是前程远大。
锦上添花,成人之美这种事情,自然是谁都愿意做,何况孙承宗对宋庆印象很好,当初在京城时候的事情也早都烟消云散,宋庆为了抢银子,不惜对友军拔刀相向的事情,也被他自动过滤为能人固有的脾气。
过滤到这种程度,两人关系自然无比融洽,孙承宗得了消息之后,直接将宋庆叫来,用自己在官场似乎多年的经验,对后者进行教导,宋庆当然能分得清好赖,绝不会以为这是孙督师倚老卖老,非常虚心的学习起来。
大凌河之战后,自己肯定是要升官的,而且绝不会太小,京城那次是初出茅庐,皇帝不好给太高位置,如今再立大功,若是不好好封赏一下,朝野上下估计都会有闲话的,毕竟自己面子功夫做的一直都不错,俨然一个立志杀敌报国的优秀青年将领形象,据说朝中也有些人对自己很有兴趣,若是这样的话,往后怕是还真要学着跟朝廷里面那些官员打交道了。
无论何年何月,有靠山跟没靠山之间差距都会很大,前者意味着你做事情有人指导,有了功劳不会被埋没,出事情也有人帮忙擦屁股,而后者则是一切都要靠自己,宋庆从来都很有自主意识,但也并不排斥上层人物,毕竟他在短时间内还都将窝在徐州这个远离权力中心,同时也不算是大军镇的地方,朝里如果有人可以依靠,他肯定不会拒绝。
又在辽东呆了几天,宋庆把该学的东西学得差不多了,便和孙承宗、秦良玉、吴家父子和祖家兄弟等人告辞,他这一趟来到辽东时间虽然不长,但却帮了大忙,关宁军内部推演过局势,如果没有宋庆的突然加入,这一次的形势当真不妙,最坏的可能甚至毁灭性的,关宁军的势力几乎被一扫而空,精锐兵力也是折损大半,只能退守山海关沿线苟延残喘。
这原本就是历史上的过程,虽说在这个时空中没有发生,但有心人都能够看得出来,若是没有宋庆部下这几千号人,只怕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加上宋庆这人做事厚道,知道拿出人头来大家分润,一时间从上到下对他印象都非常不错,尤其知道这一趟要再入京师面圣,跟着就会升官,也算是青云直上了,都是拿出不少礼物来,亲亲热热的给狗营送行。
做了这么多好事,宋庆当然也不会拒绝回报,况且他跟关宁军这边往后还要做生意呢,大家甚至有可能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当下也不客气,将礼物照单全收,与众人一一话别,这才带着兵马南下,直奔京城面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