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初到诺曼城
叶风众人走了一路,也趁机敲了一路,直刮得沿途不长眼的贵族们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这些平时鼻孔都朝天长着的高级蛋白质们原先听了那帮死老百姓们对叶风的传说,心中不甚相信,很明确地意识到,这不过是一帮闲得无聊的村夫愚妇们没有见识的夸大其词而己。
现如今亲身体验了一下这位赤血龙骑大人敲骨吸髓的扒皮手段。果然如传说当中一样的厉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长着一张如巨龙般的血盆大口,吃人不吐骨头。
虽然众人为了发财已经尽可能地放慢了整速度,但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一天。这一天中午,站在船头上的了望哨大力地敲响了船上的警钟,发出了‘当当当’的声响。
正在吃午餐的众人听到清脆的钟点声,纷纷从船舱中走了出来,涌向了船头。叶风站在船头上向远处看去,远远地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道青黑色的阴影。
就听到一个响亮的欢呼声传来,叶风转头看去,只见公爵展开双臂,比出了铁达尼的经典刨死,大声喊道:“诺曼!我回来了。”
他的话像导火索一样引着了众人的情绪。
众人纷纷也大声喊叫了起来。
“诺曼,我来了。”
“诺曼城,我们来了。”
“伟大的诺曼城……”
“……”
就连那些平时表显得温温柔柔的侍女们,此时也是异常激动,挥舞着手帕,跟着众人大声喊叫
其中阿芙萝的那名漂亮的侍女更是放声尖叫,大声喊道:“枫林丹露,我回来了,漂亮的时装,精美的首饰,我回来了。”
船上众人听了她的大声喊叫,顿时息声,全带着一头的冷汗,纷纷转头向琳娜看去。
那位强悍小妞见此,高耸的胸脯一挺,双手叉了纤腰,翻着白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
此时一条小船摇着船桨,吱扭吱扭从大船边上划过。小船上的人听了船上人的狂呼乱叫,不屑地朝流淌着各种杂物的、肮脏的河水中吐了一口浓痰,道:“呸!又来了一帮乡巴佬。”
声音不高,却足以上船上的众人听得清清楚楚,众人不觉大惭,无颜再在甲板上待着,纷纷扭头就往船舱当中跑去。
这时,公爵才注意到,叶风拉着欧拉远远躲在一边,两人全是一脸的诡异,摆出一副我不认识这些土包子的样子。
鲁恩斯则斜倚在船舱门口,眼中露出讥讽,不住嗤嗤地笑出声来。
此时,地平线上的那条青黑色的线条已经慢慢接近,变成了一条绵延数十里长的城墙。
公爵伸出手去,自豪地叶风说道:“欢迎来到诺曼城。”
诺曼城,
永恒之城,
光明之城。
万城之城
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它的历史可以上溯到众神时代,当初在众神之战后,毁于战火的特洛伊的英雄们的后代,渡海漂泊到了这个地方,在此地建起了一座城市。
这就是诺曼城。
它贯穿了整个帝国的历史,从开创之初,它就被牢牢地掌握在诺曼人的手中,在诺曼人前仆后继、英勇无畏的牺牲和奉献之下,不管是北地的野蛮人,南边的博尔努人,还是东方的游牧者,无数凶残暴虐的敌人都在它的城下碰得头破血流、折戟而归。
甚至有人说,只要诺曼城还剩下一块砖石,诺曼人就永远不会灭亡。
在最初的时候,这座城市仅仅是由七座山丘组成,因此上又被称为七丘之城。但是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营造之后,面积不断扩大。那最初的七丘已经变成了内城的中心,每一个山丘都变成了气势恢弘的神庙。成为市民们集会、游行、发表演说的公共场所。
现在诺曼城已经是大陆上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宙斯神的宠儿。
赫拉的掌上明珠。
大地之上最伟大的城市。
叶风站在船头之上,仔细地看着这座在公爵等人口中吹得天花乱坠的众神之城,不觉撇了撇嘴。城墙高大坚厚,雕塑也很是精美,但让他以现在人的目光看来,一个城市要是没有个巨蛋啊、举着火把的小妞哪、像征男性旺盛的性能力的铁塔啊(砖家说的,不关我的事。)类的地标性建筑,就根本不好意思出来跟人打招呼。
大船由于吃水过深,进不去城中的河道,只能够停在了城外的码头之上。
众人从船上下来之后,翻身骑上战马,绕过高大的城墙,沿着城外的大道,又走了半天,这才来到了城门之处。
宽大的城门足足有十米多宽,中间是马车道,两边是行人走的人行道,泾渭分明丝毫不乱。
