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八月十四的夕阳

  昔日的大秦都城咸阳,如今也只是西北普通县市。只是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大量的相关景点,吸引着为数不少的大秦铁粉前来瞻仰,游玩。公孙策和他的好友马成就是的一份子,从传说的末日年夏初,到如今已经快有半年之久。
  末日年只是个传说,公孙策只是借着这个传说,鼓动自己一帮好友,一起游历大江南北。
  公孙策幼年在陇西的山里长大,调皮顽劣,家里的奶奶管制不住,而伯父又忙于生意往来,对他也缺乏必要的管教。于是他被在外打工的父母接到了身边,在西北最大的省度过了他的少年时期。
  高中时,因为几个原因退学后,就在家里混日子。五十亩的棉花地,一年到尾也没什么好忙活的,一家人过的也算温饱滋润。
  这么一过,就是四年,眨眼就到了末日年。原来十七岁的公孙策也成了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家里棉花地也有了上百亩。日子不愁吃喝,自然也就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于是公孙策召集一帮好友,一起游历。先到青藏高原,仰望了大雪山,游历了布达拉宫,喝过了酥油茶,还买了一些当地手工艺品。然后又是到了川府之国,在诸葛武侯的庙拍了一些图,然后又是沿两湖东进,黄鹤楼旁吃了顿鱼,又开始北上。
  *前看了一次升国旗,故宫却是没去,之后就是顺着长城西返。沿途的照片都发到了个人空间,一个在咸阳实习的同学见了,招呼了一声,公孙策等人又到了咸阳。
  到了咸阳家里来了电话,也没什么事,就是让他赶紧回去相亲。公孙策直接拍板,留在咸阳,不回了!
  随行的七个朋友只有马成留下,其余五个按着先前的计划,游过长安后返回了大本营。公孙策违抗了父母大人的军令,自然粮草什么的就直接给断了。没有军饷的日子,公孙策只能和好友马成在咸阳找工作。
  他高中辍学,之后也没学啥技术,只会开个车,种个棉花。马成家里是开小黑作坊的,高考时撕了准考证后就在家里帮忙跑运输,搞销售。也没什么技术,只会开个车。坑人的是,两人都是野路子,没有正规驾照。
  去饭店端盘子这个主意直接打死在胎里,不是因为工作性质,而是因为工资太少。两人大手大脚惯了,饭店给一个端盘子的能开多少工资?
  好在两个人长得高壮,在建筑工地找到了工作。虽然工作幸苦,没有各种金,各种保险,可每月每人都有三千多的工资。日子倒是能够支撑下去。
  已经到了农历八月十四,天气越来越冷,夜长昼短。工地也快停工,公孙策两人又不得不想接下来要搞点什么。两人在新建好的楼顶装完最后一块玻璃,打扫干净垃圾后,坐在墙角,面向夕阳,一人叼着了一根烟。
  “干了快半年,老子想回家了。我哥已经回家了,家里把车给他了。据我弟说年底要给那个魂淡找个媳妇,真是扯淡!”马成嘴里冒着烟,一脸感慨加愤怒。
  两人从上学开始就是同学,相互知根知底,公孙策自然知道是个什么回事。马成一直给家里的事情跑前跑后,每月只有一点名为饭钱,实为烟酒钱的小钱。他哥前年在外赌博,大输特输,卷了家里十来万跑了,现在回来,车有了,连女人也有了。这让马成心里,很不是滋味。
  “回吧!老子还有两万多,这个冬死活都能撑过去。等到那个姑娘嫁人,我再回去。老子也不爽,还没过门,就丫的住我家里去了!”公孙策也是郁闷的不得了。
  家里给他找的姑娘,他认识,对方父母是和自己父母一起在外闯荡时认识的。两家交情很好,他和那个姑娘也熟,和姑娘的哥哥更是很好的朋友。
  “扯淡!老子怎么就没你这么好的事?尽管我长得比你帅……”马成丢掉烟把子,又摸出来一根续上。指着公孙策的鼻子一脸气愤:“小杏子长得多可爱,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就连气质也不凡。要不……”
  “滚!你个人渣,她就是嫁给矮脚虎王英,也不会嫁给你这个人渣!”马成接下来的话,从他那张突然变得很猥琐,夹带讨好的脸上公孙策用脚趾头上的神经都能想明白。一把夺过马成刚点着的烟,自己抽了起来。
  再说,他对自己的相貌很有信心,说不上貌似潘安宋玉,却也是浓眉大眼,相貌堂堂。曾经蓄过头发,扎成马尾一身汉袍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少女。
  “欺人太甚,别以为老子不敢黑你……”马成嘀咕一声,又掏出一根烟,吧嗒吧嗒抽了起来。两人虽然一样的高壮,可他身体素质大大的不如公孙策,而且公孙策更是闲的蛋疼,跟着族里的叔叔,练了一阵子。
  “真打算回去?”公孙策抽完烟,再次问道。如果没了马成,这座很陌生的城市,他一个人会很寂寞,尽管还有一个同学陪他,可人家是在校学生,哪会陪他玩这玩那。再再说,那个同学还是女的。
  “必须的,那狗日的明显在抢老子的东西。家产就那么点,却有三个人要分,离开的时间长了,他们还会当我放弃了呢!”马成半截烟直接揉碎,恶狠狠的说着。想他为家里忙了两年多,上学时更是作坊里的常用工。家里的产业,按工资来算,怎么都要有他的。
  “确实要回去,你老子魂淡的厉害。直接把小厂子送你哥,房子再给你弟……这种事情,他做起来,应该表示没有压力。”公孙策一脸同情,语气怜悯。听的马成一脸黑线,可他知道,他自小不受他爹待见,这种事情很可能发生。
  “你就在这躲着吧,当心小杏子真的成了别人的媳妇!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哭!”马成说罢,起身去收拾工具。
  公孙策望着渐渐西陲的残阳,眯着眼睛,想着小杏子。那丫头长得确实不错,就是小了点。实在是,下不了手啊。不然怎么和韩云龙交代!而且娶了小杏子,韩云龙那个麻杆儿,可就成了自己大舅子,这可是很难接受的事情啊!
  夕阳将落,城市顶上弥漫着淡淡雾气,一股股很是灵动,好像有生命一样。公孙策望着,不由的有些痴了,很美的雾,虽然出现的有点诡异。
  “看什么呢!该走了,总算把最后一天混完了。明天我就去买票,订票不是人干的事!”马成身上背着大包小包的工具袋,他不知道公孙策望着已显幽蓝色的天空在干什么,只当他在发愣。
  公孙策扭头问他:“你没看到么,天上的雾气挺美的,和黄山有一拼。”马成听了很是郁闷,他又望了一下天空,还是朗朗无云,只有几颗明亮的星星若隐若现,没有其他的东西。
  “看到了什么?你说是鬼我还信,你神神经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别废话了,不想拿工具就吱声!”马成翻了个白眼,又将地上的两个工具拿上,下楼去了。
  “奇怪,难道又是我眼花了不成?”公孙策摸着下巴,可整个天空都是雾啊,而且还越来越浓。掏出手机对着白茫茫,始终凝聚成一团的雾气拍了一张照。
  可他再看手机拍出的图时,浑身就凉了半截!手机屏幕上没有一点雾气!甚至连烟云都没有,一片幽蓝,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又遇到见鬼的事情了。记得他四年级的时候,那是春天,雪刚刚化的时候,路很泥泞,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的时候在巷子转角看到了一个认识的小混混,两人还打了招呼。他记得很清楚,那家伙的牙是很白的。
  可是,等他回家他妈就给他说那个小混混及其堂兄失踪了三个月,被找到了。他们手脚不干净,夜里去菜市场偷肉的时候被肉铺老板发现,捅死直接塞到存肉的铁柜里,一放就是一个冬天。
  这两天天气热了,那个存肉的铁柜总是有一股臭味,加上原来的肉铺老板跑了,合约也到期的原因,管理人员开始清理铁柜的时候发现了兄弟俩的尸体!然后又警告他不要**一些朋友,留下十一岁的公孙策手脚发凉,不知所措。
  他还在路上见过一个朋友,两人聊了很久,等他回家父母穿着正式的衣服,告诉他赶紧换衣服。因为要去出殡,他的那个朋友在外地于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时候被车碾死了……
  后来这样的事情他见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现在也是如此,尽管头一次见到这样诡异的雾,可他很快就调整好心理。点着烟在楼顶角落放了水后,才转身下楼。
  这一期的工作算是完成,两人是一个组,当天夜里结完工资。各带心事,回到了百花小区。两人住在六楼,各种设施家具齐备,年租金两万。当初公孙策的家底,全都砸了进来,租了一年整。
  然后两人拼命工作,省吃俭用,才把房租挣了回来。回到临时的家,两人各回卧室,就开始熬,看谁熬不住,谁就去做饭……
  很显然,两人都没吃饭的意思。而且第二天也没有去工作的想法,于是空着肚子,各自难眠。一个在想家里的事,一个在想天上的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