只见城门口人潮涌动、熙熙攘攘,来来往往的行人客商不断从城门中穿行而过。
叶风吃惊地看到那城门上方的悬梁居然是纯铁铸成,而且两扇宽大的城门居然也包了厚厚的生铁,上面长满了尖利的铁钉倒刺,让人望而生畏。
城门两边各自肃立着一队卫兵,他们雁翅形排开,身上穿着精美华丽的黄铜铠甲,铠甲擦得锃明瓦亮,照出人影来,几乎可以当镜子用。
在他们的头上也戴着相同的黄铜头盔,血红色的盔缨像马鬃一样直至垂到了肩后。
卫兵左手扶着半人高的塔盾,右手持着细长的战矛,腰间还挎着一把长剑。站在城门口纹丝不动,就像是战神的雕像一般威风凛凛。
看到他们威武不凡的样子,引得西尼亚的侍女们纷纷发花痴一般地高声尖叫。同时,也让那些刚刚进入公爵卫队的乡下小子们感到一阵沮丧。
虽然公爵府给他们全副武装上纯钢的战甲,但是那东西太沉了,而且为了追求实用性,打造得并不是很漂亮,并不适合平时穿出来烧包。
除了……呃……除了狄安娜和妮娅。
虽然时间有些仓促,西尼亚公爵府的铁铺在约穆尔那些熟练工匠的操持之下,仍为妮娅量身打出了一副全套的银龙战甲,而狄安娜则穿上了叶风的那套赤龙战甲。
出于女性那种爱慕虚荣也好,或者出于震慑那些诺曼人,让他们不敢小看从乡下来众人,又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也好(反正她们总能找出一大堆的理由。),反正这两个被‘乡下人’几个字刺激得有些抓狂的女人全身披挂上了全套战甲。
虽然已经尽量轻量化了,但那铠甲仍足足有三十多斤重。这两人全套战甲穿在身上,居然还能谈笑自如、神态如常。
对于这些女人的疯狂的爱美之心,让叶风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阳光之下,她们两人,一人一身明晃晃的战甲,又披上了和战甲相同颜色的长袍。
一个全身赤龙甲,红得如血一般的猩红。
另一个全身白龙甲,白得却又像雪天峰上万年不化的冰雪一般洁白。
再加上战甲特有的那种刚性、狰狞的冲天气势。猛一看上去,还以为是众神时代的赤血神龙和北地银龙,这两位传说中与众神相抗衡的巨龙重新又化为人形,降落到了人间。
当她们出现在城门口时,顿时引起了一片哄动,让那些没见过她们的诺曼人全都惊讶的目瞪口呆,纷纷停下脚步,堵在了城门口,互相之间议论纷纷。
一名头戴着银鹰盔、肩膀上扛着交叉银剑的军官见到城门被死老百姓们堵得水泄不通,极为恼火地低声骂了两句,急忙大步走了过来。高声骂道:“你们这帮刁民干什么?怎么又把城门堵了,是不是都想进城卫所里去吃牢饭?”
他一边高声喝骂,一边来到近前。看到顶盔贯甲的两人脚下不觉一缓,有些不知所措地向四周看了看,看到了公爵众人和那面巨大的黑鹰战旗,顿时恍然大悟,这一定就是众人口耳相传中龙骑了。
他抢前几步,来到公爵面前深施了一礼,道:“欢迎回来,公爵大人。”
公爵看了他一眼,觉得依稀有些眼熟,迟疑了半天,这才道:“你是……杉森?”
那人大喜过望,道:“是的,大人。当年您血洗提勒米时,我只是您手下的一名十夫长,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大人居然还记得我。”
公爵放声大笑,他翻身从马上下来,用力拍了拍那个的肩膀,道:“当年以一己之力斩杀七敌,生擒敌尊的勇士,我怎么会不记得。咦……”
公爵看到那人肩上的银剑,道:“你升官了?”
那人苦笑了两声,道:“什么升不升官的,十年了,才熬到一个城卫指挥官。”
他见公爵想要再说什么,连忙一指妮娅两人,道:“这两位是……”
公爵一路上沉浸在又回到诺曼的兴奋当中,直到这时才注意到妮娅两人的打扮,也是小吃了一惊,旋即又明白了过来。
他挥了挥,道:“妮娅,你们把头盔摘下来,见见我们这位勇士,当年就是他在乱军之中,凭一人之力擒下了提勒米的叛军首领。狄安娜,我记得你父亲也曾经多次提起过的。”
妮娅两人答应一声,齐齐摘下了头盔,露出她们绝美的容颜,众人顿时觉得眼前一亮,原来喧闹的城门口立时安静了下来,只听到一片抽吸冷气的声音。
诺曼虽以武立国,但随着领土不断扩大,近百年来己经未经战火,更何况就算是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也何曾见过如此刚健婀娜、英姿飒爽的少女。
杉森痴呆呆地看着那两人,直到妮娅的脸上和狄安娜一样,也露出了一丝的愠怒,这才回过神来,急忙移开了视线,对公爵道:“抱歉,大人。唐突了两位小姐,但是最来诺曼城不太平静。”
公爵不觉眼中精光一闪,由城卫官自己说出‘不太平静’几个字来,可见城中的情况着实有些不太妙。
他把杉森拉到了一边,又随手塞了一枚金币过去,道:“怎么回事?”
杉森道:“近来一直有盗贼出没的迹像。有好几位贵族家中都已经被他们给光顾了,还有一位家中的小姐也被那些狗贼们给掳走了,至今下落不明,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爵爷,您这边也要多加小心。”
公爵傲然一笑,却也不愿意多说,只是简单地道:“知道了。”
两人又闲聊了两句,此时城门处人越集越多。杉森见状,向公爵一施礼,然后又跑回去疏导交通去了。
他费力喝令着手下用鞭子将那些围观的百姓们赶开,毕恭毕敬地让公爵众人首先进城。
当众人穿过了城门,眼前豁然开朗。
这诺曼城的气象确实不同凡响。
仅从那些高低高低起伏的建筑,从那蔚然不动的恢弘雕像,就看得出来,诺曼不愧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虽然西尼亚同样有气势不凡的建筑,虽然那海港极为繁华热闹,但是和诺曼比起来,它只能够算得上看得上眼的小城镇。
诺曼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高大。街道两边的建筑就像是崇山峻岭一般伸展开来。这里很少看到两三层的低矮建筑物。尖顶红瓦,用混凝土砌成的砖石结构的坚实墙壁是这些建筑物共有的特征。(别奇怪,古罗马时代确实已经有混凝土了,只是与今日的不太相同,并且已经被大量的用于民用建筑)
诺曼街道并不狭窄,普通的街道都能够并排行四辆马车,但是被两边高耸的建筑物夹逼之下,街道显得有些狭窄。
诺曼给人的第二个印象便是拥有众多雕像。
一眼望去,无论是建筑物的门口和墙壁上,还是空旷的广场四周,到处都看得到精美的雕塑作品。黝黑的青铜,白色、红色的大理石,黑白相间的花岗岩,各种质地的雕塑全都可以看到。
宗教,历史,风景,甚至包括戏剧、传说人物,各种题材都能够成为雕塑的主题。虽然只是看到城门前的一景,但是众人已经感受到诺曼那与众不同的氛围。
诺曼不仅仅是诺曼帝国政治的中心,也不仅仅是财富汇聚之所,诺曼拥有其他地方所没有的文化氛围。这里是艺术家和学者聚集的地方,这块土壤拥有并且养育着无数人才。无论是商贾云集迦太城,学者众多的亚历山大,还有历史悠久的开罗,都无法和这里相提并论。这不仅仅是历史和财富的原因。
海纳百川、兼容包并的思想与传统,还有它那强大而不可侵犯武力造就了这座世界上最为恢弘灿烂的城市。
正对着城门就是一座巨大的广场。广场正中的那几栋装饰古朴的建筑物正好将诺曼城市中心和城门分割开来。绕过这几栋建筑,一条笔直而又宽阔的大道便呈现在众人面前。
叶风略略估摸了一下,这条大道之上就算并排行驶十辆战车,也绰绰有余。心道:这要是让那帮连故宫都想炸了盖房子的孙子们见了,还不得馋死。不过也唯有如此,才显露出一个帝国的强大实力,不愧是一个泱泱大帝国所有的豪华气派。
近一百人再加上战马走在大街之上也不显得拥挤,只见街道宽阔干净,只要走上几步就会出现一个巨大的喷水泉,每隔不远就有一个大广场。
整座城市就是一件完美的作品,众多知名的与无名的艺术家赋予了这件艺术品以生命。
中央大道上的建筑物和雕塑更加精美,引得这些从西尼亚来的乡巴佬们,每走几步都要惊呼上一声。
惹得叶风躲得远远的,仰着头看天,假装不认识他们。
叶风抬起头向远处看去,只见西边的天际上出现了一道弧形的拱顶,随口问道:“那是什么?”
鲁恩斯看到叶风并没有像其他第一次进诺曼城的乡下人那样狂呼乱叫,眼中反而是露出了一种轻蔑。
身为诺曼城的一分子,他正感到有一点伤自尊,心中有些懊恼和沮丧,听了叶风的问话,急忙说道:“那是马上就要建好的大斗兽场。”
叶风不屑地撇了撇嘴,打了官腔道:“能容多少观众啊?要是观众太少,没人看演出,到时候,收不回成本可就太糟了。”
鲁恩斯嗤嗤一笑,道:“不多,只有五万人而己。”
叶风鄂然转身,这也太牛叉了吧?那建筑可是容纳五万人啊。
要知道在他们那里的那个破蛋花了26亿多的钱,一所希望小学25万来算,一五一十……,反正是很多了。而这个时代可容五万人的,那就是那个蛋再乘以十。这要花多少钱啊?而且还是在这个不发达的、半奴隶半封建的时代,那花钱可就是更是多到海里去了。
等他回过神来,众人在鲁恩斯 带领之下,已经穿过了好几条大街,来到了一座大门之前。
那高耸的围墙,还有那宽大门楼。镀铜的包铁大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无不显示出府主尊崇豪华的气派。
当一群人来到大门前的时候,“哄”的一声,大门打开,一个精神矍铄,满头白发的华服老人从门里快步走出,公爵一家当先迎向老人。
公爵刚抢上一步想向老人敬礼,老人敏捷的跨一步晃过公爵,热情的抱住了妮娅。